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铁军
智伯这货,用正统观念看,不是个啥好人。
春秋中晚期的晋国,把持在大概八九个大家族手里,后来这些家族自己打来打去、相互吞并,先是剩下智、赵、韩、魏、范、中行六家,再后来范氏和中行氏也被吞灭,就剩了智、赵、韩、魏这四家,其中以智家势力最为强大。智氏家族的领导人智申,在挑选接班人时,挑中了智伯,却遭到族人智果的坚决反对。理由是,智伯仪表堂堂、坚毅果敢、武艺超群、能言善辩,这都是无人能比的,但唯一的缺点就是缺德。
不过,智申最终还是选择了智伯。很可能,智申也是同意智果观点的,也在心里觉得智伯不是好人。然而作为智氏薪火的传递人,老头子——就像我们一样——心里更清楚,他要选择的是一个领袖,而不是一个好人。春秋那时候乱七八糟的,不仅国与国恃强凌弱,就是本国的各种势力之间,也无一日不在弱肉强食。别的不说,就说晋国,各家族间已殊死搏杀了二百年,只要某个家族的某一代接班人稍弱一点儿,或者说缺德不坚决不彻底,立刻就会将整个家族置于危险境地,轻者丧权失地,重者灭门灭族,这已是屡见不鲜的血的教训。因此大家,智申当然也是如此,在接班人的选择问题上,唯一的标准就是看能力,啥球德不德的根本不在乎。只要你有本事,缺德带冒烟儿都无所谓。就这样,不是好人的智伯,成为智氏家族的新掌门。智伯一上来,智果便带领他那一部分族人脱离智氏,改姓辅氏,另立了宗庙。后来,智伯在改革晋国的过程中惨遭失败,智氏家族果然被满门抄斩,唯有智果这一小部分人幸免于难、存活下来。
智伯领导智氏后,很快成为晋国上卿。晋国当时的军政制度,是中、上、下三军制,每军各设一将、一佐,其中中军将为上卿,中军佐为亚卿,上、下军的四个将佐则为下卿,合称六卿。智伯这人,先不管他啥德性,在政治上还是个有理想的人。晋国曾是春秋五霸之一,从晋文公到晋悼公,长盛不衰近百年,是当时数一数二的超级大国。但是从晋平公开始走下坡路,到这时的晋出公,江河日下、日薄西山,已经越来越流露出气数将尽的意思。现在智伯扛起了晋国大旗,他的理想说起来很简单,就是重新恢复晋国霸业,让他的国家再次伟大。他率领晋军南征北战,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极大恢复了晋国的声势。但在这个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个问题,那就是四大家族中的赵、韩、魏三族,始终跟他不一心。特别是在对郑国的战争中,本来晋军一路攻无不克,已经兵临郑国国都的城下,身为统帅的智伯下令赵族赵襄子攻城,赵襄子却为了保全本族实力,拒绝执行命令,以至于晋军最终未能拿下郑都,整个战争功亏一篑。为此,智伯对赵襄子又恼又恨,在其后的一次酒会上,甚至当着众卿的面,直接把酒杯砸到了赵襄子脸上。这直接为日后的智、赵反目埋下了伏笔。而这种家族争斗、各自为政,也是智伯改革失败的主要原因。
春秋那时候,每有国家称霸,新霸主都要约集各诸侯到某地会盟,以示自己的霸主地位。越王勾践是当时最后一霸,他率军北上与诸侯会盟时,很可能晋出公和智伯也参加了。这次会盟深深刺激了智伯,回国后,他对赵、韩、魏三家说:“我晋国称王称霸时,哪有越国讲话的份儿。”为了尽快中兴晋国,他建议四家各将自己的封地拿出一百里献给国家,以增强国家实力,并带头献出了智家的一个万户邑。万户邑,按着春秋时候的人口,已经算是一个大县。却不料,智伯这一为国奉公之举,在三家那里反应不一。多明显哪,献出土地的后果,就是削弱自家实力。韩、魏虽说都献了,却不是心甘情愿,而是慑于智家威势。但是赵家赵襄子,又是这个赵襄子,虽然势力也比不过智家,却坚决不吃智伯这一套。他说:“地是老祖宗留下来的,我凭啥要献出来呀。”这次智伯终于按捺不住了,暴露出了他道德修养不够的一面。本来说的是献地自愿,这时却一意孤行、恃强凌弱,联合韩、魏两家攻打赵家,发起了史上著名的“晋阳之战”。晋阳就是现在的太原,是赵氏家族的老巢。晋阳之战一直持续了两年多,赵襄子据城死守、顽固不化,智、韩、魏始终不能得手。智伯在久攻不下的情势下,使用了最后、最损的一招,引晋水灌入晋阳城中。晋阳本就弹尽粮绝,这一下形势更加危急,全城房屋都被大水冲垮泡塌,老百姓都爬到树上去避难,有的甚至在树杈上生火炊饭。这时候又正是雨季。赵襄子面对此情此景,忧急地对左右说:“如果水势再大的话,城池肯定就保不住了,到那时我们将死无葬身之地。”
就在这时出来一个人,就是赵襄子的门客张孟谈。这个门客对赵襄子说:“韩、魏追随智氏,并非心甘情愿,而是迫不得已。他们可能还没想到,智氏灭我赵家后,下一个目标就是他们。我愿意去向他们陈明利害,动员他们反水联赵、共灭智氏。”有时候历史还真是的,常常会在最为关键的时刻,因为某个人的一句话,改变本来的走向。张孟谈深夜只身混入敌营,见到了韩、魏两家领导人,谁也没想到事情还真被他说成了。这天清晨,智伯还在睡梦中,忽听四面八方战鼓、喊杀震天。韩、魏掘开晋水,将河水倒灌入智氏大营。赵、韩、魏合兵一处,驾无数小船、木筏掩杀而来,智氏人马中箭的中箭、溺死的溺死,只一瞬便土崩瓦解。智伯还没弄清咋回事,脑袋就已被砍了下来。历时两年多的晋阳之战,就这样在一个门客的鼓捣下,最终出现了一个谁也想不到的结局。事实上结局还不仅如此。赵、韩、魏在夺取晋阳之战的完胜后,一鼓作气攻破智氏封邑,一次斩杀智族二百多口,并瓜分了智家的全部土地。智果当初的预言真的变成了现实。从此晋国的家族势力就剩了赵、韩、魏三家。不久,三家又乘势对母国晋国发起进攻,逼得晋出公弃国出逃,瓜分了晋国剩余的土地,并派使者去见周天子周威烈王,请求将他们三家封为诸侯。到这时,已经形成事实上的三家分晋,周天子想不承认也没用,还不如做个顺水人情,只得将他们统统封为诸侯。也就是我们知道的赵、韩、魏三国。三国的立国,标志着历史从春秋进入了战国时代。
在这里,我们先交代一下張孟谈。这个改写了历史的人,在晋阳大战后炙手可热,赵襄子把他敬得就像爷一样。可以说没有这位爷,就没有他赵某的今天。然而就在这样如火如荼的日子里,他却退还了赵襄子给他的封地,并提出辞行的请求。赵襄子当然一再挽留。但是他说:“我之所以要离去,是因为功劳太大了,现在的名声甚至超过了你。古往今来,从来没有君臣声势相当,而能平安相处的。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呀。”最终告别热闹、退隐山林,并在那里平安度过了余生。“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个成语就是说他的。
赵襄子杀掉智伯后,犹未解恨。这仇恨,自智伯将酒杯砸到他脸上那刻起,一直到现在已经积蓄多少年了。他又把智伯的脑盖儿砍下来,刷上漆后当成溺器,也就是尿盆、夜壶。不久全天下都知道,赵襄子每天尿在智伯的脑壳里。这个事例很有象征性。它象征着历史到这时已翻开新的篇章。智氏那页书已经掀过去了,只留下了一个尿盆。现如今这世上,已经没有智氏,只有赵氏。然而,谁也没想到,就在这样一种形势下,从一个毫不起眼的角落里,不声不响站起来一个人。此人名叫豫让。他与张孟谈一样,身份都是门客。不同的是,张是赵襄子的门客,而他是智伯的门客。更准确地说,曾经是智伯的门客。因为这时已经没有智伯了。我们在这里,已经这那的说了老半天,实际上说到这儿,故事的主人公才刚刚出场。那就是豫让。豫让这时候站出来,我这么说你可能不相信,是来为智伯报仇的。
都知道,我国传统上一直是等级社会。其中有一个阶层,人们叫作“士”。士这东西,在春秋时候的等级中,是不上不下、不尴不尬的。它在“公卿大夫士”中处最底层,没有任何权力和地位;但又居“士农工商”之首位,看上去比一般老百姓强。实际上,那时候,人们把不在统治阶级之列,又不从事生产劳动,不稼不穑、不狩不猎、不商不工的人,统统称为士。知识分子也在这其中。也就是说,当时被称为士的人,实际上相当于现在的二流子。这些人一开始,是被各阶层人都看不起的。
