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晨
[摘要]近年来,竞争性民主选举制度的弊端不断显现,不仅第三世界国家出现了“民主化”回潮,在美欧等发达国家内部,这种只注重程序,忽视结果的“党争民主”也呈现出种种衰败的迹象。这些败象主要体现在选举机制失灵、社会断裂效应加剧和不平等状况加剧三个领域。
[关键词]竞争性民主 选举制 衰败 [中图分类号]D521 [文献标识码]A
多党竞争选举制是一种精英主义民主观。从此类观念来看,民主不是人民的权力,它不过是一种选择决策者并制约其过分行为的手段而已。民主有如“市场”,它通过一种制度性机制,淘汰竞争选票的权力斗争中的最弱者,确认最强者。所以西方现代代议制民主是“公民投票的领袖民主”,或者按照中国政治学学者王绍光的说法,西方民主不是民主,而是“选主”。
多党竞争制假设在选举开启后,通过投票程序,选民可以选择能体现自己意愿的政党和自己信任的代表,以“委托”(delegation)的形式授权他或她在当选后代表自己监督和组成政府。但是可惜,这一“委托”的进程却并非民众意愿的平行向上传导,选举过程实际上会出现大量扭曲、偏差和各种名不副实的“越权性失误”。一方面,民众与候选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民众无法充分了解和认知自己要投票的未来议员或总统,另一方面,在选举时,“政治家总是试图塑造讨人喜欢的形象”,但是一旦当选,那些有关广大民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却都“是在那些组成获胜同盟的封闭小圈子里做出的”,老百姓无法控制自己选出的议员和自己选择的政党,让它们在国际国内事务上遵从自己的意愿,大众对选举结束后各政党、各国政府的政治妥协和政治交易也很难通过议会进行阻止和干预。整体上,这种竞争民主制选出的代表人民说话的“代议士”,就像中世纪的天主教教士,凭借“民意代表”的光环,成为政治精英,合法地获得了“统治权”,但却将大众的政治参与降到了很低的水准。民主“就是全体居民群众真正平等地、真正普遍地参与一切国家事务”,这是列宁所讲的关于民主的定义,照此定义的描述,西方的多党竞争制距此相差甚远。
从选举结果来看,竞争性选举常常选出一些能力或道德水平不敢恭维的低素质领导人,有时还会让一些野心家得逞。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纳粹德国的希特勒和意大利法西斯政权的墨索里尼都是通过一人一票的竞争选举的“考验”,才变为国家元首,进而带领整个国家发动对外战争。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过后,民粹主义在西方国家复兴,带有排外色彩,煽动民众情绪,敌视全球化和自由贸易的极端政党和政治人物在部分西方国家的选举中胜出,这也进一步降低了多党竞争民主制在世界人民心目中的好感。
多党参加选举,經过惨烈斗争而形成的代议体制的基础是多元竞争,它并不利于形成共识政治。“人民”是一个集体概念,他们之间必然有着不同的偏好,对人对事都有不一致的看法,当然他们的观点也会因时因事而发生变化,但是竞争性选举制度和政党政治却会固化民众之间的分歧:在一定意义上,选票就是候选人和政党的“货币”,所以通常情况下,候选议员和党派均会竭力宣传和强化己方理念,贬低对手,驳斥对方观点和论据,以吸引选民投自己一票。竞争性选举意味着“多数人的意志应当占上风”,在决策中奉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多数主义”(majority)原则,此方法利于迅速决策,提高决策效率,但政策的结果却会导致社会资源进行再分配,使选举或投票中获胜的多数派获得更多的利益,因而也就容易产生社会争议、非议,甚至是冲突。
实际上,共识民主,即强调共识而非对抗、主张包容而非排斥、力求使处于统治地位的多数规模最大化而不满足于微弱多数,尊重少数群体对于政治而言非常重要。一项成熟的民主制度,应当尽可能使所有社会群体都参与到意愿形成当中,并且尽量保证意愿形成的过程经常反馈到被治理的民众那里;决策应由谈判磋商形成,而不是由表决产生;治理的目的不是尽可能无阻碍地实现多数人的利益,而是要顾及少数人的利益;重要的不是迅速高效地作出决策,而是要保证决策的有效性。在权利分配上照顾少数,处于优势的多数进行自我约束,让少数人的权益得到制度性保障,应该是胜选后政治人物和执政党的“基本修养”,但近年来西方国家的“政治极化”现象突出,执政党和在野党存在着激烈的矛盾,执政党丧失了“君子风度”,在野党在议会中对执政党的提案“每案必反”,使得党争从竞选一直延续到选后,严重干扰到政府的政策实施,甚至破坏政治稳定和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这种对立也扩大到社会层面,引发社会各层级的对抗。
特朗普在2016年赢得美国总统之位后,民主党和共和党相互斗争的激烈程度更是达到空前水平,主流媒体公开站队支持民主党,打破了美国长期保持的媒体中立的自由主义原则立场。特朗普利用推特等新媒体和福克斯电视台等少数保守派传统媒体,反复斥责主流媒体和民主党,恶化了社会气氛,加剧了社会紧张程度。欧洲大陆的传统是共识民主,二战结束后欧洲国家已经习惯于由几个政党联合组阁执政,但近年来因为民粹主义政党的崛起,几个主流建制派政党协商管理国家的模式已被打破。
竞争性选举民主认为选民通过投票选举“换人”,对政府运行起到“纠错”的作用,从长远来说,能够保持整个国家的健康运行。但是这明显低估了精英操控民意和选举的能力,尽管很多西方国家的政治家喊着变革的口号上台,但实际上他们的政策根本不可能威胁到原有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体制,也不可能违背大的资本集团的意愿,这些当选者只可能作出某些微调,但是这种调整是非常有限的,按照德裔美籍著名哲学家赫伯特·马尔库塞的说法,“所容许的只是不触动现实力量平衡的某些改变,尽管这种力量平衡很不公正,极不平等和极不自由”。
民主的核心价值是平等,竞争性民主制度设计的初衷也是推动政治平等的实现,冀望政治上的竞争可以带来更加公平的社会再分配,从而促进经济平等。但是发达国家内部贫富两极分化日趋严重的现实却证明了西方多党竞争的自由民主模式并不成功。据法国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托马斯·皮凯蒂的统计,2010年之后,在法国、德国、英国和意大利等欧洲国家,最富裕的10%人群占有国民财富的60%,而最贫穷的50%人口占有的国民财富不超过国民总财富的5%;美国的贫富悬殊状况更严重,顶层的10%人口拥有美国全部财富的72%,而位于底层的一半人拥有的财富不到国民总财富的2%,他们手头几乎没有余钱可以支配。
此外,被利益集团“绑架”或“俘获”是西方竞争性选举体制和政党政治无法解决的“顽疾”。美国一位著名的政治学家J.K.加尔布雷斯说过,要医治美国的民主危机,药方就是“在对外政策上,政府不应该代表五角大楼;在内政上,不应该代表通用汽车公司”。但无论美国还是欧洲,其民主制度并没有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大公司、行业组织聘用的专业游说集团密集驻扎在华盛顿、布鲁塞尔等具有关键意义的决策地点,每次大选结束,即开始影响当选者的施政,或是提前“下注”投资某个政党、某位候选人,给以竞选资助,从而获得未来的政治回报。这些背离社会公平的做法已经成为合法的正常游戏规则的一部分。随着“纸牌屋”式的情节一再在现实中出现,西方竞争式选举民主的“掉粉”率只会一升再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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