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斯人
明志在火车站转了一圈,唯一空的休息椅旁边坐了一位稍显肥胖的女人。她神情投入地啃着一块鸭脖,卷起舌头,连骨头缝里的一小丝肉都不放过,最后吐出来的骨头光滑精致,像是一件小摆饰。女人拿着鸭骨左右瞧了一眼,满意地扔到塑料袋。
明志习惯性地瞟了一眼鸭脖的包装,应该说没有包装,那只是一层保鲜袋。看来不是商场贩卖的周黑鸭,而是自家卤制的,难道是女人自己烹制的鸭脖?那可不是一道简单的熟食,而且,懂得吃的女人才懂得生活。
很快女人察觉到了停留在手中鸭脖上的目光。她快速地扫了一眼明志,确定目光来自这位陌生的男人,才停止嗦鸭脖的动作,顺带将鸭脖塞进松垮的背袋,拿出备好的湿纸巾擦拭掉嘴角的油渍。女人面无表情,好像跟那一堆骨头完全没有关系。
明志站在一旁未动。女人又瞄了一眼他,然后礼貌地往外挪了挪身子,好让空出的休息椅看起来有足够的空间能容纳下一个高个子男人。她做好准备,随时等待明志坐到她的身边。
此刻,明志无论坐,还是不坐,都有些尴尬。他将背包放在座椅上,从口袋里掏出香烟点燃。这是多年来形成的习惯,只要遇到不好解决的事情,他就闷头抽烟。香烟带有心理暗示的作用,吞吐出来的烟雾像是缠线一样把明志团团包裹,别人看不见他,他也看不见别人,层层烟雾能带给他安全感。
一辆列车到站了,人潮涌动,明志往后挪了挪位置,尽量避开来往的人群,他是个喜欢清净的人,所以大学一毕业,他就考取了公务员。省政府庭院深深,环境幽静,他作为一名小文员,除了给领导写写讲话稿,平日又无人叨扰,正好适合他。
明志的烟刚抽完,人们离站的离站,上车的上车,候车室又恢复了平静。他眯着小眼睛盯着墙壁上的显示屏,假装寻找着“武汉”的字样,他清楚显示屏上暂时不会出现这两个字,到武汉的列车还有二十多分钟才会进站,只不过他觉得盯着一个地方看总比东张西望要强些,至少给别人一种他在忙的感觉。
明志感觉到有一双眼睛正打量着他的背影,像是一只猫爪挠着他单薄的衬衣,他的不理不睬使得这只猫变得暴躁起来,竖起了它锋利的指甲。明志仿佛能听见衬衣撕裂的声音,他回想起一些细节,体型偏胖的女人皮肤一般都很好,比如方才那位啃鸭脖的女人皮肤如同鱼丸一样嫩滑,而她啃鸭脖时,油腻的丰唇闪亮亮的,像是涂抹了一种特别的唇膏,有一种说不上的性感。明志吸完最后一口烟,被人盯看的感觉有些奇怪,背部发麻,他趁着丢烟屁股的间隙,若无其事地朝女人瞥了一眼,只见女人正在低头刷着手机,传来嗖嗖的刷屏声,她在和别人聊着微信呢。女人的状态完全和明志想象的不一样,原来是自己过于敏感,又自导自演了一场心理戏。明志背上的酥麻感瞬间消失,那只骚扰他的猫也跑得无影无踪。
明志掏出手机,他想给安迪打个电话,手机屏上显示的时间是七点过六分。他早上六点不到就起床了,是他和安迪同居以来起得最早的一次。安迪送他出门后,肯定会再躺回被子,睡到中午才会起床。明志怕叨扰了安迪,转而给她发了一条微信:上车了,离开了你的城市。
列车还没到站,明志时刻盯着手机屏幕,他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安迪看了微信之后会有什么样的心情。明志还没等两分钟,嘴里不断分泌涎水,他又想抽烟了。明志在口袋里摸了半天,摸出了两枚茶叶蛋,他知道这是安迪故意放的,安迪说她出远门的时候,母亲总会在她的背包里偷偷放几枚茶叶蛋,等到她上车之后,母亲再打电话嘱咐她饿了有茶叶蛋可以吃。安迪说她很恼火母亲这种自作主张的做法,难道不能事先提醒一下,气归气,茶叶蛋每次都派上了用场。
明志想到今天早上他一睁开眼,安迪已经在厨房里忙碌,她很少下厨,平时更喜欢点各式各样的外卖。她会把外卖重新装在精致的瓷盘里,摆放成好看的模样,像是自己亲手烹饪的一样,喋喋不休地讲着这些食材是如何烹制的。安迪也时常去街上的小店里吃饭,却总是抱怨在街上吃和在家里吃,菜品一样,感觉却完全不一样,到底是哪儿不一样,安迪也说不清楚。忙乎了一早上,安迪做了一个蛋包饭,洋气的摆盘一看就知道是按照网上的攻略来做的。
相比味道一般的早餐,在餐桌前飘来飘去的纯白色连衣裙更吊明志的胃口。安迪忙碌得腾不开手,似乎有一大堆事等着她立即处理,她半分钟也停不下来。明志知道安迪是假装若无其事的,其实她心事重重。
