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童话四则

2018-11-13 03:27
青年文学 2018年6期
关键词:巴士兔子男孩

巴士站的故事

“对我而言,最理想的住所,也许是一辆废弃在草丛里的巴士。”

“我的猫最喜欢的容身之所,则是……”

一个不上班的大白天,在准备晾衣服的时候,两句绝对正确的话突然径直走到了我头脑里,俏皮,简短,像个好小说的开头。我反复默诵着、咀嚼着这两句。那像是对一个朋友说的,但又可以对这个世界上所有孤独的人说。既公开,又像个哑谜。

我喜欢语词和语词之间某种轻盈而脆弱不居的关联性。而这些被喜爱的住所也是真的:我想住在巴士里,猫想住在……

哎,猫到底喜欢住在哪儿呢?

当我把所有衣服都从洗衣机里拿出来放进盆里走向阳台的途中,突然中断家务在电脑跟前坐下,才发现五分钟不到,自己几乎完全忘了刚刚冒出的第二句话。一出现就宣告绝对正确因此仿佛坚不可摧的句子,就像一阵春天的大风掠过耳畔而不留一丝痕迹。我顿时感到一种深刻而无法可想的不幸,但这不幸倘若仅仅源自于自我的健忘,又显得那么可笑而不值得同情。没办法找回丢失的那句话了,一切坚固的都烟消云散了,也都像沙丘一样无法回溯、无从攀登。也许这件事本身就象征了所有那些我们已经失去、正在失去、即将失去的事物……

但是我仍然不甘心。

我决定把它找回来。

见到那个男孩的时候,他在那根水泥管道上已经不知道待多久了。他没有吹笛子,也没有画画,更没有在写什么诗,只是安静地啃着一个很大的圆面包。他身边坐着一只兔子。灰颜色,短短的硬毛茬,捧着半根胡萝卜,用和男孩一模一样的姿势啃着,只是速度比他快得多。

也许是吃得太专心的缘故,面包和胡萝卜都很快被啃完了。我站在不远处耐心看完了全过程。当时还是半下午,天光还大亮着。是很不赖的一个四月底的礼拜天,也许刚下过雨,天边云朵的形状十分好看。有一朵甚至特别像一只兔子,只不过是白色的。

我转了三趟巴士花了整整五个小时才来到这个地方。但它起初并不是我的目的地。我的目的是找回失去的那句绝对正确的话,只是不知道该到哪里去找它。于是当即决定要出一趟远门。我在离家最近的巴士站随机上了过来的第二辆车——不能是第一辆,这事情虽然重要,到底没那么迫不及待;也不该是第三辆,事不过三嘛——事实上,是我看到第二辆车有座才临时决定上车的。我深知,一切看似正确的决定都源于偶然心意和机缘巧合。

车开往海淀镇,车上全站满了面色疲惫、抓着扶手的男男女女。

我坐在车子的最后一排的最右侧靠窗位置,睡着了。自打初中起我就格外中意这位置,每次坐在这个位置,都会以最快速度昏睡过去,一直睡到终点站。这次也不例外。后来是被一个气急败坏的售票员大姐叫醒的:醒醒!醒醒!到终点站啦!

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郊区车站。十分之小。小到虽然是终点站,统共也只停了三辆车。我选择上了不是自己坐过来的另一辆车,车上当然有空座——事实上仍然只有我一个乘客——就又迅速坐在最后一排的右侧睡着了。中途不断有人上车下车,还有人在旁边坐下,没过多久似乎又离开了。我迷迷糊糊地知道一切变化正在发生,但就是醒不过来。直到终点站被另一个陌生的售票员叫醒,也是个大姐,面相看上去比第一个要年轻,不卖票的时候,欢快地一直用手指关节敲着身上的售票包的铁扣。嘚嘚嗒。嘚嘚嗒。

下车后,我再次坐上了一辆不知终点的车,并最终被它带到了这片空地上。

这次我是被司机叫醒的。这辆车的人太少了,少到连售票员都不需要。穿着干净宝蓝色制服的司机大叔专门从驾驶室走出来,款款走到我坐的最后一排,礼貌而抱歉地说:我知道你睡得特别香——可是,姑娘你该下车啦。

我茫然地睁开眼往窗外看。窗外是一大片光秃秃的荒地,还没有怎么长起草来,没有站牌,没有其他巴士,没有建筑,没有任何标记说明这是一个终点站。赶紧拿着包下了车。

司机大叔从驾驶室探出头来说:再见啊。

我晕乎乎地向他挥了挥手。

很快,那辆巴士晃晃悠悠地消失在了草地的尽头。像从来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

手机适逢其时地哀鸣了一声。这才发现就在漫长的换车及昏睡途中,它几乎耗尽了最后一格电。我安慰自己说没关系,很可能这么荒凉的地方本来就没信号。

孤零零地站在原地,比出门前更加茫然。这是我要来的地方吗?这儿就能找到那句话了吗?这究竟在哪儿呢?为什么会选择这儿而不是别的地方下车?我还能回去吗?

真遗憾刚才什么都没问司机。一说到终点站我就慌了神,连滚带爬地下了车——这也是在城里养成的坏习惯。

就在这时,我看见了那个男孩。离下车处不远的一片空地上,有许多横七竖八的水泥管道,他抱着膝盖坐在其中最大也最高的一个管道上面,那只兔子和他并排坐在一起。

我认识那只兔子。一看背影就知道,肯定是小学时从我邻居家跑丢的那一只。但它还记不记得我,这可保不准。

而且,他和兔子在吃东西。别人吃东西的时候是不是不喜欢被打扰呢?

