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俊强
(山西警察学院,山西 太原 030401)
2013年,国家提出“科教兴国”战略,公安部结合公安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自身特点,在“科教强警”基础上,明确提出了“把现代科学技术参透于公安院校的实战教学”,并与提升人民警察打击犯罪和社会行政管理的自身能力,形成一种全新的、科学规范的、集约高效的、贴近实战的现代化警务教学模式。《中共中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了“科教强警”战略方针。因此在进入21世纪后,公安院校教学训练的重心应由单一的、简单的模拟训练教学向更强调突发性、操作性实战教学靠近。[1]在这样的教学目标推动下,公安院校的装备建设将成为整个教学训练的中心。
任何教学训练都需要人力和物质资源的保障。公安院校的装备使用训练是以公安工作为基础的应用型训练,它需要的物资条件较之一般理论教学要求更高。[2]装备的使用训练中物资保障主要包括场馆、场地、训练器械、实战装备。为了确保训练的实战性,上述物资条件还必须达到以下两点:一是数量,对受训学员的技能提高所需的数量保障。比如射击训练的场馆、靶位数量、消耗的子弹以及相应训练消耗器材等。二是实战训练中不同装备器材的多样性,同一种类的警用装备是有不同批号、厂家、制式、规格,实际使用情况中存在的。[3]我国公安民警使用的警用手枪就有五种以上,它们虽然在射击原理上基本相同,但枪支操作和使用上各有不同。如,催泪喷射器的教学中,不同厂家、制式的喷射器虽然使用流程基本相同,但具体操作却完全不同。正因如此,笔者在公安教育训练中,经过问卷、调查、对比、分析后,做出以下研究和结论。
警用装备在警体教学中训练量和教学内容分析
从以上数据和相应比例不难看出,公安院校学员和在职轮训民警对警体训练中装备器材的种类需求还是比较多的,对警用装备在警体训练中占用的比例要求也是比较高的。尤其是一些新型的先进的训练器材更是有较高的求知欲的。[4]以射击应用训练为例,以前我们只是对物进行射击演练,但现在我们引入了彩弹对抗训练使训练主体由人对物变成人对人、训练方式由对固定目标变成了移动目标、训练理念由环数主导成绩变成快速命中主导战局。而这种模拟性的、对抗性的新型警用装备的应用训练,在我省公安院校教学中所占比例究竟能到达多少呢?以笔者所在警察学院的警察战术专业二年级第四学期课程安排为例:理论课程有刑事侦查、痕迹检测、公安应用文、犯罪心理学、现场勘查;训练课程有警用识图、警用装备使用、警务搏击、体能训练、彩弹战术对抗演练。其中有关警用装备应用训练的只占到总课时的38%。
警用装备在警体教学中应用情况分析表
从调查对象在受训前和受训后的使用情况来看,不论是公安院校在读学员还是轮值轮训的培训民警,基本上都会在警体训练课前有所接触警用装备。在全部调查问卷中只有6.5%的调查对象没有见过也没有用过相关警用装备。这部分人群主要出现于在读公安院校二年级学员中。原因在于他们外出勤务及实践锻炼机会不是很多,且有的学员虽经过实习锻炼,但所在单位不是基层一线单位,所以也就没有机会接触相关器材装备。而其他93.5%的受训调查见过、用过或基本上都配有过相关警用装备,更有97.3%的人认为受训以后,在实践单位会使用或经常使用相关警用装备。
为此,我们通过走访学员实习锻炼单位和基层一线单位,做了一个相应的情况调研。笔者2017年6月对山西省T市公安局M派出所进行走访调研,经过调査问卷、实际参观、跟班作业,深入调査了一线基层单位警用装备的配有和使用现状。现以T市M所为例,具体说明。M所是T市Z分局一级派出所,位于T市最繁华、最重要场所附近,分管2个警区,4个公交站点,以及重要场所的安全保卫和治安稳定工作。主要任务是维护治安和信息核査,处理紧急突发事件。目前M所共有正式民警18人,辅警25人,分局相应的应急巡逻队45人,周边可调控巡特警50人。根据调査统计,M所18名正式民警单警装备配备率100%,防护装备15件,应急装备10件,拦阻器材3件,手持扩音系统及对讲系统4件,大型群体驱散装备2件,移动警务室一辆,电动警务车一辆,警用轿车2辆。由于M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处置突发事件,所以单警装备和对讲系统使用频率非常高,尤以现场执法记录仪和强光手电的使用频率最高,可达到勤务使用频率的95%和60%;其次常用装备还有警绳、手铐和手持身份核查仪,达到勤务的20%、15%和30%。