安迪问明志是要番茄酱还是甜辣酱,明志说都要。她笑着说,都要?岂不是又酸又甜又辣,那你要怎么吃啊?明志说,就这样吃,你做的横竖都好吃。安迪一个劲地笑,转身冷不丁地在明志的脸颊上亲了一口。明志的心忽然被刺了一下,感觉有些痛,他不忍心揭穿安迪的假装,他清楚安迪的良苦用心。
车站的广播开始通知检票,人潮又躁动起来。明志嗅到一股卤香味,女人提着背包从他眼前走过,特地瞟了他一眼,似乎在打招呼。明志不由得摸了一下脸颊,安迪的吻痕依旧温存。他刚按熄手机屏幕,就收到了一条微信,是安迪发来的,她提醒明志衣服口袋里有两枚茶叶蛋。明志回了一个笑脸。他抬起头,望着楼梯下白色的和谐号像是一头喘着粗气的白熊,像要跃跃欲试地扑向他,要将他整个人生一口吞掉,而明志如同无处跳蹿的小兽,被迫去接受命运。他怀揣着不安的心情,捏紧军绿色的背带,被人群包裹着,拾级而下。明志不停地张望和谐号,心里盘算着那件不得不完成的事。
列车在这一站只停靠几分钟。明志刚上车,车门就关上了。他走错了车厢,找了一圈才找到自己的座位,刚好靠着车窗。这是安迪给他买的票,安迪知道他有晕车毛病,专门挑选了一个靠着窗户的座位,明志心想安迪对于这件事很上心。
明志忽然发现坐在他旁边的正是刚才那位啃鸭脖的女人。两人相互对视,女人礼貌地微笑致意,明志也点了点头当作回礼。他仰靠在椅子上,耳朵里塞着耳麦,却并没有播放音乐,这个动作象征着列车上其他的事不再与他相关。
窗外是郊区高高矮矮的房屋,到处都是违章乱建的蓝皮房,亮锃锃的,与红砖灰瓦极不相称。明志想起初次遇见安迪也有这种感觉,与同龄人相比,安迪总是表现出与环境极不相称的气质。明志记得那天夜黑得很早,他正在为领导起草一份讲话稿,政府的文件说好搞也好搞,不就是套上级的文件?说不好搞也不好搞,摸不准领导的脉络,写再多也是废话。他写烦了,就邀朋友去喝酒。他是一名小小的文员,还够不上顶风违纪的门槛,拿准则条例去框他又显得太板眼。他还和大学时一样地生活,既不揣着玻璃杯,也不提着文件包,穿着一身运动装,背着双肩包,一出省政府大门就直奔KTV 。
安迪是明志的朋友带来的。她留着飘逸的长发,穿着白色连衣裙,娴静地坐在KTV包间的角落,一点也不拘谨,端着高脚杯,抿着红酒,与旁人讨论着某个精彩的话题。她不像某些女子那样奔放,对着麦狂吼,她只唱了两首王菲的歌。不得不说她和王菲的声音有几丝相像,空灵通透,不细听的话,还真分不出彼此。安迪可能觉得唱这类慢歌冰冻了聚会的气氛,唱完两首之后,坚决不再唱,反而喝酒喝得更欢了。她熟练地把玩着高脚杯,红色的酒汁来回摇晃,如同与青春相关的某种隐喻。一整个晚上,明志一边喝酒一边被这位与众不同的女人吸引着,感觉自己仿佛是她手中摇晃的那杯红酒,身体悄然分泌出不可形状的物质,像是炽灼着肌肤,他感觉全身火辣辣的。
包间到处安装了黑镜。明志抬起头环顾四周,满屋子都是自己拉长变形的大头,他凑近一看,脸红耳赤,真是一副怂样。
明志在一旁观察到安迪是来酒不拒。作为一名女子,她的酒量真的不错,明志都有些羡慕了。他壮着胆子跟安迪邀酒,安迪一口气干了三杯,明志艰难地喝了两杯,已经很难保持意识清醒,他望着满满的最后一杯酒,又不好认怂。于是他自己给自己打气,杯子里不过是酒而已,跟水一样,直接往嘴里倒就行。
喝完之后,明志还能通过镜子看清楚自己的鼻子眼睛,但是他心里明白,只要稍微一摇晃,酒劲起来了,他准断片。就在他将要醉晕过去的前一秒,他做了一个大胆的举动,成功地加上了安迪的微信。
那一晚明志醉得很彻底,隐约做了一个梦,更确切地说,是隐约地释放出一种压抑许久的情感。他睁开迷离的眼睛,四处白茫茫的一片,他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处,只觉得全身都很温暖,阳光如同穿过厚厚的彩绘玻璃,展现出一副光怪陆离的景象,他仿佛迷失在菱形的迷宫,明志晃荡了许久才蓦然发觉,那彩色的景象是一幅画作,里面趴着一位裸体的女人。明志毫不惊讶,他驻足观望了一会儿,有一瞬间他想起了母亲,其他的时候他想到的是安迪,那是一种神秘而亲近的感觉。
第二天,明志醒了,他赤裸着身子躺在卫生间,完全不记得昨晚醉了之后发生了什么事情。
