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应台
2018年11月24日台湾县市选举,附带很多公投案,议题包括核电、空气污染和同性婚姻权利。对于同性恋者的权利议题,社会分歧较大。龙应台此文观点可以供读者参考。
台湾下周公投,先乖乖试答:
10.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规定应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结合?
不同意。
婚姻,是为两个相爱的人设计出来的一套行政制度,让两个人可以在养儿育女、生老病死的人生重大时刻里清楚知道彼此责任和权利的所在。昏迷不醒时谁有权签字、财产继承时什么东西属于谁、孩子的抚育责任如何分配承担……
它只是一个方便生活的行政制度,行政制度怎么会神圣呢?
神圣的,从来就不是婚姻这个制度,神圣的是两个人的相爱。
而有能力相爱的,绝对不只是一男一女。
11.你是否同意在国民教育阶段内(中学及小学),教育部门及各级学校不应对学生实施性别平等教育法施行细则所定之同志教育?
啊,绝对,绝对不能同意。
我不只主张“性别平等教育”和“同志教育”是必要的,我更认为“性教育”是绝对必要的。“性别平等”和“同志教育”只是“性教育”的一个部分而已。
如果我有一个上小学的女儿,是的,我一定会要求老师认真地给她上“性教育”课,让她用清朗的眼睛正视自己身体最隐晦的部分,让她认识不同性别的生理结构。
随着她年龄的成长,我会希望老师教她避孕的方法,教她学会分辨情和欲的差别,教她懂得什么叫做尊重自己的身体和情感、什么叫做尊重别人的身体和情感,教她判断什么时候可以狂野投入、什么时候必须坚定拒绝,教她保护自己的方法,告诉她身体的爱是一种必须学习的能力……
如果我有一个上小学的儿子,是的,我一定会要求老师认真地给他上“性教育”课,让他明白“性爱”的根本基础是尊重,让他知道性与粗暴结合不是雄壮而是可耻,让他认识到:
攻击不是性,占有不是爱,冲动不是借口,放纵不是幸福。
如果我有一个性别或性向特殊的孩子,是的,我一定会要求老师跟他站在同一边,认真地鼓励他:
“孩子你不要怕。宇宙孕育了你不需要任何理由,你就是你,如同玫瑰就是玫瑰、苹果就是苹果,都是上苍捧在手心的天使。”
我也一定会要求老师认真教导孩子的同学们,严肃对他们说:“尊重跟你不一样的人!玫瑰不要求芦荟变成玫瑰,苹果也不期待香蕉假装自己是苹果。”
“尊重跟你不一样的人”,是需要教导的。
学校怎么可能不教性教育、性平教育、同志教育呢?这不只是生物课,它还是公民课、道德伦理课、社会课、现代哲学课的核心议题啊……
12.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规定以外之其他形式来保障同性别二人经营永久共同生活的权益?(另立同婚专法)
不同意。
与我们不一样的人是我们的兄弟姊妹,凭什么把他们排除在“民法”的“民”以外?
14.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别二人建立婚姻关系?(不另立同婚专法)
当然。
15.您是否同意,以“性别平等教育法”明定在国民教育各阶段内实施性别平等教育,且内容应涵盖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课程?
当然。
有些国家和地区,譬如德国,也有过我们今天的争论,1977年法院判决性教育必需在各级学校施行。现在,父母不让孩子接受学校的性教育课程是犯法的。
我们都希望我们的孩子是天真纯洁的,可是天真纯洁真的不是“无知”。有知识、有见解、有判断力的天真纯洁才是做父母的真正应该在乎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