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保国
【内容提要】先秦时期存在“甫竁奠”的墓祭仪式,是孝子思亲这一人情本性的表达。汉代在陵墓举行彰显皇帝独尊、正君臣尊卑和体现中央集权的“元会仪”、“饮酎礼”,突出了墓祭的重要地位,并引起国家行政体系的变革和一系列社会现象的出现。秦汉以后,墓祭在庶民中间仍然处于最主要的地位。明代“大礼仪”之争后,品官都可以建立家庙,宗祠祭祀随之广泛兴起,但并未推恩至庶民阶层。广大庶民既没有建立宗祠所需的官品,也没有建立宗祠体系的经济实力。在高度分化的宗族内部,他们祖先的牌位甚至不能进入祠堂,仍然坚守着墓祭的传统。而所谓的祭于寝,主要也还是祭于墓。
古代有没有墓祭?东汉时期蔡邕认为“古不墓祭”。后世大儒聚讼纷纭,如顾炎武、赵翼、阎若璩、孙诒让等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至近世,杨宽先生也认为“古不墓祭”,并且和杨鸿勋先生又围绕这一问题进行了论争,而且时有文章在有影响的报刊发表,认为“古不墓祭”。从东汉至今,虽然争论的时间跨度很大,也算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疑问,但是问题至今好像仍然没有解决,有进一步澄清之必要。
阎若璩《四书释地》“墦间之祭”条说:
余每读东郭墦间之祭者(赵注墦间郭外冢间也),以为此古墓祭之切证。不知何缘,至东汉建宁五年,蔡邕从车驾上陵,谓同坐者曰:‘闻古不墓祭。’魏文帝黄初二年诏曰:‘古不墓祭’,自作终制曰:‘礼不墓祭。’此言既兴,下到今纷纷撰述,皆以墓祭为非。古虽高明如顾炎武宁人亦惑于其说。余谓孟子且勿论,请博征之。《成阳灵台碑》:‘庆都仙殁,盖葬于兹,名曰灵台,上立黄屋,尧所奉祠。’非墓祭之见于集乎?《韩诗外传》曾子曰:‘椎牛而祭墓,不如鸡豚逮亲存。’非墓祭之见于子乎?《周本纪》:‘武王上祭于毕。’毕,文王墓地也,非墓祭之见于史乎?《周礼·冢人》:‘凡祭墓为尸。’非墓祭之见于经乎?(朱子曰‘墓祭《周礼》上已自有了’,指此。)更有可言者,孟子之前,孔子卒,葬鲁城北泗上,鲁世世相传,以岁时奉祠孔子冢。岂有非礼之祭而敢辄上圣人之冢者欤?
关于三代以前的墓祭情况,非独《成阳灵台碑》有记载。《吴越春秋》也载:“禹以下六世而得帝少康。少康恐禹祭之绝祀,乃封其庶子于越,号曰无余。余始受封,人民山居,虽有鸟田之利,租贡才给宗庙祭祀之费。乃复随陵陆而耕种,或逐禽鹿而给食。无余质朴,不设宫室之饰,从民所居,春秋祠禹墓于会稽”。有观点认为《吴越春秋》大量取材于《左传》、《国语》、《史记》,掺入了不少佚闻传说,未足以可信。对于《成阳灵台碑》的记载,也只是“出于后世传说,不能证明尧的时候已有墓祭”。且不论诗歌传说中有没有信史的线索,以三代而始言之,《礼记·檀弓下》载:“殷既封而吊,周反哭而吊”,则殷商时期就已经在墓地举行和祭祀有关的活动。杨鸿勋先生通过对殷商时期的墓葬考古研究认为:殷商时期已有墓祭,主要依据可归纳为三点:a.祭祀礼器司母戊鼎在墓地出土;b.墓地上建有享堂;c.墓地发现有大量人牲。其他一些考古成果也大都支持殷周时期已有墓祭。
《周礼·冢人》关于墓祭的记载如下:
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而为之图,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为左右。凡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士居后,各以其族。凡死于兵者,不入兆域。凡有功者居前。以爵等为丘封之度与其树数。大丧既有日,请度甫竁,遂为之尸。及竁以度为丘隧,共丧之窆器。及葬,言鸾车象人。及窆,执斧以涖,遂入藏凶器。正墓位,跸墓域,守墓禁。凡祭墓,为尸。凡诸侯及诸臣葬於墓者,授之兆,为之跸,均其禁。
