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并重 持之以恒充分发挥农村红白理事会作用
——关于进一步发挥农村红白理事会作用的专题调研报告

2018-11-20 17:43河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尚勤学
支部建设 2018年12期
关键词:红白移风易俗理事会

■ 河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尚勤学

针对农村部分群众在操办红白喜事时大办宴席之风出现的反弹现象,为进一步发挥农村红白理事会作用,河津市纪委监委不久前组织民政等相关部门深入全市9个乡镇(街道)和部分村,对农村红白理事会队伍现状、规章制度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为下一步制定针对性措施,改进红白事宜,进一步破除陈规陋习、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科学思路和翔实依据。

河津市农村红白理事会工作现状分析

河津市辖2个街道、2个镇、5个乡,148个行政村,共有农村人口310558人,农村党员8757人,村“两委”干部1016 人。2013年,河津市农廉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对全市农村办理红白事宜进行改革和规范的指导性意见》后,全市148个行政村全部成立了红白理事会,并结合各自实际,以推进农村红白事改革为着力点,进行了大胆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各村都结合实际制定了标准。2013年以来,根据河农廉发【2013】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对全市农村办理红白事宜进行改革和规范的指导性意见》,全市148个行政村都结合实际,通过村规民约或红白理事会章程,对红白事办理桌数、宴请标准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并将相关制度张贴公布在村委会办公地点显著位置大力宣传。同时,在礼金方面,虽然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村民之间的礼尚往来,根据地域特色和经济状况不同,都有约定成俗的标准范围。

二是各村都不同程度地对繁琐程序进行精简。2013年以前,由于在程序上没有明确限制,各村都存在红白事特别是丧事办理时间过长、程序过多,既费力又费时,既耗人又耗钱,群众心中有怨言却又无可奈何的现状。据统计,改革前最多村的丧事程序达到21项,现在最少的村6项,平均精减幅度12项,平均精减比例57%;红事改革前最多14项,改革后最少的村5项,平均精减幅度5项,平均精减比例41%。通过简化程序,既节约了时间,也降低了事主开支,避免了铺张浪费。

三是在实践中提炼出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为了确保红白理事会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能够落实到位,有的村建立了公益食堂,引导本村居民办理红白事宜一律在公益食堂设席宴请,村里只象征性地收取必要的水、电、餐具损耗费,既减轻了群众负担,方便了群众办事,也通过实行统一管理,有效地控制了宴请标准和席数。有的村还通过加强对一条龙服务队的管理,禁止一条龙服务队超桌数、超标准经营,堵住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源头。

四是初步起到了减轻群众负担的经济效果和移风易俗的社会效果。通过控制桌数、简化程序、设定席面标准上限,使群众办理红白事宜的花销和支出有效降低。经统计分析,2013年红事开支占家庭平均年可支配收入的115%,白事为98%;2017年,这两项分别成为95%和74%,未剔除物价上涨成本,红事、白事开支分别降低了20个百分点、24个百分点。通过对“喜事新办、丧事简办”观念的大力宣传倡导,一些陈规陋习也得到一定程度的纠正。

五是广大群众对红白理事会的认同感明显提升。从2013年至今,河津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未收到一起反映红白理事会的信访举报或不良反响。红白理事会的权威逐步提高,有部分村的红白理事会,在对宴请规模进行把关的同时,还对食材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确保食品安全,让事主过得安心,群众吃得放心。由于考虑全面,因此广大群众对红白理事会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的自觉执行力明显增强。

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各村在红白事规范和改革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从整体工作推进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影响和制约着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亟待加以解决。

一是在组织领导上出现了空档。强有力的领导是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根本保障。过去,规范农村办理红白事宜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农廉办牵头负责对该项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农廉办撤销以后,单靠民政部门去协调制约,力度明显减弱,各级领导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也有所弱化,一些规章制度的执行主要靠各村红白理事会的自觉行动和村主干的思想认识。

