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辉
她是中国文学史上的牛人,她说,人的第一部作品,往往不经意地流露出自身灵魂的告白,余深以为然。嗯,如果你了解她,说到这儿,自然已知她是谁,她是三毛。三毛对自己的了解,对自己作品的认知,一直没有偏差。此语源于近读三毛第一个中文剧本“滚滚红尘”。
记忆的潮水呼啸而来。90年代初,有一首歌曲风靡一时——滚滚红尘。陈淑桦的歌声,如泣如诉,有蛊惑人心的力量,一首歌能将一个人的意绪带到深不见底的惆怅里,这当然是艺术的成功。但是,彼时从不知这首歌的原委,不知这背后的故事,这“滚滚红尘”之歌原来是根据流浪文学的大当家的三毛的同名剧本演绎的。
“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世的我,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这首歌成为我的心爱,久听不厌,陪伴我的青春时代至如今。都说忧伤听久了,其人其生活都会代入忧伤,深以为然,因为事实成谶,我用生活向天国里的三毛质疑她对他人生活的破坏作用,她淡笑无语,我呢,爱虽爱之,终对这首歌耿耿于怀,似乎我生活不如意之根源,源于三毛的这部剧本、这首歌。无赖至此,三毛毕竟奈不得了。看,人若厉害,都敢欺负鬼,不过,年纪愈长,觉着厉害点儿好,没想占便宜,至少不要总吃亏。
岁月如河,荏苒如落花。无意得此书,本想枕边闲适,未曾想,一翻而放不下,一口气读完。个中款曲,无不严丝合缝地与心境相洽,竟成为心病,盘萦不去。想到三毛为人的偏激,也是一个准文人的应有特性,没有些个性的人,不适合文人的血性,自然难写出好的作品,我这么说估计得有不少人反对。每想到三毛因看到一张撒哈拉沙漠的照片就觉得是前世乡愁而奔赴之,想到一个将身家性命都奉献给了写作的感性女子,想到她到底是需要人爱胜过爱文字,想到她因荷西辞世而终跟随而去的决绝,尽管心疼,但还是能理解她的追寻宿命的苦衷。不是吗?人各有志,如果活着带给她的痛苦是她难以承受的,我全觉着,走了是她对自己的善待。当然,现实中人,我们要活得乐观,要持有一份良好的心态,不偏激才是行于世的根本,否则,生活的“生”可以达标,但“活”就会带给自己带多的心魔,一如三毛。
该剧之所以当年没有达到预期的票房,窃以为,原因在于太文而不够俗。要是三毛能像白居易学习一下,她就不会有此一挫。文学之于生活是形而上的,思想之于生活绝对是阳春白雪,而下里巴人的认知和审美,不是谁能强加的。正所谓子非鱼,焉知鱼之悲欢。三毛的剧本好是真好,这个“好”是从文学性来说的,真从社会效应来看,明显不合主流社会的大众眼光,文绉绉的,失了百姓的荤口腥味,这是她的失算,这也是她的文心所至,太高了,势必曲高和寡,没办法。很想告诉三毛,当你不能改变这个社会时,你要选择适应它,而不是自杀抑或抗拒,要学水,随器物而易形,否则,只能是自己跟自己较劲。
本书每个章节之前,都有一首中国古典小词,透着风雅文人的腔调,生生吓跑了心灵热络眼神认怂的大众。这是三毛绝对没想到的,她的书的畅销与她的剧本电影的平淡,认证了百姓的选择和风向。其实,火也罢,萧条也罢,大可不必放在心上。毕竟,文学里的通俗文学,和正规文学还是有出入的。
剧本的时代背景是以民国时期为主,直到后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剧情以爱情为主,一个以写作为营生的女子爱上了汉奸,生死不渝,无悔不怨的付出,直至后来天各一方。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的女人,文学女子,爱情是她的致命伤。大背景下的个人爱情,读来更增凄凉。原来,不管哪朝哪代,爱情是女人一生碰不得的毒药。
三毛的这个剧本,初读竟觉女主人公是张爱玲的化身,这种感觉怪怪的,于我是种直觉。开篇人物介绍中的韶华经历,简直就是张爱玲的翻版。才女遇人不淑,选相公瞎了眼,当然没有幸福可言。女人一生最大的功业,就是婚姻。选对丈夫,能让灰姑娘变成公主,选错丈夫,能让公主变成俗鄙的女子。三毛算是幸运的,在爱情上,她毕竟遇见了一生挚爱荷西,遗憾的是没能白头偕老,而张爱玲遇到渣男胡兰成,而韶华遇到汉奸章能才,这就是情劫了吧。另,隐隐觉着,月凤是以炎樱为原型的。当然,三毛已逝,不管我怎么说,当事人都不可能出来作证了。
曾读过一本书,书名记不得了,但记着书中说,张爱玲在美国根本生活不下去了,遇到大她许多的末流作家赖雅,赖雅彼时选择和张爱玲在一起,根本没有爱,只是觉着这个东方女子可怜。这样的在一起,叫文学女子张爱玲情何以堪!一个孤独无助的女子,除了选择一个男人来依靠,还能怎样?韶华不也是如此吗?
