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元昌
摘要:德宏州是国家“一带一路”的重要国际陆港、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关键节点、中缅经济走廊的门户枢纽,少数民族人口数量约占全州总人口数的48%。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指示和州委、州政府“三个三”发展思路,把德宏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是全州各族人民的共同期盼,对推进全州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关键词:一带一路 民族团结 示范区
一、德宏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现实基础
(一)民族团结意识深入人心
州委州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牢固树立“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理念,不断强化民族工作的基础性、全局性、重要性,把民族工作纳入全州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民族工作,建立和完善民族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1983年以来,全州连续无间断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使德宏州各民族之间和睦往来、交融生活,形成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可喜局面,民族团结月活动始终牢牢贯穿民族团结主线,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突出时代发展的主题,不断丰富民族团结的内容和内涵,“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2013年10月制定了《中共德宏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出台了一系列得力措施,大力度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2017年8月《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云南省建設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2017年12月,调整充实州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州委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稳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成立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的实施意见》,逐级签订民族团结进步目标责任书,从各县(市)、乡镇、村(社区)到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军营、宗教场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二)民族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2017年,全州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56.97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22.9:25.0:52.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3.77亿元,固定资产投资371.39亿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013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64元。现代农业稳步发展,2013—2017年,全州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600亿元,年均增长6.3%;遮放贡米评为中国“十大大米区域公用品牌”,德宏小粒咖啡入选中国首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名单,后谷咖啡、迪思坚果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瑞丽柠檬、梁河回龙茶获准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芒市成功申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业经济加快发展,2017年末全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9户,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76.28亿元,增长19.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9.2亿元,增长15.2%;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全年入园企业184 个,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7.1亿元,增长29 %;建成北汽瑞丽生产基地、银翔摩托车产业园、启升科技园,初步形成以“两车一机一电”为代表的装备制造体系;后谷公司2万吨速溶咖啡生产线列入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项目,成为亚洲最大咖啡生产企业。旅游产业提速发展,2013—2017年接待游客数年均增长27.4%,2017年共接待游客2101.08万人次,旅游总收入327.97亿元。商贸物流稳步发展,全州完成进出口总额 46.8 万美元,增长 10.0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8.52亿元,增长11.1%;芒市机场进出港航班13982架次(增长9.9%),旅客吞吐量165.3万人次(增长7.5%)。
(三)民族精准扶贫成效显著
德宏发展起步晚、基础差、底子薄,州内少数民族大多是“直过区”民族,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自我发展能力弱,是实现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点。德宏州委、州政府作出庄严承诺:“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振兴,就没有全州的发展振兴”重要理念一以贯之,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落实和推进。2013年以来,全州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基本消除贫困的目标,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直过民族精准脱贫等一系列扶持计划和工程项目,为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州全面开展单位挂钩、干部结对、队员驻村、企业参与帮扶,2013—2017年,全州投入各类扶贫资金71.5亿元,394支工作队、561个单位、2.4万名挂钩帮扶干部、145家民企投入脱贫攻坚主战场。全面开展农村危旧房改造,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教育、健康等15个行业扶贫行动,开展“万企帮万村”行动,推动国家教育部、上海市青浦区对口协作帮扶和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对口阿昌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中国三峡集团对口帮扶景颇族精准脱贫。积极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全州建档立卡贫困子女给予教育精准扶贫补助,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从学前到大学全覆盖;人口较少民族在读高中生和大学生得到补助。芒市实现脱贫摘帽,陇川脱贫摘帽工作进展顺利,全州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14.9%下降至2017年末4.66%。
(四)民族发展动力显著增强
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沿边三年行动计划,通过项目建设带动,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发展动力大大增强。2013年2017年,全州争取各级民族专项资金5.19亿元,建设示范市1个、示范乡镇15个、特色乡镇2个、示范村119个、特色村51个、示范社区4个,扶持5410户沿边村农户改造建设安居房,扶持15个自然村设立村级产业发展互助资金,扶持637个人口较少民族自然村整村推进,支持58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自然村发展产业。人口较少民族建制村“五通十有”和聚居区“一减少二达到三提升”目标基本实现。有2户民族贸易企业被列入全省“百家壮大”民贸企业。投入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和学生助学补助资金2212.1万元,共有42个乡镇161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建制村的78832户农户325833人次参保。
(五)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
瑞丽被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市,畹町镇获批国家级特色小镇,芒市三台山出冬瓜村、盈江铜壁关松克村等6个自然村被列为国家级传统村落。打造了陇川温泉村、盈江龙门寨、梁河关璋村、芒市坝托、瑞丽姐勒等少数民族美丽宜居乡村。建成乡镇自来水厂19座、乡村垃圾处理设施25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2个、乡村公厕258座。全州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95.56%,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71.68%,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40%。完成全州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1127件,巩固提升41.57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2017年,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497公里,建制村公路通畅率达100%,行政村班车通达率100%;全州城区、乡镇、公路干线、重点景区无线网络实现全覆盖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8240人;扶持成功创业3790人,创业带动就业146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4%,转移农业劳动就业34.31万人次,社会救助保障对象16.25万人。
