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政治生态建设,自2017年5月起,黑龙江省相继出台《关于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意见(试行)》《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指标》等文件,从树立“四个意识”、领导班子凝聚力、选人用人和正风反腐四大方面,制定政治生态考核细则,包括22项考核指标、50个考核要点。今年3月5日,黑龙江省政治生态建设首次“年考”启动,对全省市(地)党委、省直部门党委(党组)政治生态建设进行量化考核。141人组成11个考核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2.8万多份调查问卷,为全省政治生态摸底把脉。
其中,在领导班子凝聚力方面,包括“党委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情况”“党委班子成员执行党组织决定情况”等6项考核指标。每项指标又细化为若干要点,如“党委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下,有“是否发现用其他形式取代党委及其常委会领导的问题”“是否发现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问题”等3个要点。
此次年考,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档。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面子”“位子”挂钩,绝不搞“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切实以政治生态建设实绩来论英雄、排座次、定奖惩。下一步,将以标准体系为抓手,形成政治生态考核、巡视跟进、查办案件、追究问责的工作机制,以政治生态建设为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