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炜杰
“一只小花狗,蹲在大门口。两眼黑黝黝,想吃肉骨头,汪、汪、汪汪汪……”
曾经,我过得很幸福。我的主人是一对夫妇和一个可爱的小朋友。他们过着普通的生活,但我仍然觉得非常开心。我从心底里认定,他们就是我的家人。每天,我的女主人都会给我准备香喷喷的饭,一些狗粮、馒头和菜。偶尔,主人会为我改善生活——给我吃排骨。想到这里,我不禁咽了一口口水。每天清晨,男主人和小主人会带我逛街——嘻嘻,说白了,就是去陪主人晨跑,迎着晨风,开始新一天的美好生活。白天,主人外出后,我就在院子里看门。我的警惕性很高,决不允许可疑者踏入我的领土。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有一天,不幸的事发生了:小主人的爷爷从外地搬回来住了,他是一个很爱干净的人,每天对着主人说:“你看这只狗,多脏啊!我不明白你们怎么搞的,这么脏的狗也敢养,你瞧,家里都被它弄脏了!” 我蹲在角落里,用期待的眼神看着我的女主人,我不想走啊!这里是我的家,这里有我的亲人,怎么能说不要就不要我了呢?
可是,第二天,我的男主人还是把我扔到了大街上。我想跟着他回去,可是男主人开着车绝尘而去。我拼命地追,但我没有追上,汽车的身影越来越远,直至消失在我的视线外……
我孤单地站在马路中间,身后的汽车鸣笛声刺耳,我赶忙跑到了马路边。从那以后,我的命运就改变了:我整天在大街上游荡,饿了,只好捡人们吃剩的骨头嚼。有时候,甚至找不到东西吃;我几个星期没洗澡,身上又脏又臭,行人看了我都不敢靠近,连忙走开,有的人甚至把我踢开,我蜷缩在一个角落,望着人们……
今天,已近黄昏,可我还没有觅到食物,饥肠辘辘的我走在大街上,准备去前面一家饭店门口的垃圾桶里找食物。一辆汽车驶来,“砰”的一声,我被撞倒了。我凄惨地叫着,那个人不但不同情我,还大声地对我吼:“哪家的臭狗,竟然在公路上乱蹿!”我躺在血泊中,痛不欲生:难道人们就这么没有同情心吗?
直到此刻,我依然清晰地记着我的主人一家三口的模樣,他们是我的亲人,可是,他们却不要我了。我真想对人类说一句:“当你们决定养一只狗狗的时候,不要随便抛弃我们,好吗?因为于我们狗狗而言,你们就是我们的全世界啊……”
(作者系广东佛冈县石角镇三八中心小学五·3班学生)
总评
小作者化身为一只狗,由幸福的过去写到凄惨的现在。这其间,小作者并没有平均用墨,而是紧扣题目,把重点放在凄惨的现在上,并选取被汽车撞的事例,渲染被抛弃后处境的凄惨,让人禁不住心生怜悯。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更增加了文章的感染力,特别是结尾的独白,没有哀怨,没有低下的乞求,只是平等地发自内心的请求,也因此具有了更感人肺腑的力量。
(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