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火灾事故追责谈社会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

2018-11-22 10:51仝策明杨龙
中国科技纵横 2018年20期
关键词:火灾事故监督管理消防

仝策明 杨龙

摘 要:通过对火灾事故实施追责,能发现社会单位普遍缺乏良好的安全消防意识,且缺乏严格高效的消防监督管理。为构建系统完善的多元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有必要强化落实政府部门以及各类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并推动消防部门强化其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并强化对消防监督队伍的有效建设。本文借助相关案例简述了消防部门被追责的原因,浅析了社会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探究了强化社会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的措施,以期为社会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提供借鉴。

关键词:火灾事故;消防;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9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8)20-0187-02

火灾事故会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深入考察火灾实际情况,对火灾事故实施追责,能有效加强对火灾事故相应责任链各环节相关人员的深刻教育,并引导人民群众树立良好的安全消防意识。同时,通过火灾事故追责,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其法律责任,能强化警示教育,实现对火灾事故的有效预防。各社会单位要强化消防监督管理,有效避免火灾事故的再次发生。

1 火灾事故追责案例

1.1 火灾事故概况

某市服装个体经销商所经营的店面发生火灾,形成234m2的过火面积,并导致10人死亡,4人受伤,并造成15万元的财产损失。火灾原因是小孩在楼梯口玩火将堆放在楼梯口南侧的海绵引燃,造成火势蔓延。灾后,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追责,认定该火灾事故属于责任事故,多名政府部门相关责任人被予以党纪以及政纪处分,并对多名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该市消防大队参谋张某被予以行政记过处分,大队长王某则被予以诫勉谈话。

1.2 消防部门被追责的原因

在上述案例中,消防部门被追责,其主要原因如下:

(1)缺乏强有力的日常防火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中具有明确规定,消防部门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开展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实施消防验收,并对之进行系统备案和有效抽查,要强化对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在上述案例中,该市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对辖区缺乏强有力的防火监督管理,在发现服装批发市场未能严格开展消防报建及验收相关工作即擅自开展商业经营活动之后,并未及时遵循法律法规对该服装批发市场处以停产停业等相关行政处罚,未能实现对该批发市场在缺失消防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商业经营活动的问题的有效消除。

(2)对当地派出所以及村委会工作缺乏强有力的督促指导。《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中具有明确规定,消防机构应与当地派出所共同在辖区实施消防监督各项工作,且需在日常工作中科学指导当地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并对派出所民警定期开展消防监督业务的相关培训。在上述案例中,该市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对当地派出所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业务缺乏强有力的科学指导,且未能严格督促当地派出所对辖区潜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有效监管和及时消除。该市消防大队未能有效执行和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且未能科学地对各部门进行组织协调,未能取得良好的安全隐患整治效果。同时,该市消防大队未能深入细致地对当地派出所日常的消防監督检查等各项工作进行科学指导,未能及时有效地消除潜在的火灾隐患。

2 社会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消防安全责任的缺失

消防安全责任缺失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未能有效突出政府主导地位。当前,各级政府普遍高度重视消防工作。然而,在消防工作开展实践中,政府缺乏良好的主动性,未能在消防工作实践中有效突出政府的主导地位。消防部门需设法向政府部门相关领导就消防工作进行请示汇报,且需等待相关领导的具体批示,在实际消防工作中,存在一定的被动性。少数地方政府偏重于招商引资工作以谋求地方经济的良好发展,未能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

(2)缺乏强有力的行业监管。立法“部门化”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行业部门各自的消防责任相对孤立,我国《消防法》所规定的少数行业部门责任未能良好体现于相关法律法规中,缺乏显著的渗透力和关联性,造成行业监管呈现出较强的独立性。另外,少数部门为实现对办事手续的简化,致使部分潜在有火灾隐患的经营场所实现了合法化,为火灾事故的发生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3)社会单位未能有效落实自身的主体责任。多数社会单位相应的负责人对消防安全缺乏正确的认识,片面地认为消防安全无法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愿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过多投入,而是心存侥幸认为火灾事故未必会发生。同时,尚未形成系统完善,且影响社会单位金融信贷以及诚信体系等核心经营要素的管理机制,导致多数社会单位未能树立良好的消防安全主题意识,甚至在利益驱动下,对火灾事故隐患进行隐瞒,并回避消防安全责任。

(4)缺乏明确的基层安全消防责任。各类基层组织,诸如镇街以及村居等未能对专门的消防机构进行设立,且未能良好配备专职以及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同时,由于当地派出所缺乏充足的警力,且日常工作繁重,无暇顾及消防安全工作,导致基层未能有效落实执行消防安全工作,极易导致消防安全工作的失控漏管。

