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监管政策变化趋势及其对商业银行零售业务转型的影响

2018-11-15 23:50牛瑞聪
中国经贸 2018年19期
关键词:金融监管转型

【摘 要】 2017年以来,金融监管部门监管力度持续加强,并针对强化风险管控、弥补监管短板、押品管理等连发多个文件。由此可以看出,金融领域的“强监管”在今后很长时间将成为一种“新常态”,同时一定程度上也对金融市场的经营产生了冲击,本文在梳理银行业最新监管政策和趋势的基础上,对商业银行零售业务经营的影响和启示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金融监管;零售业务;转型

一、金融监管政策变化和趋势

1.银行监管及主体变迁

由于金融领域存在市场失灵、信息不對称、负外部效应和委托代理关系等问题,金融监管应运而生。自1949年建国以来,我国银行监管法制发展历经了建国初期的开创阶段,计划经济时期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等三个阶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1995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这两部大法成为我国银行监管法制体系的核心。2003年4月28日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履行职责,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

2.央行新规

(1)停止收取同行异地交易手续费。从2017年1月1日开始,银行不能再收取柜面、ATM、网银、掌银、转账电话等各类渠道同行异地存取现、转账交易手续费。

(2)严格控制新开卡。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严格落实“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等规定。

(3)强化实名制管理。对涉案账户、买卖银行账户、冒名开户实施严格交易限制和账户核实机制,采取限制开立新户等惩戒机制。

(4)增加转账方式。提供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三种转账方式,约定非柜面交易笔数与限额,个人通过ATM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延迟24小时后到账。

3.银监会新规

(1)正式将表外理财纳入广义信贷范围。2017 年一季度起,央行在 MPA 评估时正式将表外理财纳入广义信贷范围。在具体操作上,将表外理财资产在扣除现金和存款之后纳入广义信贷范围,纳入后仍主要对新的广义信贷余额同比增速进行考核和评估,有利于更全面地反映银行体系信用扩张状况,实行全面宏观审慎管理,防范系统性风险。

(2)重点关注同业、理财和投资业务,实行穿透式监管,督促银行业资金回归实体经济本源。近年来,随着实体经济下行,资金“脱实向虚”的现象日益凸显。3 月底,为防范金融风险,规范银行业经营行为,银监会连续下发“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多项监管文件,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其中“三套利”46 号文列举了多种套利手法,基本覆盖了目前同业、理财、代销等常用的绕道手法,内容涉及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和关联套利。

(3)表内外债券投资纳入统一监测。4 月 10 日, 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7〕6号),强调将债券纳入统一授信,而且要将直接投资和通过特殊目标载体(SPV)、表外理财等方式开展的债券投资纳入统一监测范围,全面掌握资金真实投向和底层债券的基本信息、风险状况和交易变动等情况,实现准入集中、数据集中和退出集中。

(4)集中整治行业乱象,加大处罚力度。银监会下发《关于集中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 (银监发〔2017〕5 号),以回归本源、服务实体、防范风险为目标,归纳梳理了股权和对外投资、机构及高管、规章制度、业务、产品、人员、廉政风险、监管行为、内外勾结违法、非法金融活动等十大方面的行业乱象,要求重点予以整治并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扩大了自查的覆盖面,对地方监管也形成了一定威慑。

4.保监会新规

2016年以来,一场从产品设计源头限制保险产品向理财产品无限延伸及指引行业回归保障的大幕徐徐展开。保监会陆续发文停掉了中短存续期产品、又限制了快速返还与附加万能,长期储蓄、保障型产品成了唯一的路,尤其是2017年5月的134号文,限制快速返还与附加万能账户的举措,无疑掐住了银保业务长期以来的发展模式,体现了监管“回归保障”的决心。

二、零售业务经营转型重点与突破思路

2016年,马云首次提出“新零售”概念:企业以互联网为依托,通过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对商品的生产、流通与销售过程进行升级改造,进而重塑业态结构与生态圈,并对线上服务、线下体验以及现代物流进行深度融合的零售新模式。某种程度上说,客户行为决定了零售业务前进的方向,解锁新的商机,发现新的营销方向,开创新的业务模式是零售转型的关键所在。

与此同时,近年来迅猛发展的金融科技对传统银行带来了一场全球范围的冲击和变革。同时,数字化技术低成本、透明化的特点正大幅度降低银行业的利润水平,其中受到冲击最大的就是零售银行业务。

因此,着眼于未来零售业务竞争态势,思考研究构建“大零售”战略发展格局,由产品导向转型为客户导向,拥抱数字化及金融科技的潮流顺势而上,挖掘客户价值,重新构建零售业务格局,是商业银行零售业务在新的市场要求和监管新政下转型应对的必然选择。

三、商业银行零售业务转型的策略

1.执行品牌整合策略

对于市场营销可以看出,产品战略发展中品牌化是其主要关键因素。在整体上可以应用主要的品牌和多种品牌相结合的方式,但是在此基础上,对于一些产品比较多以及条线比较复杂的商业银行来讲,品牌若是过于单一,在一定意义上就会呈现出太过于庞杂和对实际的需求很难满足。所以,相对于商业银行来讲,就需要加强对主品牌和多种品牌结合的营销方式,对当前的业务根据目标市场和实际的客户需求,对产品性质以及特点合理的结合起来,比如,存款以及贷款和理财等,实施相应的子品牌。

2.执行精准营销策略

在当前的市场营销当中,采用对市场的细化分析,实施精准营销,是对银行市场机会以及竞争优势不断提升的主要方式。现阶段商业银行主要就是采用对客户资金实施分类。按照客户自身的贡献值,为客户提供不同的手续费率的相应优惠。除此之外,还需要按照客户的年龄来对营销方式实施分类,比如,为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咨询以及遗嘱信托等,对于年轻人可以重点加强对相关信贷产品的介绍,同时将其日常的消费需求以及习惯合理的培养。

3.提升线上线下协同能力

在当前社会发展中,互联网技术有着很大的发展,对于人们的生活以及生产有着很大的变化,对金融市场环境以及人们的实际需求和服务模式都产生了很大的变化,对于金融新型行业的发展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在这当中,将网点的转型作为依据,加强对网点以及客户经理和商户等资源,强化线上和线下营销宣传,将线上客户以及销售比重不断提升。建立对用户为核心的生活以及消费和社交圈,对金融服务合理的融入到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当中,从而对客户的黏性不断提升。

4.加快队伍建设转型

从国外相关商业银行实际发展中可以看出,零售业务主要就是属于密集行业,不管是人员还是知识领域。零售业务的营销队伍除了需要有相应的规模之外,还需要质量能够提升。需要加强对营销队伍体系的不断完善,并且使得员工队伍朝向专家型方向发展,将银行服务知识自身的水平不断提升。并且在对收入考核分配机制当中,需要强化零售高端客户以及消费群体的重视,以此来对零售银行业务营销人员自身的积极性不断提升。

总之,在新的监管政策的背景下,“以客户为中心”是商业银行必须坚持的核心与根本,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和突出发挥商业银行特有的体制和机制优势,运用系统性、网络化和协同式思维,“大兵团作战”,提供金融、非金融服务全面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客户综合回报度,走出一条不同于互联网金融机构模式的竞争新路。

作者简介:

牛瑞聪(1978—),男,籍贯:山西盂县,学历:本科,职称:经济师,研究方向:金融、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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