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佳宁
[摘 要] 近些年来政府开始重视对于P2P网贷平台的监管,并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一系列与之相关的诸如暴力催收、逃资、诈骗等负面消息日渐减少,但与此同时,也有人认为如果政府监管过于严格,将会阻碍P2P在线贷款平台的行业创新。因此本文基于博弈论分析P2P网贷行业创新与政府监管之间应如何平衡,得出结论:P2P网贷行业是否选择进行良性创新取决于政府监管部门态度的强硬,最后就如何促进P2P网贷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 P2P网贷;行业创新;政府监管;博弈论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8. 17. 039
[中图分类号] F724.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8)17- 0104-0 2
1 P2P网贷及现状
1.1 P2P网贷
P2P(Peer to Peer ,点对点)网络借贷是指想要借出资金的个人或企业利用网络平台,将多余的资金出借给有需要的个人或企业,以此达到双方互利共赢的目的。通常来讲,P2P 网络借贷最开始的出现形式是指个人对个人的借贷,不过经过这些年以来的发展,P2P网贷已经不仅仅只限于个人对个人的借贷,企业对企业、企业对个人、个人对企业也可以进行借贷放款。
1.2 P2P网贷的现状
P2P网贷平台主要的服务对象是很多传统金融机构无法顾及的长尾客户群,包括很多中小型企业以及急需资金周转的个人。然而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会给政府原有的监管制度带来很多意想不到的挑戰。对于政府来说,过于严格的政府监管会抑制P2P网贷行业创新,而过于宽松的政府监管又会给居心不良的企业可乘之机。 因此,P2P网贷行业发展前景的好坏将取决于政府监管与P2P网贷行业创新最终的博弈结果。
2 P2P网贷行业创新与政府监管博弈分析
其实严格的政府监管和良性的行业创新之间,从来不是一个单选题,从来不是要在两个极端之间进行选择,在我们的面前一直摆着另一个最优解,那就是:政府秩序和行业创新之间是密不可分的一体,它们之间互相影响、相互补充,政府的适度监管将会给P2P网贷行业创新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而P2P网贷行业的良性创新对于推动政府监管体系的完善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因此,对于政府相关部门而言,如何把握适度的创新与管理和控制P2P网贷行业秩序之间的平衡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这将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2.1 相关假设及模型设定
2.1.1 假设前提
为了下文的论述方便,我们在这里先假设政府对P2P网贷行业进行监管的各个部门行为具有一致性,即:当一个选择采取严厉或宽松的监管态度时,其余的部门都将采取与之相同的监管态度。同时假设各P2P网贷企业基于“经济人假设”的前提,即:不论何时都会选择使自己利润最大化的方案。
2.1.2 相关假设
假设P2P网贷企业创新的选择为:集合{A1(良性创新),A2(恶性发展)},其中,集合A1:在不超过监管底线的情况下,积极创新的P2P网贷平台;A2:违反监管规则,利用监管漏洞牟利的P2P网贷平台。政府监管部门可能选择的监管态度为:集合{B1(打压创新),B2(支持创新)},其中,集合B1:政府采取打压创新的监管态度;B2:政府采取支持创新的监管态度。
假设参数C:积极创新,不利用监管漏洞牟利的P2P网贷平台所损失的全部成本;S:恶性发展,利用监管漏洞牟利的P2P网贷平台所得到的超额收益;O:政府因为打压创新所获得的收益;Q:政府因为支持创新所获得的收益;T1:政府打压创新所付出的监管成本;T2:支持创新所付出的监管成本(T1>T2);R:在行业创新成功的时候,政府监督所取得的收益;K:当行业创新失败时,政府监督所付出的成本;函数Y1:P2P网贷平台1的收益函数;Y2:P2P网贷平台2的收益函数;Y3:政府的收益函数。
故在不同情况下的P2P网贷行业创新和政府监管的博弈树状图如图1所示。
根据上面的博弈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当P2P平台1、2选择进行良性创新,而政府监管部门选择支持创新时,会得到最优解(Q-C,Q-C,R-T2),这时不管对于P2P网贷平台还是对于政府来说都具有相对较高的回报。
2.2 政府监管态度是否强硬对P2P网贷行业创新选择的影响
2.2.1 政府采取温和的监管态度时
如果政府选择打压行业创新,这时很明显政府选择进行严厉监管的收益要小于支持创新所带来的收益(R-T1<-T2),同时选择严厉的监管态度还会耗费极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因此政府很明显会采取较为温和的监管方式,并且只要有一个企业在坚持良性创新,那么政府部门便会采取支持创新的、宽松的监管政策。
2.2.2 政府采取严厉的监管态度时
如果政府选择打压行业创新,那么其严格监管时所付出的成本能够被其所带来的收益弥补,同时剩余收益大于支持创新的收益(R-T1>-T2),这时政府必将采取严厉的监管态度。只有整个P2P网贷企业都能够自觉地进行良性创新时,政府才会支持创新,选择采取宽松的监管态度。
2.2.3 博弈分析总结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P2P网贷平台行业创新的选择与政府的监管态度的改变相互影响,只要一方发生改变,另一方便会响应并做出调整。比如就政府的监管态度是否强硬来说,当所有的P2P网贷企业都自觉进行良性创新时,政府将会选择采取温和的监管态度;而当所有的P2P网贷企业都进行恶性发展时,政府部门必然会采取严厉的监管态度。
同理,政府监管态度的改变也会对整个P2P网贷行业的创新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政府监管态度十分强硬,那么整个P2P网贷行业必然都会选择进行良性创新;而如果政府的监管态度温和,则会有很多P2P网贷企业投机取巧。长此以往,整个P2P网贷行业将形成通过投机取巧钻政府监管漏洞来获取私利的风气,这对于P2P网贷行业的长期发展必将造成十分恶劣的负面影响。
那么对于政府和P2P网贷企业来说,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来促进P2P网贷行业的健康发展呢?
3 应对建议
3.1 政府
根据以上的博弈分析结果,我们可以看出,当政府采取严厉的监管态度时,会极大地抑制P2P网贷行业的创新发展,因此不论是从政府选择严厉监管所付出的人力物力成本来看,还是从促进P2P网贷行业的健康发展来看,政府相关部门都应该采取相对宽松的监管政策。而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很多P2P网贷企业会在政府采取温和的监管方式时,钻监管的漏洞投机取巧,以此来获得其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这时政府应该颁布更为强有力、有效的监管法则,同时政府的执行部门应做到严格贯徹落实并有效执行相关规定。这样一来,这种监管方式不仅会大大减少政府的监管成本,同时也能起到对P2P网贷企业杀一儆百的作用,给其他的P2P网贷企业以警示。
3.2 企业
当政府采取了实施宽松的监管态度的最优解时,对于P2P网贷企业来说,选择进行良性创新就是它此时的最优解。在这种情况下,互联网金融独有的特性则决定了P2P网贷企业应该在遵守政府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以合法和透明的方式进行创新实践。这样一来,不仅会促进整个P2P网贷行业进行积极、健康、有序的发展,同时对于P2P网贷企业自身来说,其经营发展也会得到来自政府部门的强有力的保障。另外,P2P网贷企业还需要建立起属于该平台的信用体系。因为P2P网贷行业创新与以往其他行业的创新不同,其独特的交易模式使得它对于借贷双方的信用度有着极高的要求。只有建立了可靠的信用体系和树立了良好信誉的P2P网贷企业,才能够从众多的P2P网贷企业中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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