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父亲在早市的一个摊位买菜的时候,旁边一人与卖菜的摊主发生争吵,我父亲出于好心进行劝解,不料摊主情绪突然激动,对我父亲拳打脚踢,我父亲一直没有还手。后来,我父亲被送到医院进行抢救,查出轻微脑震荡。请问:我们现在该如何维权?
哈尔滨 赵放
赵放读者:
您父亲的遭遇确实令人同情,您现在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维权。第一种:民事途径。您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要求摊主承担您父亲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为了康复治疗的其他费用”。如果您父亲构成伤残,鉴定后还可以要求其承担“残疾赔偿金”。第二种:行政途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对其行为进行侦查,若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第三种: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认定摊主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提起公诉,您也可以在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您可以参考以上救济途径,建议保留好相关凭证,以便后续权利主张。
编辑同志:
我于半个月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所驾驶的车辆正常行驶途中与另一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伤。事后,公安交管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我们双方承担同等责任。我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相关事实和责任划分不服。请问:我该怎么办呢?
黑龙江大庆 李友
李友读者:
公安部《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或事故证明提出异议并在上述文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的,公安机关即应受理。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因此,您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除此之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是赔偿义务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赔偿权利人主要权利的重要依据。”因此,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通过取证、举证和质证,尽力推翻同处于证据地位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由法院重新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编辑同志:
我是重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保安,2017年12月24日,我在公司服务的小区上班(24小时值班)。20时30分左右,在小区大厦附近有人对一过往行人实施抢劫,我听到呼喊声后立即拦住抢劫者的去路,要求其交出抢劫的物品。在与抢劫者搏斗的过程中,我不慎从22级台阶上摔倒在巷道拐角的平台上受伤。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以申请工伤吗?
重庆 赵宇
赵宇读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据此,虽然职工不是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但其是在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也应当按照工伤处理。公民见义勇为,跟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与抢险救灾一样,同样属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予以大力提倡和鼓励。因见义勇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而受到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即视同工伤。
编辑同志:
2016年5月,我就职于北京一家网络科技公司,后发现在职期间公司并未给我缴足社会保险。请问:我能否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北京 吴建明
吴建明读者: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中规定,此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为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保账户或虽建立了社保账户但缴纳险种不全情形。如果您就职的单位为您建立社保账户且险种齐全,仅存在缴纳年限不足、缴费基数低等问题时,法院一般不支持经济补偿的诉讼请求,此时您的社保权益可通过用人单位补缴或社保管理部门强制征缴的方式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