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清海
一
我在郑州见到了林涛。那个时候正是春运,人群如蚁黑压压遮盖了车站地面。归鸟还巢大抵也是这般焦急,可鸟儿有翩翩的翅膀,人只能在道路上拥挤,挤得空生出许多飞鸟般的渴望。
我好不容易挤上了火车,本可以从北京直达南阳,却为了见他,只能在郑州下车,这就意味着,本可以挤一次就到家了,却只能牙膏一般再被挤一次。这样挤占生命的行为,都在见到林涛的时候感到了值得,我们一个村子里出生且相邻,从光屁股开始就在一起打闹,一起上的小学初中高中,直到考上了不同的大学才分开。除了父母,我们是彼此最为熟悉的发小。
父母有这个世上谁也取代不了的亲密,这种亲密刻在骨头里流在血液里,是身体不可分割的部分。我来到郑州,就是为了林涛的父亲。他的腰四年前已经彻底被岁月打弯,白发和咳嗽声几近贴着地面。而林涛考上大学后,已经五年没有回家了。我不知道这些和他不回家有没有关系,但是我知道他父亲的病越来越重了,越来越盼着他回家。他已经大学毕业找到了工作,在郑州虽然船一样起伏漂泊,但怎么也该回家去看看。那是他的父亲,那是他长大的村庄,那里的人熟悉他从小到大的每一件事情,他也无比地熟悉那里。
怎么能说不回就不回了呢?
我和他在火车站里兴奋地相逢。那刻天正昏暗冷风恻恻,他依旧是那种逃难似的匆忙步伐,头微垂身微躬,目光在人群里乱扫,没有看见我。直到我喊了一声“长毛”,他才顺着声音在一堆浮现的脸庞中找到我。
“长毛”是属于我们之间的亲密称呼。因了初中时候他体毛发育过早被我如此嘲笑,那时候他是逃避这个称呼的。如今听到这一声呼唤,丹凤眼竟然微红。旧情啊,想必已经让他心泛涟渏。我以为接下来的劝说工作会好做,没想到结结实实碰了个钉子。
那天他请我在一个小店吃饭,主食是家乡的烩面。桌面上光可照人,烩面的浓白汤里躺着青翠的芫荽,他挑出一根,甩在了桌面上。店里漂浮着油腻的空气,店外的车灯不断透过玻璃打在他的脸上。他的脸就忽明忽暗起来,明的时候剑眉朗目直直地看着我,暗的时候眸子里闪闪的,像是燃烧着火焰。
我记得他是不挑食的,百无禁忌的吃货一个。
“我回不去。”他的声音无精打采,一点也不像是从他的喉咙里发出来。
“回去一趟要耽误好多事情。”他继续说着自己的理由,无外乎是培训学习开会考核,这些人人都会遇到的事情。他努力地说着,我漫不经心地听着,听得浑身懒洋洋的,懒得去问他胃口为何改变。
那夜我们挤在他租住的房子里。房间很小,一张床外便没有别的空间了,床上很干净,还散着淡淡的木瓜香味,屋子里的干净整洁叫我有点自惭一身的汗臭。躺在他身边,我特意向床边靠了靠。他静静地躺在床里面,身上的木瓜香味随着轻微的鼾声,越发浓烈。这熟悉而又陌生的味道,叫我整夜未眠,他却一夜动都没有动。
天亮,我坐了起来,他便也跟着坐了起来。
“一起回去吧。”我再次邀请他。他揉揉惺忪的眼睛,一脸歉意地说:“大海,我真的是回不去,我也真的不想回去。有些事情越长大越无法面对,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去。”