列车穿过城郊驶向江汉平原,视野骤然开阔,一望无垠的农田,零星点缀的湖泊,以及农田边几座孤寂的坟头,给人一种安逸的视感。女人拍了拍明志的肩膀,明志摘下耳机,女人说她想用手机拍一张风景照,好发朋友圈,示意明志往后靠一点,别挡住了视线。明志笑着配合她。
只要领导不开会不讲话的时候,明志就特别闲,实在无聊,他每一分钟都要刷一下微信朋友圈,看一些在网上火爆的帖子。他想,跟他一样无聊的人应该不少,不然哪来这么多的点击量。明志通常是只看不发,一方面,他觉得没什么可发的;另一方面,如果别人点赞的话他要回赞,你来我往的,显得有些麻烦。在认识安迪之前,明志没有发过一条朋友圈,总让人误会他是把朋友圈给屏蔽了,或是删除了好友,这都是不友好的行为。明志为了让安迪没有这种想法,他随便在网上找了几句鸡汤文,配几张美图发了出去。这本来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让明志惊喜的是刚一发出就收到安迪的赞。
安迪的朋友圈发的都是到各地旅行的照片,应该说是环游世界。其中有一张还是在非洲的土著部落拍摄的,她和一群瘦弱的黑人小孩合影。看得出来安迪笑得很灿烂,而孩子们的表情并不自然,或许是安迪长得太白,或是孩子们黑得太刺眼,总有一种不协调感,但是不得不说安迪的经历果真丰富。明志花了整整一天才翻完安迪的微信朋友圈,他感觉自己和安迪完全不是一路人,安迪做的很多事都是他想做却都没做成功的,比如说骑行川藏线,对于他来说,是一件特别能彰显个性的事,为了实现这个计划,他一上大学,他就开始行动起来,并把骑行川藏线的规划当作终身大事来做。终于攻略做好了,资金也到位了,山地车也买好了,出发的前一天却犹豫了。正是那一瞬间的犹豫,让他陷入无休止的心理拉锯战,仿佛晃荡在那个菱形的迷宫之中,让他一下子迷失了方向。他一宿没合眼,脑子里不停地回想着车祸、抢劫、诈骗以及各种意外和不幸,他开始质疑骑行川藏线的合理性。这是绝对要做的事情,还是一时的冲动;如果上路的话,还有哪些未考虑到的风险;花费这么多真的值得吗?明志的心里逐渐没了底,出发的日期一拖再拖,就这样一直到大学毕业,他都没能上路,最后只好将山地车二手卖了。
明志的手机又亮了,安迪发来了一条信息,她想把婚礼的举办地挪到明志的老家,那是一个山区的小县城。
明志不想办婚礼,这倒不是因为什么规定,他认为婚礼是一项复杂而又充满着人情的仪式。相比之下,他更想旅游结婚,去巴厘岛或者马尔代夫,那些地方他一次都没去过,护照很早就办好了,等着盖上第一个出境章,明志真想去看一看那些念叨许久的风景,听一听安迪的旅行故事,然后拍几张照,发发微信朋友圈,这就够了。
明志输入了一堆解释的话,劝安迪不要对婚礼有过多的期待。然而,明志思索片刻之后,一个字一个字地删了全部的内容,只简单地回了一个笑脸,他认为笑脸是不置可否的意思。这些事不是现在讨论的时候,明志不知道此时此刻安迪在做什么、在想什么,大概是和着睡衣,依偎在阳台的吊篮里,晒着太阳,阅读卡尔维诺的《树上的男爵》,那本书她看了一年多还没看完。吊篮只要晃动起来,安迪白色的裙角飘飘然,很多次,明志默默地站在安迪的背后,欣赏着她的背影,好看极了,像是一幅大师创作的油画。
列车驶过长江,再往北就是北方了,明志感觉离那个城市不远了,他脑海里闪过一条熟悉的街道,他曾在那条不长的街道上长久地踟蹰徘徊。除此之外,明志对这座北方城市很是陌生。即便如此,离那个城市越近,明志的心跳动得越快,他感到强烈地不安。他放了一首英文歌,把耳机的音量调大,他想借此掩饰内心的忐忑,却毫无效果。明志伸手去摸口袋里的茶叶蛋,却摸到一个弹性十足的塑料包装袋,很明显是一只避孕套,这也是安迪为他准备的。
明志紧紧握住避孕套,像是瞬间掉到了一个无底洞里,四周伸出无数双手指,指着他的脸辱骂他,谴责他,如同噩梦一般。明志吓到了,他赶紧松开避孕套,掏出茶叶蛋,狠狠地在小餐桌上敲碎蛋壳,一口吞了。
女人从袋子里拿出鸭脖,用胳膊推了推明志,示意他尝一口。明志迟疑地摘下耳机,女人将鸭脖直接凑到他的跟前,明志也不好推脱,只得吃了几块,不同于一般的江城鸭脖的盐多味辣带麻感,这鸭脖风味独特,淡淡的盐卤味,越嚼越香。安迪也喜欢吃鸭脖,只不过她不会当着明志的面吃,像是吃瓜子吐瓜子皮一样,当着别人的面吐出一堆骨头,她觉得很不雅观。
女人递上一个装垃圾的塑料袋,询问明志鸭脖的味道怎么样?
