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吕安然
品牌是企业乃至国家竞争力的综合体现,代表着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的升级方向。为更好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国家提出了很多具体举措,其中,也多次提出要发挥标准化在品牌建设和品牌评价方面的重要作用。
制定团体标准是发挥市场在标准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构建国家新型标准体系的重要举措。《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中要求,“在标准制定主体上,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2017年12月,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原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制定了《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并经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实施。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推动标准化工作改革部署,根据我国品牌领域标准化工作的需求,依据上述文件精神,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自2016年开启了团体标准试点。经过2年的试点,目前正式成立了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来自不同行业的19位专家担任委员,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原院长、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副理事长马林聪同志担任主任委员。
2018年10月9日至10日,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在北京召开了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理事长刘平均到会讲话,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马林聪主持了团体标准审查。
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作为国际标准化组织品牌评价技术委员会(ISO/TC 289)和全国品牌评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32)的秘书处承担单位,今后将更加注重统筹管理,按照布局合理、领域完整、结构清晰、系统完善、功能协调等要求,建立包括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团体标准在内的协调一致的品牌评价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