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成举
精准扶贫是十九大报告明确列入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任重道远。而社会上对扶贫工作及贫困本质的认识尚存在着一些误区。
当前,贫困人口的主体并非是绝对贫困人口,而是发展性贫困、相对性贫困和转型性贫困人口,即在温饱基础上,一些基本发展性需求,例如教育、文化、医疗等无法得到满足和解决的贫困人口,他们构成了贫困人口的主体。相反,那些因懒惰、超生等原因形成的贫困人口只是贫困人口当中的很小一部分。扶贫当中的个别反面案例经报道放大后,使得社会公众对扶贫工作产生了一些误解,这确实需要更正。
同时,不少社会公众认为扶贫就是政府的事情,脱贫与否跟自己都没有什么关系。实际上则不然,扶贫的本质是实现社会财富分配更加公平,农村大量贫困人口的出现有历史原因,也有社会分工的原因,农民和农村对中国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历史性贡献,通过扶贫工作回馈和反哺农民与农村是我们应该做的,每个人都有参与扶贫的义务。此外,扶贫工作关乎社会稳定,贫困的农民和破败的农村无法支撑整个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
除了社会公众的认识误区外,贫困群众自身也对扶贫工作存在认识误区。一方面,扶贫工作是解决基本生活需求的,其目的是为了让每个贫困家庭都实现小康,因此,我们不能对扶贫工作有过高的要求,实现家庭发展与致富的关键还在自己。
另一方面,不能因为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对扶贫工作高度重视,就对扶贫干部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在一些地方的调研过程中,笔者时常听说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扶贫故事,比如曾经有的贫困户要求扶贫干部给家里购置液晶电视才同意在贫困退出通知书上签字,有的贫困户要求扶贫干部帮自己把院墙砌好才肯签字等。这样的事情尽管并不普遍,但是其造成的影响是比较恶劣的,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大大增加了扶贫干部的工作压力,也滞后了脱贫的步伐。
在笔者看来,社会公众之所以对扶贫工作产生认识误区和偏差,最主要原因就在于很多人对扶贫工作期望过高且充满浪漫的想象,未能对贫困事实的最新变化与发展等进行关注,对贫困的转型,对贫困的主要类型等缺乏准确的把握,很多人仍用陈旧的认识和外来的认识遮蔽了贫困发展的最新事实与形态。
当然,从整体上看,要改变这种认识,我们需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其一就是让社会公众真正地走入贫困者的生活,深入系统地认识和理解贫困的内涵和扶贫工作,对扶贫工作中的负面案例要进行深度报道,以避免形成片面认识;其二,合理地确定贫困群体对于扶贫工作的预期,对贫困群众的不合理诉求进行甄别并展开教育活动,在贫困群众中树立正气与正风,培育贫困群体摆脱贫困的精气神。▲
(作者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