“凡墓祭,为尸”。为尸,是“冢人为之尸”,这一点是没有异议的。需要讨论的是尸,是用来祭祀神祇,还是墓祭祭祀墓主,又或者是还有其它意思。
尸,被广泛用于祭祀天、地或宗庙。《周礼·大祝》中讲到大祝的职责是“凡大禋祀、肆享、祭示,则执明水火而号祝;隋衅、逆牲、逆尸,令钟鼓,右亦如之,来瞽,令臯舞,相尸礼”。“禋祀,祭天神也;肆享,祭宗庙也;祭示,祭地祇也”。尸也被用于丧葬祭祀,《礼记·曾子问》曰:“‘祭必有尸乎?若厌祭亦可乎?’”孔子曰:“‘祭成丧者必有尸,尸必以孙。孙幼,则使人抱之。无孙,则取于同姓可也’”。“夫祭之道,孙为王父尸(《礼记·祭统》)”。对于《周礼·冢人》中墓祭为尸,先儒们也大都认为是祭祀地祇,如郑众注:“既有日,既有葬日也。始竁时祭以告后土”;郑玄认为“甫,始也,请量度所始竁之处地。为尸者,成葬为祭墓地之尸也”,又说:“祭墓为尸,或祈祷焉”,并认为“始竁时无祭事,至葬讫成墓乃始祭墓,故冢人为尸”。可见先郑和后郑都认为“为尸”是祭祀地祇,只是先郑认为在始竁时就开始祭祀,后郑认为成葬乃祭。后世儒家也大都肯定“墓祭为尸”是祭祀地祇,如贾公彦援引《周礼·小宗伯》认为:“‘卜葬兆,甫竁,哭之。既葬,诏相丧祭之礼,成葬而祭墓为位。’据彼文则初竁地时无祭墓之事,葬讫乃有祭墓地,即此遂为之尸一也,故后郑不从先郑若然”。孙诒让也认为:“是祷祈于墓地之祇,故以冢人为尸也”。
对于这段话的理解,杨宽先生也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他除了认为“古不墓祭”,“古代礼制只有在墓旁祭祀地神,没有祭祀墓主的”之外,还以先郑和后郑的观点都为真,更提出是“破土之初和安葬之后,先后二次‘为尸’而祭祀”。虽然笔者并不认同他的“为尸”即“祭祀地神,没有祭祀墓主的”看法,两次“‘为尸’而祭祀地神”更是值得商榷,但他的观点也并非无可取之处。笔者认为《周礼·冢人》的墓祭,是两次祭祀,一次祭墓主,一次祭地祇。
《周礼·量人》载,量人“掌丧祭奠竁之俎实。”因为“竁亦有俎实,谓所包遣奠”。一般认为死者死后“大遣奠为事之终”。以笔者愚见,逝者死后的诸如“小敛奠”、“大敛奠”、“迁柩朝庙奠”等等都是在殡宫或者是祖庙里进行的。在墓地“甫竁”之时再次举行了一次祭奠,即“甫竁奠”。这次祭奠有量人负责查看随葬物品是否足数或者有没有僭礼,并且以“重”为丧主。《礼记·檀弓》云:“重,主道也。”郑注“始死未作主,以重主其神,既虞而埋之”,“主者吉祭所以依神,在丧重亦所以依神”。虞祭开始时要埋重,那么要埋在那里?埋重,则“埋重于门外之道左也,若虞主亦埋之于祖庙门外之道左”。但是对于虞主本身到底埋于何处就众说纷纭,除了“埋之于祖庙门外之道左”的说法外,又有说:“壁两楹之间”,还有说:“埋之于庙北牖下”,或者干脆说:“虞主所藏无明文”。那么“重”可不可以埋于墓地呢?“重亦所以依神”是非常重要的祭祀器物,埋于道左,未免草率,“既虞而埋之”,《礼记·檀弓》曰:“日中而虞。”从“甫竁”到墓成,是需要一个时间过程的。所谓“吊,非从主人也。乡人五十者从反哭,四十者待盈坎”(《礼记·杂记下》)。主人反哭之后,墓地活动还远未结束,如果死者等级较高,还会有生前所用器物和大量人牲、马牲等随同入葬,是一项繁冗的工作,所以墓地埋“重”和既虞之后时间上并不冲突。《礼记·杂记上》云:“醴者,稻醴也。瓮、甒、筲、衡,实见间,而后折入。重,既虞而埋之。”从行文来看,“重”也是在前面的随葬品埋入后一同埋入的。此外,后世有埋主于墓的传统。朱熹:“始祖亲尽则藏其主于墓所”,虽然这里的“主”指的是神主,但是情理有相通之处。对此,清代经学家王元启也有相似的看法,他说:“将葬,重先柩从,示神与魄之不相离也。既葬,则当奉主以祭。若又迎重而返,则吾未知位置何所。仍置中庭,则于义无取;列诸几筵,则似虞主并立,神将莫适为依。故埋诸土中,使神得专依于主,是亦墓藏庙祭之义”。显然,“重先柩从”,肯定是去了墓地,“重”随灵柩到了墓地,并且没有返回,而是“埋诸土中”,即埋于墓中。
