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 琭
(山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济南 250014)
近年来,雾霾成为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威胁公众生命健康、降低整体生活质量的多发性污染形态,国家和人民对此保持高度关注[1]。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因此,探寻切实可行的雾霾灾害治理对策,从根本上破解雾霾治理难题,成为目前政府及学术界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
本文试图从居民消费行为入手,运用门槛回归分析方法,考察居民消费水平、消费结构、能源消费偏好三因素对雾霾灾害影响的门槛效应。
Hansen(2000)构建了面板回归模型,可以表示为:
式中,yit为被解释变量;xit为p×1维解释变量;qit为门槛变量,它既可以是解释变量xit的一个回归元,也可以是一个独立的门槛变量。
定义虚拟变量dit(γ)=I(qit≤γ),其中I(*)为指示函数:qit>γ时,I(*)=0;qit≤γ时,I(*)=1。基于此,Hansen门槛回归模型可以改写为:
式中,β=β2;θ=β1-β2。
对Hansen模型来说,β1=β2即不存在门槛值,模型为线性模型,β1≠β2即存在门槛值。对于门槛值γ,可以通过计算残差平方和进而得到各参数的估计值。Hansen使用格栅搜索法将最优门槛值定义为使在所有残差平方和中的最小者:。在确定了门槛估计值后,其他参数进行相应的确定。
借鉴Hansen的门槛回归分析模型方法,本文通过构建如下的三个门槛回归模型分别考察雾霾灾害程度与居民消费水平、消费结构、能源消费偏好等3个影响因素的门槛效应:
式中,HFDit为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为了便于叙述,以下统称为“省区市”)雾霾灾害(Haze-Fog disaster)程度;XFit、JGit、NYit分别为各省区市居民的消费水平、居民消费水平、能源消费偏好;Xit为控制变量;xfit、jgit、nyit分别为各省区市居民的消费水平、居民消费水平、能源消费偏好的门槛变量;i表示省区市;t表示地区;I(*)为指示函数;γ#、γ##、γ###分别为居民的消费水平、居民消费水平、能源消费偏好在不同水平上的门槛值。
使用Hansen门槛回归模型和各省区市面板数据考察各初始条件下的门槛作用,该模型不仅能通过面板样本数据内生检验门槛因子对自变量与因变量联系的影响,而且能克服一般线性模型解释能力不强和非统计方法门槛条件设定过于主观和随意的缺点[2-3]。
1.3.1 被解释变量
被解释变量是指雾霾灾害程度(HFD),其反映某个时期地区雾霾灾害污染的程度[4]。目前,学术界较为一致地认为,雾霾主要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组成[5-6]。由于中国对于可吸入颗粒物(PM2.5)的统计较晚,部分地区从2012年才开始统计PM2.5的相关数据,且仅限于较大城市,因此本文用雾霾灾害中的另一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的排放作为表示雾霾灾害程度的指标[7-8]。
1.3.2 解释变量
解释变量包括居民消费水平(XF)、居民消费结构(JG)、能源消费偏好(NY)等居民行为指标。综合考虑中国居民消费支出的实际情况及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选取各省区市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全年消费性支出、交通支出占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全年消费性支出的比例、电力消费支出分别代表居民的消费水平、消费结构和能源消费偏好。
1.3.3 控制变量(X)
雾霾灾害程度还受其他控制变量的影响,本文研究主要考虑居民消费行为对雾霾灾害的影响,因此在分别检验不同消费行为(消费水平、消费结构和能源消费偏好)对雾霾灾害的影响程度时,将另外两个变量作为控制变量。
本文对中国各省区市1999-2012年13年间的雾霾灾害程度与居民消费水平、消费结构和能源消费偏好的门槛效应进行研究。由于西藏自治区的电力消费数据不完整,本文对除西藏外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数据进行计量分析。本文所用数据均为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0-2013)》公布的数据整理而来。
本文在构建门槛回归模型的基础上,采用STATA软件进行回归分析。
1.5.1 居民消费水平对雾霾灾害的门槛效应
首先检验居民消费水平作为门槛变量是否存在门槛效应。从表1可以看出,单一门槛效应在1%的统计水平上通过了检验,双重门槛效应在5%的水平上通过了检验,三重门槛效应没有通过检验。
表1 居民消费水平对雾霾灾害程度门槛效应检验
居民消费水平对雾霾灾害的影响存在门槛效应,门槛值分别为4 273.90元和6 023.56元,跨过不同的门槛值,居民消费水平对雾霾灾害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从居民消费水平对雾霾灾害的门槛效应面板分析结果看,当城镇居民的年现金性消费支出低于4 273.90元时,居民消费支出对雾霾灾害的影响系数为-0.011,说明消费支出有利于雾霾灾害的控制;但当城镇居民的年现金性消费支出高于4 273.90元但未达到6 023.56元时,居民消费支出对雾霾灾害的影响系数为0.005 17,居民消费支出加重了雾霾灾害的程度;当居民消费支出跨越了第二个门槛值6 023.56元时,居民消费支出对雾霾灾害的影响系数增加到0.007 92,居民消费支出更加显著地加重了雾霾灾害的程度。
