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交易存在的风险和监管策略研究

2018-11-20 11:52杨滢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8年22期
关键词:数字货币风险监管

杨滢

[摘 要]在区块链技术基础上产生的以比特币为首的众多“数字货币”交易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扩大,而其中所蕴含的投机风险、交易平台违法经营风险、扩容风险等逐渐凸显出来,因此对此类数字货币进行监管也日趋紧迫。

[关键词]数字货币;风险;监管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8.22.044

[中图分类号]F822;F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8)22-0-02

据区块链公司链塔智库发布的《2018年第一季度数字货币交易所研究报告》显示,当前全球有1 200余种数字货币,市场单日交易额约1 600亿元。截至2018年4月24日,数字货币的总市值接近4 000亿美元。在区块链技术基础上创生的以比特币为首的众多“数字货币”交易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扩大,引起全球投资者的关注,但随之产生的风险也引起各国政府和监管当局的重视。

1 数字货币的前世今生

一个名为“中本聪”的神秘人物于2008年11月在某隐秘的密码学讨论小组中发表了一篇《比特币:一个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的研究报告,详述了如何利用密码学制造一种虚拟货币的方法,提出了比特币的概念,希望建立一套基于密码学原理的货币。利用这种货币,建立一种不需要第三方参与,只要任何达成一致的双方能够直接进行支付的电子支付系统。比特币和传统货币完全不同,它試图超越任意一个国家的主权发行所谓的虚拟货币,因而从金融学角度看,它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货币。

2018年3月的G20会议上,各国财长、央行行长、与会代表等就数字货币的全球交易情况和监管现状进行了讨论,大多认为这种货币缺少金融概念上主权货币的众多特质。因此在之后的公告中,将数字货币定义为资产,而非货币。这也是迄今对数字货币最高级别和最权威的认定。

2 数字货币交易中存在的风险

目前,各国对数字货币也持有不同的态度,北美、西欧、日本是对比特币接受程度比较高的国家,俄罗斯则定义比特币为非法,印度等国家对比特币并没有明确态度和出台相关政策。笔者认为目前全球数字货币存在的主要风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 价格剧烈波动带来的投机风险

随着全球投资者关注度的不断提高和资金快速流入,数字货币越来越受投机力量的驱动。在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上能够看到,数字货币一天之中涨幅可以高达160%,下跌的幅度可以达到50%。据统计,2013年夏季以来,全球比特币交易中有超过40%的交易额在我国发生。2017年9月2日,比特币价格涨破5 000美元,创历史新高。但受我国政府“九四禁令”发布,价格一路雪崩,2017年9月3日凌晨一度跌破4 500美元,跌幅高达500美元,以太币当日跌幅同样高达13%。由于数字货币交易者数量和其他金融产品市场参与者相比较少,市场容量较小,交易24小时连续开放,没有涨跌幅限制,价格极容易受部分投机分子操纵,产生剧烈波动,风险极大。并且数字货币的交易市场均处于自发状态,可能存在交易对手方风险、资金安全风险和清算结算环节的风险等,投资者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普通投资者如若在缺乏足够了解的情况下,出于盲目跟风或投机的心理进行持有、使用和交易的话,容易遭受巨大的损失。

2.2 被违法犯罪分子或组织利用参与洗钱的风险

目前,数字货币的相关交易基本都是匿名的,并且交易遍布全球范围,不受地域限制,因此交易资金的流向无法得到相关部门的监控,成为违法犯罪分子洗钱和恐怖融资的便利渠道。国际上已经查处过利用比特币交易进行毒品、枪支交易的案件。

2.3 数字货币交易平台的违法经营风险

当前,数字货币交易均为网络电子交易方式,由于各国的监管缺失和不到位,许多交易平台的管理经营状况参差不齐,投资参与者也很难得到交易平台的相关真实信息。同时,一些平台并没有得到合法注册和经营权,涉嫌非法经营,平台的安全性和风险管理能力让人担忧,容易发生被黑客攻击或平台经营者卷款潜逃等风险事件。

据不完全统计,在2017年9月前,国内共有30多家数字货币交易所。但2017年9月央行发文之后,一些小型的数字货币交易所不得不关停,一些大的交易所则转战海外,比如火币网就搬到了日本。交易平台的海外迁徙并没有解决风险问题,而实质上给监管者带来了更大的监管难度。对投资者而言,若平台关闭或者经营者跑路,则会造成巨额损失,并且面临投诉维权无门的困境。

2.4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无限扩容风险

2016年,以太坊上的项目DAO因自身漏洞导致黑客窃取了当时价值约6 000万美元的以太币。7月,开发团队通过修改以太坊代码,强行将该项目所有资金全部转到一个特定的退款合约地址,“夺回”黑客所控制的DAO合约币,并以1∶1的比例让原以太币(ETH)持有人免费获得ETC。但部分矿工并不认同这个修改,于是形成两条区块链:一条为以太坊(ETH),另一条为以太坊经典(ETC),各自代表不同社区共识。