清代经学家俞樾所撰《茶香室经说》云:“遂为之尸者,遂为之主也”。或许可以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甫竁”之时举行了一次对死者隆重的祭奠活动,因为冢人是公墓的管理者,所以就由冢人为“尸”来主持。主人反哭之后,“有司以几筵舍奠于墓左”(《礼记·檀弓下》),“几依神也,筵坐神也,有司以几筵及祭馔置于墓左,礼地神也。言以父母形体所托,故礼其地神以安之也”。这次才是祭祀地祇。
后世儒家也不全都囿于汉儒而穿凿附会,也有从实际情况对在墓地祭祀持有肯定态度的,如程颐:“墓人为墓祭之尸,亦时有之”。唐园陵之制:“皇祖以上陵,皆朔望上食,元日、冬至、寒食、伏腊,社各一祭”。社,就是祭祀地神的日子,后人在祭祀地神的节日上陵,也说明祭墓和祭地神是联系在一起的。李光地也说:“墓祭原起于奠后土神。为祖考托体于此。今祭墓者,丰于所亲,于土神辄如食其藏获而已”,又“先祖考而后土神,自内而外,非尊卑之等也”。虽然李光地的用意在于辨证两者之间的关系,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墓祭的习俗实况,即在墓地举行了两次祭祀,一次是祭墓主,一次是祭祀地神,而且丰于所亲,先于祭神。
“君子曰:祭祀不祈”(《礼记·礼器》)。祭祀的本义在于思亲。其实不论是“甫竁奠”祭祀墓主,还是葬讫“冢人为尸”祭祀地祇,都应该说是墓祭的不同方式。穷究深刻,已违礼之本也。
阎若璩说,“《周本纪》:‘武王上祭于毕’。毕,文王墓地也。非墓祭之见于史乎?”赵翼认为,“按《竹书纪年》:‘纣六纪,文王初禴于毕’,则文王已祭毕,非墓祭可知也。”《索隐》说:“上祭于毕,则毕,天星之名,毕星主兵,故师出而祭毕星也”。杨宽先生认为“‘祭毕星’未必正确,称为‘上毕’,该是祭天神”。众所周知,殷周时期实行族葬制度,有公墓和邦墓,并且设官“冢人”和“墓大夫”管理。考古研究已经表明,西周时期,“公墓制度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多代国君集中埋葬于同一墓地”。周公死也葬于毕,“周公既卒,成王亦让,葬周公于毕,从文王,以明予小子不敢臣周公也”。“文王在丰葬与毕,子孙皆就而葬之”。姜太公死后葬于周,其后“比及五世皆反葬于周”。可见,“毕”,当是西周公墓,“武王上祭于毕”非祭天星或天神。春秋战国时期的祭墓活动则更为常见,《史记》记载孔子死后,“鲁世世相传以岁时奉祠于孔子冢”,这种说法是可信的。
至春秋战国时期,墓祭处于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与之相适应的是开始出现高冢大丘。春秋以前,墓葬没有封丘。《周易·系辞传下》:“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及春秋以降,乃有称丘者”,“盖必其因山而高大者,故二三君之外无闻焉”。《礼记·檀弓上》:“孔子既得合葬于防,曰:吾闻之,古也墓而不坟。今丘也,东西南北人也,不可以弗识也。于是封之,崇四尺”。至战国时期,开始称陵,如秦悼武王,“葬永陵”,秦孝文“葬寿陵”。
但是春秋战国之前的墓祭,相对于庙祭来说,庙祭尚处于相对重要的地位。“周代是‘君统’和‘宗统’的统一”。分封与宗法的结合,互为表里,共同构成了周王朝的统治基础。宗庙体系和层层分封的政治组织体系相对应:“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士一庙”(《礼记·王制》)。《礼记·曲礼》:“支子不祭,祭必告于宗子”。祭祀宗庙,不仅仅是祭祀先祖,“祭祀权”也是宗子政治权力的象征。庙祭权与政权结合,这一点,是与后世庙祭的本质区别。宗庙除了祭祖,“更作为政治上举行重要典礼和宣布决策的地方。朝礼、聘礼和对臣下的策命礼等等,都必须在宗庙举行”。至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动荡,铁农具的使用,私有地主经济迅速发展,分封制逐渐瓦解,宗法关系也受到冲击。如“周既东迁,王政不纲,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其下自大夫出,又其下自陪臣出,天下不知有王室久矣”。“君主朝廷的重要性大大超过宗庙,朝廷不仅用来做为议论和处理国家大事的场所,同时又是政治上举行重要典礼和宣布决策的地方。宗庙只成为祭祀祖先和王族内部举行传统礼仪的处所”。之后,宗庙的地位才开始逐渐下降。这种政治形势的的变迁反映在陵墓制度上就是争相构筑高丘大陵,并且随着秦汉时期皇权的强大,围绕墓祭开始了一系列政治和社会变革。
