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深交所發布《深交所启动对长生生物公开谴责》,其中透露,长春长生涉事狂犬病疫苗销量占国内市场近1/4。同期,长春长生生产的儿童流感疫苗百白破也被药监局指出质量不合格。随着报道的深入,人们发现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也有不合格批次的疫苗40余万支投放市场。一系列重磅消息引发全国上下对疫苗问题的强烈声讨。
在这种声讨中,有一种声音非常值得关注,认为疫苗这种关乎老百姓安全的产品,不应该由私人企业承担生产任务,因此引发对过去国企改革的质疑。
但全世界的现状都是,最好的疫苗绝大部分是由私人企业创新研发出来的,国有企业生产的疫苗往往是承担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功能。也就是改革总设计师邓小平所说,国有企业应该退出竞争性领域。而民营经济是一个国家创新活力的最重要保障,但这次疫苗事件暴露出来的,不是国企改革太快的问题,而恰恰是改革的深度和系统性不够,没有在国企改革过程中,以及政府采购和市场运作过程中进行有效的法治配套的问题。
近年来,经济结构失衡了,已经影响到了中国经济活力,疫苗问题的解决不能靠“后退”,而只能靠继续推动改革往前走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