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2日,国务院(发改东北【2014】 1591号)批准设立大连金普新区。金普新区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与新区定位相适应的开发建设和运行管理体制,初步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合作和自主创新政策环境。新区综合经济实力、辐射带动能力、国内外影响力迈上一个大台阶,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现代产业集群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到2030年,建立起完善的新区管理体制,同东北亚区域构建起紧密的开放合作关系,自主创新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建成国际化、现代化、智慧化和生态化的新区。
2015年12月17日,国务院(国函【2015】 218号)同意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方案,该方案明确,到2025年,中德装备园建成集研发、设计、生产、服务于一体的国际级制造业集聚区,引进一批知名装备制造企业、德国及欧洲中小企业特别是行业领军企业,力争德国及欧盟企业达到园区内企业总量的50%以上,在创新驱动、绿色发展、人才培养、园区管理等方面达到国际一流水平。
2016年4月5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沈大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16】 65号)同意沈阳、大连2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技术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发展目标:到2020年,努力把沈大示范区建设成为东北亚地区科技创新创业中心,建设成为东北老工业基地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集聚区、转型升级引领区、创新创业生态区、开放创新先导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新兴产业快速发展,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占比不断增加,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高端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占装备制造业比重达到30%,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5%以上。
2016年6月24日,国务院正式对外发布《国务院关于沈阳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的批复》(国函【2016】 115号)。批复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转型为目标,以推动科技创新为核心,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主攻方向,在科技创新、转型升级、产业金融、国企改革、人才支撑、对外开放等重点领域开展先行先试,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全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基地,引领带动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2016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辽宁自贸试验区。2017年3月3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辽宁自贸试验区成立。新设立的自贸试验区继续依托现有经国务院批准的新区、园区,继续紧扣制度创新这一核心,进一步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形成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试点格局,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