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志 刘明龙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田陈煤矿,山东 枣庄 277523)
田陈煤矿面对埋藏深、地质条件复杂、战线长、环节多、传统五大自然灾害和高温热害、冲击地压威胁等诸多困难,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管理理念,认真践行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立足于“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总体思路,在隐患排查治理上不断创新探索,建立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构筑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验收考核“三大体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形成了较为系统的隐蔽致灾因素排查预控管理体系,实现对危险源和隐患“发现得快、排查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推动了矿井安全发展。
(1)依托现代科技,建立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充分利用现代科学信息技术,对煤矿生产过程中已经发生的和可能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依据法律、法规、三大规程、安全评价程序,运用模糊数学原理进行定性、定量分析。2017年先后收集和整理了枣庄和滕南矿区2010年到2017年现场安全隐患信息7680条,筛分归类整理为安全隐患标准信息4700条,各种约定俗成的现场术语4000种,借鉴运用故障树等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分析整理出危险源、标准术语、危险类型、可能导致的后果、主要风险控制措施和条款内容等共计7611条;整理“三违”现象5846例,归类整理建立了严重、一般、轻微违章信息3640种界定技术标准,设计开发出危险源技术标准数据库。通过这一数据库的建立和网络运行,构成了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
(2)对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全面升级,组织人员对安全隐患信息进行系统分析,分类整理,重新更新了数据库,并增加冲击地压、隐蔽火源等“隐蔽致灾因素”方面内容,实现信息升级。
在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的工作过程中,不断追求探索更加实际、更加科学、更加实用的隐患防控体系,从最初的“五级六步”隐患防控体系→“三级四步”安全生产分析预报管理体系→“九关六卡”隐患闭合体系→“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体系,整个升级过程就是“双基”建设10年的具体实践,特别是在推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体系建设中,牢牢把握安全工作主动权,深化“普查=调查+探查”体系建设,加密了横到边、纵到底立体交叉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体系,实现了灾害隐患超前防范。
(1)加强组织保障工程建设。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是落实煤矿安全攻坚克难“七大举措”重要措施。为此,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上,不断完善组织保障体系建设。一是抓思想认识,提高认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普查工作的重要性。二是抓知识扩容,邀请专家来矿讲座,进一步加强普及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技术方法与装备的知识,正确认识现阶段煤矿隐蔽致灾因素的常规技术方法的有效性。三是抓制度建设,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了《田陈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实施方案》。四是抓责任落实,落实和完善预防性保障制度,保证目标、任务、标准、重点项目、资金投入、支持政策、保障措施的落实。五是抓技术攻关,突出隐蔽致灾因素隐伏性、时变性、突发性三大特点,找准老窑采空区、断层、陷落柱、各种水体、应力集中、隐蔽火源等六种主要致灾因素,开展冲击地压防治、防灭火、防治水等课题攻关,掌握规律,研究制定措施,进行有效防控。
(2)加强调查探查工程建设。只有在查清各类灾害因素的空间位置、分布特征、危险程度等情况的基础上,建立“普查=调查+探查”体系,才能有效防控事故发生。基于此认识,大力倡导“科技兴安、科技保安”的理念,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开展调查、探查工作。在地质勘探调查和煤矿开采调查上,鉴于该矿地质构造复杂,开采深度不断增加,各类隐蔽致灾因素不断增多的实际情况,实行了“井下隐蔽工程调查治理会诊制度”,确保系统安全。坚持每季度对周边煤矿进行一次调查,做到水文地质情况清楚在案。在探查上,先后采取物探、化探、钻探等探查手段,实施了地面探查、井下探查、井地联合探查。建立使用了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对于存在水害隐患的区域,在采掘活动前采取物探探测、钻探验证等防治措施,利用三维钻探及各种科技手段,探明地质变化情况和煤层赋存情况,及时为开拓布局和隐患治理提供了决策依据;在冲击地压防治上,已配备ZQHJ-95/2.2型煤粉监测钻机、ZWSJ-140/4.1型煤粉监测钻机、ZQJC-420/10.0气动架柱式卸压钻机、ML-26型轻型液压钻机。投入使用了煤体应力监测系统、微震监测系统;在通防系统上,装备了KJ90NB安全监控系统,系统运行可靠,实现24小时不间断实时监测;建成了一流的矿井数字化集控中心,运用遥视、遥感、遥测、遥控技术,实现了矿井安全生产系统 “集控管理”。新装备、高科技的投入运用,保证了普查效果。煤矿隐蔽致灾因素及灾害事故因果关系图如图1所示。