他租住的小屋在郑州北郊,楼房淹没着楼房,曲折的小路连着曲折,左右相邻的出门相遇的,都是陌生人。谁也不知道谁的脚步是奔向何处,不知道也不关心会不会有再一次的相遇。屋子恢复了最原始的功能,遮风挡雨,人也只有最原始的功能,糊口生存。他是如此,我也是如此。所以,在这迷宫样的城市里,我看着熟悉的林涛,努力想要帮他解开心头结扣。昨天还有可相劝之语,今天他这般坦诚地说出自己的为难,我竟不知道该如何作答。
这么多年,其实我们村的人早忘记了那些事情,或者虽然深记,却早已不以为意,更没有把这件事情和林涛联系在一起。他的父亲用自己残疾的身体,努力在地里耕种,用辛苦积攒的血汗钱把他供养成一个大学生,更想不到,在他的内心深处,埋藏着这件事情。
他说的一定是这件事情,虽然明知是他的家丑,会让他难为情,我觉得还是应该劝一劝他。
“他是你的父亲,不管当年如何,他都是你的父亲。你应该回去看看他。”我说。
“可是她也是我的母亲,如果原谅了父亲,那就是背叛了母亲。我有的时候想,我真的不应该来到这个世界,我是罪孽深重的人。我也想回到我熟悉的地方,可是大海,我真的回不去,就让我在陌生的地方赎罪吧。”他的眼中隐隐现出泪光。
不知道这件事情是谁告诉他的,也许知情的人都应该告诉他,他有知道的权利。可是,对于他来说,真的是不知道为最好。作为他最好的朋友,我从小就被父母教育,要在他跟前守口如瓶,小时候在吵架对骂的时候,还是忍不住骂过他杂种。成年后再不敢对他提这两个字,但也没有在心里为小时候的失言忏悔过。毕竟只是失言,若在这刻在内心深处评价他的来历,我仍然只能用杂种两个字。
这是我最为卑劣的地方。林涛是我的好朋友,我却因为他是杂种而在内心认为他是杂种却又不知道抱歉。他因为杂种这两个字带来的痛楚,我只能粗浅地了解,他为这两个字做出了挣扎,我却还要劝他回去面对这两个字。最终我灰溜溜地孤身一人回到村子,还要想着去宽慰他的父亲。我告诉他,林涛太忙了,也不容易,暂时请不下假回不来。我说出这样的谎言,看着林涛父亲浑浊的眼睛露出的亮色,心内一阵惭愧涌现,是为自己的谎言,仍然不是为林涛所背负的痛苦,仍然不能告诉村子里的人林涛所背负的痛苦。
他的父亲听我说完原因,面露喜色,说:“还怕娃有啥事呢,好好的就好,好好的就好。”他说完,喘息着离开了。村子里茅草老屋半旧,瓦房崭新,楼房紧紧相邻,沐浴着金黄的天光,安静地看着彼此。他父亲的背影消失在村子里小路的尽头,伴着一条欢乐的小狗。
二
村子的北头有一棵老榆树,不知道哪位老祖宗栽下了它,浓碧的枝头在夏天能遮出供全村人纳凉的地方。它在大饥荒的年代里,是全村的救命树,春天的榆钱榆皮,一度让许多面黄浮肿的人起死回生。所以随后的几场运动里,它都得以幸免,一直枝繁叶茂立在村子北头。
我以为它要永远立在那里,因为我们的村就叫榆树村啊,它跟我们是息息相关的。可是这次回去,却发现它不见了。它曾经存在过的地方,光秃秃的如同荒芜之地。也许是因为它存在得太久了,它附近的花草树木都因了它的存在而不能生存,一旦它消失了,那片地方反倒不如其他地方苍翠。
“大榆树怎么了?”我问父亲。
“被人偷挖了。古树啊,值钱。”
“那么大的树,连根都挖走,一村人竟然没有人知道?”
