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文化遗产学科人才培养现状与思考

2018-11-18 23:03:13赵景龙
中国国情国力 2018年5期
关键词:考古学文化遗产学科

◎赵景龙

近年来,文化遗产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在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发现和分析这些问题并努力寻求解决方案,不仅有利于优化我国文化遗产学科现有的学科布局,促进该学科健康、快速发展,同时对于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发展历程

1972年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举行的第十七届会议上通过了一项世界性公约,即《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这个公约对文化遗产的定义后来被国际学术界所广泛认知;在公约中,以下各项为“文化遗产”:古迹,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物、碑雕和碑画、具有考古性质的成分或构造物、铭文、窟洞以及景观的联合体;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单立或连接的建筑群;遗址,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自然与人联合工程以及包括有考古地址的区域[1]。”按照该条约对文化遗产的界定,文化遗产学科的人才培养应当涉及考古学、艺术史、文物与博物馆学及古建筑保护学等多个学科。回顾我国文化遗产学科的发展历程,虽然“文化遗产”一词在21世纪才被广泛使用,但高等学校对于文化遗产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可以追溯至20世纪初期。1922年,北京大学在国学门下设立了考古学研究室,这是近代我国高等院校中最早设立的考古学教学研究机构[2],也可以看作是近代中国在文化遗产研究领域中开展高等教育与系统培养专门性人才的最早尝试。1952年,北京大学又率先在历史系设立考古学专业,成为新中国第一个设立考古学专业的高校。随后,西北大学、山东大学及吉林大学等高校陆续设立考古学专业,在此后的半个多世纪里,这些高校为我国文博领域培养了大量的专业人员。

在古建筑保护领域,1954年,天津大学在全国高校中率先设置古建筑测绘实习课程,并与故宫博物院联合开展学生古建筑测绘实习,这被认为是“建国后文物部门与教育系统之间的最早合作实践”。这一实践“保护了民族文化遗产的优秀传统,促进了相关理论的研究,为推动建筑院校开展中国建筑遗产保护研究工作奠定了基础,也为高校建筑专业优质人力资源融入遗产保护事业积累了经验”[3]。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规划方面,同济大学起步较早,1958年,同济大学建筑系在金经昌教授的推荐下聘请了德国魏玛大学雷台尔教授来华讲学。他针对中国当时刚开始的大规模城市发展建设开设了一门新课《欧洲城市史》,其中就有历史古城的保护和复兴的内容,随后董鉴泓教授承担了这项关于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研究,并开设了《中国城市建设史》课程,编写了《中国城市建设史》教科书。随后的几十年中,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的师生们对国内多个历史文化名城提出并制定了保护规划方案,为该领域培养了大量的专业人才[4]。

进入新世纪以来,国际学界对于“文化遗产”一词的使用频率明显增多,我国学术界也越来越多地以“文化遗产”来指代之前的“文物学”“考古学”和“古建筑保护”等学科概念。同时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与社会的长足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及管理等研究领域,各个学科之间的交叉越来越多,传统的考古学、建筑学等某一特定专业已不能满足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需求。因此,很多高校开设了与“文化遗产”相关的专业或方向,有的还成立了相关的教学科研机构。2002年,中央美术学院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两年后,以该研究中心为依托,成立了文化遗产学系,成为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学系[5]。2003年,同济大学开设“历史建筑保护工程”本科专业,是国内第一个开设与保护文化遗产相关专业的高校[6]。2003年,西北大学开始招收文化遗产保护与规划方向的硕士研究生,授予历史学学位,这是我国高校中,以考古学专业为依托,集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与管理为一体的专门性人才培养的较早尝试。2006年,西北大学与陕西省文物局联合成立文化遗产学院,成为国内高校首个以文化遗产命名的二级学院。200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在同济大学设立“亚太地区世界遗产保护培训和研究中心”。

