流行的发明家形象就是把自己锁在高塔里疯狂地做科学实验,设想着把完美的产品投放到市场上。
英国发明家詹姆斯·戴森说:“你如果想发明别人还没发明的东西,就需要用错误的方法去做事情。”为了设计无袋真空吸尘器,戴森尝试了5126款模型才成功。这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戴森会为失败的经验辩护。他曾说:“我总希望英国的学生得到奖励的依据是他们失败的次数。”
而现实情况恰恰相反。从很小的时候起,我们就被教导要规避失败,仿佛它有传染性,而不是自然过程的一部分。
但是在一个公司中,大多解决问题的方案是会设立一个 “实验室”,团队成员用较少的钱迅速地犯错误,从失败中汲取经验。
有一个很棒的例子。1876年在新泽西州的门洛帕克市,有一个当时还名不见经传的发明家,他设立了一个实验室。在他的指导下,60个人的团队同时推进40个不同的项目。长时间的工作,无数次错误的煎熬,但他们最终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个发明家就是后来家喻户晓的托马斯·爱迪生。在讲到制造的第一只具有商业价值的电灯时,他说:“我不是失败了1600次,而是成功地发现了1600种材料不适合做灯丝。”在后来的6年时间里,他的团队申请了400多项发明专利,包括电灯和留声机。
如此看来,失败的经验比成功的经验更为可贵。不怕犯错,不惧失败,我们才能取得别人无法企及的成就与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