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浪花
中图分类号:G623.8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1578(2018)28-0192-01
普法教育是我们平常生活中认识到法律到途径之一,而教育教学工作所渗进的法律知识是普法教育中最容易接受的一种方式,也是全民普及的方式之一。提高全民素质,从基本的做起,俗话说“凡事得从娃娃抓起。”作为一名农村美术教师,也深知学科渗透是进行法制教育的主要途径之一,让学生从美術作品中的欣赏中、创作中增进对美与丑的认识,从而升华到学生懂得法律,认识法律,树立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制观达到一个有涵养、全面发展的人才,这一点对于一个美术教学工作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想达到的一个理想目标。
美术学科相对于学科来说,它有别的学科不能替代的能力和作用。美术能在欣赏作品中实践中、创作中去认识事物,去描绘自己对于这世界的看法。在《在全日制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指出了美术教育对于树立个人的审美观以及明辨是非能力有着一定的重要作用。美术教育对于树立个人的价值观、人生观、对世界的美与丑有着自己的看法,从社会生活现象中折射出来的道理能够通过绘画的形式表达出来。而在实际中能否在美术教学中把法制教育与美术教学有机的结合起来,向学生渗透法律知识呢?我个人认为,只要我们平时注重这方面的研究,大胆的去实践,去联想,就能够在美术课堂中渗透这一教学理念,现结合日常教学的一些实际做法谈谈自己的体会。
我所任教的是小学四年级美术,在人教版小学四年级美术下册的课程中有一教学内容是安全标识,从表面看就是一堂普通的设计安全标识课,学的目标就是通过对安全标示的识别,运用色彩、图案和形状等元素来为学校或社区设计安全标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呼吁身边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因为是农村小学,学生能见到的安全标识并不多,但是学校随处可见的安全标识能够在学生课间,玩耍之间潜移默化去了解它的含义。在提问阶段,学生都踊跃回答他所在学校周围环境中看到的安全标识,并知道它的含义。在书中学生的有一张是禁火的标识牌(见图1),学生当时在欣赏这一标示时,在引导他们了解该标识的设计要素后,谈到了它所代表的含义,学生很多人回答到禁止烟火,我就顺势引导什么地方要禁止烟火?什么地方容易着火?引导学生联想到在农村很多家庭去山林拾柴或者在山林玩火,最后导致大面积的山林被烧毁。而这个时候抛学生一个问题山林被烧光会怎样?大多数学生当时都不知道会怎样,可能觉得烧了就烧了,没什么后果。这个时候在欣赏作品的基础上我联合实际给学生讲讲解放火毁林罪以及对失火毁林罪的处罚,即使不是故意的放火,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学生当时才意识到自己或者亲朋好友由于一时图好玩玩火将会引起一系列的严重后果。再者在本课中学生在设计创作阶段,有学生画了关于酒杯的标识(见图2),当时他的想法只是想画一个关于禁止喝酒的标识,而我巡视指导中引导他为什么要画禁止喝酒的标识?喝酒的坏处是什么?家人如果喝酒开车会怎样?一步步的引导他们了解酒驾的危险性以及酒驾会带来的处罚乃至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在本课中除了引导学生欣赏优秀的美术作品、设计作品中,在了解美术的一些基本知识外,从欣赏美的眼光逐步聚焦到社会上的一些热点问题,扩展到法制教育上,在了解到法制知识外从而推动学生带着想法用手中的画笔描绘处法制中所折射来的问题,在轻松的状态下从感性到理性深刻的了解作品身后的含义,学生把所学到的知识传播到家长的那里,带动更多的人去了解法律,懂得法律。
小学阶段是学生思维、个性、品德等心理特点正处于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的心理发展及变化都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对任何事物都有好奇心,对什么都感兴趣,尤其对于美术这一学科,根据这一特点在教学过程中要求教师要在教材熟悉、掌握、驾驭、教学内容的基础上,在具体的教学内容上、根据学生的认知规律顺应他们的兴趣、好奇心去指导学生学会运用形象思维来分析、研究、综合、概括事物,也就是对感知材料加以分析、研究和综合,进而提升自己的抽象思维能力,打开自己的想象空间,由浅入深的进行美术知识与法制教育的融合,而两者的融合切入点就需要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教学进度,教学方式,最佳的教学氛围下去,从而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教师在培养学生审美素质的同时,做到因材施教、寓情于教,适时、适度,点点滴滴、持之以恒地加以渗透,才能有机地熔知识传授、能力培养、智力发展和思想陶冶于一炉,才能充分发挥课堂教学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
作为一名农村美术教师,在引导学生欣赏美、感受美、创造美的同时,努力寻找教材中所隐藏的法制知识与现实生活的结合。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学生将会在寓教于乐的氛围中去感受法制在我们的身边无处不在,了解法律,学会合理运用法律去保护自己的权利,提高自我的素质,防止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