父亲笑了笑,脸上无奈而又无辜。原来,还是本村的人引来了外地的人,不知道牵头卖树的人收了多少好处,总之,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一群外地人带着挖掘机大卡车将树连根挖走。村子里也有人上前阻拦,但双拳难敌四手,阻拦两句便自动退缩。而且这大榆树也不算是谁家的,不在谁家的责任田里也不在谁家的宅基地里,它就一直长在榆树村而已,好像是来旅居的客人,又去了另一个地方旅居去了。
它的根在这里?根都被挖走了。
村子里平时人很少,到过年的时候,四处奔波的人都回来了,村子里一下子热闹而忙碌起来。在外的人毕竟见过世面,对于老榆树的产权什么的一下子都被提了出来,一群年轻人摩拳擦掌要找村长主任讨个公道。大年三十,那片空地上鞭炮轰鸣,有热血青年望着空荡荡的地方,洒下热泪。所有人其实也已经看到了结局,最终无非是赔点钱,已经移走的大榆树,回不来了。
林涛没有回来,没有人看到他就没有人问起他,也就没有人议论他的来历。而我总觉得心口堵得慌,因了我们的交情,而他又不回家,在熟悉的村子里,他背负的东西,便沉甸甸地压在我的身上。
我们村曾经非常贫穷,成年男人遭遇了大面积娶不到媳妇的饥荒。而他的父亲,身有残疾,只能从人贩子手里买拐卖的妇女。那时候拐来的大都是四川贵州这样地方的女人,村里人称之为“蛮子”,也知道他们将河南人称之为“侉子”,这样的称呼,都是从人贩子那里听到的。在村里人眼里,人贩子是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人,也知道他们是道德败坏的人。可是,能与人贩子搭上线的本地人,常被要买媳妇的人拿着礼品挤满了屋子。
他们当然不说是拐卖来的,总说是那里穷,女娃要讨活路,愿意嫁到这边来。可是那些或老或少的女子大都被绑着或关着,强迫着交给了买媳妇的人。林涛的母亲就是绑着被他父亲带回去的。听说他母亲还是个大学生(林涛考上大学的时候,还有些人感叹买来的媳妇基因好),皮肤白皙面容娇美,因在火车站问路被拐,路上已经被好几个人贩子伤害,身上好几处被鞭打过的红痕。
人贩子说之前已经卖过两家了,终因这女子寻死觅活,被人家退了货。这次不想再带她走了,就同时还找了好几个买家。林涛父亲去的时候,已经是第三个买家了,另两个买家是邻村的,林涛父亲都认识。他在他们的婚礼上见过林涛母亲,觉得很喜欢,所以下定决心要买她回去。林涛的父亲依然拉她不走,人贩子就给她灌了药,她昏睡着捆绑着,被林涛父亲买了回去。然后就在他们家一直关着,好几个人轮流看着,听说林涛的基因,每个人都有份,这就是为什么叫他杂种。
他母亲一直试图逃走,每次都被抓回来狠打,棍棒和肌肉撞击的声音,在我童年的耳朵里听见过好几回。林涛和我同岁,我有记忆的时候,相信他一定目睹了很多。他母亲在他上初中的时候,疯了,经常在村子里疯狂地奔跑,有一天掉进了粪坑,被蛆虫和粪便吞没了。她遥远的故乡她失去联系的亲人们,不知道是不是还在等着奇迹出现,等着她能够忽然回还。
从这些来说,林涛应该恨她的父亲,那个行将就木的老头,慈爱的目光一直等着他的儿子。这种等待是幸福的,知道真相肯定是痛苦。在家的日子里,别人都忙着为大榆树讨公道,我却为他们父子的痛苦纠结,只好去十多里的另一个村子里找岳扬诉说。
岳扬的村子离我有十多里,绿水环流土地肥沃,村子里高楼林立,跟我们村一比,像是另一个天地。他们这里也有两户买来的四川媳妇,岳扬说看看人家在这里生儿育女过得好好的。林涛的父亲做得就是不对,虽然是买来的,也是人啊,得好好对待啊,哪能像看管牲口一样,动不动还又打又骂。那是早些年,要是搁现在,早有人报警抓他了。
“那你说林涛是不是恨他爸?”