上文我们已经讨论明白,先秦时期是存在墓祭的,但是东汉蔡邕又明确提出:“古不墓祭,至秦始皇出寝,起之于墓侧”。由于蔡邕一代汉儒的地位,后世也多有附会。在《后汉书》中对这件事也有所记载,虽然《后汉书》成书较《独断》为晚,但是记载更为详备,我们来看看蔡邕之论的本末:
《谢承书》曰:建宁五年正月,车驾上原陵,蔡邕为司徒掾,从公行。到陵,见其仪,忾然谓同坐者曰:闻‘古不墓祭’,朝廷有上陵之礼,始谓可损。今见其仪,察其本意,乃知孝明皇帝至孝恻隐,不可易旧。或曰:‘本意云何?’‘昔京师在长安时,其礼不可尽得闻也。光武即世,始葬于此。明帝嗣位逾年,群臣朝正,感先帝不复闻见此礼,乃帅公卿百僚,就园陵而创焉。尚书阶西祭设神坐,天子事亡如事存之意。苟先帝有瓜葛之属,男女毕会。王、侯、大夫、郡国计吏,各向神坐而言,庶几先帝神魂闻之。今者日月久远,后生非时,人但见其礼,不知其哀。以明帝圣孝之心,亲服三年,久在园陵,初兴此仪,仰察几筵,下顾群臣,悲切之心,必不可堪。邕见太傅胡广曰:国家礼有烦而不可省者,不知先帝用心周密之至于此也。广曰:然。子宜载之,以示学者。邕退而记焉。
可见蔡邕所说的“古不墓祭”,是其陪同皇帝上陵之后的有感而发,是专指东汉时期由汉明帝开创的上陵制度。是特指政治制度而不是社会现象。那么东汉时期的“上陵礼”有何特别之处呢?首先两汉之间的上陵是也是有区别的,所谓的“西都旧有上陵”与东汉时期的上陵不可同日而语。继“秦出寝于陵侧”之后,汉惠帝又在高祖陵附近立原庙,“衣冠月出游之”。后来的皇帝死后,“诸帝之庙,各自居陵旁立庙”,“又园中各有寝、便殿。日祭于寝,月祭于庙,时祭于便殿。寝,日上四食;庙,岁二十五祠;便殿,岁四祠”。但是西汉时期的上陵,非天子亲祭,“皆祠官致祭,天子不亲行。即世祖祭长安诸陵,止因巡幸而祭之,亦非特祭。其率百官而特祭于陵,实自明帝始也”。东汉时期的汉明帝,在固定的日期“以正月旦,百官及四方来朝者,上原陵朝礼”。由皇帝亲自上陵祭祀。其次有固定的礼仪:先由“尚书阶西祭设神坐”,并且“苟先帝有瓜葛之属,男女毕会,王、侯、大夫、郡国计吏,各向神坐而言”,又“乐阕,群臣受赐食毕,郡国上计吏以次前,当神轩占其郡国谷价,民所疾苦”,最后“亲陵,遣计吏,赐之带佩”。这其实就是元会仪。元会仪是汉高祖时由叔孙通所创,主要用来调整君臣之间的关系。汉高祖起于市井,身边不乏“群盗壮士”,“饮酒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毫无君臣礼数。这一套礼仪实行后,大大提高了皇帝的地位。“自诸侯王以下莫不振恐肃敬”,汉高祖高兴的说:“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
再有“八月饮酎,上陵,礼亦如之”。《礼记·月令》:“天子饮酎,用礼乐。”郑玄注:“酎之言醇也,谓重酿之酒也。春酒至此始成,与群臣以礼乐饮之于朝,正尊卑也”。“皇帝斋宿,亲帅群臣承祠宗庙,群臣宜分奉请。诸侯、列侯各以民口数,率千口奉金四两,奇不满千口至五百口亦四两,皆会酎,少府受”。饮酎礼主要是调整皇帝和诸侯的关系,诸侯都要献金助祭,汉武帝就曾借口诸侯所献酎金的成色数量不足而剥夺大量王侯爵位。“元会仪“是在朝堂举行的,“饮酎礼”是在宗庙举行的,酎“重酿之酒,祭宗庙而用之”。现在都在陵墓举行,可见对上陵墓祭的重视程度。此外,徐乾学认为:“汉不师古,诸帝之庙不立于京师而各立于陵侧,故有朔望及时节诸祭,此实祭庙非祭陵也”,笔者拙见,“日祭于寝,月祭于庙,时祭于便殿”都是以陵墓为中心的祭祀形式,如果如徐氏所说,那么在陵园之内便殿中的时祭又当何论呢?这明显是牵强附会了。而且当时虽然以陵墓祭祀为主,但是同时宗庙仍然存在的,贡禹就曾建议:“定汉宗庙跌毁之礼”。只是由于祭祀开支巨大,宗庙的气象明显处于次要地位。如汉文帝生前曾做“顾成庙”,史家解释说:“文帝自为庙,制度卑狭,若顾望而成,犹文王灵台不日而成之,故曰顾成”。