(六)民族文化不断繁荣发展
坚持尊重、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积极构筑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大力开展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程,申报非遗项目保护名录228项,其中国家级16项、省级19项、州级81项、县级112项;少数民族文艺精品不断涌现,傣剧《刀安仁》在全国第二届少数民族戏剧会演中获得剧目金奖,景颇族大型歌舞乐诗《目瑙纵歌》剧目参加云南省第十三届新剧目展演获银奖。2017年,以实施民族文化精品工程、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工程、民族文化交流合作工程为载体,在全州范围内举办了舞蹈人才、傣族剪纸、景颇族织锦、孔雀拳、象脚鼓舞等项目培训691场次,培训人员2万余人次;开展送戏下乡480场次,观众人数达89.9万人次,非遗文化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全州挂牌成立傣剧传习所15个、德昂族浇花节传习所3个、目瑙斋瓦传习所13个、达古达楞格莱标传习所7个、傣族泼水节传习所6个。用4种少数民族文字出版《德宏团结报》和各类图书,用3种民语播出广播电视节目,开设德宏网民文频道,推动民族文化百花齐放。
二、德宏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对策
(一)突出党政主导,部门协同推进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涉及各个方面和领域,单靠民宗部门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必须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组织推动作用,使创建工作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群众主体的协同推进工作格局。举全州之力抓好示范创建工作,始终将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同考核,确保示范创建工作始终在高位运行。州、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协调,保障创建工作在州级层面、县市层面、乡镇层面得到实实在在的深入推进。各级党委政府坚持领导挂帅、常态研究,以创现场会、座谈会、调研会等多种形式,研究部署创建工作,明确具体要求。建立州级领导定点联系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联系点的工作机制,形成统筹协调、高位推动抓创建的良好格局。要加大创建经费的投入,把建强保障机制作为重中之重,各级各部门都要不断加大财力物力人力的投入,州及各县市财政应单列创建工作经费,以保障保障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宣传教育,大张旗鼓营造氛围
在创建活动中,要突出宣传教育和氛围营造,以政策宣传教育人、以创建活动凝聚人、以模范典型带动人,以舆论氛围感染人。一是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班的学习内容,在各类干部培训班开设民族宗教政策知识及法律法规课,广泛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广大机关干部主动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意识。二是坚持民族团结教育“从娃娃抓起”的理念,以全州民族中小学为重点,开展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增强了学生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在中小学开设了民族知识、民族常识等民族团结教育相关课程。三是重视专题宣传教育,开展好每年10月份的民族团结月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突出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的主旋律,提升各族群众对民族团结的认识,增强主动参与创建工作的行动自觉。四是充分发挥民族文化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中的润滑剂作用,加强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大力传承民族文化,积极编纂出版民族文化丛书,积极推进打造民族歌舞剧、特色建筑、特色饮食、特色服饰等,全方位、多层面展示民族风情。
(三)突出问题导向,精准补齐民族团结进步短板
德宏州作为老少边穷地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面临的第一要务仍然是加快发展的问题,核心是如何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的问题。创建工作中,要将创建工作融入州委“三个三”发展思路,融入到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统一、相协调、相促进,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标本兼治。一是要以补齐民生短板、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促进交流交往交融、构筑共有精神家园、推进科学发展为工作主线,科学谋划和研究部署各项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与全州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优势产业建设、新型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民生事业建设、社会治理创新有机结合,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二是要依法管理,真情服务,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践行公共服务均等化承诺,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全州3万多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营造一种虽在异乡、犹在家乡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切实解决他们住房难、就业难、上学难、就医难、融入城市社会难等问题,探索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德宏路径。
(四)丰富活动形式,完善创建工作机制
创建工作中,要不断创新活动主题,丰富活动形式,完善创建工作机制。一要广泛开展争创和表彰先进活动。按照创建活动“七进”的要求,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活动,增强吸引力感染力,扩大参与范围,突出干部、青少年、知识分子等群体。全州和各县(市)每年要命名表彰一批创建活动各类示范点和创建活动教育基地,实现创建活动“七进”全覆盖。二要深入开展好各种形式的专题活动,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和举办创建活动成果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和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热情关心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三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主渠道的作用,积极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作用,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做到创建活动高扬主旋律,内容丰富生动,形式多姿多彩,不断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发展。四是要进完善创建活动的工作机制,把示范创建工作列入全州各级党委、政府考核目标,建立健全创建考评体系,做到示范州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坚持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形成多方联动,党委领导、政府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机制,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创建、共同维护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活动;州及县市党委、政府督察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着力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五)突出重点内容,扎实开展“七进”工作
一是抓好创建活动进机关,深入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自觉性。二是抓好创建活动进企业,进一步增加企业搞好民族团结的社会责任意识,切实关心和帮助少数民族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带动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三是抓好创建活动进乡(镇)村,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促进民生改善,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四是抓好创建活动进社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加强对城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使社区各民族增进了解,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切实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五是抓好创建活动进学校,进一步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国家的民族法律法规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使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思想、“五个认同”和“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意识理念深深扎根于各族青少年心中。六是抓好創建活动进宗教场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大力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调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共同维护宗教和谐,促进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