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设海洋强国是我国确立的战略目标,三沙市在我国实施海洋强国战略中具有重要的地位。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渐暴露出我国在海上执法体制存在的问题,本文首先对三沙市海上执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最后提出推进海上执法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从多方面推进三沙市海上综合执法模式的建设,以提高我国海上执法效能和政府对海洋活动的管理效率。
关键词:三沙市;海上执法;完善路径
海上执法属于行政执法范畴,指由法定的或经国家授权的海洋行政执法机构,依据国家现行海洋法律法规,实施具体行政管理的行为。具有国际性、法律依据多重性、执法复杂和风险性等特点。同时,三沙市的海洋执法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有独特的特点。海上执法范围广,在南海区域三沙市海事局管辖200万平方公里的海域,负责管辖海域范围内的交通管制和救助任务。三沙市享有南海行政管辖权,并设置了海上综合执法支队,以行使海上执法权。三沙市海上执法面临更为复杂的国际环境,在南海部分岛屿、领海等存在国际争端,多国介入南海争端使得海南区域的海上维权执法的环境更为复杂,加大了三沙市海上执法的难度。
三沙市海上执法完善的基本路径是渐进式改革和全面深化改革相结合的的道路。渐进式改革是三沙市在原有体制的基础上进行局部的小范围改革,保留制度中优越的部分,取缔在海上执法实践中被证明不符合发展的部分。渐进式改革有利于三沙市从分散式海上执法走向综合海上执法的模式。渐进式改革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前提,渐进式改革和全面深化改革相协调就是要将海上执法与国家海洋事务的整体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在海上执法体制改革中体现国家海洋强国战略。
第一,健全海洋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海洋基本法、颁布修订专业法律、出台三沙市地方性法规,有利于保证三沙市海上执法有法可依,建立一套系统完备的海洋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有利于明确我国海洋国土范围、确立海洋执法的基本政策和规则、明确海洋执法机构的权责,从法律意义上明确海上执法主体的资格权限和法律地位,明晰海上执法与陆地执法的异同,对海上执法队伍的行为授予法律权利,避免执法冲突和责权不明等问题,保障我国海上执法队伍在进行南海维权时的合法依据,提高三沙市海洋执法的规范性。
第二,建设海上综合执法模式。根据海洋执法的特点和海洋国际形势,并借鉴国外海上执法建设的经验,把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整合,提高三沙市海洋执法的效率。综合海上执法模式已经是国际潮流趋势,同时综合海上执法模式也是适应三沙市海上执法环境的需要,南海海域广阔,海上执法涉及的事项和内容多,同时与邻国多个国家皆有接触,所以靠单一的执法部门的力量是难以实施的。建设海上综合执法的模式,首先,要制定三沙市海上执法统一规范,将各单位的海上执法行为纳入规范管理范围。其次,加强三沙市海上执法机构与军队的合作,三沙市海上执法涉及诸多南海维权的内容,所以需要与军队加强沟通联系,保障海上执法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进一步整合本国的海上执法力量,逐步统一海上执法力量,由表及里,在人员管理、组织体制、指揮体系等深层次实现统一,最后实现高效的目标。同时,明确国际海洋法关于海洋执法和海洋行动的规定和条例,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和权限进行执法,在规定的海上执法管辖海域范围活动。在推进海上综合执法的同时,要加强与涉海部门的协作,提高对南海的管理效率。
第三,加强海上执法后勤基地建设。海上执法后勤基地能是海上执法的有利保障,三沙市离陆地补给较远,应该在加强岛礁码头建设和机场建设。同时,提升三沙市海上执法装备水平,配备更先进的海上执法船,加强装备先进性和专业性,加强海上执法信息系统的建设,及时掌握南海海域情况,在三沙市建立南海综合后期补给基地,满足维权执法的需求。
第四,提升海上执法队伍的能力建设。设立专业培训基地,加强对海上执法队伍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将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结合的能力,加强对相关国际海洋法的规定的学习教育,建立完善的中国海警教育培训机制,提高与海外执法队伍交流和沟通的能力。同时,设立依托海南地方院校培训高层次专业人才,从国内外引进高技术人才,加大对海上执法的科研性投入,提高海上执法队伍的专业性。
参考文献:
[1]鹿守本.海洋管理通论[M].北京:海洋出版社,1997.
[2]李国庆.中国海洋综合管理研究[M].北京:海洋出版社,1998.
[3]李明春.海洋权益与中国崛起[M].北京:海洋出版社,2007.
[4]胡正良.海事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5]阎铁毅.中国海洋执法体制改革建议[J].行政管理改革,2012,(7).
[6]熊勇先.论南海海上执法模式的选择和建设[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5,(3)
基金项目:2017年海南省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编号Hys2017—04)“海南省三沙市海上执法完善路径研究”。
作者简介:杨婷(1993.1–)女,云南昭通人,法学(政治学)硕士,海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政治学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