秦汉时期尊崇墓祭,引起了国家行政体系的变革,即陵邑制度开始形成。
秦时已出现陵邑,“园邑之兴,始自强秦”。已有学者考证,“嬴政十六年,在郦山下所置之丽邑为陵邑当无异议”。自秦就开始移民实陵,秦始皇时期就“徙三万家丽邑”,到汉高祖时,鉴于“秦始皇帝、楚隐王、陈涉、魏安釐王、齐缗王、赵悼襄王皆绝无后,予守冢各十家,秦皇帝二十家,魏公子无忌五家”,设冢户。汉高祖刘邦的陵墓称“长陵”,高后六年(前182),正式因陵设县。“秩长陵令二千石。六月,城长陵”。汉代迁徙到陵墓周围的人数也不少,“长陵、茂陵各万户”。秦汉置陵邑目的,名义上是为保护陵墓,实则为了强本弱枝,加强中央集权。“汉兴,立都长安,徙齐诸田、楚昭、屈、景及诸功臣家于长陵。后世世徙吏二千石、高货富人及豪杰并兼之家于诸陵,盖亦以强干弱支,非独为奉山园也”。汉武帝时期的主父偃就直言道:“茂陵初立,天下豪杰兼并之家、乱众之民,皆可徙茂陵,内实京师,外销奸猾,此所谓不诛而害除”。在这些迁徙的人中,大多是高官,富户和地方豪强,他们原来分散于各地,多为害一方。把他们从地方集中到都城附近,便于就近监视和管辖。其行政体系则“皆属太常,不隶于郡”,直接由中央管辖。
崇尚墓祭,在引起国家行政体系变革同时,也引起了一系列的社会现象的出现,可以具体阐释为墓祠的出现、厚葬风行和庐墓的盛行。
“盖因上陵之制,士大夫仿之,皆立祠堂于墓所”。皇帝在陵侧设庙,举行盛大的政治活动,这引起了士民的效仿。特别是两汉时期家庙制度还没有确立,贵族们就群起在墓所建立墓祠。宣帝时,大臣张安世死,“赐茔杜东,将作穿复土,起冢祠堂”。霍光卒,“发三河卒穿复士,起冢祠堂。置园邑三百家”。这一时期的祠堂多伴墓而建,因墓祭而兴,祭祀特定的墓主,与后世的宗祠不可同日而语。
众所周知,新石器时代的如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马家浜文化的墓葬中就有陪葬品。春秋战国,百家争鸣,推崇孝道的儒家,也提倡厚葬。孟子曾说:“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唯送死可以当大事”(《孟子·离娄章句下》)。荀子也说:“礼者,谨于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俱善,人道毕矣”(《荀子·礼论》)。当时齐国好厚葬,“布帛尽于衣衾,材木尽于棺椁”(《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吕氏春秋·节葬篇》描述当时的厚葬情形:“国弥大,家弥富,葬弥厚。含珠鳞施,夫玩好货宝,钟鼎壶鉴,舆马衣被戈剑,不可胜数,诸养生之具,无不从者”。汉武帝废黜百家,独尊儒术,在两汉之际,厚葬奢侈达到顶峰。据《晋书》记载:“汉天子即位一年而为陵,天下贡赋三分之。一供宗庙,一供宾客,一充山陵”。汉武帝在位五十五年,“多藏金钱财物,鸟兽鱼鳖牛马虎豹生禽,凡百九十物,尽瘗藏之”。及至武帝死时,茂陵由于储藏太多而不复容物。诸侯墓如马王堆汉墓,广陵王汉墓以及不久前发掘的海昏侯汉墓,陪葬品中都有大量的奇珍异宝。《礼记·中庸》说:“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丧礼者,以生者饰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故如死如生,如亡如存,终始一也”(《荀子·礼论》)。本着“事死如事生”的原则,“厚资多藏,器用如生人”。死者生前所用器具多带入带到墓中,墓葬的宅第化形制和陪葬品生活化都十分明显。