明志点头说道口感不错。女人又从包里拿出一小袋鸭脖硬塞给明志,说道,鸭脖是自己卤的,不值什么钱。明志扫了一眼,女人的手提包里塞满了鸭脖,难道是卖鸭脖的?
女人连忙摆手,说带给她男人吃的,她男人除了抽烟、喝酒、赌博之外就好这一口。
你们分居了?
不,他嫖娼被拘了。女人和明志熟络起来后,也没把他当外人,自顾自地说了起来。这还是一个月前的事,她男人说有朋友介绍他去外地打工。当时她就觉得不对劲,家里有挣钱的事她男人坚决不做,非要跑到那么远的地方找事做,肯定有隐情。她也不指望她男人挣钱养家,别败钱,好好过日子就行。她就劝她男人留在家,别到处跑,她男人犟着要去,果然,出了这档子事。
女人很随意地说出“嫖娼”二字,似乎它仅仅代表着两个汉字,没有其他任何的涵义,更没有任何的道德情感。明志却感到有一堵墙重重地压在他的胸口,他或许不该问这么多。
女人继续说道,听说那几个女孩还是未成年,所以处理这事要麻烦一些,但也不是什么难事,有他兄弟帮他出面。只是里头的生活缺油少盐的,她好不容易过来一趟,特地卤一大袋子鸭脖,好让她男人过过嘴瘾。女人指着手提袋说道,这么一袋鸭脖,也只够他吃两三天的。不过没酒,里头不让带酒,要是有酒的话,她男人可以整天地啃鸭脖。
女人说话像是啃鸭脖那般细嚼慢咽,仿佛在讲别人的故事,与自己毫无关系。明志感觉不到她情绪的起伏,更无从揣测她内心真实的想法。谁知道她受过怎样的煎熬,流过多少的泪水。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一袋子鸭脖,女人对自己卤的鸭脖很是满意。尽管明志连女人塞给他的那一小袋鸭脖都吃不了,但是鸭脖总归要有人吃的,如同这辆列车注定要驶向它的终点站。
明志不像女人那样坦率,他说不出“嫖娼”二字,似乎一出口,全列车鄙视的目光都会投掷到他的身上。然而,明志对嫖娼的一些细节尤有兴趣,他向女人问道,做那事犯法吗?判得重吗?
没抓到就没事,抓到了就该倒霉。她说,她男人经常去嫖女人,她对那点事门清,抓到了塞点钱什么的,好捞人,只怕遇到的不是什么善头。
明志点了点头,他的目光最多扫到女人的嘴唇,他不敢看女人的眼睛,眼睛是心灵窗口,里面肯定装有许多他能想到的不光彩的事,只不过从她眼里看出来比听她说出来,更让人不安。明志发现,女人的丰唇涂抹了鲜艳口红,他才发现女人在上车之后偷偷地化了妆。
突然,明志的手机响了,是安迪打过来的,她的声音平静得像一泓清泉,明志想从她的声音中找出一丝隐逸的情绪,却无功而返。在这时,安迪哪怕表现出一丝细微的负面情绪,明志都会觉得好受一些,他曾有中途下车的念头,现在已经不现实了。
安迪说她打扫房间的时候,无意瞅到衣柜里的婚纱,她就按捺不住兴奋,直接将婚纱穿在了身上。婚礼还有一周才举行,她已经迫不及待地想成为新娘了。安迪追问着明志,在老家举行婚礼有哪些风俗?是中式礼节多些,还是西式礼节多些?
在手机的另一头,明志想象着安迪穿上婚纱的模样,肯定会很美。他俩选婚纱的时候,跑了好几家老店,专门寻找90年代样式的旧婚纱,安迪坚决不愿意穿上纯白的婚纱,她希望婚纱带点搁久了的淡黄色,她说那是时间流逝的痕迹。安迪一说,明志就懂了,安迪是想带着她经历过的丰富的故事出嫁。这种婚纱特别不好找,他俩找了整整一个月,最后在一家老店的仓库里翻出一套,皱巴巴的不成样子,老板做顺水人情免费送给安迪了。
在手机里,安迪雀跃地问道:你猜我在干嘛?
我猜猜,听歌对不对?安迪说她喜欢王菲的歌是装的,她很有表演的天赋,喜欢扮演不同的人,感受不一样的人生,这样能让她从更多的角度去认识世界,认识那些人。但是,她更多的时候,特别是独自一人,她喜欢清脆的吉他声,特别是民谣,俏皮的歌词看起来俗气又不正经,却能直达内心,像是一首婉约的诗。安迪沉醉在民谣里,无论是漫长孤独的路程,还是静谧安逸的夜晚,兴致渐浓时,还会踏着节奏翩翩起舞,她是舞蹈系毕业的,一投手,一踏步,专业范十足。
明志记得第二次见到安迪也十分意外,那天,他正在绞尽脑汁给领导写讲话稿,突然收到安迪的微信。自从上次双方在KTV互加微信之后,明志只是反复翻看安迪的微信朋友圈,越看越觉得自己与安迪的生活天壤之别,本来想发出的Hi,输入后,又一次次删除。这次安迪主动发微信约他去喝酒,明志自然有些惊喜,他瞟了一眼电脑屏幕上的演讲稿,几个口号式的名词翻来翻去,再怎么搞也搞不出新意,干脆出去找找灵感。明志回了安迪一句:位置发来,立马就到。
再次见到安迪,她戴着火红色的假发,化了一个烟熏妆,紫色的眼影贴着长睫毛,坐在夜宵摊,跷着一双细腿,格外显眼。安迪的这次装扮十分妖艳,却依旧魅力不减,像一朵随处生长的带刺玫瑰,跟大排档的环境一点也不搭。
明志看到桌上酒已经点好了,他也不知道说什么,只好将酒杯倒满,先干了。明志对酒实在没什么好感,领导的酒局,他是能躲就躲,实在躲不过去,就也认了,谁叫他领政府的这份工资呢。领导知道明志酒量差,喝不了多少铁定要发酒疯,还劝明志再来一杯,领导就喜欢找点乐子,明志一发酒疯,气氛就热闹。
安迪也一口干了。明志看着她红艳的嘴唇,立刻就有了生理反应,而且越来越强烈,他尴尬得不知所措。于是又倒满酒,准备再喝一杯,喝晕了就不关他的事了,至少在道德上不关他的事了。这杯酒被安迪拦下了,她扬起头问道,难道不想说点什么?
