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8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發改委」)聯合商務部發佈了《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以下簡稱「《負面清單》」),將於2018年7月28日起正式施行。相比於《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負面清單》長度由63項減少為48項,共在22個領域推出開放措施,調整了金融、汽車製造、互聯網服務等多個行業領域的准入門檻,切實履行了加入世貿組織承諾,同時積極推動更高水準對外開放。
《負面清單》下的中國大陸,開放姿態誠懇;而對於來自寶島台灣的投資,大陸所展現的就不只是「開放」的態度,而是努力實現「同等對待」。年初,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以下簡稱「國台辦」)、國家發改委共同發佈了《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31條惠台措施」),截至7月10日,已經得到了上海、福建、天津和浙江4個省市的積極回應,旨在促進台資企業在大陸更好更快發展,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切實便利。
政策細化滬閩津浙為台企台胞創造更大機遇
2018年全年2月底國台辦與發改委牽頭出台的31條惠台措施,其中12條措施涉及加快給予台資企業與大陸企業同等待遇,主要包括,明確台資企業參與「中國製造2025」、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參與國家重點研發計畫專案、基礎設施建設、政府採購和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享有與大陸企業同等待遇,明確台資企業用地、向中西部和東北地區轉移、台資農業企業可享受的相關政策,並支持兩岸業者在小額支付、征信服務、銀團貸款等方面深化金融合作。已出台細化措施的四省市結合本省市具體情況均有所側重,其中涉及台資企業發展的政策與台灣投資人的利益密切相關。
上海——政策樣板間
上海積極回應國台辦 「打造好政策樣板間、示範田,在全國發揮示範引領效應」的要求,於2018年6月1日率先頒佈了《關於促進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辦法》,55條惠台措施為兩岸經濟發展與合作提供了切實可行的操作指南,其中支持台資企業參與推進上海「四大品牌」建設的政策條款更是頗具上海特色。
創新是促進科技發展的根本動力,重視研發,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各省市惠台政策中的重中之重。上海支持台資企業及台灣同胞在本市從事科技、文創等產業研發活動,鼓勵台灣地區知識產權在本市轉化。對在上海市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研發中心和研發人員超過100人的全球研發中心給予開辦資助和租房資助,對符合條件的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專項資金支持;對通過PCT途徑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每項給予最高不超過25萬元(人民幣,下同)的資助;對獲得授權的高質量國內專利,每項給予最高不超過1.5萬元的資助。
同時,為了給台商在滬營商環境創造良好的法治保障,上海為涉台商事爭議提供了多樣化的解決思路,支持市台辦、本市仲裁機構聘請台灣專業人士擔任調解員、仲裁員,參與本市涉台商事案件的調解、仲裁;積極開展台灣地區律師事務所在本市設立代表機構、台灣地區律師事務所與本市律師事務所聯營、台灣執業律師受聘於本市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三項試點工作。
福建——熟者能生巧
福建與台灣僅隔一條台灣海峽,經濟合作向來密切,緊跟上海腳步,2018年6月6日在第十屆海峽論壇大會上發佈了《福建省貫徹〈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實施意見》,66條惠台措施操作性很強,例如對新設立的在閩台資企業兩年內到資的給予獎勵;明確支持台資企業參與新一代資訊技術、高檔數控機床和機器人、新能源汽車、智能機器、特色農機裝備、新材料等領域重大關鍵技術研發創新等,均未為來閩台胞經濟發展再添助力。
福建省對研發的重視程度較上海有過之而無不及。台資企業在閩設立研發平台,符合福建省科技創新平台引進和建設資助辦法規定條件的,按重大研發機構新增研發儀器設備實際投資額的30%予以補助,獨立法人資格的研發機構最高補助2000萬元,非獨立法人資格的研發機構最高補助1000萬元。
