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济市委巡察办
永济市自2016年6月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始终坚持“四个着力”不放松,坚持聚焦问题不动摇,坚持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不懈怠,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两轮三批对24个单位的常规巡察以及对第一轮两批12个单位的巡察“回头看”,共发现六大类问题845个,其中三大问题327个,违反“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380个,其他问题138个,从中甄别梳理出问题线索267条,移交永济市纪委监委160条、永济市委组织部14条。目前,永济市纪委监委已处置问题线索121条,立案37件6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7人,其中科级干部10人,收缴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进一步凸现。
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永济市委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坚持把巡察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来抓,为巡察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永济市委书记徐志英作为履行巡察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经常过问和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先后作出批示26次,对40余条重要问题线索涉及的人和事提出了分类处置意见。永济市委常委会6次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组织学习巡视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及文件,市委书记专题会5次听取汇报,先后对60个重要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对50余个问题线索提出具体处置意见,安排部署了4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认真分析研判重要问题线索,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安排部署工作计划,充分体现了从严治党的担当意识和勇于直面问题的务实作风。
永济市委在对巡察工作实施强力领导的同时,不断探索研究,提高巡察工作的政治站位、理论指导和方式方法的创新。在机构组建、人员编制、后勤保障等各个方面全力支持。按照上级要求,市委巡察办和四个巡察组共12个正式编制迅速到位,又将原人武部大院和办公楼作为巡察办公地点,配备了4辆公务用车,巡察工作经费按照纪检监察干部标准单列,并纳入财政预算。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了由60余名能力强、素质高的工作人员组成的巡察组长、巡察专业人员和工作人员库。
围绕“定责、履责、督责、尽责、问责”五个方面,永济市委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共永济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巡察工作流程》《巡察组组务会议制度》《关于严明市委巡察纪律的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和文件,进一步指导、规范巡察工作。市委巡察办按照上级巡视巡察制度和规定,加大配套制度建设力度,目前已制定涵盖巡察各个环节的各项制度20多项,并将其装订成《永济市委巡察工作手册》,基本做到了重要工作有法可依、重要事项有章可循、重点环节有规可矩、日常工作规范有序。
每轮巡察前,邀请省、运城市巡视巡察机构领导和专家授课,对全体巡察工作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每轮巡察后,巡察办都组织召开巡察组长研讨会,互相交流经验,讲做法、谈体会,进一步提高了巡察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由于巡察人员都是来自各个单位,多数都是临时抽调的特殊情况,因此巡察机构十分注重日常管理,巡察进驻前,全部签订“保密承诺书”“廉洁自律承诺书”,立下“军令状”。每轮巡察时,都组织巡察干部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通过反面教材加强正面引导。每轮巡察中,始终坚持把党支部建在巡察组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每周一次集体学习,每月一篇学习体会,每轮一个思想工作鉴定。巡察结束后,还要由巡察办组织“回访”,听取巡察单位对巡察人员巡察期间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牢牢扭住政治巡察这一根本,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衡量巡察质量的主要标准,把问题导向贯穿和体现到巡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既深入查找违纪违规问题,也不放过倾向性问题、普遍性问题;既着力发现六大问题,也不放过“早”“小”问题;既及时发现违纪、违法的人和事,也切实推动解决问题,真正让显性问题见根见底,让隐性问题浮出水面,把深层次根源挖深挖透。
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的规定动作。突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把焦点对准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对准党员领导干部应负的政治担当,对准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重点发现被巡察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领导班子凝聚力不强,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当口号,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等突出问题。用党章、党规、党纪去衡量具体人、具体事、具体问题。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方法去寻找偏差,去界定问题,去提出建议,从而不断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压力层层传导。
全力做好自选动作。首轮两批巡察,聚焦扶贫、涉农领域,完成了涉农8个单位的巡察工作,重点聚焦吃拿卡要,侵吞扶贫、惠民资金等百姓身边的腐败问题。第二轮首批巡察重点是十个镇、街道党(工)委,重点关注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党员学习不深入、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第二轮第二批巡察教育、卫计、文化等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部门,都承担着本部门本系统深化改革的重大任务,重点聚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等方面的情况。