三毛想告诉这世间女人,女人选择委身于一个男人,主要原因在于男人爱她宠她,至于男人的社会身份地位,实是不大计较的。韶华之于章能才如此,张爱玲之于胡兰成亦是如此。章能才其实就似以胡兰成为原型的,韶华自然是张爱玲的替身。事实上,女人这一生,或者严格地说人这一生,指望谁都是一时的,唯有指望自己才是正途,才是永恒,唯有自己才会不负自己,自己才是自己的王,你的命,你做主,依赖别人的女子,下场好的不多。
说,每个人的一生都需要爱,渴望爱。韶华不例外,能才不例外,生于现实的我们也无一例外。能才很会讨女孩子欢心,一个小老虎玩具,那是他事先探得的蛛丝马迹,是韶华的童年里的一个念想,因此就虏获了韶华孤寂的心,让她死心塌地爱上了他,哪怕最后他因破落负了她,她还是将那张决定生死命运的船票没半分犹豫地给了他。这样的爱,代价不可谓不大,用情不可谓不专,读来不可能不伤感。
披肩是“滚滚红尘”中一个很有意义的道具。韶华的青春里,黯然的披肩,是桌布。一个妙龄女子的青春,用桌面为披肩,想想看,得让人多么地没自信!人靠衣服马靠鞍,韶华的鞍和衣在她最美的青春时光里,都缺席了,这就是一个文艺女青年的宿命,多少有点忧伤!她与能才约会时,将因它而尴尬的桌布,哦,是披肩悄悄藏在包里,彼时,能才告诉韶华,你没有披肩,我没有灵魂。想来,这一幕如果是电影,定很文艺范。再后来,能才送她一款像样的披肩,也是送她一份独一无二的爱,一份心有灵犀的情,一个彼时完整的他自己。虽然,最后的最后,他们并没有在一起。情知所起,负了也是不改一往情深。有什么可埋怨的呢!这世间最不好说的就是姻缘,血缘很靠谱,再狠毒之人,一般也会对儿女不差,但婚姻就禁不得考验了。无论怎样情深意笃的夫妻,不管什么原因,一方离开另一方,很少有从此为另一方不娶不嫁的,尤其男子。看,到底是男人寡情滥情吧!
时局动荡,能才落魄后,因汉奸身份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他离开韶华,因为他给不了她想要的生活不说,还会成为韶华的累赘。骨子里,能才是敏感的,有钱的时候他爱她,因为能保护她,给她更好的生活,现在,什么都给不了了,还要她跟着他受牵连。于是,他果断离开。这是否也是爱的一种表现方式?自以为是的表现方式?
他的爱,到底还是伤了她。当韶华风尘仆仆找到能才时,能才却貌似对另一个寡妇有了情,以此绝了韶华生死相随的念想。韶华因能才而受时人指责和打击,能才并不知,他以为,离开是对她最好的爱。
造化弄人,就是这么弄的。所有的开始都无限美好,结局都凄凄惨惨凄凄。韶华再爱能才,也还有自尊在。她放不下这段感情,却也只能黯然转身。两个曾经相爱的人,本以为会从此相忘于人海。但,还有交集。
余老板是韶华的一个追求者,但对韶华是珍而惜之,如奉女王,爱得比能才深,虽然在思想上,两个人并不匹配,不妨碍余老板用生命来对待心上人。余老板淘得两张船票,想和韶华一起离开中国,结果,韶华同意了,在登船离开时,把保命的船票给了能才,她自己选择留了下来。而余老板也坚决地实现了对韶华的不离不弃,放弃离开,陪在韶华身边。这就是爱的真谛吗?如果是,相关的人,都没有善果,这又是为什么?
大结局有孤寂落寞感。多年后,暮年的能才回国,寻摸韶华。韶华已逝于文革。倘若当年能才不走,早逝的必然是他,而韶华,把生的机会留给了负了自己的能才。她用自己的生命,诠释了对能才的爱。纵然虐我千百遍,待你依然如初恋。能才的生命之烛也尽尾声。可是,红尘滚滚,时光依旧从现在向未来流去,没有尽头。有尽头的,是渺小的生命本身。一段故事的结束,不过是另一段故事的开启。爱情里的天荒地老,似乎有,似乎又没有,都不重要的,因为当事人,时至今日,都不再了。不是吗?
连写剧本的三毛都走了,走得义无反顾,她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秉性女子,但是她的这部未火的电影“滚滚红尘”,其实真的很耐品,很有嚼头。电影不叫座,或是曲高和寡,三毛真不该太介意的。流俗媚俗外加有票房,不见得就是经典,她的“滚滚红尘”中的主人公对待爱情的态度,倒是经典得很,值得后人玩味和思考,这就是艺术的魅力。在剧中人的性格中,惊见自己的影子并不稀奇,堪嗟的是,有情人未能成眷属,成眷属的不是有情人,这才是无奈的现实,抑或言之,现实的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