说什么?我也不知道说什么?
就说实话吧,你觉得我怎么样?
你?明志先很惊讶,然后是羞涩,他没想到安迪问得这么主动,犹豫地回答道:你很漂亮。
就漂亮而已?
明志又加了一句,还很性感。
就很性感而已?
明志只好再加一句,还很特别。又继续说道:在骑行川藏线途中,你在穿过通麦天险时遇上了泥石流,那条路是陡峭山体上的悬路,旁边就是咆哮的帕隆藏布江,路面向江边倾斜,如果靠江一边轮子离开路基,就会从悬崖上掉到江里,狂怒的江水5分钟就能把车在石头上摔成碎片,绝无整体打捞上来的可能,而你在遇到泥石流的情况下,还能虎口脱险,真是不可思议,你是怎么做到的?
安迪笑着说道,我的事你都这么清楚啊?怪不得你那个朋友一直说你很迷我。
明志觉得迷这个字用得好,安迪像谜一样迷人。他连续喝了好几杯酒,和安迪说了好多话。在政府工作多了,他感觉自己说话的思维变成了给领导写材料的那一套,时时刻刻揣摩上级的意思,即便在朋友面前,他也有意无意地察言观色,投其所好。但是,在安迪这儿,他才回想起那些被自己抛弃的往事,他曾经离梦想的旅程那么近。他肯定自己是得了强迫症,对未完成的事情耿耿于怀,以致于对骑行川藏的事情念念不忘。他觉得自己可能还要念叨好几十年,相反,他非常羡慕安迪的经历,简直太狂野了。
酒越喝越多,明志有些晕乎乎的,意识开始不听使唤,他怕自己发酒疯,准备先走。安迪不肯,非拉着他去跳舞。大排档旁边就是一个迪厅。红灯绿光配上震耳欲聋的嗨歌,一群男男女女胡乱地扭动,像是搁在油锅里爆炒的生虾,活蹦乱跳,发泄着内心的原力。安迪笔直地走进舞池的中心,疯狂地舞动,一招一式极具爆发力,如同挥拳击打的拳手。明志站在舞池的外围,他从没有来过这样的地方,他觉得周围都是不良男女,他们纹身,说脏话,看起来会贩毒、性乱交、涉黑。安迪招招手,明志一步步走进舞池,也学着她的样子,跟着节奏跳动了起来,他发现迪厅的舞蹈动作是不用学的,仿佛天生就会一样。昏暗的灯光像是盖在脸上的幕布,没人认识他,更没人在乎他,他可以卸下所有的压力,随心所欲地发挥,于是跳得更起劲。他跑到舞池中央和安迪共舞,安迪先是一惊,慢慢变得温柔起来,贴近明志的身体卖力地扭动,他原以为迪厅藏着肮脏的交易,平时路过也要尽量避开,现在看来,他非常适合来这些地方。
第二天醒来,明志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四处都是高大的书架,塞满了各种书籍,一喝酒就醉,真不顶用,明志心里十分懊悔。他努力回想着昨天是否出了洋相,敲打几下脑袋壳,好让自己保持清醒。
一翻身,果然安迪睡在他的身边。为了不惊醒安迪,他躺在旁边,静静地看着安迪,昨晚肯定很仓促,安迪连妆都没卸,花了一脸。明志伸手抹掉安迪脸上的口红,刚一接触安迪的皮肤,他像触电了一般,心都要跳出来了,他吮了一下手指,原来口红是甜味的。
吃鸭脖口渴吧,来喝喝这个。女人从保温瓶中倒出一杯盖凉茶,这是用鱼腥草煮的糖水,鱼腥草只有这个季节有,喝了清肺降火。
女人说话亲近得体,明志无法推辞,只好拿起杯盖,一口下肚,果真清凉。
你太太似乎很担心你?