“应该恨。”
“可是他现在很可怜啊,自己有残疾,儿子又不回来,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空空唉。”
“清官难断家务事哩。林涛的心结,我看你也结不开,这事他只能听自己的。”岳扬说着,竟笑起来。
我莫明其妙的,觉得恼怒。
高中三年,我们三个是形影不离的。那时候吃饭抢时间,偏偏馒头一个窗口,粥一个窗口,菜又是一个窗口。要是三个窗口都排队买下来,班主任早黑着脸坐在讲台上了。虽然我跟林涛相对亲密些,但是三个人一天三次默契地配合抢饭,并且一直坚持了三年,这感情难道比亲兄弟脆弱?我对岳扬此刻的淡漠,发出了不容推辞的要求:“就大学分开了几年,他变了,你也变了吗?还是兄弟不?这事你要不管,以后大家各走各的,走对面谁也不认识谁。”
“大海,走过的路,回不去的。能解开这个结的,只有时间。”岳扬诚恳地说。我不甘心,想让岳扬和他聊一会儿。我打他的电话,发现竟然成了空号,随后的多年,我一直留着那个号码,这个号码是代表一个人的,时不时地拨出去,代表这个人曾经存在过,虽然一直是空号,虽然到后来再看到这个号码知道已无意义,但还是不忍心删除。
三
去找岳扬也是他邀请我去的。他有一个伟大而艰巨的任务,被家人逼着相亲,娶老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天经地义的传统,可是一旦到了这种程度,就跟动物到了发春的时候总得配种一样的兽性,这是我不能忍受的。我一边骂他窝囊,怎么也是大学生,在这自由恋爱的好年月里,竟然沦落到相亲的地步。一边热心跟着他转了好几家。还真让岳扬遇到了一个看上眼的人。那姑娘叫小鹅,这名字叫我油然而生好大一阵笑意。以为他和她,也是电影一样看看就算了。谁知她看一眼我们,红云竟飞上岳扬的脸,而她也忸怩地垂下了头。更为过分的是,节后两个人竟然一起双飞去了天津,我这个当天甚为耀眼的灯泡,一点都不知道,还憨憨地想着给岳扬再介绍一个。等到打电话跟他闲聊的时候,才知道他们已经如此亲密。
多深厚的友谊,身边一旦有色,感情的小天平便直接没了平衡。这种失落感我已经慢慢习惯。
这个时候正是春回大地万物萌动。我脱下了身上的羽绒服,这件衣服花了我一个月的工资,刚穿身上的时候,感觉人瞬间高大自信了很多,洗了两次,就没了这种感觉。而在一次挤公交车的时候,又被划破了一个小口子,已经让我别扭了好久。要不是岳扬提醒,我也真会把它好好存放,虽然明年肯定不会再穿了。
“你竟然记得我身上的衣服。”
“我只是想感叹一下,虽然冬天去了春天来了,明年依旧是冬天去了春天来了,但是走远了的就是走远了,永远回不去的。”他的声音有些酸涩。我不知风华正茂的他,何来如此感伤。他和小鹅在天津同居了半年,就因为小鹅的肚子不得不结婚了。他说自己太大意了,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真的没有一点喜相。
婚宴上老同学到了一小部分,大家吃喝玩闹,只在间隙里偶尔提起林涛,对于他的凭空消失,猜测几句后,便把话题扯到各自的未来上。等到过了半年我结婚的时候,已经没有人再提起林涛了。
他的父亲是不能忘记的。经常跟我父母打听,想着我能知道一些。渐至于痴迷到了等我回去,当成了等林涛回去。我逢年过节都要领着老婆回去的,再后来还抱着儿子。他总能在我到家后不到半小时内,一瘸一拐地出现在我的视野里。他那充满希望的询问,让我由开始的愧疚,慢慢都变成了恐惧。我恐惧他失望之后,那苍老的心里,会是怎么样的绝望。
他就是这样绝望着死去的。在一个白雪飘飞的冬日,一个人死在破旧的老屋里。屋子里阴暗而潮湿,窗户和门残破着,白雪就从这缝隙里扑进屋子,将他掩埋。他的身边放着一个小学生的作业本,纸张已经泛黄,上面的铅笔字歪歪扭扭。
