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正超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也是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的继续。
自我革命,通俗讲就是“革”自己的命,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动刀子”。回顾中国共产党九十多年光辉历程,党之所以能带领人民从胜利不断走向胜利,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始终坚持自我革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更是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三亿”的使命担当,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大力正风肃纪和反腐惩恶,使党风政风焕然一新。
但是也必须看到,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依然面临着极大的风险与挑战,“四大考验”“四大危险”始终存在。而面对新时代提出的新要求,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这些问题若不抓紧解决,将会影响到党的十九大确立的宏伟目标的实现。
为此,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这正是我们党坚持自我革命的又一次生动实践。在这一伟大实践中,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作为,做好一名自我革命者。
重视自我批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过程中势必出现各式各样的问题和矛盾,自我革命者要用好“自我批评”这一利器,识大体、顾大局,敢于“刀刃向内”。
提高理论修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涉及多领域、触及多部门,自我革命者要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及时补充相关理论知识,用学习武装自己的头脑。
付诸实际行动。“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自我革命者不能尚空谈,而应重行动,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把个人本领运用到改革的实践中去。
践行革命精神。自我革命者要积极践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不畏艰险、迎难而上,并时刻做到勇于牺牲、乐于奉献。
如此,方能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伟大实践中成为一名合格的自我革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