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未成年人保护问题

2018-11-19 07:57陈鑫宇
记者观察 2018年18期
关键词:保护法营造犯罪

文/陈鑫宇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不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当下新闻媒体的发展让更多残酷的事实暴露在公众眼前,各种未成年人受害案例时有发生,因此,我们应该对未成年人的安全问题加以重视并仔细思考。下面笔者就未成年人的保护方面存在的不足和改善措施谈谈自己的理解。

一、未成年人保护上存在的不足

当下,在未成年人保护问题上,依然存在诸多不足,这都是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因素,我们应该更为重视并加以改变。

(一)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立法与司法不够健全

我国现对于未成年人专门保护的法律仅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且内容不够全面,在很多细节上还不够完善,尤其在家庭方面的相关内容的界定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不够强。另外,社会司法方面有待加强和改善,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多数是因为其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需要明晰的是,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一旦犯罪,行径同等恶劣,应受到法律的惩罚。

(二)家庭、学校以及社会给予的关注度不够

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很容易受到忽视,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在内心受到委屈或者伤害的时候缺少正当的宣泄途径时,很容易造成心理上的损伤,而且这种不受重视、不受保护的状态很容易将其引上犯罪的歧途。另外,家庭与学校如果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关注度不够,缺少系统全面的未成年自我保护教育,那么就会导致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很容易受到侵害。

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应该采取的举措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关系到祖国的未来。针对当下未成年人保护问题,我们必须加以重视并采取恰当的手段来护佑未成年人的安全。而作为未成年人,也必须学会自我保护,在受到侵害的时候及时寻求帮助。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环境,使其健康快乐成长,还需社会各界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加强立法,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国家要切实关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情况,加强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相关内容的发展及完善。对法律中不合适的条文进行删改,不断扩充调整具体的条文内容,并严格贯彻落实好,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不受侵害,增加人权意识。立法的调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在今后在发展过程中不断进步、不断完善。

(二)更新教育观念,破除保护盲区

亲子教育是指协助父母获得称职父母角色的经验教育,同时也包括协助那些打算成为父母的人士做好准备、更好地担当父母角色的教育。当下亲子教育问题尚未在社会上引起广泛重视,部分家长教育观念仍十分滞后,缺少对孩子们自我保护的教育,这一问题在家庭教育方面必须加以重视。

(三)加强对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教育,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在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教育中,学校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现如今学校更为重视知识教育,而在安全教育、自我保护教育与素质教育方面存在着较为重大的缺失。很多学生表示学校从未开设防身课等教授自我保护知识的课程,这样易导致学生在面对危险时不懂得如何正当防卫,保护自身的生命安全。因此学校应切实重视相关教育。另外,学校要重视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重视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心理变化,引导他们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以避免他们因为一些心理问题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给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纵观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案例,大多是由于社会上一些人图谋不轨、别有用心。因此,在提高全民素质的同时,还要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及时发现并遏制社会上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于那些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法分子应加大惩处力度,尽力清除社会上威胁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安全的因素。良好社会环境的营造需要多方共同建设,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身为公民的我们遇到侵犯未成年人的不法分子时要积极举报,并对处于受侵害当中的未成年人伸出援助之手,守护他们健康成长。

三、结语

有光明的地方就有黑暗,但是也要相信影子的背后就是光。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可谓任重而道远,但是为了让未成年人拥有美好的童年,令他们健康茁壮成长,社会各界必须携起手来,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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