图1 煤矿隐蔽致灾因素及灾害事故因果关系图
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出的危险源和日常排查的各类隐患分为A、B、C级,实行目标管理,按照“自上而下”原则,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期限、应急预案和监控“六落实”。
(1)强化责任落实,提升控制力。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出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矿长牵头落实,并负责协调人员、资金,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治理措施,分管副矿长负责组织人员实施,安监处负责跟踪监督治理全过程,并严格按规定要求对隐患实行闭合管理,特殊原因限期内完不成的要经矿长同意,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重新限期整改。对日常排查的隐患,实行“问题管理法”。上级领导和矿各级管理人员查出的各种安全隐患,全部由信息中心负责收集,并逐条进行把关筛选,给区队和有关科室下达整改通知单,对重要的安全隐患和限期整改的问题输入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并打印成《安全隐患跟踪监控卡》,由安监处负责跟踪闭合验收。对按时整改的问题,做出注销标识,对未整改的隐患,给予加倍罚款。两次复查不整改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使隐患整改闭合化。同时,矿实行了安全信息日报制度,实现了对隐蔽致灾因素排查出的危险源、隐患进行有效控制。
(2)强化动态监督,提升执行力。隐蔽致灾因素排查出的危险源、隐患为保证治理效果,矿实行定期、定目标管理;同时,采取不定期、不定时突击检查,保证隐蔽致灾隐患治理措施贯穿全过程。矿坚持每日召开安全生产平衡会,对排查出的隐蔽致灾因素排查出的危险源、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平衡和落实,对没有按时解决或需要矿平衡解决的进行重新安排和平衡,保证了隐蔽致灾因素排查出的危险源、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3)实施“四级预警”,提升预警力。隐蔽致灾因素排查出的危险源、隐患及各级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动态检查的显性安全隐患在井口信息站填表登记,由微机员录入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根据数据库自动识别,系统自动将各单位隐患类别、内容、整改日期,发送到到各单位区队长手机上,提醒各单位负责人对施工地点存在的隐蔽致灾因素的隐患和显性隐患,超前做好防控和整改工作,安监员负责监督隐患治理的全过程。凡是未按规定时间整改的隐蔽致灾因素排查出的危险源、隐患,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自动进行“四级预警”处理,预警到分管领导或部门领导时,应批示隐患处理意见。
“四级预警”处理流程图如图2所示。
图2 “四级预警”处理流程图
通过隐蔽致灾因素排查预控管理体系的实施,排查只是查找存在的问题,治理是根除问题的关键,验收考核是整个体系的闭合管理。因此,隐蔽致灾因素排查出的危险源、隐患治理完毕后,要进行严格验收,具体做法是:隐蔽致灾因素排查出的危险源、重大隐患全部列入A级隐患进行处理,对一些显性隐患分类列入B、C级隐患进行处理。
A级隐患:需要集团公司协调治理的A级隐患治理完成后,申请集团公司来矿验收并按集团公司安排意见进行考核。
B级隐患:由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相关业务科室验收,专业部室出具验收单,存档,并报安监处一份。由集团公司协调治理的隐患,完毕后由安监处申请集团公司组织验收。矿协调治理的B级隐患治理完成后由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进行验收闭合考核。矿上制定了具体考核办法,由安监处根据排查隐患治理情况每月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考核验收,对于完成的给予奖励,未完成的给予责任追究。
C级隐患:隐患治理完成后,由专业分管副总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及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参加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存档,对完成治理并经验收的隐患销号。参加检查验收人员必须签字并写明验收日期,各业务科室、区队每月底前需将安全隐患治理验收情况书面报总工程师、安监处、业务科室,安监处对隐患治理验收予以监督。由各专业对本专业排查治理隐患每月进行考核,并制定了具体考核奖罚办法,完成的给予奖励,未完成的给予责任追究。
通过隐蔽致灾因素排查预控管理体系的实施,促进了隐患排查由“排查显性隐患”向“隐蔽致灾因素”转变,对各类隐患超前防控得到了有效的落实,该矿安全生产各大系统稳定可靠,进一步增强了矿井安全保障能力,推动了矿井安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