创新方式方法是巡察工作取得实效的最根本保障。巡察过程中,在运用好常规方式的同时,永济市进一步创新方法,促进巡察工作机动灵活、精准发力、直切要害。
一是抓好“三个环节”,着力发现问题。三个环节即带题环节、选题环节、成题环节。带题环节主要是注重带案巡察。巡察开展前,各巡察组带着从纪检、组织、信访、审计、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了解的问题线索和群众反映的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的具体问题下去,抓住蛛丝马迹不放,针对问题深入剖析。选题环节主要是对搜集到的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根据问题反映情况的可操作性迅速汇总进行了解。成题环节就是对前期掌握的问题线索进行彻底的了解,取得有力证据,成卷移交相关部门。同时不断完善巡察监督与纪律检查协调机制,有效保证了二者无缝衔接,做到了思想上合心、行动上合力、节奏上合拍。尤其是对群众看得见,易于监督的显性问题,持续强化监督执纪,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此类线索坚决做到优先办理,快查快处,以整风肃纪的实际成效形成震慑,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巡察以来,永济市对30余条此类线索进行立巡立查,比如,某单位在国有资产处置中存在违规行为,巡察组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了了解并及时移交市纪委监委处置。经查,该单位副主任王成(化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非法转让下属单位20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造成较大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在危房补助资金发放过程中,高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取每户“跑腿费”200元,市纪委监委也在第一时间进行了立案审查,将收取的1万余元费用退还当事人,并对高某进行了纪律处分。通过立巡立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明显提升,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是创新“二七”模式,强化立巡立改。在巡察期间,永济市高度重视立巡立改工作,创新探索2+7机制,即“2种方式”和“7类台账”,切实倒逼整改。2种方式就是即知即改、立巡立改。“7类台账”就是《问题登记台账》《整改台账》《问题销号台账》3类综合台账和向相关部门、单位移交的4类台账,实行问题及问题线索“编号终身制,登记台账制,整改销号制”,使整改工作一改到底。通过三批巡察,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共下发立巡立改通知书43份,涉及整改问题67个。市水利局规范房屋出租合同18份,收缴拖欠租金110万元,市扶贫开发中心将拖欠两年之久的扶贫、涉农资金83万元予以拨付,各被巡察单位党员补缴党费15万余元,立行立改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是写好“四个报告”,精准反映问题。巡察工作中,巡察组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各类报告的撰写,每次巡察结束后,各巡察组、巡察办相互配合,写好巡察情况报告、写好书记专题会总体情况报告、写好向被巡察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的反馈报告、写好向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的专题建议报告。去年7月份,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巡察办起草了《关于加强党的基层建设的专题报告》呈报市委,市委书记徐志英同志高度重视,作了重要批示,市委组织部针对党的建设缺失问题,开展了两次专项整治,并下发了《关于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市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及镇(街道)党(工)委主要成员兼任农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农村党的建设工作,目前全市共有56名党员领导干部兼任第一书记。针对巡察中发现移民补助资金发放存在违规问题的情况,向市政府建议加大移民补助资金发放监管力度,市水利局在第一时间开展了移民补助资金发放专项整治,共核减不符合规定领取移民补助资金36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4万元。市纪委监委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被巡察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建立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并在全市铺开。截至目前,已有14个单位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四是建立“231+4双”机制,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巡察反馈结束后,永济市采取了“两回访、三到位、一必谈”和巡察结果“双反馈”“双通报”,整改方案“双确认”、整改成效“双公开”的“231+4双”机制,强化巡察成果运用。“两回访”即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对移交的问题线索查处情况进行回访;“三到位”即被巡察单位的整改必须到位,移交问题线索查处必须到位,建章立制必须到位;“一必谈”即每批巡察结束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与被巡察单位“一把手”必须约谈,推进整改工作;“双反馈”即巡察结果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进行反馈;“双通报”即被巡察单位将巡察情况在党内和相关媒体通报;“双确认”即整改方案须经巡察组和巡察办审核,报请领导小组并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同意后进行整改;“双公开”即整改结果向社会和党内公开。截至目前,永济市前两批巡察对12个单位共反馈问题226个,已整改到位185个,整改率达到81.9%,其余正在积极整改中。各单位建立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学习制度、车辆登记管理制度等工作机制、制度60余项300余条。在对整改情况“回访”过程中,针对某单位巡察反馈整改部分内容敷衍塞责、整改不力问题,给予了相关人员函询谈话,有力推进了巡察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