但到后来,情况变了。我们说了,春秋战国诸侯割据、弱肉强食,不仅国与国征伐不断,各国内部的各种势力之间,也相互倾轧、吞噬,已然达到惨不忍睹的地步。今天你还是人上人,明天就可能成为刀下鬼。在这种激烈竞争的形势下,大家为了保护自身利益,或者进一步壮大自身力量、获取更多更大利益,无不在想方设法。那么他们想出了什么办法呢?他们想出的办法就是到处叫人。叫人是通俗说法。正式的说法叫招贤纳士、网罗人才。具体地说也就是,收容、纠集、豢养社会闲散人员,为他们的政治、军事斗争提供服务。说白了,就是帮他们打架。
然,工农兵学商,各有营生、心无旁骛,就像现在的上班族一样,他们叫人叫谁呢?看来看去,也只有被称为“士”这帮人,一天到晚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而且只要有人管饭,让干什么干什么。所以他们不约而同地,都把目光投向了这帮人。于是那一时期的士,成了各种势力竞相招揽的对象。许多人常年在家中摆着流水席,用香味儿把没处开饭的士都吸引来,供着他们随便吃随便喝。这种现象又叫“养士”。到战国时期,养士几乎成为一种社会风尚,从国君、到权臣、到贵族,几乎无人不争士、养士。并且形成了这样的共识——管子说“夫争天下者,必先争人”;墨子说“入国而不存其士,则国亡矣”;子思说“天下诸侯方欲力争,竞招英雄,以自辅翼。此乃得士则昌,失士则亡之秋也”。以至于后来人说到战国,都把养士看作战国文明的重要特征。这时的士,我是指被人豢养的这部分,有了新的名字,叫“门客”。也有叫食客、家臣等的。不过为了叙述方便,我们在本文都叫门客。被谁豢养着,就叫谁谁的门客。比如张孟谈,就叫赵襄子的门客。
这其中最著名的,当属战国四公子,也就是齐国的孟尝君、魏国的信陵君、赵国的平原君和楚国的春申君。如果把士——门客比作人才,这四人的家简直就是当时的人才中心。据史书载,他们日常供养的门客都达三千人之多。按着现在的军队建制就是一个旅。秦昭襄王曾说孟尝君:“孟君门下,如通物之市,无物不有。”他的封地薛是个拥有万户人口的大邑,但他来自于薛的全年税收还不足以供门客吃喝。平原君因为门下人才济济,曾经不止一次自夸,一旦有事,“士不外索,取于食客门下足矣”。春申君的三千门客,因为都穿着珠宝镶嵌的靴子,这是春申君给他们的特殊待遇,苏东坡称:“三千朱履,百万雄师。”而信陵君,更是因为“仁而下士”,各国士人“争往归之”,形成一种强大势力,各诸侯“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十几年不敢找他的事。除了这四位,稍晚还有燕国太子丹、秦国吕不韦等,都在养士界拥有很高知名度。著名的刺客荆轲,就是太子丹的门客,他主演的刺秦壮剧至今脍炙人口。而吕不韦的传世之作,我们今天读到的《吕氏春秋》,据说竟是他的门客替他写的。
至于这些门客的成分,如果按着他们的特长,大致可分为“智、勇、辩、力”四类。这不是我们分的,而是苏东坡给他们分的。智,就是以智力为主人出谋划策;勇,就是凭武力帮主人打打杀杀;辩就是口才好,靠嘴皮子混饭吃;力就是啥也不会,但有一身使不完的劲。大概就是这意思。此外,还有一些四类分子之外的,既不文也不武,但也怀有某种雕虫小技,比如“鸡鸣狗盗”之类的,也能在这儿混到饭吃。当然,更少不了那些真正一无是处、滥竽充数、招摇撞骗的。事实上不论古今中外,只要有个管饭的地方,就少不了这号人。齐国孟尝君就是这样的人。直到宋代,司马光还说他“不恤智愚,不择臧否”。根本不管你是不是块料,只要找到他门上,就把你往饭桌上让。二百多年后,司马迁为了写《孟尝君列传》,专门到薛实地考察过。他说:“吾尝过薛,其俗闾里率多暴桀子弟,与邹、鲁殊。问其故,曰:‘孟尝君招致天下任侠、奸人入薛中盖六万余家矣。”意思是,孟尝君把大量恶人招呼到薛邑,致使这里民风暴虐达二百多年。
事情发展到這一步,不管那些养士之人承认与否,他们以及他们的门客,已经形成事实上的黑社会。当然,这里所说的黑社会,并不是指那种狭义的、有组织的犯罪团体,是指游离在主流共同体外的,由某个家族或个人所组织、供养的,并为其家族和个人服务的团体。它是一种正常、正当社会之外的社会组织形式。其特点是越轨性和对立性——全体人员具有与主流文化完全不同的价值观,是一种能与主流社会相抗衡的独立力量。要这么说,战国四公子,实际上都可以称为黑社会老大。
有些题外话,这里也可以说一说。事实上,养士这个事,在欧洲也曾风行过一段。与我国不同的是:一,他们那里养士的不是贵族,而是清一色的贵族夫人;二,人家养士的目的不是为了用,而就是欣赏士的才华。也就是说,完全是养着玩的,没有任何功利目的。就像咱们有战国养士四公子,那里也有法国养士四夫人。德·朗布依埃夫人,养士之风的开创者,她家餐桌上坐满了当时的文化名人,如巴尔扎克、高乃依、黎塞留、帕斯卡、拉罗什福科等。乔弗林夫人,虽然只是平民出身,一个玻璃制造商的遗孀,但她的餐厅被称为当时哲学家的摇篮。杜宾夫人,法国百科全书派那些人,什么狄德罗、伏尔泰、孟德斯鸠之类的,几乎没人没吃过她的饭。蓬巴杜夫人,著名的、浪漫的洛可可艺术,就是从她的客厅里传向整个欧洲的。有幸生在那个时代的人,我是说略微有点儿才华的人,根本不用为吃喝犯愁。周一和周三乔弗林夫人家有饭局,周二爱尔维修夫人家有饭局,周四和周日霍尔巴赫夫人家有饭局。一天到晚啥球不用干,光赶场子就忙不过来。这些美丽的夫人说是养士,实际上滋养的却是法国文化,她们的酒和肉极大推动了法国文化的繁荣,法国启蒙运动、欧洲文艺复兴,甚至法国大革命,都是在她们的餐厅里诞生的。
这里面,最令我羡慕的是卢梭。这个卢梭,是个瑞士钟表匠的儿子,刚出生母亲就死了,不久父亲也因为得罪人离家出走,年仅十岁就成了孤儿,干过学徒、仆人、秘书、音乐教师,后来一位好心神父介绍他,到一个叫华伦夫人的贵妇那里寻求帮助。神父之所以让他去找华伦夫人,可能就是因为,那时的法国贵妇爱才成风。当时华伦夫人二十八岁,这个美丽少妇一见到卢梭,就意识到这是个有才华的年轻人,并被他此刻的潦倒所打动,产生了慈悲和怜悯之心。真的什么动机都没有,就只是因为:“这是个好孩儿!”将卢梭留在了自己家里。这,即使是在法国,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因为当时的法国社会,也有很高的道德感,一个年轻女人,把一个小她十二岁的男子留在家里,可想而知社会上会有多少议论。她在此后的许多年里,不仅为卢梭提供衣食,还安排他受教育,帮他制订学习计划,介绍他进入上流社会。
甚至,别看卢梭当时混得不咋着,小伙儿长得却很英俊,许多贵妇、小姐都想勾搭他。为了不让这孩子走入歧途,她以一种高贵的自我牺牲精神,把自己的身体都献给了他,试图用这种方式将他留在身边。这期间,有许多人都说卢梭不行,但不论别人怎么说,她始终坚信自己是正确的。在华伦夫人的悉心栽培下,卢梭终于成为欧洲思想界的巨人,法国启蒙运动的代表,他提出的天赋人权、人人平等观念,就如暗夜中的灯塔,为欧洲人民指明了方向。后来卢梭回忆这段经历,不止一次说:“在欧洲的上流社会,有这么一种光荣传统,贵妇人们不但热爱并推进文化艺术事业,而且以保护神的姿态,极力帮助那些最富有才华和创造力的文化人。现代艺术的每一个创新,几乎都是出自贵妇人的艺术沙龙。”卢梭和华伦夫人第一次见面,是在一座小教堂的门口。这个小教堂,可以说见证了法国历史上最浪漫的一次相遇。卢梭成名后,在他的《忏悔录》里深情地写道:“我想我永远忘不了那个地方。此后我曾多少次,把我的眼泪洒在这个地方,并用我的热吻亲吻这个地方啊。哎!我真想用金栏杆把这块幸福的地方围起来,使全世界的人都来瞻仰它!”