2.2 消防机构履责被动错位

消防机构履责被动错位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消防监督工作缺乏充足的警力。当前,各地市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数量日益增多,其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火灾高危单位逐年增多,然而,负责消防监督工作的现役警力人数相对较少,极易导致漏管以及监管不到位等现象。若重大及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消防机构极易被追责,且难以实现对消防安全的长效保障。

(2)缺乏清晰明确的责任边界。消防机构承担了过多本不属于自身的责任。例如,部分事务性工作,应由政府相关部门对之负责,然而实际上多数需由消防机构进行落实并负责。同时,相关部门行业在消防安全工作上缺乏良好的主动性,导致消防安全工作难以取得良好的成效。对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治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以往的监督抽查转变为必查,过去的监督员转变为安全员,以往对社会单位进行监督,并督促社会单位对消防法律法规进行严格遵守,并对自我管理责任进行严格履行的情况,在实际中,转变为消防机构代替社会单位对火灾事故隐患进行检查,会造成社会单位自身的自主管理意识渐趋淡化,且自主管理能力日益弱化,导致消防监督工作陷入消防责任无限,然而消防警力有限的不良循环。当前,消防机构偏重于行政服务职能,相对忽视了消防监督查处等职能。

(3)少数消防监督员未能实现对岗位业务需求的良好满足。消防部门现役体制下,内部岗位以及监督人员存在极为频繁的工作地域调整,转岗要求并不严格。同时,当前消防监督工作着重开展连续的火灾事故专项整治以及保卫行动,缺乏充足时间对监督员的消防专业技能进行系统培训,未能从整体上打大幅度提升消防监督员的业务素质。

3 强化社会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的措施

3.1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3.1.1 构建系统完善的多元消防责任体系

我国《消防法》对消防工作相关责任主体的具体职责缺乏清晰明确的规定。对此,要从社会消防管理顶层设计入手,着眼于政府部门、基层组织、社会单位以及公民群众等诸多层面,提请政府针对消防工作责任出台具体的规范性文件以及规章制度,并通过法规形式,对各级党委在消防工作上的具体领导责任进行确立,并对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行业分管领导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进行明确,对责任指标进行量化,严格对奖惩进行兑现。对行业部门应承担的消防工作具体职责实施科学分类和有效细化,不仅要对行业系统内部对于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责进行明确,还应基于各部门工作的具体特点,对各类共同消防职责,诸如联合执法、消防宣传教育以及协同审批等进行确定。要对“末端责任”进行有效落实,将以往社会单位的被动履责转变为主动作为,并将消防部门部分的履行职能逐步转移至政府或者相关部门,对政府部门、社会单位以及人民群众的消防行为进行有效规范,避免消防部门过度集中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降低消防部门的重负,促进权责对等。

3.1.2 借助市场手段推动有效履责

消防部门可加强与各部门诸如国家税务总局、人民银行以及保监会等的有效联合,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对社会单位相应的消防安全信息进行覆盖,将社会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对消防安全职责的履行信用信息以及诚信档案与行政审批、金融信贷、市场准入、招投标活动以及资质审验等进行挂钩,将黑名单制度有效做实。针对公共场所火灾构建并实施公众责任险强制保险制度,同时,灵活应用税收杠杠,对消防安全风险隐较大的社会单位确定风险级别,并加征风险税,社会单位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后,再对原征税额度进行恢复。

3.2 促进消防部门监督职能归位

3.2.1 促进消防部门职能归位

要对消防部门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各自相应的职能进行厘清,将消防机构包办有效转变为专门机关督办,对消防机构自身的综合监管职责定位进行明确,将消防机构的工作重心对依法加强消防监督进行转移。要对消防监督执法相应的履职标准、责任边界以及免责情形进行明确,促进消防监管质量的大幅度提高,并增强监督人员履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与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进行有效结合,积极探究并推动各项工作机制,诸如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等进行变革。强化对行为人的有效监督,并对具体事务监管进行弱化。对现行的社会单位划分重点与非重点单位的固有模式进行改变,使之转变为基于社会单位相应的火灾风险评估的管理模式。

3.2.2 强化消防监督员队伍建设

要对转岗培训制度进行构建,对转岗人员开展系统培训以及严格考核,若未能通过考核,则不予转岗。对定期培训制度进行构建,将消防总队或支队作为单位,对消防监督员实施集中培训以及统一考核,并实施严格的年终总评,若总评不合格,则对岗位进行调整。对财务工作相应的交接制度进行参照,构建离任交接制度,在干部交接的具体过程中,对交接内容进行明确,对交接程序进行规范,并增强交接责任的严肃化。

4 结语

综上所述,社会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消防安全责任的缺失以及消防机构履责被动错位。对此,要通过构建系统完善的多元消防责任体系、借助市场手段推动有效履责、促进消防部门职能归位、强化消防监督员队伍建设等措施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促进消防部门监督职能归位,有效强化社会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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