村里人发现他的时候,已经死去不知道多少天了。传言有老鼠啃了他两只耳朵,最后残缺着下葬。我没有回去,不敢确定是不是真的,也不敢问别人是不是真的,更没有必要去问。只要林涛不在身边,他怎么样死,都是难瞑目的。林家族人派出去十多个人,沿着所能想起来应该有林涛的地方,他读过的大学,他毕业后的单位,找了一大圈,没有找到他。有人说他可能出国了,有人说他可能去了南方。总之是踪影皆无。只好由他的侄子摔了瓦盆扛了幡竿。按风俗,人死后应由儿子做这些事情。
村里人对林涛骂声一片,白眼狼忘恩负义不孝顺,该叫天雷劈了该叫龙给抓走,各种咒骂声全有。林家的族人集体约定,林家没有林涛这个人,以后谁看见了,也不许搭理他。我那年春节特意没回家,村里人看见我,容易提起他,我实在不想听,虽然我也在心里忍不住想骂。我把父母接到了北京,在我租住的两间小房内,我们一家人乐融融地过了一个春节。过了初三,父亲就着急要回去。他嘴里嚷着还是家好,但是临到车站的时候,看着西客站那涌动的人流,目光四处流转,颇有些不舍。用他自己的话说,年纪大了,出来一趟少一趟,走过的再喜欢,不一定回得去了。我看着他脸上的皱纹和杂生的白发,心也是酸涩的。
临上车时,他对我说,大过年的不想提那娃,不过你俩从小玩到大,他一直也厚道,他要真是回不去了,你把他领回去吧,家里有爹呢。
我知道父亲的意思,那里终究是林涛的家,到他想回、却又回不去的时候,需要村子里有人,替他站出来说话。父亲这样做自然是为了我,怕我到时候为难。也或者父亲猜测我知道林涛的下落。
有时候我想,我真的是他的朋友吗?我真的了解他吗?
我已经懒得跟任何人提起他了。只有在面对岳扬的时候,我总还是能想起他,岳扬在见了我的时候,也总会提起他。仿佛我们三个人在一起的时光虽然走远,但是他有些影子留在我们两个身边,挥之不去,这大概是时间最厚道的地方。
岳扬越来越瘦了,脸上只有皮包骨头,颅骨的形状看得太过于真切的时候,我都不敢直视他。那次岳扬是专到北京来找我,领着他的儿子。他的儿子三岁了,动不动嘟起嘴来撒娇。他跟儿子说话,声音很温柔,包括一些训斥。他让儿子叫我干爹,说在自己去世以后,希望我能帮他照看一下。就在这惊天霹雳响起的时候,他还跟我聊起林涛,他说他感觉林涛一直很怪。
同学里一直有很多人说林涛怪,我总以为是他太内向不合群的缘故。岳扬倒是第一次跟我说他怪。我问哪里怪了,他嘿嘿一笑,不说话了。我抱起他的儿子,亲热地哄逗他,跟岳扬保证,只要我还在,就不叫咱们的儿子受一点委屈。岳扬很放心地点点头。然后絮絮叨叨地交待了一些话,比如说希望自己的儿子将来能学医,希望他能找一个温柔的媳妇,结婚以后,要孝顺自己的爷爷奶奶。他说了半个小时,开始的时候面带微笑,后来眼中有泪,再后来笑着流了一脸泪。我把这些话拍成视频,答应他,在电脑上备份,并且制成光盘,等到儿子成年的时候放给他看。
岳扬的病,发现得很突然。那天他和老婆逛商场,老婆看中了一个电压锅,他觉得家里的锅已经足够用了,不需要再买这个。两个人就为了要不要添置一个电压锅而吵了一架。吵完之后岳扬觉得肚子疼,去厕所放水,发现尿里有骇人的红色。急忙跑去医院,仔细检查之后,医生告诉他一个吓人的名字:肾癌,并且已经是晚期了。这个炸雷样的消息,把我都给震蒙了。岳扬却平静而又坦然地跑到我这里安排后事。
我把他送走后,关上门哭了。没有出声,只是让泪慢慢流。这是成年人的特征吧,泪水越来越多,哭声越来越小。
仅仅五个月后,我便收到了岳扬去世的讯息。他的葬礼很简单,这也是他生前交待下来的,少花点给儿子多留点。小鹅说他到最后躺在床上放弃治疗,就是为了少花点钱,说这话的时候她泣不成声。等岳扬推进火化间,她的面部表情就很平静了。我那个一起抢饭吃的兄弟,只用了二十分钟,就变成一把灰送了出来,从此与我再不复相见。
火化间的工人说烧得很好,全都化了。小鹅说谢谢,火化工就习惯性地点头微笑,她也淡淡地笑了。
