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过不能相抵了之”讲评

2018-11-17 08:11谢涛
新高考·语文备考(高三) 2018年7期
关键词:风帆救人依法治国

谢涛

【作文题】(“天一大联考”2018届高三第三次测试)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

2017年10月8日凌晨,杭州市余杭区发生一起盗窃案。三名嫌疑人在盗窃得手后,见一名醉酒女子落水,遂将其救起,获警方表扬。10月10日凌晨,三人因盗窃犯罪被之前见过他们的警察抓获。从见义勇为的好人陡然变成了盗窃分子,让人五味杂陈。事件被报道后,各种议论也纷至沓来。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请写一篇文章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

要求:选好角度,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少于800字。

【写作指导】

这则材料来自社会真实生活,《今日说法》栏目曾做了专题报道。“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应是考生关注的焦点,也表明了写作属性仍是任务驱动类型作文。这则材料的重点是对三人的行为进行评判,盗窃犯罪与见义勇为,两种行为看似风马牛不相及,却都发生在这三人身上。一面是法律,一面是道德与人性,当两者产生冲突时,应该怎样理性判断,是本次作文命题的初衷。陟罚减否,法为准绳。法律神圣不可侵犯,见义勇为精神可嘉,而“将功折罪”有伤法理。

但是,不少同学却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立意偏差,未能正确厘清法律与道德、人性的关系,这还是与对材料内涵未能够准确把握有关。当前,不少城市就搭载紧急病人的车辆前往医院时可否闯红灯都出台了明文规定,只要救人情况属实,交管部门会撤销处罚。所以,处理法律与道德人性的关系,关键着眼点还是看两者在第一时间节点是否产生直接的正面冲突。如果冲突是直接而不可避免的,那么法律应该更具有温情和人性,这也是时代进步的表现。而本则写作材料中的盗窃犯罪和救人是两个时间节点发生的事情,这就需要我们首先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了。否则,肆意将功补过,既是践踏法律的尊严,也会造成法治的混乱,破坏社会的正常秩序。基于以上认识,这则材料的问题便可迎刃而解,我们可以确定如下参考立意:①法律神圣不可侵犯;②法治社会,人人共建;③见义勇为精神可嘉,但“将功折罪”有伤法理;④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作文示例】

让法律成为道德的兜底

丁堃

盗窃男子见义勇为,虽做好事仍遭逮捕。事件报道后,议论纷纷。笔者以为,法是法,情是情,二者间存在不可逾越的界限。就事论事,方能判定孰是孰非。(法与情不可逾越,寥寥数语,观点态度清晰明了,统率全篇)

“法者,治国之根本也。”以法律为准绳,营和谐社会风气。三名男子,犯罪事实,不容怀疑。践踏法律,无视规则,理应受到处罚。倘若因见义勇为而“将功赎罪”,那受害者的权利又从何维护?启蒙思想家有言:“人生而自由,但人又无不在枷锁中。”以法律为自己行动的准绳,才能真正成为见义勇为的好人。再观当今社会,漠视法律尊严的行为,时有发生。小到乱闯红灯,大到杀人放火。倘若犯罪分子能以做一件好事来弥补自己过失,那势必会助长不良风气的蔓延。犯罪成本如此低廉,又有谁会在意自己的犯罪行为对他人造成的危害?(剖析材料本质,功过不可相抵)

“德者,治国之辅助也。”以德治为帮佐,体现法律人性。三名男子,虽犯罪过,但救人之实,理应受到表扬。列夫·托尔斯泰曾说:“一个社会最大的宽容便体现在对罪犯的宽容。”三人犯罪,遭到处罚,但不能因此而抹杀救人的善举。北宋理学家朱熹提出“致良知”之说,人性本善,性近习远。三位犯罪分子行救人之举,至少证明他们心中存在固有的良知。倘若三人得到教化,今后定不会做犯罪之举。刘备在给幼子的家书中曾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三名男子,犯罪行为,应当批判,救人大义,理应弘扬。倘若人人都能行“小善”,“小善”定能汇成“大善”。(正面肯定救人之举,小德汇聚,必成大德)

