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杉杉
(首都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北京 100048)
历史习惯这样叙写宗教:科学不停的扩张它的畛域,上帝则不断割让它的辖地。但是实际上科学只是占领人们暂时能够确定的领域,斯宾诺莎的上帝则控制了无限的未知。宗教是神圣的,这一句话就足以阻断一切理性的思考,但是在历史语境下,宗教不只是负责填补知识的空隙,基督神学在关注神—人关系的基础上,越来越重视神—人—自然三者间的关系。于是西方社会的发展与宗教信仰对话整合,构成了真正二元契合的社会。上帝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全知全能的天主,不只是在科学尚未涉及的领域里洗兵牧马。汉斯昆认为宗教是西方帝国的隐喻,资本主义发挥着宗教代用品的功能。
事实上有神论并不必然的和西方社会科学相冲突,它只是和唯物主义形而上学有冲突。研究宗教的效能,不单单是去研究教义在逻辑上是否成立,更是要研究教义能指引的社会实践。神是社会的自我神化,古希腊宗教使尘世各种体系的自主性不仅在理论上日益完善且不可侵略,而且在实践上也化为社会的现实。
希腊史从神话与英雄史诗发端,神话里有一种社会政治的理性平衡思想。人与神以预兆和神谕的方式相沟通,神性中存在着社会世俗性,崇拜的合理性就体现在不可能针对一个完全超于世俗的存在。宗教创造起源于社会人,在宗教神话的背后往往有其社会政治根源,这一根源性又在希腊历史发展中得到改革完善。古希腊诸神是社会人的主观性和意识的衍生物,神和人不过是人的本质跟人的个体之间的区别。
以宙斯为代表的奥林匹斯诸神体系的完整确立,诸神崇拜到英雄崇拜的转变,体现出一种天神人化的积极的思想,祭献则又给出一种人神有别的政治宗教模式。这三个趋向是由表及里的关系,从神的角度和人的角度,从物质领域和精神领域来探究根源性的西方社会传统,我称之为西方社会宗教性。这一根源性的传统同时又被神、人、宗教、政治等诸多因素所围绕。可以说,古希腊的神话与宗教是这一根源性的西方社会传统的衍生物,而在历史发展中又被不断地具象化,将天神还原为人。
神人同形同性,人通过社会意识的主观性赋予神以人性,从而神权有限成为准则,然而在某种程度上神权的有限性使崇拜具有合理性。因此,这种社会意识构成了宗教的基础,意识的对象,构成了宗教的对象。本质与存在不是区别的,存在是本质外在的体现,神不外是社会人对自我本质的一种思考。希腊人丰富了一系列自然现象并个体化,信仰负责每一特定活动的神的同时,也加入了对自身社会观念的欲望——渴求永生和超自然的力量。人们把自我不具备的社会特质加之于奥林匹斯神形象上,使诸神成为可以威胁人的力量和对人施加惩罚的社会存在物,把“不死”设定为人类和诸神之间严格的界限,诸神无处不在,是人类社群里的一部分。希腊宗教的信仰者肩负社会功能,自由人具有神的部分特征,即不受制于任何人和物。
古希腊人使自我本质和自身对立起来并且对象化,进而神化这个对象,于是神的观念就在人的意识中形成,感动人们灵魂的是神话中的英雄,而不是尘世短暂的真实英雄,群体的想象力不断的丰富改变诸神,群体也会做出类似群体社会信仰情感的夸张,类似观众会要求舞台上的英雄具备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存在的高尚,他们对所有社会宗教的崇拜与迷狂是绝对的,所以说,希腊神话是古希腊人基于对自我的社会存在和认知的有限性,创造出超越自我的外在神秘表征。于是人被确立在固有的社会地位上,一方面,人和从不知饥饿、劳累和死亡的诸神具有天壤之别,但是另一方面,二者在思想、行为上却有着相像的关联。
古希腊人作为社会成员获取社会政治认知,而作为信教者确立宗教意识和立场。宗教与社会政治体系之间彼此联系、互相影响的互动过程,形成希腊宗教社会政治的统一。古希腊的神话,指的是讲话言说,最初并不与社会逻辑相对抗,社会逻辑最早的含意也是叙说,后来才泛指理性和智性。这说明古希腊人认为神话与社会逻辑具有相似的表征意义,说明希腊神话是具有社会逻辑性的。诸神的超自然神秘力量,是民众将社会逻辑的各种极不相同的潜意识以及民众抱负实现的希望共同具象化作用的结果。列维施特劳斯的结构主义神话学指人应当尊崇与神的地位分配,互惠与敬畏。和乔治奥威尔指出政治和语言的堕落关系紧密,古希腊人再度丰硕了自我创造的意象——“他们在人们心中唤起宏伟壮丽的幻象,也正是他们的含糊不清,使他们有了神秘的力量。他们是藏在圣坛背后的神灵,信众只能诚惶诚恐地来到他们面前。”
