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沿海城市海洋旅游发展水平测度

2018-10-30 03:44董志文李钰菲
统计与决策 2018年19期
关键词:节事邮轮景区

董志文,孙 静,李钰菲

(中国海洋大学 管理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

1 问题的提出

随着我国旅游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海洋旅游业迎来发展的热潮,海洋城市旅游、海洋文化旅游、邮轮游艇旅游、海岛生态旅游等海洋类主题旅游需求增长快速,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使其成为带动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虽然海洋旅游的经济地位不断提高,但是目前对于海洋旅游经济的测算还没有相对成熟的方法与手段。

国内已有的关于海洋旅游经济测算的研究很少。有的学者提出利用旅游卫星账户(TSA)来对海洋旅游收入进行统计[1],但是一来TSA中的数据往往局限于国家级水平和总量的测算,无法分解到省级及更小的地域,二来建立TSA的成本非常高,目前我国大部分省市并没有建立TSA。也有学者提出利用剥离法,通过旅游资源及A级景区中海洋类所占比重获取区域旅游市场中海洋旅游市场规模[2],这为测算海洋旅游收入提供了一种很好的思路,但仅用“旅游资源及A级景区中海洋类所占比重”来代替海洋旅游所占比重不够精确。我国有54个沿海城市(含三沙市),如何科学衡量这些城市的海洋旅游发展水平,已有学者做了相关的研究,但是由于指标体系的海洋性不突出、城市基础性指标过多,使得评价结果并不能真正运用于海洋旅游的研究[3-5]。

基于此,本文提出了“海洋旅游指数”的概念,它是一组相对指标的合成,用来反映沿海城市海洋旅游在整个城市旅游发展中的比重。一方面,可以通过海洋旅游指数测算沿海城市的海洋旅游收入,为海洋旅游经济统计提供科学的方法;另一方面,海洋旅游指数间接反映了沿海城市海洋旅游发展的程度与水平,这为研究海洋旅游吸引力与竞争力提供了新的思路。

2 指数模型的构建

指数能用简单的数字解释复杂的现象并且实现不同对象之间的相对客观的比较[6],因此,指数的应用已经从经济学领域延伸到其他各个学术学科领域。居民消费者价格指数是最常用的经济学指数,它采用加权算数平均公式编制,具体表达式为:

式(1)中, 表示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k表示产品(类)价格指数,W表示权数。

借鉴居民消费者价格指数的编制思路,海洋旅游指数可以表示为:

式(2)中,MTI表示海洋旅游指数,MTIi表示第i个分指数,Wi表示第i个分指数对应的权数。

鉴于本文提出海洋旅游指数的目的是量化城市海洋旅游发展水平与测算海洋旅游收入,因此从旅游中经济参与的角度来选取分指数指标。在一次完整的旅游行程中,旅游者的经济参与包括但不仅限于交通、住宿、餐饮、游览、购物、娱乐六个方面。结合海洋旅游的重点、热点并考虑到数据的量化与可获得性,在上述六个方面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合并与增减,最后将海洋旅游指数的分指数确定为五个主要海洋旅游领域,分别是海滨休闲指数、海洋类景区指数、海洋类住宿指数、海洋节事指数、邮轮旅游指数(见下页图1)。因此,上述海洋旅游指数模型可进一步变形为:

式(3)中,IB表示海滨休闲指数,IS表示海洋类景区指数,IH表示海洋类住宿指数,IF表示海洋节事指数,IC表示邮轮旅游指数,α、β、γ、μ、θ均为权重。

图1 海洋旅游指数框架

3 指标解读及测算

3.1 海滨休闲指数

作为“3S”景观的依托,海水浴场是进行滨海观光、沙滩娱乐、海洋体育休闲运动的主要场地。在海洋旅游发达的欧美国家,海水浴场甚至是最受欢迎的室外休闲娱乐场所。另外,虽然海水浴场是一种非市场化的休闲旅游产品,但由于客流量大、休闲性强等原因,其蕴含的潜在经济价值却是巨大的,这在一些学者的研究中也得到了验证[7,8]。因此,海水浴场的数量与质量可作为海洋旅游指数模型中的重要指标。本文选取城市海水浴场的数量作为海滨休闲指数的基础指标,其中海水浴场应满足的条件包括:面向公众开放、拥有基本接待设施、海水质量较为洁净、适宜开展游泳等休闲活动。