犹豫了好一会儿,我慢吞吞地踅过去,并暗自期待被晚一点发现。然而他和兔子很快就注意到了身后的动静,齐刷刷地回过头来。男孩嘴角还挂着一点面包屑,而兔子的三瓣嘴因为吃胡萝卜染上了一圈红色汁液,看上去有点可笑。

兔子的眼神像没认出我来。我一时拿不准该说什么,是说声“hi”,还是赶紧叙旧?最终我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继续傻乎乎地站着。

兔子看上去是我们中间年纪最大的一位,先威严地开了口:请问你是谁?你来做什么?

我半真半假道:我是来找一辆废弃在草丛里的巴士的——如果有,那可能就是我以后的家。我还在找一句话。一句绝对正确的话。

什么叫作是绝对正确的话?

我不知道,不,我原本知道但是忘记了……哎,你们知道猫最喜欢住在什么地方吗?

兔子说:我又不是猫,我怎么知道?我只知道我们兔子喜欢住在草丛里。

男孩说:我喜欢住在水泥管道里。你知道吗我给它们都编了号!今天晚上,轮到住七号水泥管了。它很像天文望远镜。从那个管道向天空看出去,能直接望到四月最亮的一颗星……

那颗星星叫什么名字?

我也不知道。男孩有点沮丧地说。不过,我认识它。它好像也认识我。盯着看久了,会冲我眨眼睛。

兔子没好气地说:又来了。它明明是在冲我眨眼!

不,它是在冲我!

冲我!

我!

就这样,他俩就为了那颗遥远的星到底更偏爱谁吵了起来,全然忘记了我还尴尬地站在一边。又争论了好一会儿还是没有结果。我听见自己小声地说:既然你们不知道……那我就先走啦。

他们倒是都听到了,立刻停下来。不知道什么?男孩似乎已经全忘记了。

那句绝对正确的话啊。

兔子若有所思地捋了捋白胡子:开头怎么说的来着?

猫最喜欢住在……什么地方?

这不已经想起来了吗。

不。这只是个问句。但是,那句话原本是个陈述句。我低声说。

夕阳以不易察觉的角度位移了十度左右。空气已经开始慢慢变凉了。

我打了个喷嚏:没关系,等我找到巴士住下以后,也许就没那么冷了。

大灰兔子说:你能保证那辆巴士真的在这草丛附近吗?

男孩说:为什么你觉得它一定藏在这儿的某处呢?

我当然不能告诉他,是在洗衣服的时候,这个想法径直地走到了我脑海里,与此同时一起出现在脑海里的,还有和这里几乎一模一样的画面:一样垒起来、堆得很高的许多水泥管道,一样半人高的荒草丛,一样开始变红的落日。只是没有兔子和男孩,只有一辆红颜色的巴士。没有牌子,有点像中学校车。我早就想好了,如果真的要搬进去住,就把巴士的倒数第二排和第三排座位拆掉,放上一张木头小床。最后一排留着——这样就算有一天突然开动,我还能确保坐在我最喜欢的座位上。

突然听见男孩冲我喂喂了好几声。不知不觉我走了好一会儿神。

真不好意思,我说,刚刚……

男孩说:没关系,来这儿的人都这样。我都见过好些啦。

他们都是什么样儿的?男的,还是女的?

有男,也有女。有些看上去就特不高兴的,我和兔子就赶紧躲起来。毕竟不希望那么多郁闷的人来打扰我们的生活。

兔子打断他说:也有一个例外。

男孩说:噢,那个一直哭唧唧的小和尚。后来我实在听不下去啦,就从水泥管道里钻出来和他说话。后来你也慢慢地过去了。

我好奇地问:和尚为什么哭呢?

兔子说:这年头当和尚难道就不能哭了吗?

我还以为当了和尚,就每天都很心平气和呢。

这样的话,满世界的寺庙里就都塞满了和尚,而不是游客啦。

这话兔子说得倒是很有道理,我点了点头。突然想起来背包里还有啤酒来着,临出门前怕路途太远,鬼使神差往里面塞了正好三瓶。

我们仨开始坐在最高的水泥管道上喝啤酒。看着夕阳像个煮熟了的蛋黄往下出溜,趁不注意的时候往下出溜一点儿,再过一会儿,又出溜一点儿。

天色越来越暗了。周围的空气也在悄悄变凉,变得像狗鼻子一样湿漉漉而且沉重。不知道什么时候男孩和兔子就会突然从水泥管道上跳下永远离开这儿;我也不知道我最终可以到什么地方去找我的巴士和那句话,又如何度过这个漫长荒凉的夜晚。但是我打定主意,不再问任何问题。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子:能找到的不问那么多也能找到。找不到的东西,问再多也没有用呀。

啤酒喝得很慢。很慢。但是春天的傍晚喝一点儿不太凉的啤酒,这滋味实在太好了。我认识的这只兔子已经很老了,早就到了可以喝啤酒的年龄了。男孩儿可能年纪还差一点儿。可是,毕竟酒精度才两度呀。事实上,它的全称叫菠萝啤……

等啤酒全部喝完,兔子拍拍手,把三个空罐子都拿过去一屁股压扁,然后短尾巴一上一下地跃向了远处的垃圾桶——草丛里什么时候多了一个垃圾桶,我都没注意到。

扔完回来它对我说:你该回家啦。

男孩说:不是说要在废弃的巴士里过夜吗?