法律是道德的兜底。不能因为情而混淆了法律的界限,站污了法律的尊严。当法与情发生冲突时,更应将法作为第一衡量准绳。中国古代先人倡导“以法为教,以礼入法”,想必这种精神的合理内涵仍应在现实生活中发扬光大。(法与德不可混淆界限,德要为法让路)

海明威曾说:“这个时代也许不美好,但还值得我们为之奋斗。”遗憾的是仍有许多犯罪行为不断上演,可喜的是国民已越来越懂得对法律的敬畏。材料中的三位犯罪分子,犯罪当罚,行善当奖。围观群众,更应就事论事,判定孰是孰非。让法律成为道德的兜底,让法与情的光芒同在人间闪耀!(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法与情可同时闪耀人间)

[点评]

作者能够精准把握材料中心,看清事件本质,阐明对社会争议事件的鲜明态度。功过不可相抵,否则贻害无穷,得不偿失。围绕这一认识,文章从正面肯定了救人善举,也辩证地分析了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在法与德两者的轻重权衡中,法律是道德的兜底,二者应互相彰显,而不是打着道德的旗帜破坏法律。全文议论深刻,分析简明有力!

法律罗网,道德圣坛

王娜

汲汲于富贵,伸出扒手盗窃;怜悯于生命,伸出援手救人。偷盗,或为生活所迫;救人,实为道德驱使。我以为,口诛笔伐大可不必,五味杂陈不需长久。功过不可相抵,善恶泾渭分明。法律罗网既坠,道德圣坛可登。(法律、道德应有各自的评价标准,两者要区别分析、对待,褒贬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占有欲驱使人们作恶。在《西西弗斯的神话》中有这样一段话:“最初人们生活在无序的野蛮状态,为了让正义统治,使恶人屈服,人們制定了法律。”确实,生活有诸多不易,走投无路之境也许悄至,然而盗窃之径不可能成为壮年男子偷生法宝。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作恶者总会被制服,一个也不能少,一个也不该少。黑手一伸,人生便有污点;财物既得,生命便不光彩。对他人的财物占有感越强,内心的挫败感越强。大丈夫勿忘“富贵不能淫”之古训啊。(理性分析,指出法律的意义与偷窃的错误)

善良和尊重使人行善。孟子曾言:“人性本善。”因而,纵使是刚刚犯罪的三人,在面对一个生命即将陨落的现状,仍能够做出人之所以为人的正确选择。这难道不是善良的表现吗?张丽莉勇救学生,保安伸手接跳楼女子,这一个个闪光的人物彰显的不正是人们内心的道德准则吗?在伸手救落水女子的那一刻,三名犯罪嫌疑人的灵魂不再是卑微的。周身不再是污浊的。当然,他们也不是湮没于人海的普通人,他们是英雄。仍是在《西西弗斯的神话》中这样写道:“然而法律并不能阻止人们私下作恶,于是人们发明了对神的崇拜。”或许三个嫌疑人仍然是有信仰的,他们或崇敬佛祖,或崇敬上帝,相信所谓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言论。(行善乃人性伟大的彰显,对行善之美德当怀敬仰心)

功过相伴相生,善恶自有定论。在哈佛图书馆那场著名的火灾中,擅自拿走图书而离开图书馆的学生受到了校规的惩罚和道德的褒奖。功过不可相抵,否则社会将陷入无序。一个人生活在公共场合,就应当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他人的影响。少作恶,多行善,身正方能不怕影子斜。(举例论证,呼应中心,即使功过相伴,仍然不能相互抵消)

恶让你伸手偷窃,善让你伸手救人。法律该管的,交给法律去惩戒。道德该管的,交给道德去评论。放下恶意,立地成佛;放下贪婪,做回善人。清白做人,守法做事。伏法扬善,亦为良人。(总结全文,法与德,各司其职,行恶之人只要改过自新,亦为良人)

[点评]