官僚地主和富裕阶层的丧葬耗费也十分巨大。“今外戚四姓贵悻之家及中官公族无功德者,丧葬逾制,奢丽过礼,竞相仿效”。《后汉书·崔寔列传》载,崔寔父亲去世,崔寔“剽卖田宅,起冢茔,立碑颂。葬讫,资产竭尽,因穷困,以酤酿贩鬻为业。时人多以此讥之,寔终不改”。普通百姓也不例外,“今百姓送终之制,竞为奢靡。生者无担石之储,而财力尽于坟土。伏腊无糟糠,而牲牢兼于一奠。靡破积世之业,以供终朝之费。”甚至达到“生不养,死厚送,葬死殚家”的地步。
两汉时期的厚葬固然也表达着孝子思亲的本性,但是也带有功利性,而有害生之嫌。一方面这一时期按照“孝廉”选官,厚葬多藏可以树立孝子的形象,从而获得进入仕途的资格。另一方面,东汉时期,地方豪强势力迅速发展,他们广占田地,私立庄园,培植部曲,力图独霸一方,高垄大冢成为其彰显实力的象征。为求名夸富,他们“重死不顾生,竭财以事神。空家以送终”,“今京师贵戚,郡县豪家,生不极养,死乃崇丧。或至金缕玉匣,檽梓楩枏。多埋珍宝、偶人、车马。造起大冢,广种松柏、庐舍、祠堂,务崇华侈”。片面追求厚葬以成“孝名”或炫耀实力,而不重视生养其亲。对此昭帝时贤良文学就有清醒的认识,他们指出这种行为:“生不能致其爱敬,死以奢侈相高。虽无哀戚之心,而厚葬重币者则称以为孝。显名立于世,光荣著于俗。故黎民相慕效,至于发屋卖业”。“宠臣贵戚,州郡世家,每有丧葬,都官属县,各当遣吏斋奉,车马帷帐,贷假待客之具,竞为华观。此无益于奉终。无增于孝行,但作烦搅扰,伤害吏民!”又:“养生顺志,所以为孝也。今多违志,俭养约生以待终。终没之后,乃崇饰丧纪以言孝,盛飨宾旅以求名。诬善之徒,从而称之。此乱孝悌之真行,而误后生之痛者也”,厚葬不仅仅偏离了孝行,而且劳财害民。虽然政府多次颁布禁令,但是并没有什么效果,光武帝曾感叹道:“世以厚葬为德,薄终为鄙,至于富者奢僭,贫者殚财,法令不能禁,礼义不能止”。流之不可止者,必由不能塞其源,两汉时期推崇墓祭,使得墓祭与皇权结合,墓祭已经和皇家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从中央到地方,从皇家到百姓都推崇致至,又怎么能去禁止百姓效仿呢?
庐墓在春秋时期就开始盛行。据《春秋谷梁传》记载,晋献公曾对儿子申生说:“骊姬梦夫人趋而来曰:‘吾苦畏’,汝其将卫士而往卫冢乎?”孔子死后,“子贡庐于冢上,凡六年,然后去。”两汉时期,以孝廉察举,庐墓更为盛行。原涉,“行丧冢庐三年。”以笔者愚见,两汉时期的庐墓的社会现象伴随着厚葬风而起,也含有保护冢内财产的用意在内。
所谓“庙制废于秦汉”。又云:“陵之崇庙之杀也”。皇帝在陵墓举行“元会仪”和“饮酎礼”,是秦汉以后皇权尊崇的表现,也是汉代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群臣由先秦时期的世卿世禄与天子共治天下,变成帝王家奴。把陵祭和皇权独尊、中央集权结合起来,是秦汉时期的墓祭与先秦时期的最大区别。
物极必反,汉末丧乱,“汉氏诸陵无不发掘”,魏文帝有鉴于此,乃作终制曰:“寿陵因山为体,无为封树,无立寝殿,造园邑,通神道”。“先帝高平陵上殿皆毁坏。车马还厩,衣服藏府,遂革上陵之礼”。虽然对后世影响较大,但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上陵亦或时有之。如魏少帝“正始十年正月车驾朝高平陵,爽及兄弟皆从”。晋武帝“再谒崇阳陵”。南朝宋“元嘉以来每岁正月舆驾必谒初宁陵”。