豫让,实际上史料记载很简单,仅见于《史记·刺客列传》,该文光说他是晋国人,晋国具体啥地方人,多大岁数以及是何出身,都没说。仿佛,在作为智伯的门客,并发誓为之报仇前,他一直潜伏在某个黑暗角落,谁也不知道这世上有这么个人。这很好,很符合他即将扮演的角色——刺客。在我们看过的所有文学作品中,那些杀手、刺客,都是这么,冷不防、斜刺里,杀出来的。
关于豫让的个人经历,《刺客列传》说他先是在范氏家做门客,后来又到中行氏家做门客,最后又在智家做门客。我们说了,晋国曾有六大家族,智、赵、韩、魏、范、中行,合称六卿。先是范氏被灭了,之后中行氏被灭了,最后连智氏也被灭了,就剩了赵、韩、魏三家。如此说来,豫让似乎是个职业门客,一生都在做门客,先是在范家,范氏被灭了到中行家,中行被灭了又到智家。换句话也就是,一生都在这家那家混吃混喝,除此之外没干过别的正经事。这就对了。那时间的士阶层都是这样。从这一点上说,豫让应该是个标准的士。
智伯死后,智氏家族被满门抄斩,他家昔日的座上客,就像俗话常说的“树倒猢狲散”,也都落荒而逃、星流云散。豫让本人,《刺客列传》说就逃到了深山里。鸟兽散肯定是当时最好的选择。不散脑袋就没了。问题是,那么多门客——智伯势力在当时不亚于四公子,我们猜测,其门客编不了一个旅也能编一个团——散了就散了,散了也就没有下文了,谁也不知道他们去了哪儿,就仿佛在这世上消失了,唯独这个豫让,散了以后又拐了回来。就像一起命案的罪犯,出人意料地回到了杀人现场。他觉得不能就这么算了,他决定要杀掉赵襄子,为智伯报仇。
豫让要为智伯报仇,这在寻常人看来,也许是件很不可思议的事。因为,这时已经没有智伯和智家了,这世上甚至连一个姓智的都没了。我们知道,报仇这个事,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个是对自己仇恨的释放,再一个是对被害之人的交代。赵襄子杀的是智伯,和豫让无冤无仇,豫让本人不存在仇恨要释放。作为一个端过智家饭碗的人,给智家一个交代是对的,问题是现在连交代的对象都没了,交代的义务自然也就解除了。什么都没了,还向谁交代呢?这就好比,合同双方死了一方,合同自然也就中止了,剩下一方对死去一方,也就不负有任何责任和义务了。人们不可思议就在于,那么豫让的报仇,动机和目的何在呢?对此豫让是这么说的。他说:“嗟乎!”就是“哎呀”的意思,“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智伯对我这么好,我一定要替他报仇,哪怕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只有这样,我的灵魂才不会感到惭愧。”也就是,唯其如此,他才对得起智伯,同时更对得起自己。他这么做的意思,完全是为了对自己的心灵有个交代。这个思路有点奇特。我们不是那时候人,很难进入那时候人的内心世界。不过从豫让的话语中,我们还是能够听出来,那时候人似乎很重视自我的感受,更愿意做自己认为应该做的事。至于这件事是对是错、利大弊大,则不是很在意。“士为知己者死”——你只要对我有过好,我就一定要报答你。至于你能不能看到我的报答,那是另外一回事,跟我没关系。豫让就是这么说的。他的这句话,后来成为千古名言。当然这话还有更深层次的意思,这个我们后面再说。也就是在说完这句话后,豫让的人生上升到了一個新高度,从门客、食客,升华为了刺客。就这样豫让踏上了行刺之路。
本来我们对豫让的行刺,是怀有很大的看热闹心理的。在我们看来,在所有的杀人事件中,暗杀是最具华彩的乐章。它常常是一个人挑战一种庞大势力,并且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兮一去不复返,带有强烈的悲剧气氛和悲壮色彩,尤其最终结果总是鱼死网破、血肉横飞,特别符合我们的审美趣味,所以我们总是对它的观赏性充满期待。这次当然也是如此。我们紧紧尾随着豫让,就像一群闲人围观着两个撞车的,期待着他们能打起来,并且打得头破血流。谁知,这个豫让的表现完全令我们没想到。在我们的想象里,一个刺客,既然敢只身入虎穴,去硬掰老虎嘴里那颗槽牙,多少总得会两手吧。像什么高来高去、刀法剑术之类,这得是最起码的吧。不然你去干什么?而我们等着看的正是这个。却不料,你猜这个人是咋干的?——说出来我们都不好意思。《刺客列传》说他:“乃变名姓为刑人,入宫涂厕,中挟匕首,欲以刺襄子。”啥意思呢?他更名改姓,假装成正在服刑的犯人,和一群囚徒一起到赵家干建筑装修,他被分派给厕所刷油漆,他在身上暗藏了一把匕首,希望能在干活儿过程中遇到赵襄子,乘其不备将其杀掉。这——怎么可能呢?我们看到这儿才发现,闹半天这个叫豫让的货,根本就不是做刺客的料儿。咋呢?凡是刺客应有的技能,什么武功呀、轻功呀,还有这那的,敢情他一样也不会。不是假不会,而是真不会。他要是好赖会点儿啥,也不会把出发点放在厕所里。说那不好听的,他唯一像刺客的,也就是有一个刺客的胆儿。他所谓的报仇,就是凭着这个胆儿来拼命的。他的行为,打个比方,等于就是现在的自杀式爆炸袭击。他并不打算全身而退,他就是来与你同归于尽的。
这一发现,可以说令我们又意外又吃惊。意外的是,真没想到豫让啥也不会。他先是在范家,又到中行家,又到智家做门客。我们一直以为,他不管到哪儿都能混到一碗饭,不说有多大本事吧,起码也得有两下子。最大的可能,是个靠武艺吃饭的武士。养士养的是人才,啥本事也没谁养你呀。谁知他竟是个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我们河南叫冒牌驴。根本不会吹竽,这么些年都是抱着个竽这儿混混那儿混混,竟然有酒有肉地一直鬼混到现在。吃惊的是,就是这样一个啥也不会的人,竟敢完全不顾自身能力和条件,没有金刚钻硬揽瓷器活儿,二话不说、头也不回地,就走上了为人复仇的坎坷、泥泞之路。在我们看来,他走上的根本就是一条不归路。但恰恰是这一点,令我们不由得肃然起敬。咋讲呢?他要真是個有绝世武功的人,这次行刺也就没什么含金量了。而豫让,我们之所以说他由食客升华为了刺客,正是由于他啥也不会。现在想想,司马迁在《刺客列传》中所传记的四大刺客——专诸、聂政、豫让、荆轲,似乎都没有武功,至少是武功不高的人。以他们的个人能力,均不足以战胜强大对手,行刺只是一次次地以卵击石。不过对于他们来说,自从他们出发的那一刻起,武功似乎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们身上的那种刺客精神——认准道路、赴汤蹈火、义无反顾、直至灭亡。他们的一次次行刺,已经不仅仅是刺杀的过程,而是用生命去践行刺客精神的壮举。一个人,只要拥有了这种精神,不论你是否会武功,不论你是大人物还是小百姓,都可以成为一流的刺客。他们的行刺大多以失败告终,但他们仍是中国刺客史上的四大名旦。好的悲剧都是这样构成的。