我说:那辆车好像开走了……时间似乎也不太对。可能还要晚一点才报废吧……这样的话,我就还是先回去好啦。过一段时间,再来。

兔子很肯定地点了点头说:回家是对的。天气预报说一会儿可能会下雨,如果下雨的话,你有没有带伞呢?

出门前带了一把的。我老实地说。

那么,淋湿了后要记得把伞在屋子里撑开晾干呀。兔子说。那情形,就像在屋子里搭了一个小帐篷一样一样的。猫肯定喜欢。

我还没来得及消化这句话就被男孩打断了:下次再来,要是可以的话,小姐姐记得给兔子带点儿胡萝卜呀。它老抱怨这儿的草不太好吃,草籽多,还有些草据说不能吃……

那你呢?

我呀,最喜欢毛毛虫面包。奶油要多。他有点不好意思地说。

那你平时都吃什么?这个问题都滑到了嘴边。可我忍住了没有问。看他脸蛋胖乎乎的,背带裤也很干净。看上去不是兔子,就是有别人在照料他。

又过了十五分钟,那辆把我送过来的巴士果然就摇摇晃晃地开回了原地。我上了车,向着车窗外使劲地挥了挥手。还是同一个司机先生,奇怪地问:你又在和谁告别呢?

咳,当然是向早就远远地躲起来的兔子还有男孩挥手啦。

大概三个小时后按原路换了五趟巴士,终于千辛万苦地到了家。天早黑得透蓝了。一轮心满意足的月亮挂在树梢。我脚步轻快地走着,心里默念着:下次去别忘了带胡萝卜和毛毛虫面包,奶油要多……

打开家门,就着玄关昏暗的灯光,我看见我家的白猫包子蜷缩着睡在刚刚晾完衣服的盆里。像一大团毛茸茸的白毛线,从盆中心冒出个可爱的尖儿。那是粉色的猫耳朵。

“猫最喜欢住的地方,是地上撑开的伞。屋子里的帐篷。晾完衣服的空盆。”

我终于、找到了那句绝、对、正、确的话!

兔子说得果然没错呀:回家是对的。

但是,回来的路上并没有下雨。满月甚至比这个春天的任何一天都要更皎洁呢。

在办公室里过夜

有一天我忽然变得完全自由了。想到马路上晃荡一整晚就晃荡一整晚,想坐连夜去天津的火车就去天津,想去圆明园露天睡一觉就翻墙进去睡一觉,想看一夜的便宜电影就看一夜的便宜电影。我甚至还可以随便坐火车到什么地方去和想见的朋友待几天,可惜仅仅只能是几天,不能打乱朋友的生活节奏呀——你看,因为觉得自己的存在本身是对他人的打扰,所以想来想去,还是决定一个人待着更好。

一个人待着,在办公室里过一夜。

窗外的天色越来越黑,我不得不打开日光灯,同时遗憾地想,如果办公室里有一只鬼,这样就不能从黑暗里悄悄靠近箍紧我的喉咙,而只能在明亮的灯光下害羞地靠近我了。

那我该对它说些什么呢?简单地说声“哈啰你好”,还是更友好地说“请吸我的血吧!我的血特别新鲜”。但也不知道它是不是吸血鬼,这样贸贸然地邀请也许也是一种冒犯……那末,我打开音箱,和这个不知道什么鬼跳一支舞好了。什么音乐都好,它一定会从没有血管的喉咙里呵呵地对我讪笑着:我刚从地底下上来,听什么都顶有意思。

我们跳起了舞。我不知道它的性别、爱好、性情,这么晚从下面上来,又怀着怎样寂寞的心情。我们一直安然地,跳了一圈又一圈。它很腼腆,跳错了步子会咧开绷紧枯瘦的面皮羞赧地微笑,露出干瘪空洞的嘴,以及白生生的牙。

你在下面用什么牙膏?我好奇地问。

它再次呵呵地笑起来:我不刷牙,也不吃东西。

和一只鬼,在刚过饭点的时候,谈论吃东西的话题,你知道,这或多或少有一点儿不合时宜。万一勾起它的食欲来了呢?于是我知趣地转换了话题:那你在下面一般都做些什么?

一般都是躺着。有的时候闷了,会在林子里走一走,坐在松枝铺满的地面上,仰脸看看星星。它说。

我努力想象着一个骷髅仰脸看星星的样子——无论如何这情形太天真可爱了些,和它可怖的面容不甚相称——好吧,我忘了介绍它是一只骷髅,骨架看上去不太强壮,甚至有点儿左支右绌的危险,但不知道怎的,我就是欣赏它这种浑不懔的劲儿,摇摇晃晃,颇有朋克机器人的范儿。

我们继续跳舞。它光亮的骨头右臂轻轻地搭在我的左手上,很凉。在这个二十七度的初夏夜晚,颇为舒服。

我没话找话:你是怎么死的?我是说,怎么变成一只鬼的?……为什么这个晚上愿意来陪我?

鬼(晃晃头):故事太长了,可不可以不说?

我(欲言又止):那你……想不想知道为什么我深夜里还在这儿?

鬼(耸耸肩):也不太想知道。就是离家出走呗。像你这样的姑娘,我见多啦。

我(尴尬地):那你每见到一个,就陪她跳一支舞?

