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与价值的关系及其标准问题新探

2018-11-24 11:08萨初如拉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8年33期
关键词:真理关系价值

萨初如拉

摘 要 在认知的过程中,我们都在追寻和探索着自然和社会,寻找和揭示着自然与社会中存在的规律,在我们对其改造的活动当中,依照我们自身的思想意愿来对自然和社会进行改造,对有益处的客观规律我们加以尊重并实践,在此过程中我们使自身的价值得到了体现,实现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而随着现代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对真理与价值的关系及其标准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可以说对我国和谐和会的构建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落实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 真理 价值 关系 标准问题

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识码:A

在人类参加社会活动的过程中有着不同的阶段与环节,这个过程也就我们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的过程,在我们不断思考和思维活动下与实践相结合落实的产物。追求真理是我们认知活动的范畴,也是人们通过相应的实践手段和方法在认知自然和社会中,正确的认知和把握自然事物和社会事物本质与其自身关系的变化规律,是人们在进行社会活动中客观决定主管的活动环节,从正确客观的认知事物,到其价值认知和选择意识的构成,都体现了真理与价值关系和其标准问题之间的关系。本文就针对真理与价值关系及其标准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1价值观及其价值实践的根据与标准

认识与知晓环境中的客观事物,并确定了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变化规律与人类社会生活的相互关系,进而按照有利于人类社会生活的客观规律,选择潜在的有利于人类社会生活的自然事物作为满足物质生活需要的改造对象,同时选择不利于人类社会全面发展的社会实践方式或活动,及其不利于一切人都能够全面发展的社会利益的流动关系作为改造的对象,从而满足人的精神生活的需要。这就是改造自然与改造社会的匹配和统一,也是社会实现全面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要求。然而,要实现实际地改造,不是从认识活动的结果就能够直接进入改造活动的领域,而是要在认识成果的基础上以真理性的认识为指导和规范,现实地建构操作的改造性实践观念,也就是在实际完成改造对象的活动之前,就已观念地完成对客观事物的改造。这不仅足认识活动的最终日的,也是实现社会文明进步和发展的唯一路径。因为认识活动及其结果并不会使客观事物成为满足人类生活需要的人工产品,只有实际地改造对象,并使其按照人的生活(审美和使用)的需要发生变化成为人工产品,才能够满足人的生活需要和呈现出社会进步发展的状态。

当然,要真正的实现对自然事物实践方式或者是活动的合理化,就必须要尊重生态规律,还要构建科学性的可操作的实践观念和思想,同时还应将人們在改造事物中所形成的相应的平衡关系作为考虑因素,因为这不但关乎到改造自然事物的实践,也关乎到人们物质生活的落实与开展。因此,保证社会利益流动的合理性,才能够保证人们物质生活的公平与公正。现实社会生活中许多个人或群体埘环境的行为及其结果之所以不合理,并常常引发大小不等的社会矛盾,恰恰就是由于这种非平衡的利襦流动关系的非科学性所导致的。因此,只有把社会个体和群体的可操作改造自然事物的实践观念,建构在科学合理的社会利益的流动关系上,已经建构起来的改造自然事物的实践观念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才能够在实际的改造自然事物的实践过程及其结果中体现出来。

2真理与价值及其标准的辩证关系

在当前现代化的社会时代中,认识自然与社会的活动作为人类社会存在和进步发展必要前提的霞要意义已经日益地凸显出来,社会中的任意个体或群体都不能在对自然和社会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来获取得生存依据,现代化社会是以科学技术为第一生产力,与知识和信息同样具有着重要性。这不仅只是局限在现代社会中,反而在以往社会历史中都有所彰显和贯穿。正是有了感性直观加经验认识与改造活动的直接统一,向着科学考察和实验以及社会调查的实践与科学认识自然和社会的辩证统一,冉到与建构科学可操作实践观念与改造性实践的统一的现代转换,也才有了不同历史时代人类存在形式与生存方式的重大的区别。

要达到对自然事物和社会事物的真理性认识,需要经历不同的阶段和过程。首先是在已有经验和理论知识的主观条件下借助于认识性(科学考察和实验以及社会调查)实践,对感觉所呈现的自然事物和社会事物进行真假意义上的事实性认识。每一个人对于客观事物认识的层次和深度都有所不同,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并非是人本身的因素,更多的是由于每个人所接受过的社会化教育的程度的不同,以及每个人的生活环境和生活阅历的不同。这种对于客观事物认识层次和深度的差异化决定着他们认知能力的高低,也是人与人之间存在矛盾性认识和共识性认识的基础原因。随之而来的就是我们需要将所谓的真假意义上的事性认识与现实和未来的社会生活进行联系,然后对事物的利弊识别出来,最终得出的就是对客观事物的价值性认识。若是认知结果不同就会造成价值性认知出现不同程度的差异,也就会使价值选择受到影响。但是,横向上人们在认识能力和水平上的差异并不影响个人自身纵向在认识过程三个阶段的真假认识、价值认识和价值选择之间非矛盾对它的内在统一性,也就是说三者之间在认识上是相互匹配的。如果存在矛盾对立的话,那就不可能有后续的行动计划的设计和实施的行为发生。因此,经历了这样三个阶段的认识过程和结果,才具有了接近和形成真理性认识的现实可能性。所以,只有在符合真理性认识的要求所建构起来的改造性实践观念或价值观念,和在这一观念支配下的改造性实践活动及其结果,才能股创造出更大的效益和社会利益,也就是在根本意义上来说,是认知活动决定了价值活动,而这两者相互作用之间存在的关系就是因果辩证关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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