一个豫让这样的——假冒伪劣,可想而知他下面的行刺。赵襄子倒是真被他等来了。这个如今的晋国第一人,是来厕所尿尿的。他刚刚站到池子旁,猛然瞥见角落里有个人影,那是豫让正在假装刷油漆,司马迁在这儿用了两个字——“心动”,意思大概是猛然间产生了心灵感应,猛地有一种不祥之感。他大喝一声:“什么人?”命令门客:“给我拿下!”门客们一拥而上,就像老鹰捉小鸡一样,将豫让捺在了尿泥里,并搜出了他准备用以行刺的匕首。事情就是这么的简单。等于一次行刺还没开始,就以失败结束了。但这个简单的故事之所以被写进《史记》,是因为它后面的情节完全出人意料。赵襄子显然没想到,竟然有人想在拉屎的地方行刺他。此人如今已被门客们按捺着,跪在他面前。他问豫让:“你到底是什么人?你在这里干什么?”而豫让,本来就没打算活着出去,这时既然落入人手,索性挺直了胸膛,朗声道:“大丈夫站不更名坐不改姓。我叫豫让,是智伯的家臣!我是来为智伯报仇的!”赵家的门客们闻言,“哗啷啷”抽出刀剑,就要将人砍杀在当场。却不料赵襄子喊了声:“且慢!”他认真看了一眼这个刺客,半晌,说出一句谁也不能相信的话。他说:“智伯早就没有了,就连智姓都没了,却还有人要为他报仇,这是义士啊。我怎么能杀这样的大义之人呢。你们把他放了。我以后小心回避他就是了。”对于赵襄子的这番话,我们至今仍深感意外。可以说正是这句话,完成了一个人物形象。它使得一个深明大义、光明磊落的英雄人物,跃然、生动地出现在我们眼前。不是吗?在这个复仇故事里,豫让毫无疑问是英雄,但赵襄子同样是个英雄。正因为都是英雄,所以赵襄子才会理解,豫让的行刺是英雄行为,油然而生一种英雄相惜的情感,不忍心断送一个英雄的性命,最终给了豫让一条生路。就这样豫让又回到了人群里。而这,一下子,使得接下来的故事变得更有意味和趣味了。我们知道,通常的复仇故事里,都是英雄杀不义。而这个故事发展到这儿,出现了两个英雄,行刺方和被刺方都是英雄,接下来的整个行刺,实际上成了一个英雄对另一个英雄的刺杀。
赵襄子释放豫让时,就是这么说的:“我以后小心回避他就是了。”赵襄子这话的意思,显然他心里非常清楚,像豫让这样的刺客,是不会因为一次刺杀的失败,而放弃他的行刺的。也就是说,刺杀还会继续。只要豫让不死,刺杀将一直继续。果然,豫让又回到了人群里,这次失败不仅没使他气馁和退缩,反而令他的信念更加坚定了。几乎就在回到人群的第一天,他便开始为二次行刺做准备。很显然,这时候赵襄子,以及赵家那些门客们,都已经深深地记住他,再想接近赵襄子更不容易了,二次行刺的难度将比第一次大得多。但是豫让根本不管这个。为了“使形状不可知”,让人们再也认不出来他,他自己发明了一套骇人听闻的易容术。先是用油漆涂抹身体,因为油漆对人体有腐蚀性,让面部和身子皮肉溃烂,看上去像长了满身癞疮,完全改变了自己的形象。接着从炉中捏起一颗火炭,把燃烧的炭火囫囵吞吃了,将好好的喉咙硬生生烫坏,使嗓音嘶哑、变形,令人无法辨认他的声音。然后穿着破烂衣裳,装扮成乞丐模样,在街市中四处行乞。街上的人都以为这是一个乞丐,没有人认出这是豫让。就连他的妻子,当他要饭要到自家门前,都没有认出他。这是整个豫让刺赵故事中,最为惊心动魄、令人动容的情节。这哪里是易容,简直就是自残。这也可以证明,豫让真是个啥也不会的人,他凭本事是无法达到接近赵襄子的目的的,他达到目的的唯一方法就是乘人不备、出人不意。一个人,为了达到目的,竟然不惜以毁坏自我为代价,这需要何等坚定的信念,何等巨大的勇气。这令我们不由得想起毛主席说的一句话:“这是一种什么精神?!”这种精神,至今仍给我们的心灵带来强烈冲击和震撼。就这样,有一天,很可能是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时刻,豫让终于对自己说:“现在,你可以去找赵襄子了。”
事实上,这期间,还发生过一件事。尽管豫让如此彻底地改变了自己,还是有人认出了他。《刺客列传》说,这是豫让的一个好朋友。不知道,可能吧,一个人在世上,总会有一二这样的好友,不管你们分离多久,不管你容貌如何变换,扒了皮也能认出你的骨头。这朋友一天正在街上走,看到迎面走来一个乞丐。本来两人都已相错而过,朋友忽一震颤,又把身转了来,望着那个破烂的背影,突然道:“是豫让吗?”到这时候,豫让还能说什么呢,只得转过脸:“是我。”朋友望着这个惨不忍睹的人,眼泪一下子流了出来,说:“你咋变成了这个样子?”说:“我知道你一心要为智伯报仇,可也不能和自己过不去呀。”说:“以你这样的英雄,如果投奔赵襄子的话,赵襄子一定会信任和重用你。待你取得他的信任,可以每天跟随在他身边时,再想报仇还不简单吗。你——你又何苦把自己弄成这般模样呢。”这个朋友的话,实际上是为豫让指出了一条更加简便、轻省,同时也是更有把握的复仇之路。如果豫让一开始就选择这样的路,完全不必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而且说不定这时已经把赵襄子杀掉了。然而豫让是这样说的。他说:“我何尝不知道,你说的是个好办法。可——投靠一个人,却又要杀掉他,这是怀有二心的小人所为呀。我豫让怎么能这样做呢?对于我来说,这样做比漆身吞炭还要难呀。我之所以选择现在的做法,就是要让那些出尔反尔的小人感到惭愧啊。”这就是说,豫让并不是一个不开窍的人,当他面临人生的十字路口,很清楚哪边是阳关道、哪边是独木桥,他完全可以走上一条不那么艰苦的路,然而他却有意识地选择了肯定更不好走但却问心无愧的路。这是他自觉自愿的选择。
然后就来到了这一天……
这一天,赵襄子外出办事,途中要经过一座小桥。此桥在史书中没有名,但有材料称之为赤桥,我们也就随着叫赤桥。豫让得知消息后,事先埋伏在了桥下边。不用说,这是他最好的,也是最后的机会了。赵襄子一行来到桥前,他的马忽然受惊一般,“唏律律”嘶叫着直立而起,惊得林子里的鸟都乱飞起来。赵襄子停住马车,谁也不知他怎么想的,竟说:“这一定是豫让。”让手下人前去查看。他的门客们到桥下一搜,果然发现有人潜藏在那里。不知是否经过一番搏斗,反正他们活捉了这个人,并将其带到了赵襄子面前。赵襄子一看到这个人,尽管这时的豫让已面目全非,但他还是认了出来。赵襄子简直难以置信,这么几天呀,豫让竟变成了这般模样,如此潦倒、如此落魄、如此丑陋、如此狰狞,简直不堪入目、不忍卒读。而这一切,仅仅是为了有一天能站在他面前。这是赵、豫第二次见面了。就像上次一样,赵襄子高高在上,豫让被迫跪在他脚下。就是在这次见面中,兩人说了一番很重要的话。可以说在此之前,我们一直对豫让的报仇动机怀有疑问。虽然豫让说得很清楚,他之所以执意要为智伯报仇,甚至不惜以牺牲生命为代价,完全是因为智伯对他非常好。但我们仍然不能理解——难道仅仅因为一个人对他好,就要以身家性命去回报。双方付出的也太不对等了,完全不符合我们习惯的投桃报李、等价交换原则。这——简直就是俗话常说的“五马换六羊”嘛。我们,其实,始终觉得这是不合常理、常规的,一直想找个什么机会,从一个什么角度,能深入豫让的内心世界,看看他到底是咋想的。而我们所以说,赵、豫的这番对话很重要,就重要在,它就像一个出谜语的人,当人们猜来猜去谁都猜不对时,终于说出了谜底,可以说正好解答了我们心中的疑惑。他们是这样说的——
赵襄子:“豫让啊豫让,我就想不通了。你曾是范氏和中行氏家臣,后来智氏把他们两家都灭了,你才做了智伯的家臣。智伯灭了范和中行,作为家臣你并没有替他们报仇,反而投靠了智伯。现在智伯死了,你为什么单单要替他报仇呢?”
