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宋淼淼,有个妹妹叫宋焱焱,比我晚出生八分钟。我们的性格一如我们的名字,我安静沉稳,妹妹活泼开朗。
自我有记忆以来,只记得妹妹令整个筒子楼地动山摇的哭声和妈妈忍无可忍飞过去的衣架。在每个薄雾与浓烟交织的清晨,穿堂而过的不是清风,而是妹妹赤裸的脚底板和地面摩挲的声音。
我牵着她的手无数次走过青石板铺成的小路,互相踩对方的影子,度过一整个青春年少。那时的我本以为生活会一直像一条河流的下游一样无波无澜,我们都会在岁月温柔的长河里安稳平常地长大。但女孩敏感的小心思,就像昆虫的细小触角,总能见微知著地察觉一些东西。比如,我知道,妹妹不喜欢我。
从很小的时候她就不喜欢我,从她故意涂黑我的奖状,把我们的合照有我的一边裁掉的时候我就知道。想来也无可厚非,我一直都是大人口中“别人家的孩子”,性情敦厚成绩优异,连错都很少犯。而妹妹冒冒失失,任性骄纵,加上身边有个近乎完美的同龄人存在,我其实能理解她被家长教育向我看齐时内心的憤懑。
她和我不一样,我一直都知道。她敢和老师家长顶嘴,敢跳窗户出去玩,敢在放学后跳上男生的摩托车绝尘而去。这些我都不敢,我只是像大多数循规蹈矩的女孩子一样,埋头学习,考出很好的成绩,然后去一个很好的大学,毕业了就嫁人生孩子,想来就是很无聊的一生。
那个男孩子,我一共见过三次。
第一次他正在政教处门口罚站,大腹便便谢了顶的教导主任喋喋不休着,无非说些冥顽不灵一类的话。他也不反驳,只是眼睛贼溜溜地东张西望,完全不把主任放在眼里。主任气极,丢下一句“朽木不可雕也”便离开。我跟在主任身后走出几步又退回去,把包里的水递给他。从那时候起,我就喜欢他了。真没想到,我会对这样的男孩子动心。大概是他能做我所不敢的事吧。
第二次见他的时候,他正在岔路口等一袋糖炒栗子,栗色短发在阳光下发着光,像极了童话里小王子的模样。
还有一次,他和妹妹在一起。她剪了短发,发尾卷成肉豆须一样的弧度。我看到他们的时候,她在摩托车后座上翘着脚,他坐在摩托上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脸上带着我看不懂的神情。
我没想到他会找我,拍着车后座让我上去。四月的晚风里,我告诉他,这对焱焱不公平。他只是笑,说他和她只是朋友。那时我就知道,她的叛逆乖张混不吝,就像她耳朵上悬着的大耳环,不过是虚张声势而已。
高考完我问过她,会不会恨我。她高傲地昂着头,挑衅地笑了。
她问我,你呢,为什么选择他?
我没答话。我们内心深处都在渴望自己所没有的东西,突破自己的高墙。或好或坏,得到的果,都是自己种下的因。
有人说,每个安稳的人,内心都渴望流浪、酒吧和伏特加。我只知道那天晚风温柔,他用最大马力带着我,凋落一地樱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