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银行高管非金融从业经历与银行风险承担行为

2018-11-24 03:55卓然
消费导刊 2018年15期

卓然

摘要:本文结合了商业银行的数据,立足于银行高管非金融从业经历层面对银行的风险承担行为进行研究。研究证明,银行高管非金融从业经历能够抑制风险承担行为,且银行高管在非金融行业中任职高管的经历还会加强对风险承担行为的抑制作用。除此之外,董事会独立性、持股高管比例、银行性质、上市与否,这些也会对银行高管的非金融从业经历以及风险承担行为产生较大的影响。所以,政府部门在监管银行的过程中,除了需要考虑银行的性质、规模等因素之外,还需要注重对银行高管的非金融从业经历进行考察,进而实现监管风险的目的,本文分析了银行高管非金融从业经历与银行风险承担行为。

关键词:银行高管 非金融从业经历 银行风险 承担行为

金融危机具有重大的影响,这让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地位日益凸显,各国政府对于银行行业的风险监管也更加注重。在监管中,需要先對银行风险承担行为造成影响的各种因素进行研究。过去研究者在对银行的风险承担行为进行研究中,一般都停留在制度、市场、银行治理约束等方面,而基于银行和利益有关者的关系研究角度进行研究的则很少。在国内社会经济中,普遍存在以关系交易、关系贷款等各种关系作为纽带的经济活动,银行自身没有行为,所以,其行为是体现在银行高管的能力以及意愿上的。因此,要对银行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给银行风险承担行为带去的影响进行研究。就需要基于银行高管的社会资本以及银行风险承担行为之间的关系作为切入点。其社会资本就是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积累形成的。高管在不同领域中的学习以及工作经历就是他们在各个领域中的社会资本。非金融企业是和银行业务往来中一个很重要的客户。银行高管在其中的从业经历,也一定会对其风险承担行为带去影响。

—、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以及数据来源。本文不仅采用了16家上市银行的数据,还通过各种搜索引擎对非上市商业银行的数据进行搜集,确保研究数据的全面性。一些非上市商业银行并未发布高管的情况,因此,通过筛选,获得了16家非上市商业银行,它们的高管具有非金融从业经历。一共有32家商业银行作为样本,样本的考察时间是在2012-2017年,一些样本有一些年份的数据不完整,一共获得观测值139个,使用非平衡面板数据对这些观测值进行统计和分析。

(二)变量定义。本文在对银行风险承担行为进行衡量时,使用经营稳定性值以及不良贷款率来进行,这也是学术界衡量中经常使用的一个方法。Z值越大,那么银行经营的波动性也就越小,所以,违约风险也小,但是不良贷款率越大,银行贷款的风险也就会更大。

对银行高管非金融从业经历进行衡量时,采取4个变量,分别是任职行业协会比例、非金融企业任职比例(事务所除外)、任职非金融企业高管比例以及担任事务所比例。选择这四个作为变量,是由于这些能够对银行高管以及客户关系建立进行衡量,还能对其和外部监管者关系构建进行衡量,所以。能够提升银行高管非金融从业经历和风险承担行为研究的有效性以及全面性。要利用公开渠道获得这些高管的信息是有限的。而这几个变量中包含的信息大部分都是银行公布的高管信息中的,这就能够减少因为样本差异以及信息差异导致给实证研究带来的消极影响。

为了对剩下的因素影响进行整体的控制,本文在控制变量选择中从三个方面进行,分别是宏观经济、银行以及高管层面。就宏观经济方面来说,采取GDP以及人均GDP对银行当地的宏观经济差异进行衡量。就银行方面来说。要对这方面的不同进行衡量,就要采取资产规模、银行性质、上市与否以及资本充足率指标,这些都是公认的可能会影响银行风险承担行为的因素。就高管方面来说,采取关联任职高管比例、男性高管比例以及持股高管比例对不同样本的高管方面的差异进行衡量。

(三)研究方法以及模型。研究中使用非平衡面板数据建模,结合Hausman检验结果,应用固定效应模型。之后检查数据组间异方差、截面有关检验以及序列有关检验,找出其中的有关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应用Hoechle方法。这样获得的回归结果更加可靠和稳健。使用模型检验高管非金融从业经历和风险承担行为之间的关系。之后构建模型对不同约束给高管非金融从业经历以及风险承担行为之间关系带去的影响进行考察。

(四)变量描述性统计。从获得的自变量以及因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中能够看到,样本的z值有较大的差距,但是BL的差距就比较小。全部的样本中。在或者是曾经在行业协会中任职的银行高管比例平均为8.15%,在或者是曾经在非金融企业中任职的有30.31%。在或者是曾经在会计师、律师事务所任职的高管比例平均有5.31%,而在非金融企业或者是事务所任职副总经理之上的职位的比例有26.53%。

二、结论与建议

本文对商业银行高管在非金融行业中的从业经历和银行风险承担行为之间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这些从业经历中包括非金融企业任职、非金融类行业协会任职、各种事务所任职、荣誉高的非金融业任职。经过研究得出,高管的这些从业经历对银行风险承担行为具有影响作用,表现在抑制作用上。且作用会由高管在或者是曾经在非金融企业或者是事务所中任职高管而更加明显。研究中还发现,还能够影响高管非金融业从业经历以及风险承担行为之间关系的还有商业银行面对的各种约束,包括股东、市场、股东以及管理层方面,还有制度约束。结合本文研究,笔者认为,政府部门在监管银行行业中,除了需要考虑常见的因素,如,银行的性质以及规模等,还需要在这些前提下,对银行高管的非金融从业经历进行相应的考查,这样不仅能够利用高管的这些从业经历加强对风险的监管。还可以防止高管因为这些从业经历而使得出现一些非市场行为,比如,典型的关系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