豫让:“君待臣如手足,则臣视君为心腹;君待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路人;君待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仇寇。范家和中行家只拿我当一般人对待,所以我就当一般人对待他们。而智伯像对待国士那样对待我,我当然要像国士那样报答他。”
就是这一问一答,令我们不由得为之一震。
比豫让早些时候,发生过这么一件事。当时晋国还有八九个大家族。上卿,也就是中军将,是范氏的范宣子。下军佐栾氏栾盈,因为在晋平公那里受了点儿冤屈,先是带领一帮门客逃往齐国,后来又在齐国支持下反攻回来,一路攻无不克,直逼晋国都城。负责为晋国讨伐叛乱的,当然是上卿范宣子。但栾盈有个门客叫督戎,是春秋时期著名的大力士,在当时晋国无人能敌,成为范宣子的心腹之患。正当范宣子对这个人一筹莫展时,他家的一个奴隶,叫裴豹,站了出来。当时的奴隶见奴隶主,可能就跟后来西藏的农奴一样,是要匍匐在地的。但是这个裴豹却直接走到了范宣子面前。他对范宣子说:“苟焚丹书,我杀督戎。” 丹书就是奴隶的花名册。大意是,如果你能让我获得自由,我可以为你杀掉督戎。范宣子闻言大喜,当场指天指地对裴豹发誓:“天日作证,只要你能杀掉督戎,我立刻烧掉你的丹书。”这就是有名的范宣子誓奴。裴豹得到这一承诺后,当即到阵上挑战督戎,假装不敌狼狈逃跑,然后隐藏在一段残墙下,待督戎翻墙来追时,从背后突然跃出杀死了他。而范宣子也兑现诺言,让裴豹成了自由人。
这是一个意味深长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裴豹,这个我们没有查证啊,都是材料上说的,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明确记载的被解放的奴隶。他的获解放,不是任何人施舍的,而是自己争得的。他的勇于为自由而斗争的精神,被后人视为春秋时期社会变革的重要标志。我们国家历史上一直是等级社会,尤其是在周王朝,等级制度更加森严,贵族阶层高高在上,几乎统治着这个国家的一切,不仅国家、社会的命运掌握在他们手里,老百姓的命运更是掌握在他们手里。作为平民阶层,只能依附于贵族而生存,他们不仅没有社会地位,没有基本人权,没有个人前途,甚至没有人格和尊严。总而言之,平民根本没有自我,也不允许有自我。平民都是如此,像裴豹这样的奴隶就更不用提了。而且,这种身份等级是世袭的,先天注定、世代相传、不可更改。高贵者永远高贵,卑贱者永远卑贱。但是随着春秋时代的到来,这种等级秩序发生了严重动摇。众所周知,春秋是个剧烈动荡的时代,随着周王朝的日益衰落,周天子的权威在诸侯中急剧下降,大小诸侯国开始变得无法无天,一时间群雄纷争、弱肉强食,形成天下大乱的局面。在这个礼崩乐坏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个可喜现象,那就是开始发生弑君事件,并很快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据《左传》和《春秋》载,仅春秋前期的弑君事件就达四十三起之多。弑君说明人们已经敢于以下犯上,它是历史进步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传统的、神圣不可侵犯的等级制度,在这里遭到了前所未有的蔑视和挑战。这种以下犯上,最直接的后果,就是砸碎了人们的精神枷锁,带来了人们的思想解放。——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就是在这样的大好形势下,那些社会地位卑微的人,甚至裴豹这样的奴隶,自我意识开始渐渐觉醒。也就是,开始不甘心屈从于命运的安排,开始渴望自己的命运自己掌握,开始试图以自己的努力来反抗传统等级社会,并通过反抗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用现在的话,开始自觉地去追求实现自我价值。裴豹,正是这种自我意识的最早觉醒者。他向范宣子所要的,并不仅仅是自由,而是社会对其自我的承认和尊重。他作为一个奴隶,不是匍匐在这个大人物脚下,而是面对面地与之对话,说明他已经把自己放在一个与任何大人物平等的位置上。众所周知,在西方,自我意识——个体主体意识的被提出和被强调,还是15世纪人文主义运动的事。而在我们中国,如果从裴豹这儿算起的话,起码要早他们两千年。要这么算,裴豹还是全世界最早的人文主义者。
这种自我意识的觉醒,最突出地表现在士的阶层中。有道是“士可杀而不可辱”,这话在我们看来有两层意思——一是在那一时期,士们特别强调自我的存在,特别在意个人的人格独立,特别在意与他人的平等地位,特别在意他人的理解、承认和尊重;二是他们的这种自我意识,已经不是一般的觉醒,而是觉醒到了极端的地步。尤其是士之中的,那部分给人做门客的人。我们说了,门客又叫食客,说那不好听的就是在别人家混饭吃的人,平时主人没事、用不着他们时,几乎就是在白吃白喝。因此这帮人对主人的态度尤为敏感,特别希望主人能认同、尊重、欣赏他,特别不能忍受不认同、不尊重和不欣赏。稍不如意,就会觉得是在吃嗟来之食,就会觉得人格受到莫大侮辱,自尊心就会受不了。比如孟尝君手下有个叫冯谖的,在门客史上占有重要一席,之所以能占一席之地,就是因为不断向主人要待遇。孟尝君门客几千,他按着这些人的才能和贡献,将他们分为上中下等,给予不同的对待。冯谖初来乍到,谁也不知他有没有本事,至少看那样没什么大本事,孟尝君一开始给他的是下等客待遇。这货动不动弹着剑唱歌。先是唱:“长铗归来乎食无鱼。”宝剑啊,咱们走吧,在这儿没有鱼吃。孟尝君一听赶紧给他鱼。有了鱼又唱:“长铗归来乎出无舆。”宝剑啊,咱们走吧,在这儿没有车坐。孟尝君一听又给他拨了一辆车。有了车又唱:“长铗归来乎无以为家。”宝剑啊咱们走吧,这儿工资太低不能养活家人。孟尝君一听又把他母亲接过来养起来。食有鱼,出有车,老母亲还有人供养着,这些都是上等客才能享受的待遇。因此冯谖激动得逢人便说:“孟尝君客我。”恨不能让全天下都知道他是老孟家的上宾,兴奋、自豪和炫耀溢于言表。而四面八方的士一看,像冯谖这种人,都能在孟尝君那儿混个上宾,可见那里的饭碗比别处好端,一时间都投了来。冯谖在这里,表面上要的是鱼和车,实际上要的却是社会的承认和尊重。上宾的待遇,代表着对他个人价值的肯定。还有一件事,有一天孟尝君招待门客吃晚饭,有人无意中站在了灯火前面,挡住了孟尝君的光线,其中一名门客勃然大怒,认为孟尝君让人挡住光线,是为了掩盖他吃的饭和大家不一样,觉得受到了歧视和伤害,把碗一摔站起来就走。孟尝君急忙起身,把自己的饭碗端到此人面前,让其看清自己的饭和大家是一样的。这名门客弄清这是一场误会,竟然羞惭得拔剑自杀。此事载于《史记·孟尝君列传》。《史记》没有记载门客的名字,但是这个门客的事迹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嘑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勿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他要的不是一碗一样的饭,而是一个平等的地位,而是一种有尊严的生活。这些自我意识觉醒的人,已经将自我的人格尊严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上,俨然神圣不可侵犯。还有个例子,更有意思。平原君的邻居是个瘸子,每天从平原君楼下过,都会遭到平原君小妾的嘲笑。一天瘸子愤然找到平原君,要求他杀掉这个小妾。平原君嘴上答应,却并没有照办。谁知不久他发现,他的门客开始三三两两地离他而去。他一开始很纳闷——他一直待客不薄,人们为什么要离弃他呢?后来有人告诉他,他不杀小妾,被认为是重色而轻士,所以人们才离开他。后来他把小妾杀了,并亲自上门向瘸子谢罪,门客们这才又慢慢回来。一个瘸子,按说跟士扯不上关系,但门客们的自尊心这时就已经这么强,就这也视为是对他们的轻视和侮辱。可见到这时,要求尊重和高度自尊的,已经不是个别门客,而是整个门客群体。
