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可胜
【摘要】人民法院承担着司法审判、法治建设、矛盾化解等职能,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中具有独特的职能优势。要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震慑功能、法治建设的引导功能和司法调解的化解功能,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关键词】政法工作 新期待 新格局 【中国分类号】D262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法工作,对政法工作如何谋新篇、开新局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人民法院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事业科学发展。
思想决定方向,方向决定道路。人民法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发展前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广大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平安和谐有了新的更高期待,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要求。人民法院作为解决社会纷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确保人民安居乐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我们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司法需求,进一步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司法能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和美好生活新期待,努力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要不断创新和完善司法为民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以看得见、摸得着、可衡量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主动融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法院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同时,要找准法院工作与中心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处理好依法独立公正履行审判职能与服务保障大局的关系,把服务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树形象、创一流”的工作思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始终、把加强能力建设作为重点,突出党建工作全局谋划的战略思维、问题导向的求解思维和廉洁司法的底线思维,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领头雁”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优化法院基层党组织设置,选好配强支部书记和支委班子,狠抓组织生活制度常态化落实,增强法院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政治功能,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精神,组织开展好巡查督察工作,持续正风肃纪,持续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腐”机制工程建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健全司法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履职能力建设,把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融入内设机构改革、人才引进、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中,切实增强干警的善于学习本领、运用法治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技应用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社会沟通本领、狠抓落实本领,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内设机构改革,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優质高效司法服务的必然要求。要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加快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机构设置模式和人员配置模式,加快构建符合司法规律和人民法院实际的内设机构体系,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供有力组织保障。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既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也是新时代人民法院实现新发展的重大契机。要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奋发精神,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内设机构体系模式,拓宽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切实维护队伍整体稳定。
人民法院承担着司法审判、法治建设、矛盾化解等职能,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中具有独特的职能优势。要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震慑功能、法治建设的引导功能和司法调解的化解功能,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要更加讲究办案方法,更加改进工作作风,各项工作都要从有利于化解矛盾出发,多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通过辨法析理,彻底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和当事人与社会的矛盾。要统筹兼顾办案效果,综合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兼顾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当前效果和长远效果、整体效果与局部效果,从经济的持续发展、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党的长期执政出发,实现最大的审判效果,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的不断提高,人民法院面临的案件压力逐年递增,智能化法院建设是破解多元化司法需求、案多人少难题和审判权监督问题的关键所在。智能化法院建设就是要紧跟时代潮流,与时俱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结合、公正高效、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让群众有更深切更实在的获得感。通过智能化法院建设将法院干警从大量的重复性劳动中解放出来,是解决法院案多人少困境、提升案件质量效率、防止同案不同判、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手段。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构建静默化、自动化、可视化的审判流程、案件质效等监控系统,实现案件流程全公开、节点全告知、程序全透明,打破司法神秘主义,倒逼法官严格规范办案,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提公信,实现放权到位和有效监督的统一,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一切伟大的实践,都需要科学思想的引领。在新的历史坐标上,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讲政治、顾大局、抓党建、求效能、改作风、谋创新,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狠抓审判执行工作,锐意推进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新法院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事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