宙斯的绝对权力保障了以神庙为中心的政治体制的稳定,宗教以宙斯为权力中心,作为天父,宙斯拥有可以与其余天神相抗的力量,即宙斯可以为一方取胜另一方的其余奥林匹斯神。而宙斯拥有在诸神中的绝对性话语权,既是诸神体系能够稳定存在和发展的原因,也是希腊城邦社会,即以神庙为中心的政治体制,得以延续所借助的必要途径。古希腊社会具有特定的多神教形成的土壤,由于社会城邦间地理上的分隔,不具备形成一源中心说神教的条件,而小国寡民的经济体制,促生了人文主义,反作用于社会城邦,社会城邦的发展又使得相互间的交流加深,信仰融会贯通,而非只专注于一个零散的神祗,将相混淆的神职重新划分,古希腊多神教就此形成。
神王的绝对权威将信仰其的公民们联结成一个紧密的社会团体,保证社会政治的绝对正确性,而神庙则标志着社会政治对土地的合法统治。韦尔南这样描述古希腊的世俗宗教,宗教在古希腊,始终包容在社会之中,反过来讲,政治在所有等级上,各种形式中都被宗教渗透。
祭祀作为宗教崇拜最重要的一部分,神庙的祭台作为社会祭祀活动特定的地点,诸神之间有不同要求的祭品。祭献是向奥林匹斯诸神靠近接触的仪式,专门为地下诸神、恶魔崇敬的带血牺牲的祭献则不是,而是憎恶。究其根源,社会政治要求主宰彼世社会不同等级次序的神祗,规定不同的祭礼与祭品,祭献者对祭祀活动的感受,在一定程度上会左右宗教信仰的选择。祭祀奥林匹斯神的活动,是以信任为基础的与天神相互建立的经常性交往,这和为赎罪而进行的血祭,在参加仪式者的感受上有本质区别。韦尔南认为祭祀活动的目的并不是让祭献者脱离社会生活,恰恰相反,祭献把他们安放在各自适宜的位置上和所须要的模式中,使他们依照诸神主宰世界次序与人间的存在融洽。宗教和社会政治的良性互动,在使宗教的绝对权威可以传承的同时,又保证了社会政治的稳定。所以说,宗教与社会政治具有超越双方范畴的丰富战略意涵。
英雄属于人类,并因此经受痛苦和死亡,是在纯粹的意义上与神有别,又凭借特殊的荣誉与普通亡者群有区别的超自然范畴,英雄的名字永远是辉煌鲜活的。既然前文已述,神是人类本质的表征,其中起桥梁作用的英雄祭拜,则是古希腊人天神人化的社会愿望重要的辅助表达手段。不能否认,在有限的时间范围内确立有别于必须遵从的神的崇拜,而专为亲缘关系举行的英雄崇拜祭祀仪式,震撼了祭拜体系的平衡。
英雄崇拜的普及并不仅仅适应随着城邦而出现的新的社会需要,对英雄的热爱还具有一种纯粹的宗教意义。英雄崇拜情结宣扬了一种积极的思想,英雄的身份不消除分隔社会人与神的距离,却就此打开了从不死者升至不是神性,至少也是接近神性的身份。古希腊人通过英雄崇拜建立了一种由普通人通过努力获得荣誉与虔敬,在另一与诸神不相干的社会领域里超越人类存在的范畴。虽然在英雄自身存在不与神等同的局限,但英雄的存在仍然能够成为鼓励希腊人的社会生活动力,用自己的付出换取祭奉和祈求。神话是欲望权力的投射,神谕则象征着叙述策略和理性诡计。命运就交织于神化与诡计之中,斯芬克斯认为人本身,这个怪物,是唯一的变量。变量的关键是一切的改变和选择,皆由自己付出代价或承担后果。英雄崇拜反映出人类对于重新定义人神关系的渴望,古希腊人设定的英雄崇拜的特殊性,加强了人们信仰的力量,使人们对神祗的依赖性加深,而没有向否定世界的放弃主义宗教发展,通过宗教崇拜不断地自我提升。
这是一个诸神的时代,对于这一时期的历史研究的理论的困境就在于二律背反,因为古希腊人没有探求出最高理性,自然科学也并不发达,并且否认客观规律,在这种环境下产生出来的希腊神话,本身就是一种不可知论。古希腊社会的最高理性其实就是相当于宗教社会政治。
西方社会宗教社会性大致就是由表及里的三部分关系,起初古希腊人通过对社会自我本质的思考和渴求,创造出奥林匹斯神这个主体,被创造物诸神和造物主之间的关系颠倒,人类对神有一种本能的信仰与膜拜,神来源于人。宗教与社会政治相联系,彼此交织,宗教本身也就完全融入了社会政治生活。希腊人又引入了英雄崇拜,英雄完全是人的先祖,在很多方面接近于神,比现时社会人与神的隔绝要少一些,是人自身奋斗的终极目标。作为外界各种自然现象所代表的奥林匹斯诸神,不是认识的对象,而是属于社会信仰领域。
人性是有缺陷的,而西方社会生活依靠宗教信仰的寄托而得以存在,又因人性存在的缺陷,使社会的弊病只能减缓而难以根除,即是社会生活与宗教信仰紧密不可分割的原因。将天神还原为人,就是古希腊宗教崇拜的本质,通过崇拜不断提升自我,向神接近,即是向人类内在本质的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