鬼(鼓励地):我可和你跳了不止一支。

我(继续尴尬地):真给面子!那你跳累了吗?

鬼(又左右晃了晃骨头架子):还真有点儿。

我:那,我们做点别的什么?聊聊天儿?要不,我给你说个鬼故事吧?

鬼:啊!不要!

我:你……还怕鬼故事?

鬼:就是因为是鬼才害怕呢。老生活在那样的环境里,能不害怕吗?

我:那咱们到底做什么呢……

鬼:猜拳?

我:猜输了的做什么?

鬼:做鬼脸。

我:……

不跳舞了,我们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逗哏捧哏。它好像也挺无聊的,所以有个人陪它说说话也蛮好。它叫我丫头。我说,我早不是丫头片子啦。它说,可还是挺幼稚的。我说,这倒也是。告诉我你到底是怎么死的好不好?

正常老死的。你看不出我是一个年纪特别大的鬼吗?鬼咧开没有牙床的嘴,呵呵地笑着。

那你一定见过很多像我这样不懂事的……女的。我有点难过地说。

鬼说:男的也多。你看马路牙子上那些喝得东倒西歪的醉汉。说实话别不爱听,凡人都有点儿毛病,没鬼踏实。你不觉得你们总擅长把自己逼到特别危险的境地吗?老这样,一安定下来就惹事,真出事又懊悔。好了坏,坏了好,一天都不消停。

是这样。我打了个长长的呵欠:咱们不说这个话题了吧,聊点儿别的。——说到底我还是不习惯和一只鬼说心事,主要是它太聪明了,比我聪明得多。好像整个人完全被它看穿了,虽然还什么都没告诉它。

说什么呢?我在下面看到的见闻?鬼促狭地说。它知道我也怕。

说说看,我能活多少岁?

这我可不知道。它无辜地瞪着两个黑乎乎的空洞。

能再活十年吗?二十年?

能。五十年也没问题。看你这么皮实,哦,健康。

那我能知道五十年以后的自己是怎么回事吗?

不行。

你看不到?

看不到。鬼老实地说:我只是一个最普通的鬼。没什么法力。而且,都知道怎么回事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啊。多没劲。

要的就是没劲。

都知道了的剧本还要硬演五十年吗?不如直接死了,拉倒。

好吧。话赶话地,我赌气道:我同意你和我跳舞,跳着跳着,就把我带走好啦。怎么样?也不等五十年了……

不行。鬼抱歉道:人情上,我不能够随便抢无常兄弟的生意,从生意规矩来说,也没有带人走的营业执照……对不起。

好像生怕我真的有求于它,它就像刚开始出现一样,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了。我的手臂上还留着它骨骼的余温,硬而冰凉,硌人而又实在。同时发现我仍旧坐在电脑前打着字,而背后不再有物事轻轻地、害羞地靠近我。世界重新又回到极其寂静、真实而庸常的一刻。日光灯的光亮也暗淡了好些,我在临街的玻璃窗中看见自己苍白的脸,以及形形色色若干和我争夺氧气的办公室植物。夜深了,它们与我一起大口呼吸着,这没有他者的世界,没有关切的未知,以及短暂消失了一切可能性的剧本。

我很快活,而它们也是。

刚认识的那个鬼隔着玻璃对我做了一个鬼脸,算是打招呼。我闭上眼睛笑起来,它于是缓缓降入地底,只保留黑夜空气里一个没心没肺的笑的轮廓。

立夏·赛马驯养要诀

立夏这天,我的阳台上吹来了一匹小马。

前一天北京的天还是沙尘暴呢。当天也是沙尘暴——如果要把这个乏味的句式延续下去,立夏之后一天,还是沙尘暴。三天沙尘暴的中间,在风暴眼旋涡的边缘地带,位处北四环的我家,突然从天而降了一匹小马。好像是大风从纱窗里囫囵个儿扔进来的,虽然马个头不大,但仍然比纱窗的洞眼大不少——况且为了避免吃土,我早早把阳台的玻璃窗都关上了呀。

这件事细究起来费煞思量。但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就先这样吧。

时间约莫是下午六点钟,窗外天色昏黄,飞沙走石,酷似世界末日。当时我正打算去阳台确认一下窗户是否关好。一些细细的沙土仍想方设法钻了进来,客厅桌上、地上都浮着一层薄土,呼吸时鼻腔也更加干燥,正在这狼狈不堪的当儿,我突然看到了马。

它就好像一直养在阳台已经很久了似的,镇定自若地站在那里。听到我推阳台门的声音,转过头来瞥了我一眼。额头正中间是白颜色。嘴也是白色。有深棕黑色的马鬃,和浅一点的褐色身体。真遗憾。并不是一匹纯白色的马。

就在万分震惊的当儿,我仍然在慌乱之中这样想。如同梦中,来不及确认,也来不及醒来,我走过去,轻轻地摸了一下它。隔着长而粗硬的马鬃,它的身体仍然向外不断发散热量,就好像刚结束一场剧烈的奔跑。

很奇怪,它实在很像楼下路口那辆卖水果的板车上拴着的那匹马……毛色,体型,乃至于长相,全部一模一样。现而今北京城里面已经很少看到真正的马了,但我去上班时常常见到这辆马车。车上的水果则很普通,无非是些应季的橘子、菠萝、苹果之类。最近这两个礼拜则是香瓜和西瓜。卖水果的是一对穿着朴素的中年夫妇,不是每天都来。

每次看到这辆马车,我就仿佛重归了某种遥远的故都图景中。并且老想去摸那匹马。

怎么说呢,它看上去如此孤单,显而易见和周遭的一切格格不入。想想看,这是北四环,奥林匹克公园就在区区一公里之外。它每天的路线,也许就是吃力地低头跑过鸟巢和水立方。车上货物最主要的销售对象,就是参观鸟巢的外地游客们……反正我就从来没在板车上买过水果,除了两年前买过一次菠萝,带回家后还发现大半个都坏了。

扯远了,说回马。它眼下不在路口,而是在我家的阳台上。这事太奇怪了,尤其是我确认过门窗一一关好的情况下。

明知对马弹琴,我还是忍不住问了那个我最想知道的问题:喂,你是怎么上来的?