在金融業發展方面,為支持台灣地區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在閩設立、發展,福建區域性先於《負面清單》開放了銀行、壽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的外資持股比例,雖然《負面清單》公佈後,這一優勢已被淡化,但仍然可以顯示福建促進閩台交流的決心與力度。為便於台資企業融資,對符合條件的、為在閩生產性、貿易型台資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擔保機構,以及為在閩註冊的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租賃服務的台資融資租賃公司,提供一定的風險補償;鼓勵福建省銀行業機構為在閩台資企業提供信貸服務。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惠台政策中福建省明確了台灣地區服務提供者經批准可獨資興辦養老機構和開設診所、門診部,廈門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隨即頒佈了《關於實施台灣地區服務提供者在廈門設立個體診所有關措施的通知》,明確了臺灣醫師來廈門開設診所的條件和程序等,惠台政策落實之快令人驚喜。
天津——潤物細無聲
進入7月,天津發佈了《關於進一步深化津台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天津作為首批「對台冷鏈物流產業合作試點城市」,本次惠台措施繼續堅持推進津台冷鏈物流試點,給予台資冷鏈專案同等待遇,符合《天津市冷鏈物流發展規劃(201~2025年)》要求,獨具天津特色。
對鼓勵台資企業創新發展方面,天津有著清晰的資金扶持政策:符合《天津市關於加快推進智能科技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的台資企業,可申請市工業和資訊化委專項資金;對台資的科技領軍企業和領軍培育企業實施重大創新專案、創新平台建設,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和300萬元財政科技資金補助;對開發「殺手鐧」產品的台資企業,給予不超過100萬元資助;對在本市註冊的台資企業建設的重點實驗室,經認定驗收通過後給予100萬元支持;對首次獲批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台資企業,按照規模大小給予30萬元至50萬元獎勵;對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台資科技型企業,經審核認定後,市財政按照股份制改造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補貼,區財政按市財政補貼額給予1︰1比例配套補貼。
在民生領域,天津本次明確了臺資企業可以在津投資養老服務業,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同等享有稅收等優惠政策。台灣先於大陸進入老齡化社會,養老服務產業已有三十餘年的發展歷史,台資企業的進入有利於促進天津養老市場的健康發展。同時,本次惠台措施也明確了台商社會力量可以在津舉辦醫療機構,消除非公立醫療機構發展的政策障礙,鼓勵有資質人員依法開辦個體診所。
浙江——依託既有創新政策的高含金量惠台措施
繼連番出台各項政策吸引人才、優質企業落戶共謀發展後,浙江於第一屆海峽兩岸青年發展論壇上正式公佈《浙江省貫徹<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實施意見》,雖未一馬當先,但長達76條的惠台措施含金量之高,足以表明浙江促進兩岸和平統一、共用經濟發展紅利的誠意。
「最多跑一次」改革是浙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創造性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實踐的一個鮮亮標誌,本次惠台措施積極推進這一極具浙江特色的改革全面惠及台資企業,包括台資企業商務備案和工商登記「一口辦理」、「多證合一」、台資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等多項企業設立的配套政策得到確認。
科技創新方面,本次惠台措施多達10條,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浙江創造性改革的另一代表——「創新券」,如今台資企業也可依法申領。創新券是政府向企業、創業者無償發放,用於向科技服務機構購買技術創新服務、自主開展技術創新活動的制度安排,簡單來講,企業可以用「創新券」抵錢到科研院所或高校使用高端科研設備。浙江創新券的使用帶來兩個重大轉變:一是科研經費的改革面向了企業;二是企業不用再投鉅資購買高端科技儀器設備,憑創新券共用大型儀器,降低研發了成本。對於擁有優秀研發實力的台資初創企業來說,這一政策的吸引力顯而易見。
在支持台企融資方面,浙江展現出驚人的魄力:明確台資企業可在境內和境外發行債券,允許其在境外發債資金回流;支持台資企業開展本外幣全口徑跨境融資,在一定倍數淨資產額度內獲得本外幣融資;支持省內金融機構為台資企業提供專項授信,支持台資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債務融資工具。
解決了技術創新、融資難題,另一個就是經營用地問題,浙江表示:加大台資專案用地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台資專案優先納入本省重大產業專案庫,對其中特別重大的製造業台資專案,省給予全額用地計畫指標獎勵;對龍頭類台資專案,省給予60%用地計畫指標獎勵;對於示範類台資專案,省給予40%用地計畫指標獎勵。對傳統工業企業轉為先進製造業的台資企業,以及利用存量房產進行製造業與文化創意、科技服務業融合發展的台資企業,可實行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的過渡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