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勇
摘 要:三明市地处闽西北山区,市域总面积2.29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9.34万公顷、林地189.66万公顷;2016年末户籍人口284.2万人,常住人口253万人,其中乡村常住人口110.6万元,人均农业资源比较丰富。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后,随着城乡统筹发展和“四化”同步的加快推进,三明市各级政府加大了惠农强农工作力度,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和新农村建设等取得了长足进步,农村居民切切实实分享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收入持续增加,结构不断优化,城乡收入差距缩小。2016年全市城乡居民收入比2.13:1,收入差距低于全国、全省水平。但作为沿海省份的内陆山区,与全省及沿海地区比较,该市农村居民(以下简称农民)收入水平仍总体偏低,农户间收入差距问题比较突出。2016年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18元,居全省9个设区市的第七位,比全省平均数低7.3%。从住户调查的农民收入高低五等分看,高、低两个收入组的人均收入分别为37952元、5419元,两者收入比达7:1,比2011年的5.8:1扩大了1.2倍,表明农民收入差距呈扩大态势。如何有效缓解这一态势,不仅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和农村稳定,也关系到促进农村消费升级、培育经济增长动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要方面。
关键词:农民收入现状;差距;对策建议
一、三明市农民收入现状
1.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近年来,三明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全市农村经济总收入从2011年的303.95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505.36万元,年均增长10.7%;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8205元增加到13918元,年均增长11.2%,高出GDP年均增速2.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2.53:1缩小到2.13:1,有力助推了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突出表现在: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提高。2016年末全市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总数分别达4096家和2857家,合作社成员及带动非成员农户24.8万户,占农户总数的44.9%;土地流转总面积79.1万亩,分别比2006年、2011年增长3.4倍和41%。二是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三产融合呈加快发展趋势。2016年末全市共有农家乐、休闲农庄、休闲农业园区和民俗村在内的休闲农业经营主体391个,从业人员数1.28万人,其中农民就业人数1.1万人,年接待635.67万人次,年营业收入6.62亿元,年利润总额1.52亿元。
2.农民收入构成趋向多元
从三明市农民收入构成上看,呈现出“二增二减”的变化趋势,即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占比增加,经营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占比减少。一是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其占比由2011年的35.6%上升到2016年的38.1%。2016年全市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达58.81万人,比上年增长3.16%;外出劳务收入总额达876112.78万元,人均比上年增加603.92元。二是经营净收入由2010年57.3%下降至51.5%,比重明显下降,但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三是转移净收入所占比重由4.5%上升到了8.4%,对农民收入的贡献持续增强。四是财产净收入所占比重由2.5%下降到2.0%,对农民收入影响不大。可见,农民增收主要依赖于农民外出务工带来的工资性收入增长,农村社会保障等普惠性转移支付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补充。
二、农民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
从基尼系数看,在2002年至2011年的10年间(因住户调查指标调整,2012年起不再统计农村居民基尼系数),三明市农民收入基尼系数从0.26升至0.34,呈逐年扩大态势,已接近0.4的“警戒线”边沿。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地域差别和自身因素导致收入差距扩大
(1)自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基础等差距导致的经济发达程度的差异,最终导致农民收入水平的差别。不同的地区,由于在所处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禀赋,特别是经济发展基础以及各种资源占有方面的差异都不可避免地表现为收入水平的差距。如:福建省农民人均收入前三位的厦门、泉州、福州3市均为沿海地区,其人均收入分别三明市高出26.4%、19%和14.9%;在三明市12个县(市、区)中,梅列、三元、永安等3个县(市、区)的城镇化率分别高达97.8%、84.5%和67.6%,其农民人均收入也分居全市前三位,分别比全市平均高出22.1%、20.4%和12.3%。
(2)农民受教育程度、年龄和职业差异导致收入差距。据三明调查队对1588户、5758人实施的2013-2014年居民收支入户调查元数据,运用收入转换矩阵这一分析工具,就三明市居民收入流动性进行定量测试结果显示:从农民收入向上流动角度看,受教育程度越高,变量的系数就越大;从收入向下流动角度看,受教育程度越高,变量的系数就越小。即教育程度的高低决定着收入流动性的高低,教育程度对收入向上流动成正向作用,对向下流动有阻碍作用。从职业差异对收入流动性影响的分析结果表明:从事能源与采矿业、交通運输与零售服务业、中介服务业、科教文卫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业的家庭比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家庭有更大的向上收入流动;从事制造业与建筑业、交通运输与零售服务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业的家庭比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家庭有更小的向下收入流动。可见,加快现代城镇化进程,为更多从事农林牧渔行业的家庭进入城镇从事其他行业,对提高居民收入整体向上流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此外,年龄对家庭收入流动性影响虽不显著,但在收入向上流动时,平均年龄组处于51岁-60岁的家庭收入向上流动的概率是显著的。这符合51岁-60岁的家庭拥有更多的具有升值价值的固定耐用投资品--如房地产,以及这一年龄组家庭子女开始就业并履行家庭生活支出义务的客观事实。
2.来自农业的家庭收入增长难度大
对于低收入农户来说,其家庭收入来源还是主要依赖于农业经营收入。近年来,农业发展越来越受到价格和成本的双重挤压,小农户的生存更面临以大资本、高科技、全产业链为特征的大农业的冲击,来自于农业的农民增收难度越来越大。