它转过头去,沉默不语。外面的世界继续飞沙走石,一刹那我也不禁替马感到轻微的安慰:不管怎样,它至少不需要在这样恶劣的天气继续站在外面吃土了。

它身上没有缰绳,多半是逃出来的。

你口渴吗?我问。

问这个问题的原因是这个扬沙天,空气湿度急遽下降,令人比这个春天的任何一天都更感到干燥。事实上今春几乎没下过雨,我的嘴唇一天到晚地在起皮,爆拆,粗糙而毫无血色。抹了若干种润唇膏都不顶用。这真是前所未有的怪天气!

它眨巴着一双良善的眼睛看着我。于是我接了满满一盆子新鲜自来水端到阳台上去。它立刻低下头开始大口啜饮。上一次看马喝水还是十一年前在稻城呢,我们选择跟着马队到亚丁去,途中那个赶马的藏族姑娘就是这样把马带到一个水洼,由它开怀痛饮。教人印象深刻的是,马喝完后,被马头搅浑的水还没来得及变清,姑娘就用手捧起大口大口地喝起来。

眼下喝水不是问题。怎样饲养它才是真正的麻烦。哪里有草料,或者别的?

记不清多久以前,我得到了一本英国人写的赛马驯养要诀。贝希·希娜女士著,很薄。原价十二元,中图网特价只要三元五角。我买它只是因为便宜,着实没想到今天可以派上用场。

翻箱倒柜二十分钟之后终于找到了这本神奇的小书。前言由布鲁斯·福格所写,一开头就正告所有读者:

你曾想过拥有一匹马吗?对于我们多数人来说,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想法。毕竟,一匹马的体积是人体的八倍有余。

不,我当然想过。早在十八岁去大理时我就跃跃欲试地想在苍山边领养一匹小马。当地特有的云南矮脚马,很容易骑上去,性情也格外温驯。替我牵马走上苍山的十五岁男孩告诉我,买一匹六个月的马只要四千块。那种马的体积是我的八倍吗?仿佛没有。也许六倍?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了?如果当时真的有钱买下了一匹小马,它现在也成年很久了。

马是群居动物。对于博学的人来说,他永远不会粗暴地打断马儿正在做的事情,而是参与到马的自然行为中去。学会理解它的身体语言,知道它在想什么,这种形式的训练称为明确性增强训练。优秀的训练师也用这种方式训练其他动物,如鹦鹉、猫、狗以及杀人鲸。

最后列举的动物让我打了一个寒噤。我从没想过猫也可以训练。训练杀人鲸又是为了什么呢?

欧洲和亚洲的人们很早就懂得驯养马。最初,人们只是把马看作食物和兽皮的来源……

前阵子在饭局上还见过一个姑娘佩戴日本网站上淘来的二手马皮包。褐色的细密马毛仍然留在上面,下面配上彩色的流苏真是特别极了。据说正品要四千块,可因为是二手货,只要五百。那个姑娘对此非常满意,但并不是见到的每个人都有胆量抚摸包的表面。我倒是摸了,和摸眼前这位的手感很像。温热的,仿佛下面还微微起伏的毛皮。日本仍然是一个拥有着许多马匹的国家,除了马皮包之外,非常出名的还有马油洗发水,马油护手膏,等等。

我不清楚这到底会引发多少人的情感不适,但我想既然大多数人都能够接受绵羊油……被视为离我们极其遥远因而绝对无从感知其痛苦的各种动物制品,熊的胆,虎的骨,抹香鲸的香……

如今,人们喂养马匹以满足自己的需要,从耕种、伐木搬运,到狩猎、驾驭、竞赛、竞技等各种我们能想到的运动。

马匹耕种?我从没有见过,哪怕是在影像资料里。伐木是比较容易想象的,大兴安岭林区和北疆的白哈巴林场,家家都养了马。我还看过塔吉克族和藏族的赛马会呢。在世界某些地方,餐馆里还常年供应熏马肠和马肉。不过,马对我来说从来不是食物。

无论是那些驰骋于崇山峻岭,机智地躲过人类捕杀的大不列颠岛屿上的马匹,还是高贵的热血纯种英国竞技马匹,或是来自欧洲调教得如此完美、如同艺术品般的能力很强的奥林匹克温血马种,抑或是美国西部开发时所用的马,都有其引以为荣的特殊历史。这些马的故事通常用作冒险小说的素材。当然,历次冒险中人类都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多么狂妄的人类中心主义!仿佛马离开了人就不是独立存在了似的。而且只列举了欧洲和美洲的马。写作本书的人同样完全不了解亚洲驯马史。我们的汗血宝马、赤兔、追风,以及相马专业人士伯乐们。甚至马催生了无数成语,比如按图索骥、塞翁失马、指鹿为马,等等等等。我的老师有一次试图告诉学生们他的属相,暗示说是一种特别高贵的动物。所有人都说,龙?也有猜鸡和老虎的。最后他生气地说,马。这是个很冷的笑话,当然。

不过在我国的叙事传统里,马一直是可以载入神话的动物。天马的地位和龙差不多,或者直接合二为一:白龙马。这也许就是我潜意识里略微遗憾这匹马不是白色的根源?