除上述外,很多国内综合性高校也都相继成立了遗产研究机构,如北京大学世界遗产研究中心、复旦大学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国家遗产保护研究中心、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四川大学育利康文化遗产研究所及苏州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等。这些国内高校或以艺术史、考古学为依托,或以建筑学、民俗学为依托,在不同的研究领域里共同为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培养了专业人才。对于艺术史、考古学和建筑学等专业的人才培养,我国高校历经数十载的探索与努力,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但对于近年来新兴的文化遗产学科,目前各个高校人才培养的目标、方法等都不尽相同,还有很大的空间值得我们探索。因此,对于文化遗产学科人才培养进行探讨十分必要。

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内高校开始在文化遗产领域开设相关专业,不过在招生规模扩大的同时,学生的培养质量并没有得到显著提高。此外,伴随着国内文化遗产行业升温造成的人员缺口进一步变大,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的结构性矛盾正日益突显。

1.学科体系尚不完善

文化遗产学是一门交叉学科,它的建立受到多个学科研究理念和研究方法的共同影响,广泛吸收这些不同学科的研究理念与方法,对于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但也正是由于这一原因,我国尚未建立一套完备的文化遗产学科体系,甚至没有进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对于文化遗产的研究,从研究对象上来看可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侧重于民俗学、民族学和社会学研究;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侧重于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城乡规划学等研究。无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是物质文化遗产,目前都只能通过其他相近专业来实现对该领域人才的培养,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

2012年,教育部修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将原有的博物馆学专业更名为文物与博物馆学,虽然原有博物馆学的研究领域有所扩大,但仍未在学科体系上得到足够支撑。众所周知,传统的文物学、博物馆学研究主要是通过对古代器物的研究来探索与之对应的古代文化,复原当时的历史、社会面貌。近年来新兴的文化遗产研究与文物学、博物馆学有所区别,研究对象既包含古代器物,也包含古代遗迹和遗址,甚至还包含古代音乐、艺术和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存。纵观我国现有的专业目录,无论是考古学、建筑学还是其他任何一个一级学科之下,都没有设立关于文化遗产的二级学科,缺乏独立的学科作为支撑,文化遗产研究就不能得到持续的发展,其人才培养也必然会受到制约。

2.人才培养模式缺乏统一的标准

由于文化遗产学是一门新兴学科,因此各个高校对其人才培养模式还处于探索阶段,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就目前开设文化遗产专业或方向的高校来看,可分为五类:一是依托于考古学专业,主要侧重于考古学视角下的文化遗产研究,如西北大学、山东大学和四川大学等;二是依托于文物与博物馆学、艺术史专业,主要侧重于文物鉴定与研究、文物保护与修复等,如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及中央美术学院等;三是依托于建筑学专业,主要侧重于古建筑的保护与修缮,如清华大学、天津大学等;四是依托于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主要侧重于历史街区的保护与规划,如同济大学等;五是依托于民俗学、社会学专业,主要侧重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如中山大学、苏州大学等。这些高校的文化遗产学人才培养都是依靠自身现有的优势学科平台开展的,因此,各个学校的文化遗产人才培养也都被烙上了各自学科的烙印,具有鲜明的学科属性特征。一方面,这是各高校发挥自身学科优势、拓展学科外沿的集中体现,值得鼓励;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各个高校文化遗产人才培养的专业背景较为单一,多是在既有传统专业基础上加以拓展,缺乏对于整个专业的顶层设计。

3.人才培养规模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行业需求

随着国家和全社会对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日益重视,行业内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传统的文化遗产保护人员所掌握的知识与技术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因此,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文化遗产专业人员的需求量都在逐渐增大,但与之不相应的是,我国文化遗产学科的人才培养机构却相对有限。如我国目前仅有21所高校开设有考古学本科专业,15所高校开设有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而开设文化遗产专业或方向的高校则更少。

由于文化遗产学依托的传统专业多是小众专业,人才培养资源供给不足。各高校在制定招生计划时,投入到该学科领域的招生名额自然会受到一定限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人才培养不能满足近几年日益增长的社会总需求。此外,我国地区间的经济发展差异也对专业人才资源的流向产生了一定影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人才资源不均的趋势。如我国中西部地区文化遗产资源丰富,需要大量的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人员,然而很多位于西部地区的基层单位却常年都招不到专业人员,东部沿海地区却凭借地理环境与经济发展方面的优势能吸引大量人才。有的高校毕业生为了能留在东南沿海地区或一线城市,甚至不惜放弃自己的专业,这对本来就十分有限的教育资源造成了极大浪费。