(1)多数农产品供求失衡,价格下行。近年来,由于农业生产力水平提升较快,加之农产品需求的刚性约束,使得农产品市场结构性过剩问题比较突出。从三明市看,稻谷、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禽类、水产品等大宗农产品市场相对低迷,价格从几年前稳中有升转向趋于下行,如稻谷价格高位滞涨后略有下行;茶叶和以橙类为主的柑桔价格长年低位徘徊,大量茶果园失管;蔬菜市场波动大,2016年下半年永安莴苣严重滞销,价格从每公斤1.5-2元降至0.5元左右,不足弥补物耗成本。
(2)自然灾害导致减产减收。三明作为山区老区,农业有机构成低,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相对落后,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如2015年底的极端低温冻害导致下年的柑桔、桃、梨等水果大幅减产,一般减产达3-6成;沙县夏茂益鑫农业合作社长年流转耕地5000多亩,主要用于水稻制种,2016年因花期遭遇强台风造成损失300多万元。
(3)生产成本逐年上涨。近十多年来,农业生产资料、劳动力和土地租金等生产成本持续较快上涨,且总体增幅高于价格上涨幅度。如:由于上游产品价格传导,2017年以来农资价格上涨较快。建宁县信远植保合作社反映,2017年3月下旬三明产尿素价格从去年10月的每吨1300元提高到1770元,涨幅达36.2%;草甘膦价格从每吨约9000元提高到13000元,涨幅达44.4%。同时,农业用工难、用工贵问题也很突出,目前季节性、临时性雇工工资达男工120-160元、女工100-120元左右,近五年间上涨达50%,一些规模经营业主难以承受。此外,地租过快上涨也加重了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业主的经营压力。
(4)小规模农业缺乏竞争力。兼业农户为主、小规模经营、产业低端化仍是三明农业的短板,生产效率低下,竞争力弱。以常规稻生产为例,仍以人力为主的小规模生产往往赚不到工资,而一些实行适度规模经营、全程机械化作业的家庭农场或种植大户,每亩单季毛收益可达700元左右(未扣除地租)。如,建宁县上庄家庭农场以生产黄桃、翠冠为主,果园面积180亩,长年施用生物有机肥,还注册了“达兴庄”商标,实行产品精包装销售,近几年其黄桃价格保持在20元/公斤左右,翠冠价格5.5元/公斤左右,分别比当地市场和普通黄花梨价格高出一倍以上。
3.现行统计方法难以准确反映农民收入差距
(1)平均指标掩盖了高低收入差异。目前对居民收入水平的衡量主要用平均指标,但随着高收入家庭特别是少数收入很高家庭的增多,对平均数的拉动作用越来越大,平均数不断偏离中位数。如2016年全市农村调查户中有57.2%的家庭人均收入在平均水平之下。
(2)调查样本确定偏差抬高平均收入。一是调查样本缺乏代表性。现在使用的住户调查样本是上世纪80年代确定的,随着居民的收支结构变化,居民之间收入差距逐步拉大,过去确定的调查点以及各调查点样本户数的代表性大大降低。尤其是现有城乡住户调查不能有效反映农民工的收入情况,将常住城市本地的非农业户口居民作为调查样本的统计结果,与包括原有城市居民和农村转移到城市新居民在内的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相比无疑过高。二是调查样本确定违背随机性原则。在对农村居民收支调查和统计中,为减少记账误差,在样本中抽取经常性记账户时,常常在愿意接受调查的居民家庭中抽取。而现实中愿意接受调查的居民家庭一般文化素质较高,在收入状况与受教育程度呈正相关关系的前提下,对其记账数据处理的结果,难免抬高人均收入水平。
三、进一步缩小农民收入差距的对策建议
1.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发展活力
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合作社多要素、多形式合作,更好发挥其对普通农户、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市辖区、沙县、永安等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三块地”的确权登记颁证,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鼓励要素流动,促进土地等资源要素资本化,使普通农户具有普惠性、可持续的财产性收入,以此缩小农民收入差距。
2.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
(1)立足资源优势,加强产业引导,做大做强“一乡一业”、“一村一品”。重点扶持建宁“三子”、宁化“两米”、清流花卉与豆腐皮、永安蔬菜与笋竹,以及尤溪、大田茶叶等一批优势特色产业。发挥好龙头引领作用,提升优势特色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以农民创业园、现代农业产业园为示范引领,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先进技术装备的应用推广,促进要素集成和产业集聚,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完善农业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推进三产融合。以永安、建宁、清流等为重点,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电子商务和休闲农业,促进农业三产融合,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宽增收链。
3.盤活资源资产,推进产业扶贫
引导贫困农户盘活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林权、土地承包权等自有资产或资源,将耕地、林地等流转或参股到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进行规模经营,增加其财产性收入和劳务收入。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机制,发挥好县乡两级扶贫担保基金的金融杠杆作用,鼓励贫困农户利用贴息贷款参股合作社或龙头企业,以此带动产业发展和增收脱贫。
4.进一步完善惠农强农政策,加快农民工市民化
(1)改革和完善农业补贴制度。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新增补贴重点向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规模化经营主体倾斜。扩大扶持范围,调整扶持重点,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农业电子商务,以及休闲农业、生态农业等新业态等重点领域和环节,加大财政、税收和用地用电等政策扶持力度。
(2)大力发展各类职业教育,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就业、社会保障、医疗、教育、住房保障等制度改革,实现进城务工人员和城市居民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鼓励有条件的进城农户有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以减少农民、致富农民。
5.建立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
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加大对弱势群体公共卫生、子女义务教育、就业扶持以及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支出补助力度,健全地方财政稳定、长效的转移支付制度,在此基础上按照提标准、广覆盖、可接续原则,着力推进社保、医疗等制度建设,最终形成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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