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春荣
赣州“三六”惨案主角陈赞贤为工人利益壮烈牺牲的英勇事迹,惊天动地、令人动容。他之所以遇害于赣州,却源于他“自讨苦吃”和自我牺牲。
陈赞贤,赣州市南康区人,中共党员。早年曾组织学生声援五四运动,又参加北伐军,后因重病返乡,继续开展革命活动。1925年7月,遭军阀当局通缉,避往广东南雄从事工人运动,被选为南雄县总工会委员长,兼县党部常务委员。在任上,他积极组织工会、农会,开展工农运动,领导广大工人、农民反对资本家和地主恶霸的剥削压迫,成绩卓著。
1926年7月,陈赞贤来到广州,求见中华全国总工会副委员长(主持工作)刘少奇。相见后,他恳切地对刘少奇说:“现在国民政府北伐,江西的工人,没有很多组织,请全国总工会派我回江西,先到赣州去秘密组织。将来一方面在战争上可以帮助国民革命军,一方面在公开后工会就有了基础。”刘少奇“以他能舍去现任委员长,去江西秘密工作,很是佩服他,就即刻写了一张委状给他,委他回江西工作”。此事详见刘少奇于1927年3月17日所写《论陈赞贤同志在赣被害事》一文(原载《汉口民国日报》同日版)。
无须多作解读,陈赞贤为了革命成功、工农解放,甘愿放棄既有成就而“自讨苦吃”的崇高品质,早已跃然纸上,熠熠生辉。
陈赞贤在赣州很快打开局面,几个月就组织了数万工人,又被选为赣州总工会委员长。他尽心竭力为工人谋解放,成为工人真正拥护的领导人。他也因此成了国民党反动当局和资本家的眼中钉、肉中刺,他们必欲除之而后快。陈赞贤大义凛然,拒绝了敌人的拉拢引诱、威胁恐吓,也谢绝了劝他暂避省城的上级领导的好意。他说:“革命应有牺牲精神,个人生死不足为惧,我陈赞贤死了,还有第二个陈赞贤。”他心中放不下的,就是自己身为赣州工人主心骨的责任。1927年3月6日晚,正在赣州总工会主持会议的陈赞贤,被蒋介石派驻赣州的国民党军新编第一师党代表倪弼诱捕。他严词拒绝了敌人要他解散工会的无理要求后,遭到枪杀,年仅31岁。陈赞贤以自我牺牲捍卫工人阶级利益,天人共鉴。
刘少奇指出,中国共产党是群众的领袖,群众的先锋队。但置身群众中的党员能够成为群众的领袖,“是由于我们的党员能够了解群众,能够牺牲自己,最忠实地为群众的利益而斗争,能够说服群众,能够在长期的斗争中证明我们同志的主张是正确的”(《关于白区的党和群众工作》,1937年5月17日)。陈赞贤的事迹,雄辩地证明了这一真理。当然,这样的证明既非空前,亦非绝后。