海水浴场数量是绝对值,本文采用“极值法”对其做无量纲化处理,可以使物理系统数值的绝对值变成某种相对值关系。其表达式如下:

式(4)中,Ni表示第i个城市拥有的海水浴场数量,Min N表示Ni中的最小值,Max N表示Ni中的最大值。

3.2 海洋类景区指数

旅游景区是指具有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康乐健身等功能,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独立管理区,包括风景区、文博物馆、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等各类景区。在所有旅游景区中,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具有较强的区域旅游吸引力,能够全面反映区域旅游景区发展状况以及旅游地发展水平[9];旅游度假区是能够满足游客休憩、康体、运动、益智、娱乐等休闲需求的旅游服务与配套设施的综合体,是开展度假旅游的专业化区域[10]。因此,本文用涉海类3A级及以上景区、滨海旅游度假区的数量占两类景区总数的比重表示景区指数,代表城市海洋观光、度假旅游发展水平,其中涉海类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包括滨海景区、海洋主题公园、海底世界、海洋博物馆等所有与海洋有关的景区。另外,考虑到旅游接待能力、服务质量、资源禀赋等方面的差异,采用德尔菲法对不同等级的景区赋予不同的权重分值,以提高准确性(见表1)。

表1 各级景区的权重分值

式(5)中,NMi表示城市拥有涉海类i级景区的数量,Ni表示城市拥有i级景区的总量,Wi表示城市i级景区的权重分值。

3.3 海洋类住宿指数

将涉海类星级酒店占城市星级酒店总数的比重作为海洋住宿指数,其中涉海类星级酒店包括临海酒店以及地理位置上不临海但拥有海景房的酒店。其表达式为:

式(6)中,NM表示城市涉海类星级酒店的数量,N表示城市星级酒店总数。

3.4 海洋节事指数

节事活动是旅游的重要动机之一,并在许多旅游目的地的发展和营销规划中占据重要地位,关于节事活动在旅游中扮演的角色与影响,学术界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研究成果[11,12]。节事旅游具有主题突出、公众参与、综合效益明显等特点[13],高质量的海洋旅游节事活动能够为城市塑造鲜明的海洋旅游形象、提升经济效益,是地方海洋旅游成熟发展的重要表现。为了统一统计口径,明确旅游节事活动应包括:各类旅游节;以历史民俗、衣食物产等为主导的具有旅游影响的特殊事件和节日庆典;具有一定规模吸引力、已经成为当地文化旅游产品的各类艺术节、文化节、大型体育赛事等[14]。具体地,海洋节事指数可表达为:

式(7)中,当 i=1,2,3时,Wi=5,3,1,分别表示国际、国家、省市级节事活动权重分值,NMi表示城市举办i级别涉海类节事活动的数量,Ni表示城市举办i级别节事活动的数量。

3.5 邮轮旅游指数

2015年我国邮轮接待出入境旅客248.05万人次,增速达44%,邮轮市场收入规模高达45.3亿元。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邮轮产业的滞后发展、产业链条不完整等问题。在设计邮轮旅游指数指标时,一方面考虑到城市邮轮旅游收入统计数据的缺失,另一方面,由于目前邮轮产业中唯一可以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的是港口建设,特别是邮轮母港建设,对地方经济有很强的拉动作用。因此,将邮轮港口数据代替邮轮旅游收入数据作为邮轮旅游指数的基础指标。同样地,对邮轮港口数据作无量纲化处理,其表达式为:

N为城市邮轮旅游总得分。

式(9)中,Min N为N的最小值,MaxN为N的最大值。

3.6 权重的分配

为了使得海洋旅游指数中各个分指数的权重能够更加科学、合理,采用德尔非法进行专家打分,构造关于海洋景区指数、海洋节事指数、海洋住宿指数、邮轮旅游指数、海滨休闲指数五个指数的比较矩阵,并求得该比较矩阵最大特征根的单位特征向量为:

ω'=(0.3584,0.0676,0.1685,0.0472,0.3584)