2017年9月4日,虽然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公告,宣布“ICO是未经批准非法融资行为,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但是ICO并未在全球范围内被禁,币圈又出现了IFO,即区块链的硬分叉。2017年7月,部分开发者和“矿工”对比特币进行硬分叉,新的分叉币命名为比特币现金(BCH);当年年底,一些团队还以改进比特币技术缺陷为名进行硬分叉,分叉币包括比特币钻石(BCD)、比特币黄金(BTG)等十多种。2017年12月,Digital Assets Group团队宣称为解决以太坊所缺乏的分布式存储和计算能力,对以太坊进行硬分叉,新的数字资产命名为以太雾(ETF)。

从这些事件可以看到,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软分叉并不会创造新的数字资产,而硬分叉技术将使原有数字货币的持有者“凭空”拥有与分叉前相同数量的新数字货币,在效果上相当于一次ICO,造成资产扩容风险。值得注意的是,区块链硬分叉并不涉及面向投资者募集原数字虚拟货币,规避了ICO可能面临的政策法律风险,既可以承接原区块链庞大的用户群体,也能预挖一定比例的分叉币坐等升值。

2.5 资源浪费的风险

目前,获取数字货币方式主要有3种:收取数字货币、线上交易所购买或线下通过中间人购买和挖矿。所谓“挖矿”,实际上是利用穷举随机数算法最终得到区块的交易计账权,但随着各类数字货币的价格不断飙升,挖矿的设备和算力也一路升级。大型的矿场由几千台机器组成,一个月的电费甚至高达几十万元。经营者为能最大限度地谋取利益,一些矿场会借力产能过剩的小水电站,以很低的协议价格缴纳电费,最大限度地降低挖矿的成本。因此,数字货币挖矿不仅要有较高的原始投入、专业的管理能力,而且更需要有充足、低廉获取电力的渠道,这其实是对资源的巨大浪費。

3 监管建议

鉴于目前数字货币受关注度越来越高,全球交易量日趋庞大,流入资金越来越多,而各国政府态度不一,风险日趋积累,因此监管迫在眉睫。笔者认为监管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3.1 确定监管主体

美国之前对数字货币的监管由证监会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承担,结合我国发布的各种关于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监管文件和我国的国情来看,目前数字货币的监管比较合适的机构应当是央行。加之央行成立了专门的数字货币研究所,对数字货币的研究较其他机构更为深入,也显示其监管的优势。但数字货币本身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其交易和证券交易类似,发展速度迅速,已超过很多机构的想象。因此,从发展趋势来看,应采用多机构联合监管,但必须明确监管主体之间的任务,才能充分发挥其监管职能。

3.2 对交易平台进行严格的节点管理和接口管理

由于数字货币交易采取高度网络化的交易方式,很多经营所谓“数字货币”公司的注册地址与交易发生地、终端服务器并不一致。因此,对其的管理不能仅仅以公司注册地进行管理,应将交易发生地、终端所在地视为管理规范的节点、入口。即使是我国目前大量迁往海外的经营公司,如在国外违反中国法律,根据刑法规定依然适用中国法律。按照法律规定的属人管辖,依然可以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3 建立账户实名制和资金托管办法

可以借鉴其他金融资产交易的方式和规则,建立账户实名制和资金托管办法,有效保证资金流动透明性,当出现风险的时候,监管当局能够实时对资金流向进行监测追踪,防范卷款跑路和洗钱事件发生后无处可寻。

3.4 引入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目前,由数字货币交易引发的欺诈、跑路案件屡见不鲜,当投资者与交易平台发生纠纷后,钱、币、文件等大部分掌握在平台手里,投资者大多处于弱势地位,很难获取相关证据资料。因此,可以在法律上引入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在投资者或消费者无法举证的情况下,由平台进行举证。

3.5 适时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一味阻止数字货币行业的发展是不现实的,要想行业健康发展,不仅需要监管部门的监管,同时还需要行业的自律,特别是要尽快形成行业的公约、标准,能够开发出交易信息集中和分析系统,并可以根据数字货币发展的最新动态进行实时更新,建立检测大额不合规交易和上报制度。通过行业自律,增加数字货币交易者、管理者的合法性和信赖度,防止洗钱和发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3.6 加强投资者教育和保护

目前,我国参与数字货币交易的交易者对数字货币和其交易平台的了解不够深入,因此急需对他们进行金融常识和风险管理方面的教育,让投资者用冷静的头脑对待这一新兴交易品种,充分认识其中的风险,警惕一些披着数字货币创新“外衣”进行的非法活动和骗局。

主要参考文献

[1]黄震.数字货币交易市场亟待监管介入[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7(7).

[2]杨涛.数字货币的理想与现实[N].人民日报,2018-04-05.

[3]王婧.炒作数字货币面临三重法律风险[N].法制日报,2018-06-08.

猜你喜欢
数字货币风险监管
数字货币的国际监管经验与启示
英国央行数字货币的设计框架及其启示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与传统货币辨析
中国经济转型的结构性特征、风险与效率提升路径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分析与管理
企业纳税筹划风险及防范措施
监管
监管和扶持并行
放开价格后的监管
实施“十个结合”有效监管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