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收右放带有框形包围的结构,如“阙(阙)”“南”等字,左竖细而短,右竖(或右竖钩)粗而长,形成左收右放的格局。
带有撇捺搭配的独体字中,一般撇画较细较短,捺画较粗较长,形成左收右放的格局,如“太”字。
左右结构的合体字也常采用左收右放的方式,如“行”字。左偏旁的竖画故意写短写细,收住;右边竖钩写粗写长,放开。左右对比明显。
上收下放一般用于上下结构的合体字。根据字形特点,上收下放的情形居多。如“多”字中两个“夕”字,上面的小而短,下面的大而长。“食”字上面的“人”字故意收敛,一捺缩成一点,目的是为了下面的长捺能够放开。“高”字的上横写得尽可能地短,“義(义)”的羊字头也尽量写得窄些,为下面笔画的放开作铺垫。
左放右收 上放下收这两种类型在实际运用中不多见,字例也较少。
若字的右部或下部是接近封闭的部首,如口字部、日字部等,须收住,左部或上部的偏旁则尽量放开。
(6)参差
独体字的笔画参差,如“州”字,碑中出现多次,结构上故意使一撇两竖的起笔不在一条线上,而是把这几个笔画的起笔位置错开,生动自然而不呆板。对于左右和左中右结构的合体字,几个部分组合时尽量不要上下齐平。如“顺(顺)”字左边“川”字的一撇两竖以及“川”字与右面的“页(页)”字,均错落有致。
(7)避就
不论左右结构还是上下结构,当两部分之间笔画可能“打架”时,就有必要进行避就和穿插的处理,使两部分互相谦让、团结,很“友好”地融为一体。比如“颂(颂)”字左让右,“公”写得小一些,并且位置靠上,为“页”字的底留出伸展的空间。再如“盛”字下让上,“讽(讽)”字左右互让,“遇”字右让左。
(8)呼应
在书写时,应注意笔画或偏旁部首之间的联系。笔画的呼应使每个字成为有机整体,也保持了书写的连贯性。比如“小”字是由三笔组成,第一笔竖钩的收笔与第二笔的左点相呼应,而左点又与右点相呼应,书写时一气呵成。“之”字点、横、捺之间的呼应,“与(与)”字左右之间的呼应,“洗”字三点水相互联系以及右半部的钩画与上竖之间的呼应,均体现了有机整体这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