她是未婚妻。说起担心,不知道此时此刻安迪是怎样的心情。
女人笑着问明志去干嘛?她甚至跳过了问他去哪儿。
明志一时被问得哑口无言,他要去干嘛呢?既然是一件说不出口的事,就当是看病吧。
哎呀。女人叹息地喊道,跑这么远看病,肯定是疑难杂症。年纪轻轻的,到底是什么病呢?女人忽然觉得自己说的话不妥,她望了明志一眼,歉意地笑了笑,继续啃着鸭脖。明志正想解释什么,女人聪明地保持了沉默。
列车驶过一座座北方城市,空白处留下一片片黑土地冒着绿芽。明志猜测黑土地种的不是玉米就是小麦,或者是高粱,而在南方,水田只能种水稻。他不明白安迪为什么要回老家的小县城举办婚礼。明志了解安迪的个性,她时常会做出出乎意料的决定,但是,他始终不清楚安迪的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安迪有些决定让明志摸不着头脑,只能无条件地接受。
明志回想到那次在舞池醉酒之后,他俩躺在床上。明志只要轻轻地往前侧身,就能触碰到安迪的肌肤,如果角度合适的话,说不定能嘴碰到嘴。不知道安迪是喜欢干吻,还是湿吻,安迪抚摸着明志的脸,问道:你是不是喜欢我?
明志愣愣地点头。
那,你是喜欢我经历的那些故事,还是单纯地喜欢我?
明志答不上来,他的确被安迪经历的故事迷住了。那些丰富多彩的经历,有些人,比如说他,一生都没有那样的勇气和机遇去创造传奇的人生。安迪,是那个穿着白色连衣裙、不食人间烟火的安迪,还是那个红发翩翩、尽情舞动的安迪,她还有更多的装扮,哪一个才是真实的安迪?明志心想,有没有一种可能,安迪根本就没有真实的自己,或者最真实的自己就是随心所欲地去装扮成别人。明志立马摇头,他对自己的这个想法感到好笑。反正他爱的是那个有故事的安迪,是那个神秘莫测的安迪,有这个就够了。
明志没有过多地解释,安迪也没有继续追问,只不过明志有些不甘心。有时,他会在心里问,那你会喜欢上我吗?仅仅是嘴皮动了几下,没有说出口。明志知道自己在政府的这份工作安安稳稳,大不了讲话稿没写好,被领导说几句,皮不痛肉不痒的,不可能大富大贵。这样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日子,像是陷阱一样,过着过着就会失去对生活的激情,导致很容易安于现状。一两年后,他即便是想改变,似乎也很难了。
自那以后,无论是上班给领导写稿子,还是下班独自去吃饭、洗衣服、睡觉,明志只要一不留神就会想到安迪,安迪的影子如同一只只跳蚤钻进明志思想的空白。连续一个月,他一有空就给安迪发微信,他也数不清到底发了多少条。无论明志怎么等待,安迪连一个表情、一个标点符号都没有回复,明志却将她的微信朋友圈翻烂了。明志不甘心,于是像写日记一样,将每时每刻发生的事情写成文字发给安迪。文字不管用,就发照片、小视频。明志意志坚定,他为了等到安迪的消息,故意将手机屏幕调到不熄灭的状态,一眼就能看到微信页面。明志不相信安迪找他是为了约炮,为了欺骗,为了多增加一篇故事、多经历一个有趣的人。何况他们什么都没做,只是躺在床上相互望着彼此。安迪的眼神是骗不了人的,明志坚信,安迪是温情的。
安迪消失了。时间一长,明志更加自卑,他开始怀疑自己,就像大学时期怀疑骑行川藏一样。他只是普通的政府文员,过着极其平凡的日子,没有任何值得炫耀的经历,没有故事,也不会喝酒,安迪会喜欢自己吗?明志越来越频繁地梦见那座菱形的迷宫,他站在一片绚丽的光芒之下,长久地注视着彩绘玻璃上的裸体女人。那是安迪吗?他一遍遍询问着自己,是和不是,答案又有什么区别呢,就当她是的,她肯定是的。明志不愿意轻易地从梦境醒来,这是他唯一可以如此近距离接触安迪的机会,他不会放弃。
几个月后,安迪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张风景照,是北方的那个城市,她又开始新的旅程。明志没有过多地思索,他把领导的那篇又臭又长的讲话稿整齐地打印出来,然后一页页撕掉,呲呲的撕纸声让他感到畅快。
那天,他给安迪的微信点了一个赞,并在后面评论道:我来了。
列车还有两站就到达了目的地。明志望着窗外,只觉得列车不停地加速,他都有些头晕目眩,索性拉下窗帘。明志叹了一口气,上次也是坐同样的列车去同样的城市。那次上路,他对一切事物都感到新奇,甚至是列车进出站,他都兴奋得连眼睛都没眨几下,东张西望。
因为鸭脖的咸重,明志有些口渴,他向女人讨了一杯凉茶。鱼腥草虽然酸苦,却润喉解渴。明志小心地问女人,你恨他吗?
女人知道明志的意思,而且明志不是第一个问她这个问题的人。女人熟练地说道:恨他干嘛,他可疼爱我呢,我身上的衣服、脚上的鞋子,甚至头上的发卡都是他给我买的,又细心又温柔,过情人节还会送玫瑰花给我呢,我可是全村唯一年年都收到玫瑰花的女人。男人嘛,不都好那口?