进行一致性检验,CR=0.0317<0.1,所构造的比较矩阵接近一致性矩阵。因此,海洋景区指数、海洋节事指数、海洋住宿指数、邮轮旅游指数、海滨休闲指数的权重确定为:0.3584、0.0676、0.1685、0.0472、0.3584。

4 实证分析

4.1 研究对象及数据来源

我国有54个沿海城市,在综合考虑城市知名度、旅游发展水平等多方面的因素后,选取大连、天津、秦皇岛、青岛、杭州、宁波、舟山、上海、福州、厦门、深圳、珠海、广州、海口、三亚15个城市作为样本进行分析。

统计数据来源于国家旅游局官网、各城市的旅游政务网、旅游资讯网、海洋与渔业局(厅)官网、各类节庆会展网、各省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其中,涉海类酒店数量借助携程、去哪儿酒店搜索功能及百度地图定位实现,邮轮航线数通过搜索携程网、同程网已上线邮轮产品得到。

4.2 海洋旅游指数测算及结果分析

根据上述理论模型和获取的各项基础数据,对各沿海城市的各项指数进行测算,结果如表2所示。

从表2结果来看,可以将15个沿海城市分为3类:第一类为海洋旅游指数大于0.5的,包括厦门、舟山、三亚、青岛、秦皇岛5个城市,这些城市的海洋旅游发展较为成熟,是大众熟知的海洋旅游热点城市;第二类为海洋旅游指数介于0.25~0.5之间的,包括大连、海口、珠海、深圳4个城市,大连、海口的海洋旅游比重相对较高,珠海、深圳的海洋旅游发展在总体中处于中等偏下水平;第三类为海洋旅游指数低于0.25的,包括福州、上海、宁波、天津、广州、杭州6个城市,其中福州、宁波、杭州受到旅游发展政策、海洋旅游资源条件等方面的限制,海洋旅游发展水平低,而上海、天津、广州都是经济发达的国家中心城市,都市旅游优势明显、产品类型非常丰富,因此旅游的海洋性不突出,海洋旅游所占比重偏低。

表2 15个沿海城市海洋旅游指数及各分指数测算结果

4.3 海洋旅游收入测算及结果分析

利用海洋旅游指数,可以对城市海洋旅游收入进行测算,其模型为:

式(10)中,MTR为城市海洋旅游收入,MTI为城市海洋旅游指数,TR为城市旅游总收入。

根据海洋旅游收入模型,计算各城市的海洋旅游收入如表3所示。

表3 15个沿海城市海洋旅游收入测算结果及排序

从绝对数值上看,青岛的海洋旅游收入最多,高达763.64亿元,上海的海洋旅游指数虽然非常低,但由于其旅游总收入基数大,因此海洋旅游收入也相对较高,为755.49亿元,位列第二。海洋旅游收入排名前五的城市分别是青岛、上海、厦门、大连、天津。15个城市的海洋旅游收入总数为4819.74亿元,占城市旅游总收入的25.32%,这项数据可近似看作我国海洋旅游发展的总体水平,说明海洋旅游在整体旅游发展中地位偏低,在今后发展中,须强化海洋旅游供给侧改革,推动滨海观光旅游向海洋度假休闲游转变。

从海洋旅游收入与旅游总收入的相对排序上分析(见图2),珠海、上海、海口、福州等城市的海洋旅游收入排名与旅游总收入排名较为一致,而杭州、广州、青岛、厦门、舟山等地,由于海洋旅游指数的介入,两种排序的差别较大。其中,杭州、广州旅游收入总量大,但海洋旅游指数偏低,导致海洋旅游总收入排序低;青岛、厦门、舟山海洋旅游指数高,使得其海洋旅游收入在总体城市中的排序相对较高。对比来看,加入海洋旅游指数后的海洋旅游收入排序更能准确反映城市海洋旅游经济贡献的真实水平。

图2 海洋旅游收入排序及旅游总收人指数排序雷达图

4.4 综合分析

根据上述分析发现,沿海城市海洋旅游的发展与整体旅游发展水平并不相一致。构造海洋旅游指数-旅游收入比较矩阵(见图3),通过两者绝对值的高低将15个沿海城市分为三类:

(1)海洋旅游指数高-旅游收入低型

这类城市包括青岛、厦门、大连、三亚、舟山、秦皇岛,可将之称为“海洋旅游城市”。从整体上看,这些城市海洋旅游发展水平相对较高,都是广为人知的海洋旅游胜地,但是与上海、广州、杭州等地相比,旅游收入水平偏低。在今后发展中,需要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继续大力发展海洋旅游,做到“以海兴旅”,向海洋旅游强市迈进;同时还要积极开发“非海洋类旅游产品”,优化旅游产品结构,丰富旅游产品类型,从多层次多角度提升旅游开发水平。

(2)海洋旅游指数低-旅游收入高型

这类城市包括上海、天津、广州、杭州,虽然城市旅游发展水平很高,但是海洋旅游并没有在旅游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因此称其为“沿海旅游城市”。在这些城市中,上海、天津、广州都为我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且背靠大型深水港,适宜发展邮轮旅游、游艇旅游、海洋科技主题游等高端海洋旅游产品,今后可以将海洋旅游作为旅游经济新的增长点进行开发。杭州虽然沿海,但海岸线短、海洋旅游资源匮乏,并不具备发展海洋旅游的先天条件和后天优势,在发展海洋旅游时,应明确市场定位,可考虑建造辐射本地及周边地区的人造海洋旅游主题景观。

(3)海洋旅游指数低-旅游收入低型

该类城市包括海口、珠海、福州、深圳和宁波,它们自身旅游收入低且海洋旅游发展水平也较低,因此只能称为“沿海城市”。受到资源条件、经济环境等限制,这类城市在未来发展中应因地制宜,合理开展旅游开发工作。海口的海洋旅游资源条件较好,但城市旅游基础薄弱,今后应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并与广州、三亚等地实行联动,以区域合作带动发展;珠海、福州、宁波等地受到资源条件限制,在发展滨海观光、度假旅游时,应该积极创新,有选择地开发,拓展休闲游船、海岸生态游等新业态,利用沿海优势重点发展休闲渔业、海洋节事、海洋文化主题游等细分领域。

另外,观察比较矩阵发现,我国缺乏海洋旅游指数高-海洋旅游收入高型的海洋旅游强市。究其原因,一是因为我国仍处在海洋旅游发展的初级阶段,只有滨海旅游发展较为成熟,而海上、深海、远海旅游等较高层次的海洋旅游类型发展仍远远落后,海洋旅游产品与服务层次不高、体系不完善,旅游吸引力远达不到世界级海洋旅游目的地的水平,无法有效刺激旅游者的高消费需求;二是旅游城市的海洋旅游指数过高,表明城市旅游收入过于依赖海洋旅游,非海洋旅游类产品开发不足;而海洋旅游的季节性强,导致这些城市淡季旅游收入过低,从而拉低了城市旅游总收入水平。

图3 海洋旅游指数-海洋旅游收入比较矩阵

5 结论与展望

本文选取海滨休闲指数、海洋类景区指数、海洋类住宿指数、海洋节事指数、邮轮旅游指数作为指标,通过德尔菲法构造比较矩阵确定各分指数的权重,构建海洋旅游指数模型。选取我国具有代表性的15个沿海城市,测算其海洋旅游指数,验证结果与实际情况较为契合。通过海洋旅游指数进一步测算各城市海洋旅游收入,构造海洋旅游指数-旅游收入比较矩阵,将15个城市分为“海洋旅游城市”、“沿海旅游城市”、“沿海城市”三类。海洋旅游指数研究对于量化评价城市海洋旅游发展水平、测算海洋旅游收入、正确引导城市海洋旅游发展方向、辅助管理部门决策具有重要的作用。

城市海洋旅游指数的测度研究只是海洋旅游量化评价的开始,旨在为将来海洋旅游研究指数化、信息化奠定基础。未来应在海洋旅游指数研究的基础上开展以下方向的研究:一是随着海洋旅游的发展变化及海洋基础统计数据的完善,对海洋旅游指数体系作补充和修改;二是进一步构建城市海洋旅游吸引力指数,测算海洋旅游接待规模,并结合海洋旅游指数对城市海洋旅游展开更加全面的评价;三是拓展中国海洋旅游发展指数,并将其应用于国家海洋旅游收入及接待规模的测算及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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