马的生存艺术可以说是相当成功。主要因为,无论是在野外还是家养环境中,马都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角色:一种被猎取的动物。尽管看似雄健、魁伟、高贵,但马自己很清楚,它比其他动物更易成为被猎取的目标。……如此一来,一切都有了答案。你可以明白,为什么马一看到奇形怪状的石头印迹就会害怕,为什么它会警觉于叶子的沙沙作响。在野外,警惕的大脑连同机敏的感觉和反应,使马能够逃离最初的每一危险而得以存活下来。

“马的生存艺术”,多么古怪的表述方法。但此刻走向面前的马,它看上去却无动于衷。它的智力也许足够判断我无法伤害它,甚至随时可以攻击我,只要突然尥起蹄子。

接下来是马厩选址和联系兽医。这对我来说完全是无效的知识。继续往后翻,发现在养马前需要采购大量器具:缰绳、马鞭、马鞍、马嚼子——“西市买骏马,东市买鞍鞯”——但现在的市场早已不出售关于马的一切了。淘宝上也没有。我家只有一个东西和马有关:在南疆的集市上偶尔碰到的一个铜铃铛,据说是马铃。但也没有配套的绳子。

还有一种东西确有必要:

长筒靴或相似的具有保护作用的靴子,例如杠头骑马靴,用于保护你免受马蹄踩伤。

奇妙的册子还告诉了我至关重要的一点:马吃胡萝卜或者苹果(这能让马感受初来时受欢迎的甜蜜)!

我福至心灵地想起冰箱里还有过年到现在的最后一个冰糖心苹果。严格遵照书中所示——必须切成薄片以防马匹噎食——把苹果削成了薄片送到马跟前。小马果真大口吃起来,因为苹果很脆的缘故,咀嚼声很响。

一个苹果足够它吃吗?我要不要立刻下楼去给它买更多的苹果和胡萝卜?它急不可待地吃完了一整个苹果。原来,它每天都从城外拉来的水果,就是它最爱的食物。看上去它就像是第一次吃,很大的黑眼睛里迅速蒙上一层薄薄的水汽,像眼泪。

天渐渐黑了。小马来到我的阳台上至少超过了一个钟头。也许应该把它牵到楼下吃点儿新鲜草料?考虑到音乐学院的居民一定会异常惊慌,又不免迟疑。到时,我该如何解释马的来源呢?如果它原来的主人正在四处找它,又会不会把百口莫辩的我视为偷马贼送进派出所?到时候马能开口替我解释吗?

马不安地抬起后蹄,又放下。

我想它大概是要上厕所了。

我找来一个更大的盆放在马尾巴下面。等了很久,并没有落下什么。从六点到现在,我一直都忘了打开阳台的灯。而马的轮廓在暮色中却显得更加清晰,看上去完全是一副气息匀停的静默模样,大多数时候甚至只凝视着前方的墙——就和无数个早上,我在路口看到它拉着那辆水果车的姿态一样,尾巴又在几乎不让人察觉地轻轻抖动着。

小马啊,小马,我该拿你怎么办呢?我发愁地说。

它悠闲自在,并不回答我。

闲着也是闲着,我尝试像书里说的,用一把宾馆的一次性梳子给它梳毛。它轻微战栗了一下,随即不动。它的鬃毛很多地方打了结,粘着草皮,随着夜渐深沉,发出强烈的马味儿。它或许需要一次水浴?一匹健壮、古怪而漫不经心的马。一匹不说话(当然!)的马。

书中记录梳理方式如下:

小心地抬起马蹄,用修蹄铲轻轻地彻底清除下面的脏物。小心别碰到血管。

用橡胶制成的马梳给马进行全身梳理,以除掉脱落的毛发、干硬的泥巴、尘土和黏附在马背毛上的其他异物。

用软猪鬃刷子轻刷马的脸部和耳朵。

用一块海绵或布轻轻擦洗马的脸部。擦洗马的眼睛和鼻孔时要十分小心,除掉皮屑、灰尘、泥土、分泌物等等。一块海绵用来擦洗眼部,一块专用于鼻孔,以免扩散感染。

用特制的刷擦刷鬃毛、额发、尾巴。

如果需要,可使用喷雾器或其他器具。

事实上,除了一把塑料梳子和一把刷鞋的毛刷子,我什么像样的器具都没有。勉强找到一块不用的洗碗海绵给它洗了脸,给它身体梳到一半就累得靠墙坐在板凳上。马肚子十分明显地鼓胀着,来之前或许刚吃过不少草料,并不饿。我轻轻靠近它肚子,听它腹部发出的温暖的咕噜声,它也不躲。

事实上,两个小时过去,它除了偶尔抬起后蹄外,几乎没有动过。

在奇异的平静中我慢慢靠着它睡着了。就好像身处野外,回到千百年来人和马匹最原始的依附关系。

我并没有梦见马。

几个小时后我终于被夜风冻醒。家里一直没有人回来,连猫都只是静悄悄地来去,间或到阳台探视一圈。它似乎比我更快地接受了这个家庭的新成员,嗅了一下我用过的马梳子,随即不发表任何意见地走开。