我没有立即走掉,抱着干儿子回到他们家。她开始收拾屋子,岳扬的东西都被整理了出来,有的要送人,有的要烧掉。我知道用不了多久,岳扬的一切,就会在这座房子里被抹掉。那座房子承载了岳扬太多的心血和感情,却是再也回不去了。
四
我走的时候,给小鹅母子留下了一万元钱。这是我第一次瞒着媳妇,偷偷地动了家里的折子。作为一个干老子,给干儿子留这么点不算多。但是作为一个工薪层,我盘算着回去至少要大半年,才能从牙缝里把这个亏空省出来。
回去后,媳妇已经发现了这件事情。立刻给了一个冷脸子,摔了两个碗。这已经是极限了,再多摔她也舍不得了。在平时我也就忍了,那天不知怎的,觉得自己好委屈。大吼一声,拔腿出了家门,茫苍苍的人流中,却又无处可去,只好坐在立交桥上,看着璀璨的夜色,在风中涕泪交加。直到发现身边集聚了一堆诧异的目光,才急匆匆回家去。
老婆没有将我关在外面,我轻轻一敲,门就开了。
第二天,我去单位辞了工作。拿出全部积蓄,跟爸妈和岳父母又借了点,把小区门口的一个快餐店盘了下来。借钱并没有费太多言语,两家的父母都没有说什么,只听说我要用钱,他们就都倾其所有。我觉得我是幸运的,不管在什么时候,我身边都有这么多颗心,为我怦怦跳动。
老婆说,你是个走正路的人,他们都放心,就算钱赔光了,就当走路用盘缠了,毕竟一辈子,有些路是一定要走一走的。
“那什么是正路呢?”
“就是大家都认为对的路。”
“也不能那么说,只是我走的路,一直没有偏离他们的期望,虽然不成功,但我很努力。”
老婆赞许地点点头。可是再想想,为什么选择的路,一定要偏离家人的期望呢?在这世上,人活着不仅有自己,还有跟你一直活着的很多人。大家都在努力地活着,自己又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呢?
在我辞职开饭店后不久,村里人又一次开始寻找林涛了。起因是城市扩建村子拆迁。他的父亲给他留下了一大片宅基地,不管他愿不愿意承认父亲,这片地是在他名下的。拆迁办一户一户核对,最后核实了他的去向,出国了,然而谁也无法联系他。知道这个消息以后,我长出一口气,一种不祥的担心去掉了。毕竟地球再大,也还是有见面的机会,不至于跟岳扬一样,留给生者的只是回忆。
回忆里城市离我们是那么远,没想到转眼间我们的村子就也是城市了。在京城打拼,以为是进了城,回去后身上带几分城市的光环,人前也可昂首。没想到自己原本就是城市人,身边所有的人,原来都是城市人。转了一个大圈,发现自己回到了起点,而在起点没有动过的人,跟满身大汗的自己,又站在一起。这真是个滑稽的事情,可我无法笑出来。
我本来以为辞职以后会有一番不一样的天地,却仍然是平淡的日复一日。只是钱挣得多了些,不需要再为一些琐碎的小钱而烦恼,这样便懒得再去更换工作了。人大抵都是随遇而安的,一旦觉得这个环境安逸,所具有的一切拼搏的潜质,都会退化。我就如此,渐成安静的饭馆老板一个,操心着每日的营业额,陶醉于儿子慢慢长大带给我的惊喜。
我每年都会去天津看看干儿子。岳扬去世半年后,他就有了新爸爸,那个人很高的个子,很大的眼睛,一说话满脸笑容,笑容看起来阳光而真诚。虽然干儿子的身上经常会有些淤青,但是脸上受到新爸爸的感染,总也带着笑容,我就放心些了。有一年,还是他新爸爸领着他来北京给我拜年,两个老男人一醉方休,小家伙还知道给喝醉的我,买来一瓶水,怕我口渴,叫我好一阵感动。
我又喝醉的时候,就拿买水这事教育自己的儿子。儿子刚开始边听边嗯啊,后来干脆直接塞上耳朵,我的心一阵悲凉。一天,我又在教训儿子的时候,门外进来一个人。
儿子马上就要考高中了,我正为他上哪个高中犯愁,这几天的生意都懒得打理。下午三点多,阳光正盛,肚子正饱,做饭的炉灶正封着,我头也没抬,就说:“这会做不了饭呢,五点以后吧。”
他站在那里没有动。我抬起头,他正微笑,西装革履风度翩翩,举手投足间带着淡淡的木瓜香味,我觉得饭馆里的一切瞬间静止了,包括鱼缸里的鱼。
“你儿子都这么大了?”
