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燕凌
山西省阳泉市中共阳泉市委党校
依法治国是我们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其顺利建设不但依靠完善的法律制度,同时作为执法的主体-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也将直接决定依法治国方略是否能够顺利完成。随着我国法律体系建设不断完备,困扰依法治国的体系建设问题已经得到突破性进展,但是作为执法的主体-党员干部法律素养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部分党员干部由于并不是法律专业出生,缺乏对于法律条款的深刻理解;部分行政管理人员可能在处理问题中过分按照个人意愿,不按照组织规定办事,不按照相应的行政管理办事,缺乏依法行政的理念。
作为执法主体的党员行政干部必须要加强自身法律素养建设,作为重要教育基地-党校应该肩负起党员干部法律素养培养的重任,这也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要充分发挥党校在党员干部法律教育中的证据作用,同时在法律教育过程中必须采用相应正确的教材以及教学方法,这样才能够有效提高法律教学的质量工作。
党校在对党员干部进行法律教育的过程中,选择教材可以遵循三个字的原则,第一是新,第二是深,第三是活。新主要是指党校在进行法律教育时,需要围绕党中央最近的法制活动展开相应教育活动。新主要是指党校法律教育更加深入,并且需要具备一定的研究价值;灵活是指党员干部可以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自由的运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去,达到活学活用的目的。本文主要以《行政强制法》为例,来探讨如何在教材选择上来体现新、深、活三个字。
在党校对党员干部进行法律教育是一种档次较高的、具备前瞻性以及教育性的活动,因此所选的教材一定要站在理论的最前沿,所讲述的内容应该随着国家的法律制度的发展以及修订而进行及时的修改,以满足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选择较新的教材是因为新法的颁布必然会使旧法失去法律效力,采用新法能够引导党校学员站在法律的最前沿,纠正自身与法律不相适应的执法方式,以便于广大党员干部在实际执法中能够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
党校的法律教育是一种深层次的教育活动,与一般的普法宣传有本质上的区别。党校学员来自于行政机关各个部门,因此自身行政经验较为丰富,随着社会水平的发展,党校学员理论与政治水平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因此党校法律教育不应该停留于表面,所选择的授课内容,一定要具有相应的研究价值以及思考意义。我们以《行政强制法》规定,必须要让党校学员熟悉其立法的过程以及互相博弈的过程;第二,需要向学员充分讲解行政强制法基本的分类以及两者的基本区别,同时能够使学生明白不同的行政强制措施需要采用不同的行政强制程序,以避免由于不熟悉法条内容而出现程序违法的行为;第三,需要向学员阐明行政强制的概念,将抽象性的行为重新回归于实际,教会学员分辨出行政强制行为的种类。要想使党校学员能够在自身工作中活学活用法律,就必须要借助相关实践经验,对法学理论进行剖析。由于法律条款具有普适性,因此在普适性之外的问题就失去了原有的效果,很容易导致自身稳定性受到质疑。因此必须要组织学员对法条背后的理论进行深入的剖析和探索,这样能够使得党校学员掌握法条的精神本质,才能够有效解决执法问题。
党校法律教育不能够仅仅停留于研究教育层面上,最终所获得的知识还要重新与自身岗位实际相结合,得到充分的实际应用才能够指导自己的工作。我们以《行政强制法》为例,在介绍行政强制分类的标准时,要做好细致的阐述,首先是要说明其行政发生时间不同,第二是行政发生的效率不同。只有首先将行政强制行为清楚的划分分类,才能够有效保障相应的程序合法性,这也是杜绝违法行政的关键所在。它能够有效促使党校学员在日常工作中遵照国家法定程序,达到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
选择好教材是进行党校教育的前提,党校法律教育的关键就在于教育方法,教育方法的正确选择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下面以《行政强制法》为例介绍在党校教育中有关于法律教育的教学方法。
互动式教学法要求改变传统的党校法律教育中以老师作为中心的教育局面,积极增强党校学员的参与力度,采用互动式教学能够达到教学相长的目标,同时使得党校教育学员以及老师之间沟通性增强,理论水平得到充分提高。我们在讲解《行政强制法》时,必须要了解《行政强制法》的相关概念,为了达到深入互动的要求,可以将行政强制法的概念交给学员阐述,从他们各部门的行政行为出发探讨行政强制权力,然后由大家共同探讨各自的行政强制的例子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要求,最后再由老师对学生所探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概括,总结出相应的行政强制的概念,这样就能够形象的解释法律课本中晦涩的概念,使得学员能够生动形象的接受法律知识的教育,也不会感到特别枯燥。
法律实际上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因此案例教育在法律课堂中就显得特别重要。案例教育在法律教育中成效显著,但是由于案例教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因此必须要进行充分的准备,老师只有充分灵活地准备相关的案例,才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进行案例教育之前,党校老师需要对案例进行收集和改变,在课堂中通过口述或者是文本介绍的方式,将案例直接介绍给学员。老师针对案例提出一系列问题,同时要求学生根据问题去进行思考总结分析起问题所在。我们依然以《行政强制法》作为例子,比如说可以将社会广泛关注的钓鱼执法引入案例教学中,钓鱼执法也是学生较为熟悉的案例问题。如果学员认为钓鱼执法的案例违反了依法治国的原则,那么到底是违反哪一部法律的原则?这一部法律规定应该依据哪一条款?同时钓鱼执法并非首次出现,为何钓鱼执法在实际法庭上得不到法官的支持?钓鱼执法案件对于我国依法治国有怎样深刻的意义?通过对于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能够使得学员对依法治国以及行政强制概念得到较为深刻的理解。在进行案例教育过程中,需要注意案例教育在精不在多,如果在案例教学中过多的使用案例,那么会使得学员眼花缭乱,应接不暇。因此党校法律教育老师一定要把握好相关的度量原则。在案例选择过程中,应该打破其时间以及空间的限制,在案例选择上可以选择当前的热门案例,同时也可以选择历史上的其他相关案例,既可以选择在本地发生的案例,也可以选择在国内其他地方或者是国外发生的案例,这样可以扩大案例教学的范围。
在党校法律教育过程中,可以引入多媒体教育以及相应的计算机网络教育、开发远程教育系统,这些教育方式都能够突破传统教育的时空局限性,体现法律教育的开放性以及虚拟性,实现网络资源共享的特点,这种领域的结合必然催生新的教育模式。当然,现代化的法律教育手段必然对法律老师提出更高的要求,这不是老师教育手段的延伸,而是赋予了法律教育手段更为深刻的内涵。老师可以充分借助于现代化的设备,自己制作相应的课件,使得课堂教育更加生动形象,同时结合各种宣传手段,能够使得自己的教育教学方法更加深入学生的理念,传播范围更加广泛。现在的计算机技术能够有效突破传统教育的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性,使得党校的法律教育冲破课堂,与学生的日常生活联系紧密,这必将会带来整个党校法律教育的深刻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