思考与建议

人才培养工作是高等学校育人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关键环节,更是文化遗产学科建设的重要保障。一个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人才培养体系,对于我国文化遗产事业长远健康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1.尽快完善学科体系,促进学科健康发展

建议将“文化遗产学”这一专业纳入到国家学科目录中,鉴于文化遗产领域研究对象多数为历史文化遗产的特点,可以将其设置为历史学门类下的二级学科。同时,应当尽快将“文化遗产学”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或在一些条件成熟的高校率先试点设立“特设专业”。只有在学科与专业设定上统一标准,才能理顺学科体系,促进学科的长远发展。

2.及时制定统一的人才培养标准

文化遗产是一个全方位的体系,包含了文物、建筑、街区和民俗等众多方面,因此针对文化遗产保护的人才培养工作也自然应当是全方位、多角度和跨学科的,而不是局限于某一特定领域的人才培养。纵观目前国内高校对于文化遗产保护人才的培养工作,基本都是依靠本校现有学科平台进行的某一研究方向的延伸,很少有学校能够真正做到跨学科、多角度的研究。而由于不同的学科对于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与模式等方面都不尽相同,因此,虽然目前我国部分高校已经开设了文化遗产专业或方向,但同为“文化遗产”,其研究内容却千差万别。在这种背景下,培养出的人才也必然局限于某一专业领域,而非真正的复合型人才。因此,有必要将考古学、建筑学、艺术史、城乡规划学和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制定一个统一的文化遗产保护人才培养的国家标准。让各培养单位明确文化遗产专业需要培养怎样的人才,培养出的人才需要具备怎样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整个学科的健康发展。

3.适度扩大人才培养规模,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

我国是文化遗产资源大国,全国各地的文物保护单位众多,专业人员需求量大。因此笔者建议:一是适时调整高等学校文化遗产学科的人才培养战略,在确保学生就业的前提下,鼓励条件成熟的高校开设文化遗产保护专业,适度增加人才培养的规模。同时,针对我国文博行业的现状,着力构筑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这个培养体系,首先应涵盖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职业教育等多种层次,并根据不同层次提出不同的培养目标与方案。如职业教育应侧重于技术型人才的培养,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应根据各高校自身情况,确定侧重于学术型或技术型的人才培养。二是培养体系中应包含全日制教育、定向培养教育和在职培训教育等多种类别。特别是定向培养和在职培训教育,可以通过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调节,在招生计划、培训名额划拨等方面对中西部地区予以适当倾斜,改善中西部地区人才匮乏的现状,推动当地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三是高等学校的文化遗产保护人才培养不应只是专业学生的培养,同时也应对其他专业的在校学生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理念与保护知识,带动整个社会对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了解和关注。大学生是未来社会的建设者,如果能在广大的高校学生中普及文化遗产保护教育,我国未来的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将会得到广泛的关注与支持,实现“全民参与保护”的愿景[7]。

综上所述,我国高等学校文化遗产学科在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从侧面反映出我国的文化遗产学科在培养思路、培养模式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健全。目前,我国文化遗产学科正处于机遇与挑战并存的重要发展时期,我们必须改善文化遗产保护专业教育与人才培养的现状,加强文化遗产学科建设,推动人才培养的创新与改革,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推进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向前发展,守护好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 1972.

[2]学院简介. [2015-11-19]. http://archaeology.pku.edu.cn

[3]李婧. 高等建筑教育与建筑文化遗产的保护——以天津大学与北京故宫博物院的文化遗产保护合作为例. 高等建筑教育,2014,(4).

[4]阮仪三. 城市遗产保护与同济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学刊,2012,(6).

[5]彭兆荣. 文化遗产学十讲. 云南教育出版社,2012,(27).

[6]建筑系简况. [2018-4-9]. http://caup.tongji.edu.cn

[7]段清波,李伟,周剑虹. 构建多层次多类型的文博人才培养体系. 中国文物报,201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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