因此可见,不论是在校学员还是轮值轮训培训学员,只要有基层单位工作经验的,都会较大可能接触和使用警用装备。从调查问卷中关于警体训练结束后的掌握情况和法律应用来看,分别只有46.5%和31.9%的人认为通过受训基本掌握相关警用装备的使用技能和法律依据。造成这样的教学结果原因有很多,如教学的时间、教学的场地、教学训练的强度、师资队伍水平、培训学员的到课率及受训的专注程度等等。其中,和警用装备相关因素主要是装备应用的不确定性和实践操作的多变性。[5]如常规的射击训练,其教学检验的主要手段不外乎子弹精度和击发速度。然而,应用射击的检验标准却是拔枪速度、命中率、故障排除能力和特定警情判定。再比如警械训练中,上铐的训练不光是速度和牢固的训练,对抗下的实战应用才是教学的难点。因此,在调查问卷中有31.2%的人认为不敢确定能否掌握警用装备的使用技能,这种不确定性也就属于正常的教学结果。
至于相关法律依据的掌握与调查问卷对象的素质、学历及工作经验有很大的关系,其中使用警用装备的应用训练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为了提高学员或民警的工作经验和法律意识。那么公安院校警体训练课中所使用的警用装备与基层实践单位的警用装备是否会相同呢?49.1%人认为相同,22.1%认为有些相同,28.8%认为相差很多。这样的数据是有其原因的。其一,警务训练装备与警用实战装备在某些方面还是有所区别的,毕竟训练中只能模仿实战状态,而不可能百分之百地达到现实的敌我矛盾。[6]只能模仿对抗,不可能到达殊死搏斗的程度。还是以彩弹的射击教学为例,虽然彩弹对抗使学员或警员感受到了“疼痛”,并且在训练中使用了真枪(六四式手枪彩弹对抗)对目标人物进行射击,但弹体只是和实弹有所接近(弹壳、底火、药量都不同,弹头变为塑料包裹的有色剂体)。这样虽然模仿了实战环境中的心理状态、技术能力、配合意识,但与真正的临战氛围和开枪后的应对情况是不可能完全相同的。[7]所以,再先进、再有效的训练装备也不可能完全把训练变为实战。其二,由于基层单位的警用装备变更交替较为频繁,使用的制式标准又无法统一,这就使公安院校在警体训练中配发的警用装备和实践单位很难同步和统一。例如,太原市公安局配发单警装备以来,每年制式多功能刀具的大小、质量、质地、功能及厂商都完全不同。而在警体训练中不可能完全配有和使用这么多种类和型号的警用制式刀具。因此,在学员和警员的问卷调査中,认为训练和实践装备有所区别的占到28.8%,这种结果也是意料之中的事了。
由此可见,警用装备是公安院校警务训练的基础保障,是警体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院校教学训练的硬件基础。警用装备警械实训对于公安教学工作而言,有重要意义。首先,装备可以增加学员的自信程度,提高学员在教学训练中的安全保障。随着我国社会治安形势的日趋严峻,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暴力性日趋突出,警察院校在训练中不得不提高实战应用能力的训练,这样就使警体训练的安全性提到极为重要的位置。良好的警用装备可以有效降低警体训练的损伤程度,提高训练的质量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扩展和延伸警察院校警务训练的实战能力水平,尽可能贴近实战而降低损伤。同时,良好的、先进的警用装备也提升了警察院校学员的训练水平,保证以最高效的训练状态达到最好的训练效果。其次,警用装备是警体教学中实战水平提升的重要手段。学员日后的公安工作和日常勤务都离不开警用装备的支持,可以说警用装备的使用是日常公安工作的基础。此外,公安院校警体教学中,警用装备的应用训练可以使学员尽快了解公安工作中打击、抓捕、震慑、维稳等核心内容,是学员从理论到实践的一个重要桥梁。最后,警用装备是保障和完善教学的重要手段,随着公安教学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警察院校在日常勤务和警务训练中会遇到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问题,警用装备水平必须适应或超越这些情况和问题,才能更好地为公安事业培养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