然有俗话道:“一个巴掌拍不响。”自我觉醒这个事,光是个体这头觉醒还不行,还得群体——社会那头认可你的觉醒。我们知道,许多人看了裴豹的故事,一定会认为故事的主人公是裴豹。但在我们看来,第一主人公应该是范宣子。这个范宣子,是晋国法家的先驱,他制定的范宣子刑书,是晋国法制史上第一部刑事法,是晋国由礼制走向法制的标志。后来法家的著名人物,李悝、吴起、商鞅、韩非之流的,论辈分都还是他的徒子徒孙。实际上在伟大的春秋时代,早有人对等级制度、特别是等级世袭制度发出不同的声音。管仲就曾明确提出:“君之所审者三:一曰德不当其位,二曰功不当其禄,三曰能不当其官。故国有德义未明于朝者,则不可加于尊位;功力未见于国者,则不可授以重禄;临事不信于民者,则不可使任大官。”直接建议统治者英雄不问出处,而把“德”“功”“能”作为用人的主要标准。而法家这帮人更是“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范宣子作为一个高贵者,面对一个竟敢跟自己平等对话,甚至向自己提出交换条件的奴隶,这在时人看来简直就是不可思议、不能容忍的,而他不仅欣然接受了对方的条件,还不顾身份向这个奴隶发誓遵守。他的这一特立独行之举,在我们看来无疑比裴豹更为惊世骇俗。他等于是不顾他的阶级的反对,带头、公开喊出了这样一句话:“奴隶怎么了?奴隶就不是人了?”换言之,很可能是第一个,承认了奴隶也是个独立的生命个体,也应该拥有他的独立人格,也可以成为自我人身乃至人生的主人翁,并在社会上占有一席之地,受到人们的接纳和尊重。他的这声呐喊,在当时具有极大的震撼性,其意义丝毫不亚于两千多年后美国人林肯的《解放黑人宣言》,不论对当时和后世都产生了巨大影响,范宣子誓奴也被传为千古美谈。正是在他的影响下,其时许多人都对个体生命的自我追求、独立追求和平等追求,持肯定和尊重态度。这直接形成了,这之后的高贵阶层,不仅养士成风,而且尊士成风,并留下许多脍炙人口的佳话。仅以四公子为例——魏国的信陵君,听说有个叫侯赢的是个贤人,便一心想结交他。斯时侯赢已经七十多岁,以前是干吗的不得而知,可能是退休后又返聘的吧,这时在大梁城的夷门做门卫。有一次信陵君在家请客,亲自驾着车去接侯赢。侯赢也不管自己的卑微身份,直接坐在了本该是信陵君的位置上,信陵君反而成了给他赶车的。途径闹市时,侯赢碰上一个熟人,下车可与那人喷儿开了。这边信陵君家已高朋满座,只等着主人回来开席,那边侯赢却喷个没完没了,就连信陵君的随从都开始感到不耐烦,脸上露出愤怒之色。但是信陵君始终神色温和,手执缰绳在一旁耐心等待。齐国的孟尝君,家中长住的门客有好几千,每次开饭的时候,他都让人躲在屏风后,记下这些门客谈话的内容,弄清楚他们都有哪些亲人、住在哪里,事后逐一登门慰问并送上厚礼。门客总是能从远方的亲人那里,意外地听到孟尝君厚待他们的消息,内心无不对之感激涕零。趙国的平原君,可能那时候珠宝之类比较稀有、珍贵,他却专用这些东西装点他的门客,以抬高他们的身份、地位。一次他的门客代表团访问楚国春申君,人人头戴玳瑁的发簪,剑鞘上镶满了珍珠和美玉。谁知接待他们的春申君门客,就连靴子上都镶满了珠宝,三千门客号称“珠履三千”。可见春申君给予士的待遇还要高。平原君、春申君的重士而轻珠宝,传达给人的信息是,在这些人的心目中,士才是重于一切珠宝的无价之宝。更有甚者,孟尝君的一个门客,爱上了他美丽的妻子。有人愤愤道:“吃着你的,喝着你的,还想搞你的老婆,这是个什么东西!”劝他杀掉这个人。孟尝君却一笑说:“见美生爱,人之常情,这并不是什么罪过呀。你们以后不要再提这事了。”不仅没有怪罪此人,后来还推荐他到卫国做了官。总之,不管是赠之以金,还是待之以礼,还是动之以情,他们的做法最终可以归纳出一条,那就是给予士们以远远超出本分的待遇,使之觉得自我价值得到了体现和承认,从而获得极大的荣誉感和满足感。这是极为难得的。这实际上是对自我意识觉醒的极大鼓励。一方面,个体生命的自我意识觉醒,开始重视和强调自我的存在。另一方面,社会也以一种积极的态度,承认这存在,肯定这存在,尊重这存在。而社会的这种态度,反过来又对个体生命给予极大鼓励,使之可以在追求、实现自我价值的道路上走得更远。而事实证明,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社会动力系统中的发动机。只有人被激活了,整个系统才能进入运转状态。一个动力系统强大运转的社会,想不进步都不行。春秋时代之所以百家争鸣、百舸争流,万物生长、欣欣向荣,搞不好就是这原因。
有句题外话,这里也可以捎带说一说。自我意识,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根本标志。没有自我意识,人只能是与动物一样的自然存在。同时,它也是个体从环境中独立出来的根本标志。我们知道,环境总是代表着一种文化,而不论是哪种文化,同化每个个体都是它的基本精神。所以环境总是在否定个体的自我意识,并且通过种种严格的限制,将之限定在极其狭小的范围内,甚至扼杀在摇篮里。一旦个体顶不住,被所处的环境同化了,也就等于沦为了环境的奴隶。事实已经证明,越是文明古老、深厚的地方,对个体的同化能力就越强。也就是说,那里就越是缺少大众层面上的自我意识。既然我们已经说了,自我意识是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激活剂,而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社会动力系统的发动机,那么一个缺少大众层面主体意识的地方,其发展和进步必然是极其缓慢的,甚至有可能就像一沟臭泥一样,几千年几千年都流淌不动。春秋时代,范宣子们解放奴隶,实际上是在打开牢笼,是对个体自我意识的一次大规模释放,其意义和作用等同于15世纪欧洲的人文主义运动,由此才导致了当时社会的空前发展。我们说春秋是个伟大时代,意思也就是这。而在这之后,我们所做的一直是重新关上笼子,使个体重新成为环境的奴隶。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倒退。这也是我们几千年一直在封建社会徘徊、迟滞不前的原因。没有动力,何来前进?当然这有些扯远了。
这就出现了一个词——知己。
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大概意思啊——一个人什么时候会死去?是心脏不再跳动的时候吗?是大脑停止活动的时候吗?都不是。是谁都不知道他的存在的时候。
实际上,士在追求人格独立、实现自我价值的道路上,通常都是走得很艰苦、很孤独的。你想啊——他们大多是一个人摸索着上路的。自我觉醒都是一个一个、有先有后的,没有一窝人喊着“一二三”一起觉醒的。而环境的力量如此强大,就像横亘在路途上的沼泽泥淖,随时都有可能将他们拖下去、陷进去、吞噬掉。这使得单独的个体显得那么渺小,就像俗话常说的沧海一粟。他们在这条黑暗、崎岖、坎坷、泥泞的道路上走啊走啊,根本不知哪里才是尽头。这个过程中,实际上他们一直处于没人知道的状态、被人遗忘的状态。也就是,半死不活的状态。一路上,他们无数次地跌倒,又无数次爬起来。每次倒下去又爬起来,除了落得满身泥水满脸血污,同时孳生的还有绝望。绝望就像面团,是可以发酵、膨胀的。随着道路越来越长,随着跋涉越来越久,随着跌倒的次数越来越多,绝望的面团就会越发越大。突然,他们又一次倒了下去。这一次,他们似乎再也没有力气爬起来了。他们匍匐在泥水和黑暗中,绝望地盯着面前的长路。这时,他们是多么多么需要,能有一团灯火出现在前方,为他们照亮黑暗和道路啊。而灯火,真的就在这时出现了。这就是我们刚说的——知己。
所谓知己,总结前文的意思,就是承认你、尊重你、赏识你。承认你的存在,尊重你的存在,赏识你的存在。正是由于这种承认、尊重和赏识,才使得你,第一次,意识到了自己的存在,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终于有了实实在在的存在感。发现我在这儿,我活着。这对一个在黑暗中摸爬滚打的人,是非常非常重要的。这盏灯,不仅照亮了他的前路,而且点亮了他的生命。一点儿不错,知己在这里,实际上点亮的,是士的生命。
这就使得士与知己,不知不觉地形成了这样一种关系。就像那个流传千年的绝唱,伯牙弹得一手好琴,但是没人听出他弹得好琴,谁也不知道、不认识这是好琴,因此这世上也就没有这手好琴。直到他遇到子期,只有这个人听出来了——这真是一手好琴啊!他的琴才成为好琴,这世上才有了这手好琴。后来子期死了,伯牙便毅然决然摔碎了他的琴,再也不弹琴了。为什么呢?他的琴音又不再是好琴了,这世上又没有好琴了。在这里,伯牙和子期,已经成了这样的关系,伯牙是在子期身上意识到自己的存在的,子期在他也在,子期没有了,他的存在感也就没有了,他也就没必要再弹下去了。
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既然知己对士们如此重要,我们知道中国人是很看重报答的,所谓报答就是用实际行动来感谢,有道是“来而不往非礼也”,不说滴水之恩、涌泉为报吧,起码是要投之以桃、报之以李的,唯其如此才能心安理得、问心无愧。伯牙是个音乐家,音乐之于他,想必就像空气、阳光和水之于一个生命。他对子期的回报,是献上他的空气、阳光和水。那么士们,又是拿什么来回报他们的知己的呢?