至唐,开始在重要的节日上墓。唐玄宗开元二十年(732年)“寒食上墓”被“编入五礼永为恒式”,成为正式的法定节日。关于寒食节的起源,除介之推的传说附会外,有方家考证它起源于古人“禁火”和“钻燧改火”的自然崇拜,笔者拙见,之所以寒食节墓祭,含有薪火相传的寓意。因为清明这一时令节气与寒食节在时间上比较靠近,两者逐渐融合,形成近世的清明节。柳宗元曾描写当时的寒食墓祭情形:“田野道路,士女遍满,皂隶佣丐,皆得上父母丘墓,马医夏畦之鬼,无不受子孙追养者”。二十三年(735年),又定“岁冬至寒食日各设一祭”。并且制定了皇帝上陵祭祀的“开元仪”。宋真宗景德三年(1006年),“帝将朝诸陵,以宰臣王旦为朝拜诸陵大礼使”。“宋每岁春秋仲月,遣太常、宗正卿朝诸陵”。在清明节这一天,“官员士庶俱出郊省坟,以尽思时之敬”。到了明代,又添设“祠祭署”,如“皇陵祠祭署奉祀二员、祀丞二员”。在唐代“开元仪”的基础上,又制定“山陵躬祭仪”,从九卿衙门正官到六科官“俱从”。又定清明、霜降上陵,“盖清明礼行于春,所谓雨露既濡,君子履之,有怵惕之心者也。霜降礼行于秋,所谓霜露既降,君子履之,有凄怆之心者也。二节既遣官上陵,则内殿之祭,诚不宜复。遂著为令”。明清民间祭墓,则不拘于两节,“如元旦、五月节、中秋、重阳节,此等皆可不拘丰俭,循俗行之。所谓事死如事生,节序变迁,皆寓不忍忘亲之意”。又“纸币酒肴有定数”。
但秦汉以后,除了墓祭,祠祭、寝祭也多见于文献。
宋代不抑兼并,自由买卖的土地政策和科举选官制度,促进了宗族形态由西周宗法性宗族、魏晋士族到近世宗族的转型,宗法性逐渐削弱,日渐庶民化。但就庙祭体系的发展变化而言,唐宋时期的庙制,并未庶民化,“唐宋非尊官不立庙,庙特以表有功德之显扬其亲”。这个时候的庙祭已经沦为彰显官品尊荣的代言物。于是有品级不够的大夫采取变通的方式,如宋代士大夫石介因为品级不够,就在“宅东北”设立祭堂“三楹”祭祀“烈考”,并且时祭“皇考”、“王考”,石介所立也就是家祠堂,“家祠则祭于寝之意,非庙也”。普通士大夫尚且如此,那庶民百姓更没有资格加入到庙祭体系中了。到了明清时期,全国范围内区域市场的形成,外来农作物的引入,山地的开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流动加快,在社会出现动荡变革的同时,宗族内部的分化和流动也在加快,祭祀又有了团结族众,进而收族的目的。“古者无田则不祭”,从依靠分封土地维系的宗法制,转而注重于修谱、祭田、祠堂和对祖先的祭祀活动来维持宗族的团结。于是明代嘉靖年间的“大礼仪”之争后,夏言又起祭始祖、先祖之议:“伏望皇上括推因心之孝,诏令天下臣民,许如程子所议,冬至祭始祖,立春祭始祖以下高祖以上之先祖”。由原来的“诸侯不敢祖天子,大夫不敢祖诸侯”(《礼记·郊特牲》),到“木本水源”,在一本观念下的宗族联合祭祀,宗祠祭祀在明代以后确实有了长足的发展。
但若就此认为,明嘉靖年间的“大礼仪”之争后,经过这次夏言的上书和皇帝的推恩,天下臣民都可以在祠堂里祭祀祖先了,就过于乐观了。有学者就认为:“我们既要看到嘉靖十五年祭始祖、建家庙新规定对社会的影响,但又不能过分夸大这一影响”。笔者以为在礼法森严的古代中国,制度的范围和对象从来都不是人人平等的。通过仔细的通读该文献,就会找到皇帝和大臣们对普通百姓的另眼相看:“若夫庶人祭于寝,则无可说矣”。正史中也明确记载:“庶人无祠堂,以二代神主置居室中间,无椟”。所以不可高估嘉靖年间的这个变化,它更多的是取消了品官家庙在士大夫内部的等级界限。而且在明清两代的时代背景下,宗族内部高度分化流动,商品经济已经深入到宗族内部,即使是同宗共族的人要想把祖先的牌位放入祠堂,也需要花一笔数目不菲的银子。
尚需说明的是,文献里也常有关于寝祭的记载,如《礼记·王制》:“庶人祭于寝”,何为寝?《尔雅·释宫》:“室有东西厢曰庙,无东西厢有室曰寝”。蔡邕《独断》:“寝有衣冠、几杖象生之具”。古代君王的宫殿由前后两部分组成,前朝用来朝见群臣,处理政务,后部为寝,做为君王日常生活的地方。所以古代宗庙也有庙有寝,“庙以藏主,以四时祭。寝有衣冠、几杖象生之具,以荐新物。秦始出寝,起于墓侧,汉因而弗改。故陵上称寝殿,起居衣服象生人之具,古寝之意也”。寝,也可以指庶民之家,如清代规定:“庶人家祭,设龛正寝北,奉高、曾、祖、祢位,逢节荐新,案不逾四器,羹饭具。其日夙兴,主妇治馔,主人率子弟安主献祭,一切礼如庶士而稍约。月朔望供茶,燃香、镫行礼。告事亦如之”。