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我们学英文的时候,中国还没有教科书,用的是一册英国人编的预备给印度人的读本。这册读本里,有一篇说中国人读书的故事。插画中画着一位年老背曲、拿烟管、戴眼镜、拖辫子的老先生坐在那里听学生背书,立在这先生前面背书的,也是一位拖着长辫的小后生。
不知为什么,这一课的故事留给我的印象特别深,到现在我还约略谙诵得出来。里面曾说到中国人读书的奇习:“他们无论读书背书时,总要把身体东摇西晃,摇动得像一个自鸣钟的摆。”这一种读书背书时摇摆身体的作用与快乐,大约是没有在从前的中国书塾里读过书的人永不能了解的。
我初上书塾大约是七八岁的样子,只记得那年冬天的深夜,在烧年纸的时候,我已经有点朦胧想睡了,总是擦眼睛,打呵欠。忽然门外来了一位提着灯笼的老先生,说是来替我开笔的。我跟着他上了香,对孔子的神位行了三跪九叩之礼。在香案前面的桌上写了一张红字,念了“人之初,性本善”。第二年的春天,我就夹着绿布书包,拖着红丝小辫,摇摆着身体,成了那册英文读本里的小学生的样子了。
经过了三十余年的岁月,把当时的苦痛一層层地摩擦干净,现在回想起来,这书塾里的生活实在是快活得很。因为要从早晨一直坐到晚的缘故,可以助消化,健身体的运动自然只有身体的死劲摇摆与放大喉咙的高叫了。大小便是学生们监禁中暂时的解放,故而厕所就变作了乐园。
我们同学中最淘气的是学官陈老师的儿子,名叫陈方。书塾就设在学宫里,陈方每天早晨总要大小便十二三次。后来弄得先生没法,就设下了一枝令签,凡须出塾上厕所的人,一定要持签而出。于是两人同去,在厕所里捣鬼的弊端被革去了,但这令签的争夺又成了学生们唯一的娱乐。
陈方比我大四岁,是书塾里的头脑。像春香闹学似的把戏总是由他发起,由许多虾兵蟹将来演出的,因而先生的挞伐也以落在他头上居多。不过同学中间有几位狡滑的人,使他冤枉被打的事情也着实不少。他明知道辩不清的,每次替人受过之后,总张大了两眼,滴落几滴大泪点,摸摸头上的痛处就了事。
我后来进了当时由书院改建的新式的学堂,而陈方也因他父亲的去职而他迁,一直到现在,也不曾和他有第二次见面的机会。
(节选自《郁达夫精品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