关于这一点,现存两段文字——
“汉王遇我甚厚,载我以其车,衣我以其衣,食我以其食。吾闻之,乘人之车者载人之患,衣人之衣者怀人之忧,食人之食者死人之事,吾岂可以乡利倍义乎!” 这是韩信说的,语出《史记·淮阴侯列传》。有人劝韩信背叛刘邦,认为以他的军事才能,完全可以与刘邦、项羽三分天下。但是韩信说,刘邦对我非常好,把他自己的车给我坐,把他自己的衣给我穿着,把他自己的饭给我吃,我听说坐人家的车就要分担人家的困难,穿人家的衣就要操心人家的憂患,吃人家的饭就要为人家的事去死,我怎么能因为个人利益而见利忘义呢。韩信对刘邦的回报,是放弃了自己可以得到的东西,而把这东西献给了知遇他的刘邦。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 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之职分也。”“臣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至于成败利钝,非臣之明所能逆睹也。”这是诸葛亮说的,摘自他的前后《出师表》。诸葛亮对刘备的回报,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地去完成刘备的遗愿。他在意的是做了。至于成功与否完全不在他的考虑之内,哪怕失败了也在所不惜。
韩信和诸葛亮,可以说是说出了士们的心里话。“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为了报答知己的恩遇,甘愿手持宝剑为其赴汤蹈火、血战到死。“仗剑行千里,微躯敢一言。曾为大梁客,不负信陵恩。”我就要开始人生的远行,在这里我可以对你许下这样的诺言,无论我今后走到哪里、身在何方,都不会忘记你对我的知遇之恩。事实上,许许多多被知遇的士,正是以这样一种信念,回报他们的知己的。他们在“用实际行动来感谢”的道路上,各以所学,各尽所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把自己的全部力量和技能,毫无保留地奉献给了知遇他们的人。冯谖被孟尝君待为上宾,后来孟尝君不慎混秕了,被齐王免去了相位,其他门客纷纷离去另择高枝,只有冯谖不离不弃。先是跑到秦国,说服秦王遣车十乘、黄金百镒,迎请孟尝君到秦国为相。之后又回到齐国,对齐王说孟尝君是栋梁之材,这样的人才如果被秦国挖走,必定会助秦国一统天下。唬得齐王后悔不迭,赶在秦国的豪车和黄金没到之前,重新恢复了孟尝君的职务。侯嬴为信陵君所赏识,后来秦国攻打赵国,赵、魏唇齿相依、唇亡齿寒,魏王派晋鄙率十万大军救赵,却又受到秦国的威胁,让部队中途停止前进。信陵君眼见形势危急,准备只带自己的门客涉险救赵,路过夷门时,侯嬴献上窃符救赵之计,并推荐了大力士朱亥。信陵君按着他的主意,窃出兵符并击杀晋鄙,亲率十万魏军奔赴赵境,成功地救赵国于水火之中。冯谖和侯嬴,用以回报知己的是智慧。他们凭借自己的智慧,或使知己转危为安,或助知己事业有成。张孟谈受赵襄子恩遇,在赵氏家族四面楚歌、岌岌可危之时,孤胆只身深入敌营,秘密说服韩、魏两家反戈一击,一举击败最大的敌人智伯,使赵家反败为胜、脱颖而出。曾对孟尝君妻子有暧昧之情的那个无名门客,被孟尝君推荐到卫国做官,后来齐、卫关系一度破裂,卫君想纠集诸侯攻打齐国,他毅然决然走到卫君面前,将剑横在脖子上说:“齐、卫曾有盟约,子孙世代和平。如今大王伐齐,是对盟约的背弃。我劝大王不要做这样的事情。如果大王不听我的,我现在就把颈项之血溅在您的衣襟上。”卫君最终打消了卫国伐齐的念头。张孟谈和这个门客,用以回报知己的是勇气。“虽千万人吾往矣!”他们凭借这样的精神,一次次为知己挽狂澜于既倒。还有一些门客,其实并没有什么本事,既无勇力、又无智谋、也无技能,他们所拥有的,只是一二不足挂齿的雕虫小技,他们作为主人的座上客,完全是在混饭吃。但是他们却拥有一颗感恩之心,往往在主人生死存亡之时,能挺身而出、站到前头,用自己那不堪的伎俩回报主人。孟尝君好客,不管什么人,来的都是客,一律往他家的流水席上让。他有两个门客,一个只会学鸡叫,一个只会学狗叫,可以说就是两个市井之徒,仍然被他待为上宾。后来孟尝君出使秦国被秦王扣留,谁也没想到就是这两个人,用他们说出来都丢人的小伎俩,助其逃出樊篱、重返祖国。还留下个成语“鸡鸣狗盗”。
问题到这儿就出现了难度。由上面例子可见,回报不能两手空空,是要拿出来实实在在的东西的,没有多有少也行,没有好有赖也行。那些一无所有的人,是谈不上回报的。要啥没啥,你用啥来回报呀。问题是偏偏就有这么一种人,作为门客,主人给予了他们规格很高的礼遇,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本分,使他们拥有了从未有过的存在感,可是他们本人却真的一无所有,甚至连学个鸡叫狗叫也不会,拿不出任何东西回报这知遇。在我们看来,似乎豫让就是这样的人。那么他们怎么办呢?
这令我不由得想起一句俗语。其实这句话,我们在电影电视里经常听人说,说它的大都是流氓无产者,特别是那些欠了一屁股债还不起、被债主逼得走投无路的人。话曰:“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要钱没有,要血有一盆!”意思是,我在这世上什么也没有,但你不必担心我欠的债无法偿还,因为我至少还有一条性命,你若想要可以拿去。仔细想想,这真是有些人的真实写照。这世上就有那么一种人,他们的一生都赤手空拳、一无所有,唯一拥有的东西就是生命和热血。这使得他们在这世上,无论如何都不能欠人什么,不论欠人债还是欠人情。因为他们一旦欠了,就只有用这唯一的、最后的东西去偿还。
翻阅史料,我们不难发现,春秋战国时期的士,都有一个轻生的共同特点。也就是,不重视、不爱惜自己的生命,一点不拿自己的生命当回事。在这些人眼里,道义重于生命,职守重于生命,名誉重于生命,然诺重于生命,恩仇重于生命,朋友重于生命……总之,这世上的一切都很重要,唯独生命不重要;这世上的一切都很值钱,唯独生命不值钱。正所谓:“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因此我们总是看到他们,不论遇到什么事情,哪怕只是鸡毛蒜皮的小事,都会以生命做赌注,用生命去换取,不惜捐弃自己的生命。与豫让同时代的另一著名刺客聂政,就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严仲子是韩国大臣,由于与韩相侠累政见不和,经常批评侠累的各项政策,就像现在话说的,“妄议国家方针大政”,因此遭到侠累迫害,流亡到齐国。他听说当地有个杀狗的屠户叫聂政,是个勇士,便一次次上门拜访,每次去都要向聂政的老母奉上一份礼物,有时是美酒美食,有时甚至是黄金白银,试图以此结交聂政,请聂政帮他刺杀侠累。聂政,一个市井屠狗的,被一个国家的卿相如此厚待,内心自然又感动又感激。他知道严仲子如此待他,肯定是有求于他。至于对方想让他干什么,对方始终没说,他也始终没问。只是谢绝了对方的所有礼物。直到后来,聂政的母亲去世了,他在操办了母亲的丧事后,才去找到严仲子。他说:“我知道你有事求我。你对我如此厚爱,我心里感激不尽。我虽然拒绝了礼物,但内心明白你是知我的。只是由于当时老母尚在,我还要为母亲养老送终,所以不敢以身许人。如今老母不在了,我可以将此身回报知己了,你有什么事就直说吧。”之后毅然奔赴韩国都城,径直闯入侠累府中,杀死侠累等数十人,最终从容剖腹自尽。为了不暴露严仲子,他在自杀前,先剜出自己的眼睛,毁坏了自己的面容。這样,韩国人就无法查出他是谁,线索在他这儿就断了。聂政所谓的“以身相许”,这个“身”字,指的就是生命。今天解读聂政的故事,我们不难看出:一个是那时候的人,的确很轻看自己的生命,根本不在乎奉献和牺牲生命;再一个是那时候的人,不是轻看自己的生命,而是此身除了生命别无他物,不管干什么,只能以生命做抵押。用聂政的话,严仲子这样的大人物,一次次地降尊临卑、屈高就下,拜访一个市井屠狗的,是“知政”。很显然,聂政也是个自我意识觉醒者,在这样的人眼里,还有什么能比知己更重要呢?知遇之恩肯定是要报答的,可是一个杀狗的,你让他拿什么去回报?不用说,他们拿得出手的,只有生命。所以他们只能以身相许。聂政如是,豫让亦如是。