“是的。”
“你看到我好像不惊讶?”
“为什么要惊讶?都要四十的人了,现在已经没有能让我感到惊讶的事情了。”
虽然说了不惊讶,还是忍不住好奇地问:“林涛,你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找到你以前的单位,问了好几个人,都说不认识你。最后还是问了看门的大爷,才知道你在这里。”
“十多年了,单位的人走的走,换的换,早就都是新面孔了,就算我自己回去,也是只认识看门的大爷。”
他说,变化真大。我说,是啊,到处变化都大。人生也就几十年的光景,这就用去了十多年,变化能不大吗?他又说,大海,你怎么不问问我去了哪里?我说我知道你出国了,知道你过得好。
我也不知道我过得好不好,他说,出国是为了想有个全新的自己。
那为什么要回来?
回来是为了找回以前的自己。
饭店里白天也开了几盏灯。日光下,本来不见灯光。他的脸,却向暗处挪了挪,那几盏彩色的灯,便将五颜六色的光泼在他的脸上。我仔细地盯着他,都没有看出他的表情。
“不会有以前了,走远的都回不去了。”我说。
他也抬起头看着我,五彩的光倏忽散了。他说:“大海,陪我回老家一趟吧。”他的眼神在瞬间明亮起来,俊朗的脸一如从前,我忽然觉得他那么熟悉,熟悉得都无法拒绝这个不可能实现的要求。
“为什么要回去?大榆树已经不是我们的村庄,那里到处高楼大厦,很多异乡人在那里打拼,也会很快成为他们下一代的故乡,对于我们来说,那里只剩下名字了,我回不去,也不想回去,这里是我的家。”我终究还是拒绝了他。
我不想说得太明白,那消失的黄土下,埋藏了多少我们熟悉的人和事,是永远回不来了,他的父亲、岳扬,我们这些年的时光,全都回不来了。
可是他还是听明白了,眼泪瞬间滚落,然后呜呜出声,哭得像个孩子。要是真能哭成一个孩子,我也愿意不停地痛哭。可是,我没哭,我扶住了他,听他抽泣着说:“我以为衣锦还乡,可以真正面对所有人,可是脚踏上故土,发现什么都没有了,我其实一无所有,而且永远一无所有。”
我不知道该怎么劝解他,只是默默地给他倒了一杯水,看他止住哭声,慢慢喝水,世界只剩下他的饮水声。看到水的时候,我猛然想起,这是南水北调工程过来的丹江水,是我们故乡的水,我以前天天喝,现在也天天喝,可是我竟然忘记了。
林涛也在喝了水后恢复平静,开始和我叙旧,聊聊这些年的所见所闻,然后在我的餐馆里吃过晚饭,彼此留了电话号码,出了门,钻进一辆豪车,慢慢驶进热闹的车潮中。
我以为经历了分离的痛苦,便会珍惜相聚,虽然挡不住再次分离,人来人往的人生中,总要有熟悉的人一起走。没隔多久,有个老同学来京游玩,我便邀林涛一起来吃饭,打电话,却是关机,随后的多天,那个号码一直是关机状态。电话那头的关机状态提示,让我的心一阵空落落的。
没有多久,我就知道了他的消息。是同学发来的一段视频,内容是老家电视台的一段新闻,相信那件事情在当地会引起不小的震动,但很快就会被大家遗忘,如同我们在这边一无所知一样,会当作没有发生过。
那是介绍林涛的,说他出国打工不顺,为了生计,加入犯罪团伙,从一些贫穷的东南亚国家拐骗女性,卖给农村一些娶不上媳妇的光棍汉作为传宗接代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