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西雷/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环境监察大队
社会的发展的确直接提升了民众的生活质量,但是在经济催生的社会发展过程中,以牺牲环境资源,以破坏生态平衡为代价的经济体,对民众生活质量的影响要远远高于其所带来的提升。
生态环境的平衡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人与自然均构成社会共同体的过程中,其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各自发挥的作用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方向,自然环境是确保人类能够可持续发展的源动力,人是保障环境资源平衡的行为主体,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有效做好环境资源的保护工作,虽然或许在表面上看起来并不像其它社会工作一样能够形成立竿见影的成绩,甚至有些环境资源保护工作需要历经几十年、几代人才能够显现出其结果,但是如果对环境资源形成规模性破坏,其所产生的危害则是极为直观的。因此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环境保护部门,作为环境资源的保护主体,必须秉承严谨务实的态度来强化环境资源保护的相关工作,为子孙后代留下青山绿水的同时,也为区域性生态环境的平衡鞠躬尽瘁。
虽然环境保护其意义重大,但是笔者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极少数地区仍然极为信奉“靠山吃山”的所谓信条,私采滥伐、肆意排污等破坏环境资源平衡的行为仍然比较突出。
其一,“以环境换经济”的思想仍然存在。作为区域性行政范围内的主要领导,强调其业绩,以业绩换取政绩的思想在一些地方比较普遍,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甚至有些党政主要领导在上任之初就制定了一系列的所谓经济发展大计,而这些能够在较短时间内产生得到经济效益、获取社会效应的措施中,有很多一部分是以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的。党中央、国务院对于祁连山地区破坏资源行为的一系列问责就是典型的案例。这种行为的出现,固然能够在短期内让区域性经济环境得到快速擢升,但是由于环境资源愈发恶劣,最终只能是在昙花一现谢幕之后,需要投入大量资源来弥河环境资源破坏所产生的恶劣影响,而对于一些不可逆的环境资源伤害所产生负面影响,根本是用金钱所不能衡量的。二者横向对比来看,这种行为是绝对不可取的。
其二,“环境保护是经济发展绊脚石”的思想在部分地区仍然盛行。有效加强环境保护,还青山绿水给民众,是环保工作的核心与重点,在这个过程中对于一些高耗能产业的确形成高压管控态势,这样就让一部分企业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执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产生思想上的抵触,将环境保护工作视为发展经济绊脚石的思想,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一系列社会矛盾问题的确并非个案。
发展地方经济绝不能以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有效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不仅是国策,更是民声,但是提升与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也是需要高度重视的民生问题,在二者中选取一个平衡点其实并非难事。
一是,强调以发展循环经济为核心,合理利用环境资源。在自然环境资源中,除了有些属于不可逆的资源必须加以重点保护之外,还有许多属于可以循环发展的资源,以这些资源为优势,强调产业链的发展,突出上下游资源之间的整合,提升环境资源的有效利用率,不仅能够化解掉环境资源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中的对立局面,而且还能够将二者都引入到良心循环的状态中。内蒙古塞罕坝地区的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固然是历经了数十年的发展,但是其目前以旅游资源和速生林为主的生态资源优势能够保持的发展势头足以确保其具备上百年的优势。而且尤为需要强调的是旅游资源的利用过程中,对于生态环境资源的反哺作用也是持续的。塞罕坝的经验以及塞罕坝的精神的确值得各地环保部门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深度学习与借鉴。
二是,强调以发展规模经济为主体,提升经济实体环保能力。高耗能经济实体对环境资源所产生的危害毋庸置疑,在执行去产能化的过程中,环保部门牵头对相关企业进行资源重组,集中优质资源在完善环保措施之后强调环保能力的提升,就能够在保障地方经济得到优化的同时,也强调区域性环境资源的保护。尤为关键的是,这种资源整合的过程中,进一步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战略性投资转型、扩展的思路,加强了环保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契合程度,全面改善了政府职能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协同发展关系。
综上所述,地方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环境资源的量化性管理也不会成为影响地方经济发展的阻力,二者的平衡需要政府在不断转型的过程中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探寻出最适合自己的道路,这样才能够在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的作用下,强化民众环境保护的意识,从思想意识形态上将环境保护工作重视起来。客观环境如果具备的情况下,引入社会资源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去也是环境资源保护的一种大胆尝试,同时也是让经济实体与社会资源进一步优化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