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将《关于加强海域海岛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议案》确定为大会议案后,黄岛区人大常委会以“四个早”为抓手,抢抓主动,提前介入,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与区政府及承办单位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心协力推动议案办理工作取得良好开端。
一是早谋划。以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组成人员为基础,吸纳镇街人大负责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参加,成立10人督办小组,由专委会主任委员担任组长,副主任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负责议案的协调联系、日常督办工作。
二是早沟通。第一时间加强与区政府及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督促其制定办理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责任主体、办理措施、完成时限等各环节内容,待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确保议案得到高质量办理。
三是早动手。在与区政府及承办单位工作对接的基础上,起草议案督办方案,待政府议案办理方案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进一步充实完善,发放至区政府及承办单位,推动议案办理取得实效。
四是早部署。依据“严要求、可操作、重实效”的原则,明确2018年议案督办工作的方法步骤。在督办形式上,采取听取审议工作报告、调查研究、集中视察、考核评议等形式进行。在时间安排上,每月督办一次,每两月向主任会议汇报一次,年内召开涉及议案办理工作的常委会会议两次,3月听取政府议案办理方案,11月听取政府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并进行工作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