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军 缪金钟 赵越(安徽省科技研究开发中心)
合同是商品生产和交换的法律形式。技术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对当事人而言,合同是法律;当事人是否有违约行为,合同是标准;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合同是依据。
技术合同主要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合同的客体,可以是智力成果,如技术开发合同;可以是技术权益的转移,如技术转让合同;也可以是技术行为,如技术咨询合同或技术服务合同。从本质上讲,技术合同的客体就是技术,只不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表现为技术的创新,在技术转让合同中表现为技术的转移,在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中表现为利用技术所提供的决策服务和实施服务。
知识性。技术是人类创造性劳动的产物,是知识、经验、技巧和智慧的结晶。
无形性。技术在进入技术市场进行交换时,必须依附于一定的有形载体。技术的载体是有形的、多种多样的。
一次开发性。技术的开发只需要一次性劳动,不仅不需要物质形态商品周期性生产,而且应当避免重复性研究开发。
多主体同时占有性。一项技术可以为多个主体所掌握和使用,甚至不经技术拥有者的转让和许可,他人也可以研究开发出同样的技术并拥有它。
技术合同的内容就是技术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技术合同的条款。技术合同的条款由当事人约定,这是技术合同的一个重要特点。
合同法提出了各类技术合同一般应当具备的条款。这些条款是指导性规范,在具体订立合同时还要由当事人来约定,约定优先于法定。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即对当事人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时,要尊重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的意思表示,根据合同的约定来确定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签订技术合同已成为技术商品化过程的一个必要环节。当前,技术合同在签订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企业事业单位对技术合同的严肃性认识不够,在签订技术合同时想当然;对合同的定义、条款理解不全面,以致合同出现漏洞,或草率签订合同;企业技术合同项目未进行规划,只是初步洽谈;在制定合同项目前期,对合同项目的相关性、可行性和经济性缺乏全面策划和论证;此外,还存在合同归档整理不及时、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缺乏连续性等问题。
技术合同在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常常隐含着法律风险,为可能产生的纠纷留下隐患。技术开发合同中存在责任约定不明确、技术开发成果权属约定不明、技术验收标准不明确、保密协议约定不明等法律风险;技术转让合同中存在转让标的不准确,技术使用范围不明,价格评估不规范,技术秘密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许可实施方式约定不明,专利转让合同不注明等法律风险;技术咨询合同存在咨询报告可能出现的误确认、延误问题的违约责任、对决策风险责任约定不明等法律风险;技术服务合同中存在关于工作条件、工作成果等技术事项约定不明确等风险。此外,企事业单位与科研院所技术合作过程中也会存在法律风险。由于科研院所涉及一些国家技术秘密,所以在合同中有一些不利于企事业单位的特殊条款,对企事业单位造成了潜在的影响。如果泄露了国家技术秘密或违反了这些特殊条款,将导致法律纠纷。
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加强各方对技术合同的认识、健全合同制度、规避法律风险、确保技术合同管理规范化显得尤为重要。
现代科研管理体系中,订立技术合同是企业实现科研价值的一个重要途径。企业技术合同是为企业科研服务的,与其他各类合同一样,技术合同也是一个严肃的法律行为。如果对技术合同的管理不够规范,一个合同订立得不好,可能会出现商业风险、法律纠纷及其他影响企业利益的各类事件。
一是通过专业培训加强技术合同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对技术合同的种类、名称、条款、国家政策、地方政策、合同签订等各项细节进行专业培训,了解技术合同的失误将给企业带来的风险,提高相关人员对技术合同严肃性的意识。
二是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为加强企业合同规范化管理,防控各类风险,维护合法权益,企业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制订技术合同管理办法等。对拟签订合同的项目,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全面策划,对拟签订的合同进行技术经济方面的论证,分析经济效果、研制条件和可行性。对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项目及重大科研改造项目,在合同签订前进行全面的合同评审;合同签订后,随时加强与各有关方面的综合平衡,以确保合同顺利实施。
三是明确技术合同订立原则。技术合同的条款由当事人约定。约定条款应遵循以下原则:自愿、平等、公平、诚信;有利于科技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
签订技术合同应注意明确以下问题:
(1)项目选题。开发项目直接关系到合同双方的投资规模、技术先进性及市场前景等重大问题,所以项目选题很重要。(2)项目签订的相关内容,如技术内容、形式和要求。以技术的内容为例,因为直接关系到合同其他条款的执行,签约双方应尽可能准确、全面地约定相关标的。(3)研究开发经费或者项目投资的数额及其支付、结算方式。(4)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对于研究开发工作中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权属,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清楚。(5)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6)保密条款。应列出保密的范围、保密内容、保密期限、技术相关情报和资料的保密措施,以及违反保密条款的责任等。(7)风险责任的承担。风险责任是技术开发合同应约定的重要内容,在合同中应明确风险责任。双方应通过预见性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的风险责任进行区分,并作出合理的约定。(8)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合同中应载明技术成果产生的利益分配方法及归属等,对包括著作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使用权、转让权等相关方面如何使用、归谁所有,以及利益如何分配作出约定。(9)验收标准和方式。验收标准是合同实施完成后,双方确认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合同中应约定验收时所采取的评价指标、鉴定方法,确保验收的顺利进行。
一是随着成果转化合作方式日益丰富,很多技术转让、服务合同签订时无法明确标的价格或收益,建议不予以认定。二是有些检验、测试和鉴定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作出复杂的、带有一定研究性质的判断,建议予以认定。三是根据规划的内容、领域进行区分,很多农业规划本身就包含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不能简单视为咨询合同。四是合同执行过程中,无法避免办理减免税或者提取奖酬金后发生合同变更情况,应该规范流程,办理重新认定及补税或退税手续。五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原文存在合理数量标的物难以直接明确核定的问题。为更好地促进创新和推动科研,鼓励单位进行技术或研究手段更新,建议将购置的直接用于科研活动的设备(计算机等通用设备除外)计入技术性费用。六是目前很多资料翻译涉及了大量专业技术内容,在翻译过程中还需要对技术进行解释或者验证等工作,并非简单的文本翻译工作,建议设定条件,有利于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七是建议增加“认定登记的合同要在合同有效期内”。
随着计算机和通信技术的蓬勃发展,采用云管理、云数据库、云存储系统已成为科技合同科学化、现化代的标志。推广云系统并应用于技术合同管理,可以使得技术交易中的双方合法权益更好地受到保护。
技术合同管理是科技管理的重点。做好技术合同管理,提高科技人员的法律意识,确保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的严肃性,有助于科技与生产紧密结合,真正体现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推动科技进步。对于技术合同管理机构来说,可从以下方面着手提高技术合同管理水平。一是认真总结“十二五”期间技术市场发展经验与问题,做好技术交易分析及技术市场发展趋势预测研究;二是结合“十三五”规划重点任务,开展产业、区域发展及技术市场体系建设研究;三是监督、检查技术市场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发挥科技统计的监督作用;四是提高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为技术市场发展储备人才;五是增强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意识,规范管理,培养技术交易、技术转移人才队伍,促进技术交易规模和水平的提升;六是事先做好项目调查,注重各种细节,严格审查合同,签订完善合同,从中总结得出从选题、立项到成果转化产业化的整套流程,并制订出与此相适应的对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