是啊,男人都好那口。明志又喝了一杯凉茶。女人又递给他几只鸭脖,明志也没拒绝,仔细地啃了起来。
明志想起上次抵达那座北方城市的情景,当时激情满怀,像是准备完成某种仪式。他没想到自己能够踏出政府大院,告别安稳的生活,重新回到旅程上。人在路上,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感觉,这或许正是安迪的用意。
一下列车,明志再次用微信联系安迪,他想安迪肯定会如约出现的。虽然没有正式说明,但是,明志隐约地感觉他和安迪之间存在一个关于旅行的约定。
然而事与愿违,现实打破了明志的幻想,无论他向安迪发多少消息,安迪依旧毫无回音,如同人间蒸发。明志又联系朋友,找到了安迪的手机号码。他拨打了近一百回,每次都是忙音。这不是明志想要的结果,他怔住了,突然不知道该怎么办。
明志失望地坐在车站的台阶上,旁边是一位乞讨者,一脸绝望地望着明志。
明志思索着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是他踏出政府大院的那一步吗?或者是他太相信、太不了解安迪了?明志静下心来,他想,其实给领导写材料没什么不好的,领导的心思又不会老藏着,他总有渠道让人揣测到真实的意图,安迪却始终让人猜不透。或许,他和安迪真的不是一路人,一切只是他自作多情而已。他要把自己的“不甘心”强加给安迪,终会落得一场空。明志苦笑一下,当年骑行川藏的计划落空之后,真的不该耿耿于怀啊。
明志想好了,他准备搭明天最早一班车返回,安迪也算是他经历的故事之一。他看一眼身边的乞丐,他可不想像一名落魄者那样离开,干脆就当作是一次旅行。于是,明志趁着黑夜在陌生的街道闲逛。夜色如同无数个癌细胞包裹着明志,他为什么想要到陌生的地方去?难道在熟悉的地方忍受不了的孤寂,就要把孤寂带到别的地方去?明志心事重重地走了很远,像那个菱形的迷宫一样,他也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他也不在乎那些听了又会忘记的地名,反正这是他最后一次来这个城市。他还要回到那个庭院深深的政府大院,帮领导写讲话稿。
正当明志走累了,想休息的时候,一个红光闪闪的小店出现在他的面前。明志好奇地多望了一眼,小店除了是理发店那种金碧辉煌的装潢,桌子上连一把推子、一把剪子都没有,干干净净的。几位打扮妖艳的女人若无其事地坐在沙发上,对着门外抛媚眼。明志一下就明白了,这是一个“鸡店”。正当明志要转移目光的时候,一位白衣女子吹了一声口哨,轻蔑地看了明志一眼。那眼神仿佛世界都匍匐在她高昂的头颅之下,有那么一瞬间像极了桀骜不羁的安迪,但是她比安迪更艳丽性感,明志才多看她一眼,她就搔首弄姿,特别是那一双性感的嘴唇,像是两条毛毛虫在他的心尖蠕动,明志的身体莫名地产生一种快感。他认为自己在旅行的路上,就应该创造旅行的故事,这可能是一段很好的经验。何况他只是处男,不是一名未成年,无须监护人,他自己就可以做决定。
明志迈出了第一步,以致于轻松地迈出了第二步,一步步朝理发店走去。白衣女子更加殷勤地摆弄着身姿,她像是放了一块肉的陷阱,吊到一只猎物,不断地撕扯着衣服,本来穿着就不多,肉一下就露了出来。欲望把明志点着,熊熊燃烧。明志强烈地觉得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充血,火辣辣的,血快充爆了,即将要喷出来。明志伸出手,就快要摸到女人嫩滑白皙的皮肤,手指一点点靠近,直到就差一个拇指的距离,电话响了。是安迪打来的,顿时,明志整个人仿佛被冻僵了。
安迪说:你娶我吧!
听到这话,明志所有膨胀的细胞像是死了一样,毫无知觉。他许久才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避开白衣女子期待的目光,转身离开了理发店。自然,身后传来了一阵泼妇骂街的声音。
列车缓缓驶入终点站。明志想不到自己还会再次来到这个城市,安迪说她只是来这儿旅行,当时是随便选的一个城市。然而,对于明志来说,这次他带着必须完成的任务。
女人趁着空隙又补了一个妆,她马上要见到丈夫了,可以看得出来,她很是亢奋,一直在嘟囔着:一袋子鸭脖够她男人吃多久。
明志打趣地问她,是有多爱她老公。
一提到爱,女人有些不自在,她故作笑意地说道:谁知道呢,上辈子欠他的债吧。
明志同意地点了点头。他给安迪发了一条微信,“到站了”。
安迪是秒回:嗯。要不要去买一枝玫瑰花?明志心想,安迪肯定抱着手机浏览着他的朋友圈。他回一句,好的。回去也带一捧给你。
安迪最喜欢的是紫玫瑰。他约安迪去酒店的那个夜晚,他跑了全城十几个花店,才凑到了99朵紫玫瑰。明志把酒店的房间装点成紫色花海,确实很美。明志都不知道自己原来有这么浪漫,他抽了好几根烟才平复内心的激动。