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寝祭,似很难推行。明清之际的理学家张履祥曾这样描述所见之寝祭:“惟家设一厨曰家堂,或于正寝之旁室置之,或悬之中堂而已,然多奉神佛如释老之宫。其稍知礼者,则立一主,曰家堂香火之神,或曰天地君亲师”。在有些地方则:“有外神与祖先并列者,率奉天地司命、观音、财神、关帝诸神居寝堂之中,祖先次列两旁,于礼未安”。有士大夫早就指出:“鬼神之道尚严,于寝实为渎神”,未若“墟墓之间,未施哀于民而民哀,以生者之哀事死者之鬼,亦情之自然而不容已者”。唐玄宗曾感叹:“士庶有不合庙享何以用展孝思?”特别是广大下层百姓在没有经济基础和政治地位的背景下,墓祭成为他们祭祀祖先的最主要途径。所以,所谓的寝祭主要还是墓祭。相较于正史,考之与百姓实际生活的密切相关的地方志,我们可以看到大量墓祭的记载:“襄人祭祖于墓,有祠堂者少”。“即大姓,鲜有构祖祠者”。“族党每于春秋令节,邀阖族于祖茔古松下欢饮。对众仰叹此祖宗数百年乔松庇荫,尔等但看手泽,当安分守法,无忘祖德”。又“墓祭小憩,则与子侄闲话先世遗事”,依托墓祭,对子孙进行教化,同时也起到了很好的尊祖收族的作用。
以上,讨论了古代有没有墓祭,以及墓祭和庙祭、宗族祠祭和寝祭之间的关系。溯其本源,人类对祖先的崇拜是最原始也最历久的崇拜。新石器时代的墓葬如甘肃大何庄齐家文化墓地就曾发现“石圆圈建筑,附近有砍了头的牛、羊骨架和卜骨头”。杨鸿勋先生认为:“如果说当时也有祭祀之类的纪念活动的话,大约还没有庙堂,而应当是墓祭,就史的观点而论,显然是于先人遗体所在的墓地进行祭享、奉祀之类的活动在先,而朝着遗体的代表物(即祖先神灵的代表物)‘示’、‘神主’或曰‘庙主’进行祭祀活动在后,庙祀应是从墓祭中发展出来的”。古人是极为重视先人遗体的。战国时期的齐燕之战,“燕军尽掘垄墓,烧死人。即墨人从城上望见,皆涕泣,俱欲出战,怒自十倍”。范睢在魏国受了冤屈,后向须贾辩白说:“昔者楚昭王时而申包胥为楚却吴军,楚王封之以荆五千户,包胥辞不受,为丘墓之寄于荆也。今睢之先人丘墓亦在魏,公前以睢为有外心于齐而恶睢于魏齐,公之罪一也”。在这里只见丘墓而未见宗庙。晋武帝思念先帝:“吾煢煢当复何时一得叙人子之情邪?思慕烦毒欲诣陵瞻侍以尽哀愤”。丘濬曾言:“祖宗体魄所藏,留骨所在,为子若孙者漠然以土陇视之,越岁踰时不一展省焉,其情安乎?”又云上陵墓祭“历代相承不敢废,非不敢也,盖不忍也”。可见祭祀,起源于对亲人的孝思,起源于最原始的崇拜,即墓祭。
在历史文明发展的变迁里,墓祭地位也发生了损益变化。这种变化体现着历史事物此消彼长的非线性发展过程。先秦时期,相对于象征政治权力的宗子庙祭,墓祭更多的是孝子思亲这一人情本性的表达,存在在墓地举行“甫竁奠”的墓祭活动。随着宗法分封的瓦解,皇权逐渐强大,汉代的“元会仪”、“饮酎礼”等盛大的政治活动都在陵墓举行,上陵墓祭成为皇权独尊和加强中央集权的重要举措。这一时期庙制几废,庙祭、寝祭成为以墓祭为中心的附属祭祀形式。由于尊崇墓祭,引发了国家行政体系的变革,如陵邑制度的出现,社会上也开始出现因墓祭而起的祠堂,厚葬和庐墓也开始盛行。秦汉以后,墓祭一直存在。唐宋时期,庙祭沦为官品尊荣的代言物。明“大礼仪”之争后,品官都可以立庙,随着带有近世特征的宗族发展,宗族祠祭逐渐兴起,但嘉靖皇帝的推恩并未惠及庶民百姓,他们既没有建立祠堂所需要的官品也没有经济实力,并且由于商品经济的冲击,宗族内部高度分化,人们发现,如果要将祖先的牌位放进祠堂,需要缴纳一笔自己负担不起的费用。相对于寝祭而渎神,他们更愿意在墟墓之间寄托哀思。墓祭贯穿着整个中国古代的历史,同时也是中国古代社会历史变迁的反映。
司马迁认为三代“缘人情而制礼,依人性而作仪”,礼,“因民而作,追俗为制”。上至先秦下至明清,墓祭是一直存在的,并先于庙祭、寝祭和宗族祠祭而存在。它并不是开始没有后来突然出现的,它寄托着中国古代人民的情感,也表达着古代社会的礼法。墓祭是自身的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