不安退去,渐渐感到一种不知所措的甜美。事到如今,我仍然不知道可以把它藏在哪里,如何喂养,却不可自控地开始想每天骑它去上班的情形。如果可以,我真想去哪儿都带着它,或者,让它带我去任何地方。永远不让它从事任何不愿意的工作。

我知道什么地方能找到干草。几年前,在内蒙大草原上看到过很多圆柱体的干草垛,我想京郊大概也有。倘若它以前的主人能养活它,那我也能。也许阳台略微狭小了一点,但它想要睡在客厅里也不是不可以。一个有马的家庭不需要沙发。只是我家在十二楼,下楼稍微麻烦一点:电梯大概容不下一匹马。

那末,就走应急楼梯下去。

我不禁愉快地想着牵着它在这个城市生活下去的种种细节,马静静地回头看我一眼,似乎也感到了某种快乐的前景。

据说一匹马可以活到三十岁。我试着轻轻掰开它的嘴看牙齿,但什么都看不出来。马并不反抗,只是轻轻地,温驯地往我手心里喷着热气。

我忍不住轻轻抱住它的脖子。抱了很久。

静静地,我们拥抱在

用言语所能照明的世界里

过了十二点,马明显地焦虑起来,挣脱开我,开始在空间有限的阳台上前后走动,甚至尝试转圈。好几棵植物被踏翻了,它嗅了嗅薄荷和千里香,不感兴趣地高昂起头。

我情急下打开窗子。高度刚好够它把整个头伸出去,风沙停息之后,今晚竟然有月亮,它的棕褐色马头沐浴在牛奶一样的月光里,就好像在大口大口地啜饮夜色。

有一段时间我认为它马上就要跳出去了。但是它很快缩回来,继续在小范围内踱步。

这时候我终于突然想到什么,拿出手机翻了半天,给它念了一首诗。

小马

隔壁住着一匹小马

这事谁也不知道

我每个深夜悄悄起身

它便穿墙而至

“说吧,今夜我们去向何方?”

四月的最后一天

今天

我们说好

沿着银河南

路过心宿二

踏着水面最宽处的人马座礁石过河

遇到对岸等鹊桥的淑女

拍拍大熊座

端起北斗喝一口水

再去永无岛吃早餐

只等嚼完最后一口草料

我们就出发

“这里面写的是你吗,小马?”

马转向我认真地听着,眨了一下眼睛。

“这诗其实不怎么好。”我有点惭愧地笑着,“不过这是自己唯一一首关于马的诗,二〇一四年七月一个晚上写的。改过一稿。后来还选入一本什么诗刊来着。但是注意到的人几乎没有。”

它又眨了一下眼睛,把头转过去。

“不过,这东西已经写完快四年了呀!这真的是你吗?”

马再次扭过头来看我,安静的黑眼睛里仍然有一层薄薄的雾气,又像潋滟的水光。

“这四年你一直在路口的拐角处等我认出你来?你是什么时候被卖水果的夫妇发现的?他们对你好吗?平时给你水果吃吗,苹果、香瓜、冬枣,还是坏掉的菠萝?”

它还是不肯说话。黑眼仁那么大,那么忠诚,几乎让我流出眼泪来。

“你一直在等一场春天的沙尘暴把你吹来找我吗?”

它几乎不让人察觉地、默默地点了点头。

我猛地一下拉开阳台窗户。深夜,外面的风不知何时已停了下来。整个初夏的大千世界壮阔地展现在我们面前。音乐学院沉睡着的无数乐器和白天弹奏它们的人们。楼下池塘的青蛙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梦话:立刻夏天——立刻夏天——

小马的前腿摇晃了两下,矮下身子。

“那么,没吃到草料也可以出发?”

“没关系,很好吃的苹果也可以。”它终于说。

没头脑有时不高兴

没头脑就是没头脑。她已经不高兴了整整一天一夜。在这三十六个小时里,没头脑打碎了五个玻璃杯,踢翻了七个啤酒瓶,扔掉了一个明明还可以啃好几口的苹果核,对着路边的杨树叶子狠狠地踩了好几脚,有一片梗部还有一点儿绿的没那么脆,一时之间踩不碎,她还来回来去地狠狠踩了又踩,直到彻底粉碎为止。

那么没头脑又是为什么不高兴呢?

她不高兴是因为觉得她在这个无聊的世界上孤孤单单,没人明白自己,好像也没什么朋友。既然不高兴了,就不高兴到底吧!她躲在吹起满天黄叶的大风背后忍不住抽抽搭搭哭了一鼻子,眼睛鼻头都红了。哎呀,没头脑就是没头脑。她连不高兴都不高兴得十分之没头脑,就是那么直截了当地发了脾气,冲自己,也对整个乏善可陈的无聊世界。她向来只会横冲直撞,碰了壁就放声大哭一场,也不管有没有人看见,有没有人——取笑。

谁会取笑正在不高兴的没头脑呢?答案当然是有——啊!还真有人笑得特别大声呢!没头脑恶狠狠地循声望去。那是一个奇怪的大叔,提着一个鼓鼓囊囊封了口的黑塑料袋子,也不知道里面装了什么。

你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没头脑皱着眉斜着眼问大叔。

我好端端走自己的路,没笑什么啊。大叔一脸莫名其妙。

你明明就是在笑我!没头脑的眉毛都快和脸垂直了。

那是因为我在一个人走路啊。大叔好像明白了什么。

一个人走路?