安迪尤爱喝红酒,明志买了一瓶进口红酒,超级贵的那种,他先喝了两小杯,味道不错。房间里灯光昏暗,音响播放着舒缓的钢琴曲,明志明显地感觉到身体在不停地分泌着荷尔蒙,他都有些迫不及待了。
安迪这次赴约穿的是一套牛仔装,头发披散,看起来像是一位民谣歌手,明志很是满意,光看着这套行头,他就有感觉了。安迪坐下刚喝几口酒,旅行的故事还没来得及讲完,明志就将她按倒在床。安迪没有反抗,她深情地望着明志,等待着美好的一夜来临。
只不过明志一触摸到安迪的肌肤,立马会想到理发店的白衣女子。他极力地克制这种想法,越是克制,白衣女子搔首弄姿的动作越是深刻,耳畔嗡嗡地响起那几个女人爽朗的笑声,暧昧地重复着:包夜600,全套300,帅哥八折。明志的身体突然就软了,无论怎么弄都挺不起来,这吓得他退缩到一旁。
安迪明白了什么似的,安慰明志说道,没关系,我们一起想办法。即便这样,明志还是恐慌不已。
随后的几天,他们去了多家大医院,诊断结果均显示明志不是器质性问题,而是心理问题。
无论安迪怎样询问,明志都不愿意提及那件事,那可是嫖娼,虽然未遂,却留下了后遗症。明志知道自己有强迫症,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他必须把未完成的事情完成。比如说骑行川藏线落空,一直是他内心惴惴不安的源头,而对于这件事,他清楚自己必须回到那家鸡店,跟那位妓女完成交合。但是,这样一来,嫖娼会是他一辈子的阴影,涉及道德、伦理,甚至是安迪对他的爱,他不能毁了这一切。
明志态度坚定,宁愿分手,也不愿意说出缘由。出人意料的是安迪爽快地答应分手,只有一个要求,明志把欠她的酒都喝完。
当天,安迪将明志带到一处偏僻的酒馆,她以前经常在这儿喝酒,老板是她的朋友。
他俩连喝三杯,喝完之后,安迪先质问明志:你还没回答我,你是喜欢我的故事,还是单纯地喜欢我?
明志点燃了一根烟,他知道今天的酒会喝得很艰难。他想立马喝醉,好昏睡过去,人睡着了真好,什么都可以不用做,不用管。明志回答道:有区别吗?喜欢就是喜欢。
安迪针锋相对,你不是一直想问我一个问题吗?我知道那个问题藏在你心里好久,是男人的话,你就痛痛快快当着我的面问。
明志晓得安迪的意思,他撇撇嘴说道:问就问,你喜欢我吗?问了,怎么着?
那我就回答你,你相貌平平,过着乏味的生活,平凡得能看清自己二十岁、三十岁、四十岁之后的人生,然后,就这样平庸地老去、死去,最后只剩下一块墓碑。安迪连干了两杯酒,继续说道:我害怕那样,我是因为害怕,所以我才会不停地旅行,不停地离开,不停地经历那些人和事。我想,也许以后我的人生除了墓碑,还有一篇篇精彩的故事,像个小说家那样,可以写下厚厚一本回忆录,那可是我整个人生的厚度。如今,我走累了,真心的累,在旅途上,我被孤寂折磨得死去活来的时候,才发现人生的深度不是一本回忆录,不是生与死,不是一味地离开和路过,而是平凡地生活。
安迪突然沉默了,明志追问着,然后呢?
安迪激动地甩掉酒杯,一把抱住明志疯狂地吻他。明志心想,原来安迪喜欢舌吻。
别摸了,没硬。明志坚决推开安迪,暴着青筋说道,是我没用,是我性无能。
安迪激怒了,她一把将明志拉出酒馆,指着酒馆外头的公路,歇斯底里地说道:这就是318国道,它的最后一段正是你耿耿于怀的川藏线。你现在就站在318国道上,只要你愿意随时都可以启程,那就是你全部的人生吗?
明志惆怅地站在公路上,他一连吸了好几根香烟。香烟也不管用了,他将烟头丢掉,双手抱头。他从未如此无助,不知所措,许久,他才抬头,望着这条笔直的沥青公路,怅然若失。
安迪带着哭腔说道,不见得你比我更加自卑。我承认,为了使自己的经历听起来更加丰富,故事更加精彩,我瞎编了许多内容,很多事我骗了你,比如在通麦天险遇上泥石流,怎么可能有人生还,那就是瞎编的。再比如那些天我一直没回你的信息,那是因为我和一名渣男没日没夜地在酒吧和床上鬼混。我应该早就知道渣男就是渣男,只会让人伤心欲绝。我不要故事、不要旅行,什么都不要,只要平凡地活着,相夫教子,所以我需要你。你现在知道了吧,我骗了你,我是一名好演员,就是接不了大戏。现在你该告诉我,你的那个障碍,到底是怎样见不得人的事?
安迪说完,蹲在地上,痛哭流涕,嘴里重复着:我不是故意的。
明志一直等安迪哭完了,才缓缓走过去,紧紧地抱住她。抱了很久很久,直到安迪问他,想喝酒吗?
明志回答道,我去,我去找那个妓女。
明志边走边啃着鸭脖。有了上一次的经验,他对那家红光闪闪的理发店轻车熟路。一路上,他纠结着该给安迪发一条怎样的微信,以不让她担心。想了半天,好不容易输入的几百字,一一删除,他最后发了一句:我爱你,等我一起回小县城结婚!
安迪秒回:爱你,大处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