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元容
莫言原名管漠业,是中国当代著名作家,他在1980年因为乡土作品而出名,被归为“寻根文学家”在2012年10月11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首位获得该奖的中国籍作家。他在1981年开始创作小说,发表了处女作《春夜雨霏霏》,但并没有很大的反响,直到1985年发表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才引起文坛的注意。本篇我们一起探析的《红高粱》是他1986年发表的中篇小说,反响很大,得到了很多人的喜欢。继《红高粱》之后,莫言再一次执笔写下许多脍炙人口的小说,对现今的文化来说都有着深刻的影响。许多读者认为他是中国当代最好的小说家之一,莫言总喜欢把人写成妖魔,下笔极其血腥残忍,中国作家里没有人比他更擅长写杀戮和酷刑。因为莫言曾经所读日本作品有深刻的感想,所以字里行间都透露着日本美学的写作特点。莫言认为文学是一种悲愤的抵抗,他在现实中无法发泄的愤怒可以用文字表达出来,他比较喜欢写景,使用通感的写作手法大幅度渲染了内容,让人看了触目惊心。在通感的基础上,增加了浓厚的感情色彩,用鲜明的颜色来体现他内心的情感。他的作品中很多场面都和武侠小说中的打斗场面颇为相似,相比金庸的武侠小说,他似乎更崇尚暴力,他甚至比古龙还要“残忍”,讲究真刀实枪的作战。他写小说并不是想到得到读者的喜欢和认可,他只是想一些被掩藏的事实能够被发现,被挖掘,将社会的一些残忍公之于众。
莫言的写作风格多姿多彩,《红高粱》是最能体现莫言写作风格的小说之一,他用魔幻的手法、大胆的想象力和不拘一格的写作特色,写出了很多获奖的作品,他的作品不仅有对事物单纯美好的写作,还有对当时人、物和对社会的批判。随后也成为了世界级作家。
2.1 创作风格。莫言在创作风格上不断的追求真正的民间风格,他利用很多小细节,极具表现力的体现了人物的心理。根据自己生活环境,表现独特的生命体验,他写作的成功来自于他的经历,他也是经过一系列的历程才过获得最大的成功。
2.2 写作风格。莫言的写作风格多以大胆著称他的写作特点是:重视感觉的描写,将传统文学所强调的主题情节和人物放在一个次要的位置上,再通过听觉、嗅觉和视觉的描写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并引人深思。他写的多是关于家乡的文章,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的复杂情感。虽然被称为“寻根作家”但是他写文章时大胆的想象力,语言的肆虐都让人读完以后久久不能平复心情。他的作品将中国人民生活中有的喜怒哀乐、同情和残暴、美好和不美好都用自己的笔描绘成了一幅作品。甚至在国际上都有很大的反响,获得过法兰西文学奖和艺术骑士勋章。
2.3 语言风格。莫言所写的小说大部分很接地气,很多方言的综合是他语言风格上最大的一个特色。因为从小生活在农村,难免经常用方言交流,小说经常以对话的形式出现,并且多数为大白话,通俗易懂。谚语也是他发挥语言特色的一把利剑,它形象的表达了深刻的事理,有着很强的睡服力,让人不得不信。大家都比较爱看美丽的词语,莫言所使用的语言恰恰相反,他多用粗鄙庸俗的词语,我们经常说的“话糙理不糙”就是这个道理。
莫言小说总体的语言特色是干脆利落、粗俗奔放、敢于表达自己观点、善于将视觉、听觉和嗅觉结合来描写事物。《红高粱》中就可以体现这一语言特点。
例如比喻、拟人、反讽、通感和夸张还有排比等,这些修辞手法大大丰富了感性的图景,生动形象的表达出作者的感情。吸引读者的阅读兴趣,让读者感受到虽然在看书,但更像是正在经历的故事,抨击读者的心灵,让读者能够更进一步的思考,思考现实,思考社会。
象征手法:象征手法主要为了表现当时环境下的现实主义精神,《红高粱》里面的红高粱则象征坚韧不屈、嫉恶如仇的英雄主义形象,还象征着伟大民族的血脉、灵魂和精神。将当地人身上的精神品质通过对《红高粱》的描写传达出来。
比喻手法:莫言在《红高粱》中大量运用比喻的写作手法,把抽象的感觉具体化,让读者也能感受到那种心情,也体现了莫言超高的写作水平。比如,当罗汉被日本人抓入监狱的过程中,他的内心是十分苦闷和孤独的,他唯一想做的就是能够尽早的逃离出去,回到单家,回到充满活力的人性世界中,排遣内心的寂寞和压抑的感情。这个时候他在监狱中听见了其他人发出的一些声响,莫言先生是这样描述的,“有人往栅栏边角上那个铁皮水桶里撒尿,尿打桶壁如珠落玉盘。”通过比喻讽刺当时人物的性格,生动形象的描写也是独具特色,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排比手法:莫言小说中也运用了大量的排比手法,增强文章的节奏感,加大对感情的渲染力度,让读者更能体会到当时作者想要表达的思想感情。他所用的排比句,句式结构不那么整齐,但却显示出了他天马行空的想象力。通过运用排比手法使他的作品和内容都拥有强大的气势,给人一种焕然一新大胆的感觉。