二是在制定标准上弹性较大。有的村红白事标准控制在50桌以内,有的控制在80桌以内;有的宴请标准控制在200元以内,有的控制在300元以内,等等,虽然各村有各村的实际情况,但户看户,村看村,弹性较大,不利于整体工作的推动。

三是在执行标准上有松动迹象。由于近几年对农村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情况指导和检查少,一些理事会成员思想上有松懈情绪,对执行标准监管不严,采取措施不力,大操大办歪风在个别村出现“反弹”“回潮”现象。

四是在改革力度上出现停步不前现象。推进农村红白事改革,革除旧习、移风易俗,是一个长期坚持、不断深化的过程,大多数村在改革上停留在原有的标准和水平,仅限于控制宴请桌数和标准,被动地应付和执行。对存在的一些陈规旧俗,不愿再出台新的办法和措施,甚至对一些不良习气,比如不文明闹婚、闹洞房等没有进行大刀阔斧的简化,与建设文明乡村还有很大差距。

五是在一些深层次问题上思路办法不多。在对如何进一步推进和深化红白事改革压缩弹性空间,进一步引导群众移风易俗、革除陋习,进一步促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上,主动思考少。比如在一些偏远山村,群众办理红白事先请算命先生,算命先生说办几天就办几天,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带有明显的封建陋习,但相应的治理对策少。对一些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比如婚嫁“天价”彩礼问题,结婚要在城里买房、买车等。尽管这是一个社会问题,有方方面面的因素影响,但各村红白理事会包括村干部,不能积极应对,缺乏正面倡导引导的能力和信心。

下一步将采取的治理措施和办法

推进红白事改革,引导村民移风易俗,必须放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强基层党建的高度来认识、来谋划,既要着力抓好农村红白理事会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为确保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在全市广大乡村进一步推动形成文明、节俭办事新风尚,有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市委将制定规范红白事改革的新的指导意见,要求各乡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合理设定标准上限,要求各村根据新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当前存在的问题,修改完善符合本村实际的红白事章程,在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规模等方面进行再压缩、再细化,彻底挤压水分和空间。同时要求各村将新修订的规章制度报本乡镇(街道)党(工)委统一审核把关后,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装订成册,于4月中旬前报市纪委监委、市民政局备案。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要求各村尽快将红白事章程张贴在本村醒目位置,同时通过村广播、村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红白事办理新标准、新要求,确保家喻户晓。要求新闻宣传部门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农村移风易俗带来的新变化,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思想共识。从5月份开始,确保各村严格按照新的红白事章程办理本村红白事宜。

三是树立推广典型。要求每个乡镇(街道)确定1-2个典型村,在制定红白事章程上坚持高标准,在移风易俗上大刀阔斧改革,在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上充分保障,确保选树的典型村能够起到真正的示范引导作用。4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将选树的典型村相关情况上报市纪委监委、市民政局。对选树的典型村红白事宜办理情况,要求各乡镇(街道)明确专人监督落实,并将办事情况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市民政局报告,同时市纪委监委、市民政局要联合进行抽查,对经检验综合效果明显的村,将在全市进行引导推广。

四是层层明确责任。要求各村红白理事会会长原则上由村“两委”成员兼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对红白事办理情况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各村“两委”主干对执行红白事章程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对履职不力的红白理事会成员及时进行调整,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要亲自协调解决。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明确一名副职负责,对本乡镇(街道)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综合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纪委监委、市民政局也将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贯彻落实本意见情况进行协调指导。

五是严格责任追究。明确要求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农村操办红白事宜时,除遵守有关规定外,一定要入乡随俗,带头执行新指导性意见。各村“两委”干部及党员必须带头严格执行本村红白理事会章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市纪委监委将通过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抽查、电话随访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有超标准、超规模或变相超标准、超规模操办红白事宜,红白理事会工作履职不力,本村陈规陋习严重,大操大办歪风“反弹”回潮,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按照责任划分进行层层追究,确保意见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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