这,无疑是一件很窘迫的事。你想,说句调侃的话,仅仅由于吃人家一顿钣,由于这顿饭有鱼,又是派车接你去的,使你觉得意外的惊喜,就弄得你手足无措,觉得这饭无论如何不能白吃,来而不往非礼也,至少去的时候得给人家提盒点心。可是你翻遍身上所有的兜儿,根本凑不够点心钱。那咋办呢?最后只得把自己性命作为点心拎给人家——难道世上还有比这更窘迫的事情吗?不过我们恰恰觉得,整个事情的动人、感人之处正在于此。不是吗?我们说了,比如豫让,是个自我意识觉醒者,对于他们这种人,人生最大的梦想,就是自由、平等、独立的存在。其实他已经在这儿了,却总觉着还不可靠、不踏实、不算数,还需要更多的认同作证明。只有被人认同了,才会找到、得到实实在在的存在感,才会相信自己在这儿。被人认同不是件容易的事,他以前试过很多次,范家、中行家都试过,根本没人拿他当盘菜,也就是说没有人认同他。这使他很烦恼、很痛苦、很绝望。直到后来到智伯这儿,他才——终于终于、好不容易——得到了这认同。智伯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认同他的人。换言之,他走遍千山万水、历尽千辛万苦,直到这时、直到这里,才第一次寻找到了那种存在感。所以我们说,智伯照亮的是他的生命。他是从智伯那里,感受到自己的存在的。自从智伯没了,他的存在感也就没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智伯在,故豫让在。智伯不在了,豫让的生命也就没什么意义了,实际上等于终结了。什么是知己?这就是知己。对于这样一个知己,他当然——无论怎样回报都不为过。他的报答——我们这时才发现——看似是在为智伯,其实却是在为自己。他的以身相许——我们这时才发现——看似许的是智伯,实际上许的也是自己。他的轻生只是看似轻生,实际上绝非轻生。他是在用生命追逐自己的——你可以把这仨字带上着重号——人生梦想。一个人,为了追逐一生梦想,不惜付出热血和生命,这当然无比动人和感人。众所周知,一个人为了追求自由、平等和独立,不惜以生命做代价,不惜去死一千一万次,这种人通常都被称为侠,这种精神通常都被称为侠客精神。侠客精神,从最早的意义上讲,其实就是自我意识的觉醒,以及对这觉醒的誓死捍卫。而豫让,自从他决定了,要以生命、热血捍卫自己的人生之梦,他的人生境界就已跃然升华,由一个亡命的刺客蜕变为高贵的侠客,完成了由食客到刺客、由刺客到侠客的三级跳。
说到侠客,这里有必要啰唆一句。我们知道,侠客精神的核心本质是“义”——“义非侠不立,侠非义不成”。正所谓“只问义之所在”, “义之所在,生死以之”,“义之所在,身虽死,无憾悔”,“义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但是这个“义”的内容,不同时代却各有不同。溯本求源,“义”之涵蕴,实际上就是最早那些自我意识觉醒者,他们不屈从于命运的安排,渴望自己的命运自己掌握,试图通过反抗森严的等级制度,来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成为一个自由、平等、独立的人。这一时期的侠客,不一定具有多么高超的武功,但必须具有这样的自我意识。只要具有了这样的意识,哪怕是一介书生,哪怕是一介平民,哪怕是一个弱女子、小孩子,都可以称为侠客、成为大侠。但是这,恰恰是反动的统治阶级和正统文化所不能容忍的。你想啊,如果老百姓都成了这样的侠客,傲视、蔑视统治者的权威,丝毫不把专制暴政当回事,精神上不受任何束缚和操控,想去哪儿去哪儿、想干啥干啥,那他们统治谁,谁还听他们的呀?所以在早期,统治阶级和正统文化,对侠客一直是持敌视态度的。韩非子在《五蠹》中就曾说:“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 文人们靠笔杆子、侠客以暴力扰乱社会秩序。蠧就是蛀虫。公然把文人(儒家)、言谈者(纵横家)、带剑者(游侠)、患御者(逃避公役的人)和商工之民比作危害国家的五种蛀虫,认为好好的社会秩序都被这些人给搞坏了。正是在这种认识基础上,统治阶级一直对侠客采取抑制和打压政策。其中以汉代最为极端。西汉初期,侠客迭起,汉景帝为了维护其统治,不仅“尽诛”各地游侠,而且残害了名侠郭解和其九族。但有道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统治者的高压政策不仅没有消灭侠客,反而使得“自是之后,为侠者极众”,几乎形成无法控制的局面。很可能是吸取了汉代的教训吧,这之后的统治者在对待侠的问题上,开始变换手法和花样,改打压为引导。引导的意思,就是既然灭不了你,就想方设法哄骗、引诱你,把你改造成可以为我利用的东西。他们的具体做法,就是往“义”字里注水,不哼不哈、偷梁换柱地,为“义”字增加了很多内容。譬如唐代,统治者热衷于开拓疆土,便把“安邦定国”这一内容偷偷写进“义”字中,宣扬真正的侠客应该从军边塞、建功立业,忽悠人们“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边关五十州”。以至于当时的侠客们一时间都热血沸腾,不明不白、不知不觉地就上了当,把建立边功视为一个侠客的终极追求和最高荣耀。就连王维都在他的《陇头吟》中写道:“长安少年游侠客,夜上戍楼看太白。”赞扬了一位初具侠气的长安少年,跃跃欲试地渴望报效国家的壮志激情。比如宋代,由于外族侵略日甚一日,最后连国都被蒙古人灭了,统治者们内忧外患、焦头烂额之际,又把“忧国忧民”的内容悄悄掺杂到“义”字中,宣扬真正的侠客应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简单地说就是应该以国家大义为重,忠诚、效死于国家和民族。使得传统的“侠义观”,不知怎么的就变成了“忠义观”,将侠客变成了帮助他们维持统治的忠实打手。可以说,唐宋统治者的这种引导是很成功的。成功之处就在于,他们通过不懈努力,终于使得人们对侠的理解产生了歧义,并悄然改变了侠客的道德和价值取向,使得他们完全忘记了侠之初心是追求自由、平等和独立,而以为作为一个侠客使命就是忠君报国。其实在封建专制社会,哪里有什么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人民利益,有的只是統治者的个人利益、统治阶层的阶级利益。正是在这种年深日久、潜移默化的引导下,我们看到侠客的形象完全变了样,这个从小说《三侠五义》里就能看出来,他们已经不再是侠客,而成了统治者的奴才、走狗和鹰犬,以及护院家丁和贴身保镖。我们这段文字,既是题外话,又不是题外话。之所以不是题外话,是因为至少在我们看来,侠客这东西兴于春秋战国,实际上也亡于春秋战国。也就是,春秋战国之后,大致上没什么侠客了。作为一个物种它就像恐龙一样,没几天就灭绝了。人们在这之后看到、听到的所谓侠客,都是冒牌驴、伪侠客,都是正统文化杜撰的、统治阶级御封的,用来欺骗、安慰、麻醉人民的。我们在这里大书特书的豫让,差不多是最后的真侠客、大侠客,是那个时代侠客的教学标本。他和同时代的侠客们,就像划过夜空的流星一样,他们的生命虽然短暂,却闪耀出了绚烂瑰丽的光芒。
然后就来到了这个时刻。
我们说了,这是赵襄子和豫让第二次见面了。
赵襄子站在华丽的马车上,俯视着脚下这个刺客。此刻,这个人正被他的门客按着,一条腿跪在桥面上。这一次,赵襄子尽管很惋惜,但是他心里很清楚,他只能杀了这个人。不然,这样的见面还会有第三次、第四次。不然,他就将一直生活在暗杀的阴影中。
赵襄子长叹一声,说:“豫让啊,我已经宽恕过你一次了,这次我真的不能再放过你了。”
豫让低下头,但随之又抬起头:“我听说,忠臣不忧身之死,明主不掩人之义。上次您宽恕了我,我心里感激不尽。我今天到这里来,本来就没打算活着回去。只是,我在临死前有个小小的请求,不知您能不能答应我?”
赵襄子没想到,一个将死之人,还要求这要求那,问道:“你有什么请求?”
于是豫让说出了这样一句话,他的话让所有人不禁为之一震。他说:“我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为智伯报仇,现在这个愿望肯定不能实现了。我能冒昧地请求您,把您的衣裳脱下来,让我在临死之前刺它几剑吗?这样,我也算完成报仇的心愿了,就算死了也没什么遗憾了。”
赵襄子的眼泪一下子流了出来。这一霎时,他完全被这个刺客的九死不悔、矢志不移感动了。尽管豫让的要求有些过分、有些荒唐,甚至有些古怪和滑稽,但他还是毫不迟疑地脱下了自己的锦衣,让手下拿到豫让的面前。
就这样,整个故事最为壮丽的场面出现了。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中,形容豫让“拔剑三跃而击之”。我们说了,这时的豫让,是被人按捺着,一条腿跪在桥上的。多少年了,每当读到这句话,我们的眼前都会情不自禁地出现这样一组电影慢镜头——单腿跪地的豫让拔出了他的剑;赵襄子的衣裳在他面前飘动着;他面对那衣裳,就像面对着赵襄子;他倏地跃将起来,将剑刺向衣裳;又重新落回地面,恢复跪地的姿势;他一次次跃然而起,又一次次落地跪地;每一次跃起落地,都可见一道寒芒闪过,可闻一缕裂帛之声。他的跃起十分缓慢、十分凝重,却又十分舒展、十分飘逸。随着他的一次次跃起,他的一袭青衫一再地飘展开来,就如一只翩跹起舞的青蝶儿……当他第三次落回地面,仍是那个跪地的姿态。他就这样跪在地上,仰面向天道:“我可以报答九泉之下的智伯了!”说罢横剑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