你看,这个世界这么大,好多人都在忙忙碌碌,都有各自的事情要做,大部分的时候,都只能是我们和自个儿在一起,只有自个儿最靠得住,因为永远也没法抛开,保准是自个儿最好的朋友。所以,我和我最好的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总是特别的高兴啊!否则一个人走路多寂寞!

听他自个儿了半天,没头脑还是有点糊涂。她呆呆地看着怪大叔。

我说,这都不明白,你还真是没头脑哪!

是的。没头脑的声音很低,大叔你说的没错,我就是个很笨的没头脑呀。刚才我发火,是以为你在笑话我哪。

哪有!我刚才光顾着和自己高兴,压根儿没注意你在做什么呀。话说,你脸上湿乎乎的,难道你刚才哭了?

没头脑更不好意思了,她声音越来越小:我刚才不知道怎么的,觉得一个人很孤单……

笨蛋!一个人才更要用力高兴起来啊!平时我们和别人在一起,就算自己再使劲,也不见得别人会高兴;好不容易自己和自己在一起,还不能想办法逗个乐儿吗?

可是怎么逗乐儿呢?没头脑听呆了。

比如说,使劲地想从小到大看过的所有笑话啦,想得起来哪个就笑哪个;比如,想点儿特别叫人高兴的事,比如谁谁谁又夸自己了啦;实在没什么可乐的,想想吃过的所有好吃的东西也好啊!这么多人没饭吃,我却吃过那么多好吃的饭,多可乐啊!

叔叔,你真快活……这真不容易。

高兴其实是件特别难……也特别简单的事。你使劲儿高兴,用力高兴,没准儿就真的高兴起来了。也许比用力不高兴稍微难一点儿——可是值得高兴的事,肯定比不高兴的事多!只要是活着就是胜利!你看,这么多人都没能平平安安活到老,可我却闷不作声活到了这么大一把年纪;那么多人都失恋了,可是我喜欢的人只要永远不知道,我就永远是安全的;那么多人都找不着活儿,可我每天的工作都干呀干不完;或者有一天反过来,那么多人都有活儿要忙,可我偏偏能够游手好闲四处晃荡,路边的野花啦,城里的美术馆啦,商店里的新货架啦,都满够一瞧的……还有,今天还没到世界末日,每个人离完蛋都还有好一阵子……还能吃很多很多好吃的,和很多有意思的人聊天,做很多顶有趣的事,看很多没看过的风景。这不是最最让人高兴的事吗?

那……要是明天我们就死了呢?

那至少今天还可以高兴地唱一天歌啊!你看,草地上刚开了一朵小黄花呢。它的形状多么俊!黄得又是多么鲜!

怪叔叔不告而辞,轻轻地哼着没名目的小曲走掉了。剩下没头脑一个人,还在拧着眉头低头看自己的手指头。指甲前几天因为焦虑啃了个精光。脚上的圆头小皮鞋有点脏了,但也不是很脏。短短的蓝袜子,侧面各绣了一只可爱的小黑猫。工装蓝色牛仔裤裤腿挽起来很好看,白衬衣的纽扣不小心掉了一颗,可是幸好不在关键部位……突然间她觉得眉头松快了一点儿。又松快了一点儿。

哎,没头脑发现自己的眉毛完全展开啦!

一朵越来越大的笑容,慢慢地打开在她嘴边。她心里控制不住地涌满了暖乎乎的笑意,连这样糟糕的大风天也挡不住。

没头脑小姐终于一点一点吃力地高兴起来啦。她的笑在外人看来也许有点生硬,不够那么自然,还有点傻乎乎的,可是她是真的在笑。这时她就突然明白了,刚才那个怪叔叔原来就是不高兴本人啊。他的黑色袋子里,装满了尘世间不值一提的大小烦恼。自己走得很慢很慢,身体似乎也不那么顶好。可是他背负着那么多的不快乐,还在努力地让自个儿高兴起来,一边唱着歌,一边顺手就把路边看到的糟糕情绪当废纸捡了去,扔进那个永远也装不满的垃圾袋里。

等不高兴先生真正一个人的时候,还会一直那么高兴吗?还会一直有力气保持高兴吗?还会一直相信高兴是最重要的事吗?

没头脑不知道。但她努力思索的时候,觉得自己心里面的难过陡然轻了许多许多。也许是被那个大黑袋子一股脑兜走了,也许是自己长翅膀飞走了。那朵小黄花的确是够清俊的。而且刚才那个大叔没发现,墙角落还有另外三棵探头探脑的蒲公英哪!最大的那朵形状已经很饱满了,只等一阵微风吹过,就好变成许多许多闪着银光的轻盈的伞兵,成群结队地飞行一阵子后,再一个个潇潇洒洒降落在草地上。草地前不久刚被人修剪过,短短的小绿茬子,像刚剃过的十三四岁的男孩子的头,轻微冒着点傻气,可穿着童子军绿衣裳擎着好几朵小花的模样,又格外惹人疼惜。

这时候的没头脑小姐,就变成了没心没肺小姐——她快活地笑起来时,其实还挺让人爱看的,惹得路上的人都偷偷瞧她。之前她大哭大闹的时候,大家都只好假装没看见。

就是这样。这就是没头脑小姐和不高兴先生的新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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