结果显示,早在1999年,内蒙古、黑龙江、江西、山西、河南、宁夏、吉林、甘肃、安徽、青海、陕西、贵州、辽宁、海南、河北、新疆共16省区未跨越消费支出对雾霾灾害影响的第一个门槛,消费支出处于有利于控制雾霾灾害影响的阶段;湖北、四川、山东、广西、湖南、云南、江苏、福建、西藏、重庆、天津共11省区市跨越了消费支出对雾霾灾害影响的第一个门槛,消费支出加重了雾霾灾害;浙江、北京、广东、上海共4省市跨越了消费支出对雾霾灾害影响的第二个门槛,消费支出明显加重了雾霾灾害。到2012年,所有的省区市跨越了消费支出对雾霾灾害影响的第二个门槛,各省区市均处于消费支出明显加重雾霾灾害的阶段。
1.5.2 居民消费结构对雾霾灾害的门槛效应
首先检验居民消费结构作为门槛变量是否存在门槛效应。从表2可以看出,双重门槛效应在5%的水平上通过了检验,单一门槛效应、三重门槛效应没有通过检验。
居民消费结构对雾霾灾害的影响存在门槛效应,门槛值分别为3%和4%,跨过不同的门槛值,居民消费结构对雾霾灾害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表2 居民消费结构对雾霾灾害程度门槛效应检验
从居民消费结构对雾霾灾害的门槛效应面板分析结果看,当城镇居民交通支出占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全年消费性支出的比例低于3%时,居民消费支出对雾霾灾害的影响系数为-378.3,说明消费结构有利于雾霾灾害的控制;但交通支出占比高于3%且未达到4%时,居民消费支出对雾霾灾害的影响系数为375.7,居民消费结构加重了雾霾灾害的程度;当居民消费结构跨越了第二个门槛值4%时,居民消费结构对雾霾灾害的影响系数增加到552,居民消费结构更加显著地加重了雾霾灾害的程度。
结果显示,早在1999年,河北、山东、重庆、内蒙古、浙江共5省区市跨越了消费结构对雾霾灾害影响的第一个门槛,消费结构加重了雾霾灾害;广西、海南、广东共3省区跨越了消费结构对雾霾灾害影响的第二个门槛,消费结构明显加重了雾霾灾害;其余22省区市未跨越消费结构对雾霾灾害影响的第一个门槛,消费结构处于有利于控制雾霾灾害影响的阶段。到2012年,所有的省区市跨越了消费结构对雾霾灾害影响的第二个门槛,各省区市均处于消费支出明显加重雾霾灾害的阶段。
1.5.3 居民能源消费对雾霾灾害的门槛效应
首先检验居民能源消费作为门槛变量是否存在门槛效应。从表3可以看出,单一门槛效应、双重门槛效应在1%的水平上通过了检验,三重门槛效应没有通过检验。
表3 居民能源消费对雾霾灾害程度门槛效应检验
居民能源消费对雾霾灾害的影响存在门槛效应,门槛值分别为1 542.93亿kW·h和2 673.56亿kW·h,跨过不同的门槛值,居民能源消费对雾霾灾害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从居民能源消费对雾霾灾害的门槛效应面板分析结果看,当电力消耗量低于1 542.93亿kW·h,居民能源对雾霾灾害的影响系数为0.066 8,说明消费能源消费加重雾霾灾害的程度;但能源消费高于1 542.93亿kW·h但未达到2 673.56亿kW·h,居民能源消费对雾霾灾害的影响系数为-0.016 7,居民消费结构有利于控制雾霾灾害的程度;当居民能源消费跨越了第二个门槛值2 673.56亿kW·h时,居民能源消费对雾霾灾害的影响系数降低到-0.034 0,居民能源消费更加有利于控制雾霾灾害。
结果显示,早在1999年,所有省区市均未跨越消费结构对雾霾灾害影响的第一个门槛,能源消费处于加重雾霾灾害影响的阶段。到2012年,福建、山西、四川、辽宁、内蒙古共5省区跨越了能源消费对雾霾灾害影响的第一个门槛,河南、湖北、浙江、山东、江苏、广东共6省区跨越了能源消费对雾霾灾害影响的第二个门槛。
本文运用门槛回归模型对30省区市1999-2012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分析,实证研究表明,居民消费水平、消费结构、能源消费偏好对雾霾灾害的产生存在门槛效应,得到以下主要结论。
当城镇居民的年现金性消费支出低于第一个门槛值时,居民消费支出有利于雾霾灾害的控制;但当现金性消费支出跨越第一个门槛值之后,居民消费支出的增加加重了雾霾灾害的程度,特别是当居民消费支出跨越了第二个门槛值后,居民消费支出更加显著地加重了雾霾灾害的程度。
当城镇居民交通支出占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全年消费性支出的比例低于第一个门槛值时,消费结构有利于雾霾灾害的控制;但交通支出占比跨越第一个门槛值之后,居民消费支出对雾霾灾害的影响加重了雾霾灾害的程度;当居民消费结构跨越了第二个门槛值时,居民消费结构更加显著地加重了雾霾灾害的程度。
当电力消耗量低于第一个门槛值时,居民能源消费加重雾霾灾害的程度;但能源消费跨越第一个门槛值之后,居民能源消费有利于控制雾霾灾害的程度;当居民能源消费跨越了第二个门槛值后,居民能源消费更加有利于控制雾霾灾害。
不同省区市居民消费支出跨越对雾霾灾害影响的门槛值的时间不尽相同,且差异较大。就居民能源消费对雾霾灾害的影响看,有19个省区未能跨越第一门槛,但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北、河南已经陆续跨越了第二门槛。
规范居民的消费行为、提倡绿色消费,是有效的雾霾治理对策,人们应当大力宣传注重环保、节约资源和能源的绿色消费理念,建立绿色消费的长效机制。改善居民的消费结构对控制雾霾灾害具有积极有益的影响,政府应积极倡导低碳、绿色的出行方式,持续优化居民的能源消费模式,坚持节能、降耗、减污的优先发展战略,大力推广清洁、高效、多用途的能源,积极采取科学有效的污染控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