夸张手法:莫言很好的利用夸张的手法来增强语句的表达效果,这种手法的运用也是他在写作上比较突出的地方,将细小的东西放大,让世人看清楚它的本来面目,将虚的东西和实物做比较,使读者明白他的用心。莫言在描写余占鳌和戴凤莲在高粱地中野合的场景中写到“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我们知道高粱生长的速度是非常慢的,但是在这里莫言却用夸张的手法说“四面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这种描写十分生动形象的反映出高粱地的安静,没有一丝嘈杂的声音。也展现了那个年代人们冲破枷锁,打破传统习俗,对美好感情的向往和追求之情。
对比的手法:作者在描写事物表达感情时,经常故意把意义相悖的词语搭配在一起使用,表面上我们看似乎并不和谐,实则是一种对比的写作手法,它们相反相成,言简意赅,巧妙的表达出复杂的思想感情或意味深长的哲理。比如“奶奶坐在憋闷的花轿里,头晕目眩,盖头的红布遮住了她的双眼,奶奶浑身流着汗,听着轿夫们均匀的脚步声和粗重的喘息声,脑海里交替出现卵石般的光滑寒冷和辣椒般的粗糙燥热。”这些都是鲜明的对比的写法,我“奶奶”出嫁的时候正是天最热的时候,这些反应让她想起了之前要嫁的那个麻风病人。她的内心又成了冰冷的卵石,作者采用这样对反讽实际上是要突出描写“我奶奶”当时的悲凉心境和无可奈何。
莫言在写小说时不仅巧妙的运用修辞手法,在一定程度上还经常讽刺和批评,别人不敢说的他敢说,别人不敢写的,他敢写。例如:“两股热辣辣的泪水从眼窝里凸出来”中的“眼窝”即指眼睛,“凸”形象的表现出了眼泪夺眶而出的状态。为了让文章更加深刻有内涵,他的写作手法灵活多变。根据自己所处社会环境下的写作令人不禁捧腹,在诙谐幽默的语言中自然而然的流露出讽刺,他写的内容让读者看笑了,但他经历的悲痛心酸又有谁能理解?在那样的社会中,他童年不幸的经历又有谁能够体会到?我不禁深思他的童年到底是怎么样的,才能让他写出这样的作品来。他利用简单易懂的语言收获人心,让人们爱上他的作品。写的作品有内涵但又不失幽默,这就是莫言语言非常重要的特征之一。
莫言对于色彩甚是喜欢,尤其是对“红”和“血”很是痴迷,在《红高粱》中的表现极为明显,高粱是红的,土地是红的,河水是红的,祖先们的鲜血也是红的。红色具有热情、力量、神圣、尊贵、权威等含义,但莫言带给我们的红却是一种悲凉的感觉;绿色原本代表着青春、力量、生机、智慧、希望等含义,但在莫言的作品中它却散发出落后、愚昧、卑贱、死亡等气息。通过这些我们可以充分感受到莫言小说作品中的色彩以及含义。
莫言的小说作品中有很多人物描写,人物描写就是通过心理描写、动作描写、神态描写、语言描写等,通过这些描写来刻画人物的性格,而莫言是个很重视感觉的人,它将这些描写与听觉、嗅觉、触觉相结合,增强了艺术的感染力,将细节的东西具体化,使读者产生身临其境的艺术体验和审美感受。他将小说赋予人才有的感觉,这也是他语言写作的特点之一。
在《红高粱》的写作中,莫言大量运用民谣、谚语还有歇后语为作品增添了许多色彩。莫言小说以一种对话的方式对抗意识形态权威,利用通俗易懂的方言,吸引读者阅读兴趣,读起来朗朗上口。
莫言写小说时所用的语言并不是一些华而不实的辞藻,以平实朴素的方言和口语为多数,弥漫着浓厚的乡土气息和地方特色。他的作品追求真实,喜欢将事物原本的样子给大家呈现出来。在《红高粱》中表现尤为明显,他从老百姓的角度出发,大量利用老百姓的语言,人物形象更加逼真,更能够感染人。文中这一类的词语还有很多,如“困觉”、“糟木头”、“晌午头”等等。也可能和他从小受到的教育相关,正是因为从小就有干过农活的经历,才让他写出具有浓厚乡土气息的文章。莫言对方言词汇的应用是对山东高密家乡的深情留恋与怀念。这在我国现代文学上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1)叙述的视角。莫言写作的叙述视角是多变的,有时候用第一人称,有时候又用第二人称、第三人称,例如,一开头的“既是”第一人称视角又是全知视角,通过人称的不断转换写出人物内心的跌宕起伏,这种人称转换的写作方式让读者能够很快融入作品,能够从多方面来感受人物的气息,相比于只用第一人称的单调,这样转换视角的写作手法,更让读者信服。
(2)利用双重叙述的策略。莫言在写人物的表达时,将人物本身在小说中的对话,还有作者说的话相结合,体现双重叙述的写作方法,大力渲染了文章的色彩,刺激了读者的胃口。然后又运用插叙的表现技巧,例如,在奶奶快要去世的时候想起了那片高粱地,将读者又拉回了那时候,仿佛时间可以回到过去,虽然结构上有些乱,但却衔接自然,不妨碍读者的阅读兴趣。
