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吴限
在信用城市建设方面率先取得突破的厦门市,最近又在信用修复领域先行一步。9月27日~28日,2018年全国首届信用修复学习班在厦门举行,对交通运输、港口物流领域的失信主体进行了集中的系统培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厦门市发改委副主任林晓辉近日接受记者采访,就推动开展信用修复的设想及培训班取得的效果进行了介绍。
“我们发挥特区先行优势,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通过一系列的数字化、信息化应用,给这座城市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按下了‘智慧’的快速键。”林晓辉说。
记者:厦门市为何在全国率先举办信用修复学习班?
林晓辉:信用修复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环节,是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必要环节,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必然要求,也是引导诚信风尚的一剂良方。2016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支持有失信行为的个人通过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个人信用。
2018年7月在广东清远召开的全国信用惠民便企现场交流会,以及国务院印发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均提出,应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防范和减少失信行为的长效机制,通过纠失信、做承诺、受培训、入监管、交报告、受辅导、行公益等七个信用修复方式,以主动开展信用修复等创造性举措推进信用建设迈上新台阶。
记者:本届学习班有何特色?
林晓辉:本次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由厦门市主办,其公益性为全国首创,是探索信用修复新模式的有益尝试。主要体现在:一是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费用由信用公益基金会支持,充分体现公益性;二是国家和地方联动,发改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联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考虑国家、部委、地方性信用法律法规和修复管理办法的要求;三是严格要求法定代表人参加培训及考试,提高企业对信用的重视程度;四是由法定代表人签署信用承诺书,并向社会公示,严防失信事件再次发生;五是将诚信意识嵌入整个培训考试流程,在签到及考试环节引入人脸识别、身份验证系统,确保实人实名。
记者:能否请您具体介绍一下本届信用修复学习班的培训模式以及达到了怎样的效果?
林晓辉:本次信用修复培训“上下联动强、行业特征显、课程师资优、学习内容实、考试形式新、培训效果佳”,受到社会各界强烈关注和积极响应,并获得学员一致好评,在全国率先探索出通过培训开展信用修复的新模式、新路径。
行业聚焦,对象明确。本次信用修复培训对象锁定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失信企业。68家参训企业中,港政企业13家,水路运政企业4家,航政企业2家,快递企业15家,道路客运企业17家,汽车租赁企业3家,网约车企业6家,交通建设工程企业4家,道路货运企业4家。参加培训的学员为失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对失信事件具有管理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另有神州优车(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等4家企业,虽没有失信记录,但主动申请参加培训。
师资强大,内容贴切。授课专家来自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中国物流及采购联合会、中国市场学会以及厦门市有关部门,均在社会信用体系理论研究和具体实践方面具有多年经验。具体课程包括诚信文化的历史传承、宏观政策形势分析、社会信用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及案例剖析、交通领域常见行政处罚事项及防范建议、厦门市信用修复具体要求和程序等,课程设置科学合理,内容紧贴企业实际。
流程清晰,条件严格。明确企业申请信用修复的流程:确定申请修复的具体行政处罚事项→履行完成法定义务或者整改措施→向行政处罚主管部门提交信用修复申请→法定代表人参加信用修复培训→考试合格→签署信用修复承诺书并向社会公示→主管部门确认符合其他条件→主管部门向市信用办发送信用修复函→按相关规定完成修复。
明确申请信用修复的条件:失信行为属于可修复范畴,信用修复有法可依;失信企业法定代表人需全程参与信用修复培训;失信企业代表在培训结束后均通过信用修复考试;失信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改措施;失信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按要求签署信用承诺书,并在“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在线考试,全程监控。本次考试采用由中宏网开发运营的“在线信用修复辅导系统”,由授课老师提前出题入库,由系统随机抽取50道考题,考试实现“一人一隔间一机器”,入场需人脸识别进行身份验证,在线进行限时答题,考中全程大屏监控,严格考试纪律,考试结束即时出分。考试形式新颖,体现严肃、公平、诚信、效率原则,实现信用修复考试的实名化、数字化、标准化、一体化。
修复承诺,社会公示。通过考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依次签署信用修复承诺书,承诺的主要内容:所提供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已按照行政处罚决定机关规定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及时、全面接受了处罚; 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守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若发生违法失信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接受处罚,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等。信用修复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生效,统一在“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上进行社会公示。
(本文图片由厦门市信用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