本文在议论过程中,前文提出功过不能相抵的论点,后文宕开一笔,首先肯定行善的可贵,再论述道德善良之人只要加強自律,守法做人,今后仍然会得到社会的认可。这也给“性本善”的人们注人了正能量,引导人们守法、守德两者兼顾。作者对争议问题的探讨思路清晰,总结有理有力,令人叹服!作者两次引用了《西西弗斯的神话》,给我们的作文素材积累提供了很好的方法,精心积累素材,一材多用,对作文的提升大有裨益。

扬道德风帆,守法律清泉

王帅帅

嫌疑人救落水女子,获警方表扬;之后,又因盗窃犯罪,被抓捕归案。一时之间,议论纷纷。戏剧性的背后,确实让人深思。救人性命,值得点赞;触犯底线,严惩不贷。故笔者认为,看待此类问题需辫证理性,欲使社会进步,要扬道德风帆,守法律清泉。(对比论证,直奔主题,水到渠成)

扬道德风帆,守法律清泉,道德弘扬正当时。冰心曾说:“爱在左,同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播种,随时开花,将一径长途点缀得香花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也不是悲凉。”我们应当肯定嫌疑人的救人之举,这是他们人性的体现,同样也是其人性的尊严。他们也具有一颗助人之心,不忍视他人性命为草芥,用行善之举给了自己良心上的安慰。我国坚持以德治国,培育道德公民,体现的恰是此宗旨。男子判死刑缓期,仍可要求寻找失散多年的亲生父母;美国一监狱内让犯人培养导盲犬,离别时人犬依依不舍。一例例,皆在目。犯人也有人性,罪人也有尊严。对犯人的人性化关照,或许会唤起他们的良知,扬起道德风帆。(犯人的道德之心并未泯灭,不可因其犯罪而忽略了他们的道德良知)

扬道德风帆,守法律清泉,依法治国方为正道。古代讲求“德主司法”,以仁治国。孔子曰:“仁者,邦之本也。”然而,仅以仁治国是远远不够的。现代中国提倡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任何公民必须遵守法律,这是法律的底线,不能因救人或有功而触碰法律。正如习主席所言:“法律需要全民信仰,依法治国是改革开放稳步前进的有力保障!”《资治通鉴》有言:“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亲疏如一,无所不行,则人莫敢有所恃而犯之也。”只有提高法律的威慑力,才能让社会和谐稳定。(引述古今之言,阐述法律对守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

扬道德风帆,守法律清泉,道德与法律要互敬互尊。2016年度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的阿布列林·阿布列孜被誉为“澄清有片心”“在细碎的时光中守望使命,执法无私,恪身有责,在这片土地上,红柳凝聚水土,你浇灌心灵”。余秋雨评价如是说。维吾尔族的这位大法官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维护了一方法治,凝聚了一方人心。可见,我们可用一种批判态度看待三个嫌疑人,善良值得肯定,触犯法律必须严惩,道德要维护法律的公平,法律要为促进社会道德进步而完善,如此,方得人心。(道德与法律的二元关系既要互尊,也要互敬)

大风泱泱,大潮滂滂,时代之上,呼唤着道德与法律的协调。三位嫌疑人的善举我们必须提倡,其恶行法律必须严惩。扬道德风帆,舞道德之旗;守法律清泉,润大国文明。这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统一,也必将是健全华夏体格的灵丹妙药。故一言以蔽之:扬道德风帆,守法律清泉。(总结全文,照应标题,点明中心: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只有和谐统一,国家民族才有强大未来)

[点评]

该文脉络清晰,由此及彼,结构合理。道德是社会文明和谐的基石,法律是社会有序发展的保障,所以,作者在得出上述两点认识之后,理性地探讨两者之间的二元关系。法治、德治首先是互相尊重的关系,违法就要严惩,道德不能干涉。行善就要表扬,法律当务实面对。其次,法治与德治也要统一起来,形成合力,促进民族发展与进步。纵观全文,层层递进,思考辩证。对材料问题的深入探讨,对论点二元关系的合理认知,都为文章增色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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