(3)叙事时间和故事时间之间的联系。莫言小时候读过很多中外名家的作品,他吸取这些作品中好的叙事方法,将他们运用于自己的作品中,莫言写的《红高粱》就是打破了传统的叙事技巧,开创了新的叙述形式,将叙事时间和故事发生的时间更好的结合在一起,使读者更深入地潜入人物的灵魂,在好端端的情节上故意打乱顺序,使情节颠倒、跳转,让人有摸不着头脑的感觉。让人们在阅读中去思考生命、自由、幸福的真正含义。
现在许多作家写的作品不乏华丽的辞藻,但是审丑意识的出现还是在莫言的小说中,莫言认为:这个世界也有黑暗的一面,如果不停地歌颂好的事物,难免会麻痹人类的心,所以他在小说中痛快淋漓的描写了丑恶,很多词语的运用让人感到不适,但却刺激着人的感官,充分暴露了侵略者的暴行。在这部小说中,利用丑恶的字词讽刺者侵略者残暴的行为,从而升华到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思想感情。莫言的这种对丑恶的描写并不是以玩赏的态度来刺激读者的感官,这是具有一定价值的。他对丑恶的揭示,让人们已经麻痹的心不再麻木,使一种鲜活敏锐的体验从生命机体中油然而生,让人们不要只相信这世界的美好,要正视人性和现实中的丑恶阴暗。
莫言在人物塑造上下了很大的功夫,他并没有将哪个人英雄主义化,而是将每个人都贴切生活,将他们作为民族主义的化身,余占鳌,刘奶奶,刘罗汉,“我”父亲等。余占鳌和刘奶奶都是普通的农民的化身,而“我”爷爷则以一个土匪司令的形象出现在小说中,他的性格粗野强悍,但又有着正义感和勇于抗争的英勇气概。他虽然是土匪,但他劫富济贫,除暴安良,勇敢抗争。“我”奶奶则是巾帼不让须眉的代表者,她什么都敢做,只要她愿意。她的血液里流淌着野性、正义、仇恨、和情欲。她豪放的性格也是吸引爷爷的一大原因。《红高粱》中的主人公们都具有顽强的生命力,都体现了民族精神的伟大,让我们看到了祖祖辈辈不朽的灵魂。
《红高粱》就是写余占鳌和“我”奶奶的爱情故事,利用独特的手法和别具一格的叙事技巧,叙述了以前发生在某一乡村的一曲生命颂歌。在描写人物性格时将“我”爷爷和“我”奶奶的性格描写的十分贴切,他们都是热爱生命的人。他们拥有旺盛的生命力,“奶奶”不仅年轻美丽,还拥有敢作敢当的性格,对于任何事情都不惧怕,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在16岁就出嫁了,她渴望得到幸福,希望有个人能真心实意的对她好,有个人不管富甲一方还是穷困潦倒都能爱她,但是她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风病人,她原以为她的爱情会给她的生活添姿添彩,但听到自己要嫁给单扁郎,瞬间觉得生活失去了希望,但好在“爷爷”的及时出现救走了她,让她陷入了另一段美好的爱情。他们在一起后不断面临着各种困难,在日本人进行侵略时他们彼此依靠,并肩作战,战争是悲壮而热烈的,“爷爷”带着我父亲扛着土炮在日本人的枪林弹雨中不停地厮杀。“奶奶”最后死在了战场上,她在临死之前还在回忆她和“爷爷”的相遇,回忆自己美好的一生,她认为生命是可贵的,她并不是为了国家而死,而是为了自己在这一世的生命没有白白浪费。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的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他反对传统的价值观念,在作品中可以看到他经常批判一些社会黑暗,也有对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但是最重要的就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通过刻画《红高粱》中的人物侧面描写了他们对生命的热爱。他们敢爱敢恨,敢于直面生死与荣辱。他们是一群反抗意识的代表,莫言将人类生命的丰富多彩用笔写的酣畅淋漓。祖辈的生活都是充满生机的,即便他们被压迫,被束缚,但他们勤劳,勇敢,他们将自己的生命看的很重要,认为生而为人,就是要绽放自己的光芒。
