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一带一路”机遇:中德要做合作共赢的示范者

2018-11-06 02:33中国驻德国使馆经商参处公使衔参赞王卫东
大陆桥视野 2018年10期
关键词:中德贸易一带一路

中国驻德国使馆经商参处公使衔参赞 王卫东

中德建交46年来,经贸合作始终是双边关系的压舱石,两国互为重要的贸易和投资伙伴。在中德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两国经贸合作的深度和广度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

双边贸易持续增长。德国是中国在欧盟内最大的贸易伙伴,中德双边贸易额是中国与英、法、意三国贸易额的总和,占中欧贸易总额的近三成。中国自2016年起已连续两年成为德国在全球最大的贸易伙伴,300万家德国企业平均7%的销售额、30家德国DAX指数企业平均15%的销售额均来自中国市场。

投资合作方兴未艾。过去以德国对华投资为主,近两年中国对德投资也迅速增长,投资合作进入“双向快车道”。目前5000多家德国企业在华投资了超过8000个项目,且随着中国持续对外开放,近期还将有一批重点投资项目陆续落地;在德投资的中国企业已超过2000家,涉及贸易、金融、汽车、机械、航空、电信等诸多领域。

德国是最早对“一带一路”倡议表示欢迎的欧洲国家之一,经济界也十分关注其中蕴含的商机,在亚投行、中欧班列等部分领域已经有了显著的合作成效。

与此同时,随着中国企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近年来德国舆论中不利于双边合作的声音也在增加。例如有观点认为,德国企业对中国市场过于依赖,长此以往可能会受制于人;有智库称,中资企业通过并购德国企业的方式取得核心技术,会削弱德国的竞争力;还有部分政界人士将中国企业实力普遍提升的原因简单归结为不公平竞争和政府补贴,得出类似“中国营商环境正在恶化”“外资企业不再受欢迎”的荒谬结论。

在此背景下,习近平主席今年5月在会晤来访的德国总理默克尔时强调:“中德两国要做合作共赢的示范者、中欧关系的引领者、新型国际关系的推动者、超越意识形态差异的合作者。”习近平主席的表态为中德经贸合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中德同为制造业大国和贸易大国,面临数字经济、气候变化、保护主义、全球治理等共同的挑战,缺的不是利益契合点和共同目标,而是携手合作的勇气、胸襟和视野。尤其在以下几个方面,双方应抓住“一带一路”合作机遇,实现互利共赢。

一是把握科技创新脉搏,加强研发合作。德国创新能力强,专业研发人才丰富,适合前沿技术研究。中国市场广阔,为企业研发提供了各类需求和应用场景,拥有海量的数据资源可供研发使用,并能将研发成果快速转化为产品并推向市场。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赴德国建立研发中心,涉及汽车零部件、机械制造、轨道交通、新材料等多个领域,且普遍反映成效显著。在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电动车等新兴产业领域,德国企业也有强烈的合作需求,希望在标准、测试等方面加强对华合作。

二是灵活采取多种形式,深化投资合作。中国企业对德投资近几年增速很快,其中并购项目占比很大。总体来看,中国企业“走出去”还处于起步阶段,海外并购存在经验不足、国际化人才不足等内部制约因素,也面临文化差异、舆论质疑、投资审查等许多外部环境制约,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我们应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走出去”,在更广阔的空间直面各类挑战,不断增强国际经营能力,尤其是广大中小企业,它们的发展潜力很大。另一方面,我们建议企业通过并购、参股、股权置换、境外上市、建立合资企业、购买专利、合作研发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并购只是实现“走出去”的一种方式,企业应该更多考虑何种合作方式符合长远战略和实际情况、能够有效提升企业国际经营管理能力。

三是用好进口博览会平台,共享中国开放新机遇。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是中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支持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实际行动,得到了各国政府和企业的积极响应。德国企业参展热情很高,据了解,报名参展的企业超过120家,参展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希望两国企业利用好这个交流展示平台,挖掘更多合作机遇。

中德位于“新丝绸之路”两端,在“一带一路”合作上大有可为。我们鼓励两国企业先行先试,积极探索“一带一路”合作的新领域和新模式,推出一批中德携手开拓第三方市场的优秀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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