《红高粱》这篇小说中涉及到战争的场面描写,写到日军侵华的恶劣行为,在小说中他们不是刀枪不入,高高在上的英雄人物,他们只是普通的农民百姓,他们本来可以在自己的土地上安居乐业的生活,但是日本人的侵入让他们的生活无法再平静,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了抗战时代的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抗战的故事在中国不管是小说还是电影都是数不胜数,《红高粱》中关于战争的描写片段也不在少数,但它与以往的历史革命战争小说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很注重人物在本土的情节描写,它用浓重的笔墨描写了他们在乡村的生活,与后来战争发生以后形成鲜明对比,他们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解放军,他们只是余占鳌自行组织的民间武装。通过描写余占鳌和奶奶的爱情故事还有对日本侵略行为的反抗,凸显出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不避讳对性和暴力的解释,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根本,打破了传统意识形态下的写作风格,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在抗日战争的这一条线索中,作者对他们的抗战行为做了祥写,整个战斗过程都将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战的行为体现的淋漓尽致。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对它内心想要生存下来的想法是真实写照。
《红高粱》可以说不单单只是讲述了战争,更多的寄托了作者对和平的渴望,希望世界不再因战争而变得惨不忍睹,作者向往日军还没侵略的时候,热爱还没被践踏的土地,在那土地上有当初人们的热情,人们对生命的热爱,对祖国的忠诚。作品在开头极力赞美他的家乡,和之后被日军侵略后的土地形成鲜明对比,表达出他对家乡的无限怀念之情。他站在民间的立场上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在《红高粱》中将这种思想感情寄托于作品,引后人深思。
每个小说都有自己的叙事方式和模式,《红高粱》中的叙事风格独特,这是历史上从未出现的,它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和传统的小说模式还是有区别的,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小说的内容和形式上,给小说带来无限的可能,在创作上也算是较大的突破。一个方法的产生,有支持者,就会有反对者,很多人都在模仿莫言的写作方法,但也有很多诋毁这种方法,认为读者并不会喜欢这种写作方式下的作品,大部分人能接受的还是传统写作方式下的作品。新时期的到来也带来了很多的改变,文化的转型异常明显。由于文化环境相对比较开放,作家们的参照物也越来越多,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作品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和追求。小说《红高粱》比较明显的运用了祖宗情节的原型,利用现代与祖辈的关系,描写出了一个个敢爱敢恨,热爱生命的人物形象。《红高粱》改编的电影也深得人心,电影也同样侧重表现他们生活在土地上的种种情节,详写的伏击战的片段,借此来表现他们聪明,英勇善战的性格特点。作者选取的题材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
就《红高粱》这个小说来说作者运用第一人称、第二人称、第三人称这几个人称的不断转化,描写了“我”的童年,通过这爷爷奶奶的爱情故事,和历史传奇,表达了“我”对他们的崇拜之情与想念之情。这篇小说的叙事结构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莫言借助祖宗情节把潜在的感情表达出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表达了作者想重塑民族精神的愿望,他们所追求的是和平浪漫的生活,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者相对比,由子孙对祖宗的崇拜感情来抒写自己的真情实感。
莫言的《红高粱》是一部具有独特的叙事方式和多彩的语言风格的作品,小说中人物的刻画、语言的描写、主题的构造都是完美的。作者采用独特的句式使文章更具有吸引力,通过各种各样的修辞手法使陌生化手法有效运用,让主题更加鲜明,语言更有张力,将善恶美丑集于一身,莫言用独特而又创新的语言艺术给读者呈现出了一幅全新的画面,这是一部不朽的作品,它的出现是小说时代的又一新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